第 11 节
作者:一意孤行      更新:2021-02-21 08:10      字数:4874
  “行,绝对遵守。”
  “说出了怕要使你失望。”老人用手去扶眼镜,镜片,正映了两轮古色古香的圆月。
  “你有过初恋吗?初恋,一般都不会有什么结果的,而我却有。”老人一字一顿,“我的这些成就,都与它有关。”
  “这么说,您太太,就是您初恋的对象了。”
  “不是。”老人回答得很果决,“那是最终的婚姻,不是初恋。初恋很美,它就像今晚的明月,既古典,又浪漫;既古老,又青春。
  “我的初恋是在故乡,是在太湖边那个小桥流水的集镇。对象是邻居的一位女子。谈不上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倒是实实在在的。自小常在一处玩耍,心就往一地生了根。若不是而后镇上突然来了一位洋学生,我是一定要娶她为妻的呢。
  “你猜得对,那位洋学生最终娶了她。她的父亲——我曾期待成为岳父的长者,托人传话于我:‘人家是学贯中西的博士,你是什么?’
  “女子本人的态度吗?唉……不说也罢。反正,她是跟着那洋学生去了上海。我想想看,那是1928年底,她走的那一天,落了好大的雪,镇头的一棵老槐树都被压折了的。
  “自她嫁后,我在家乡就一天也呆不下去了。不久,我也去了上海读书。随后又跟着她迁居的脚步,转到北平谋事。我发了狠心,几十年如一日地埋头做学问,实际上,就是想通过生命的超常释放,让她强烈感知,我也是生活在这个城市,我俩呼吸的是同宗的空气,饮的是同源的水。
  “是,是有点像单相思。若干年来,走在大街上,每见到娇小玲珑的女子背影,我总疑心那就是她,竟拔脚追上去,瞧个究竟的哩。不怕你笑,前些日子在美术馆看画,偶然瞥见一个倩影,我的心就怦怦跳,仿佛仍生活在故乡小镇,生活在青春年代的梦里。这么多年的岁月都流走了,我从来没想过她也和我一样,头上会生白发,脸上会起皱纹,牙会落,背会弯。在我的心目中,她是永远不变的江南少女。
  “是的,她仍健在。她的丈夫,那个当年的洋学生,倒是在早几年就故去了。报上发了讣告的。”
  “那么,您是否想再跟她见一面呢?”我想起了报纸上登过的,说东瀛有一种公司,专门替老人寻找初恋的情人。看来,这种白发游戏在神州也很有市场。
  “不,不。”老人大摇其头;“我这大半生,都是在她嫣然一笑的回眸下,走过来的。今生,她是我中秋的明月,回忆的鲜花,生命的女神,学问的缪斯。如今,在这把年纪,在这种份上,倘若再要见面,只怕一切美而且纯而且神秘的心影,都要跌个粉碎了;只怕我有生之年,再也做不来学问了。我这又是何苦来哉?!”
  我恍然。相对无言中,老人抬头又去眺望中秋的明月。眼镜片上就又映照着两轮皎月。左眼的一轮,该是隐着少女时代的她了;右眼的一轮,该还是隐着少女时代的她。左右两轮皎月拱卫着的,则是头上一顶温柔圣洁的雪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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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umber : 9579
  Title :“上”人回家
  Author :萧乾
  Issue : 总第 188期
  Provenance :
  Date :
  Nation :
  Translator :
  “上”人先生是鼎鼎有名的语言艺术家。他说话不但熟练,词儿现成,而且一向四平八稳,面面俱到。据说他的语言有两个特点,其一是概括性——可就是听起来不怎么具体,有时候还难免有些空洞嗦;其二是民主性——他讲话素来不大问对象和场合。对于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他自认有一套独到的办法。他主张首先要掌握的是马克思列宁主义语言。至于马克思列宁主义语言究竟与生活里的语言有什么区别,以及他讲的是不是就是马克思列宁主义语言,这个问题他倒还没考虑过。总之,他满口离不开“原则上”“基本上”。这些本来很有内容的字眼儿,到他嘴里就成了口头禅,无论碰到什么,他都“上”它一下。于是,好事之徒就赠了他一个绰号,称他 做“上”人先生。
  这时已是傍晚,“上”人先生还不见回家,他的妻子一边照顾小女儿,一边烧着晚饭。忽听门外一阵脚步声,说时迟,那时快,“上”人推门走了进来。做妻子的看了好不欢喜,赶忙迎上前去。
  故事叙到这里,下面转入对话。
  妻:今儿个你怎么这样晚才回来?
  上:主观上我是希望早些回来的,但是由于客观上难以逆料、无法控制的原因,以致我实际上回来的时间跟正常的时间发生了距离。
  妻(撇了撇嘴):你干脆说吧,是会散晚啦,还是没挤上汽车?
  上:从质量上说,咱们这10路公共汽车的服务水平不能算低,可惜在数量上,它还远远跟不上今天现实的需要。
  妻(不耐烦):大丫头还没回来,小妞子直嚷饿得慌。二丫头,拉小妞子过来吃饭吧!
  (小妞子刚满三周岁,怀里抱着个新买的布娃娃,一扭一扭地走了过来。)
  妞:爸爸,你瞧我这娃娃好看不?
  上:从外形上说,它有一定的可取的地方。不过,嗯,(他扯了扯娃娃的胳膊)不过它的动作还嫌机械了一些。
  妞(撒娇地):爸爸,咱们这个星期天去不去公园呀?
  上:原则上,爸爸是同意带你去的,因为公园是个公共文娱活动的地方。不过——不过近来气候变化很大,缺乏稳定性,等自然条件好转了,爸爸一定满足你这个愿望。
  妻(摆好了饭菜和碗筷):吃吧,别转文啦!
  妞(推开饭碗):爸爸,我要吃糖。
  上:你热爱糖果,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这种副食品要是不超过定量,对身体可以起良好的作用。不过,今天早晨妈妈不是分配两块水果糖给你了吗?
  妻:我来当翻译吧。小妞子,你爸爸是说,叫你先乖乖儿地吃饭,糖吃多了长虫牙!(温柔地对“上”)今儿个合作社到了一批朝鲜的裙带菜,我称了半斤,用它烧汤试一试,你尝尝合不合口味?
  上(舀了一调羹,喝下去):嗯,不能不说是还有一定的滋味。
  妻(茫然地):什么?倒是合不合口味呀?
  上(被逼得实在有些发窘):从味觉上说——如果我的味觉还有一定的准确性的话——下次如果再烧这个汤的话,那么我倾向于再多放一点儿液体。
  妻(猜着):噢,你是说太咸啦,对不对?下回我烧淡一点儿就是嘞。
  (正吃着饭,一个十五六岁的姑娘推门走进来,这就是“大丫头”。她叫明,今年上初三。)
  明:爸爸,(随说随由书包里拿出一幅印的水彩画,得意地说)这是同学送我的,听说是个青年女画家画的。你看这张画好不好?
  上(接过画来,歪着头望了望):这是一幅有着优美画面的画。在我看来(沉吟了一下),它具有一定的吸引力。这一点,自然跟画家在艺术上的修养是分不开的。然而在表现方式上,还不能说它完全没有缺点。
  明:爸爸,它哪一点吸引了你?
  上:从原则上说,既然是一幅画,它又是国家的美术出版社出版的,那么,它就不能不具有一定的吸引力。
  明(不服气):那不成,你得说是什么啊!(然后,眼珠子一转)这么办吧:你先说说它有什么缺点。
  上:它有没有缺点,这一点自然是可以商榷的。不过,既然是青年画家画的,那么,从原则上说,青年总有他生气勃勃的一面,也必然有他不成熟的一面。这就叫做事物的规律性。
  明:爸爸,要是你问我为什么喜欢它呀,我才不会那么吞吞吐吐呢。我就干脆告诉你:我喜欢芦苇旁边浮着的那群鸭子。瞧,老鸭子打头,后边跟着(数)一、二、三、四……七只小鸭子。我好像看见它们背上羽毛的闪光,听到它们的小翅膀拍水的声音。
  上:孩子,评论一件完整的艺术品,你怎么能抓住一个具体的部分?而且,“喜欢”这个字眼儿太带有个人趣味的色彩了。
  明(不等“上”说完就气愤地插嘴):我喜欢,我喜欢。喜欢就是喜欢。说什么,我总归还告诉了你我喜欢它什么,你呢?你“上”了半天,(鼓着嘴巴,像是上了当似的)可是你什么也没告诉我!
  妻:大丫头,跟你爸爸费嘴啦。他几时曾经告诉过谁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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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umber : 9580
  Title :三个人里面聪明的那一个
  Author :张晓风
  Issue : 总第 188期
  Provenance :20世纪中国奇文大观
  Date :
  Nation :台湾
  Translator :
  哈,乔治,听说你要到亚洲来啦。
  要是你在飞机上碰到一个黑头发、黄皮肤、深棕眼珠和塌鼻梁的人,你友善地走过去问:
  “嗨,你是日本人吗?”
  哼,不一定,这人可能是中国人或韩国人;要是他更黑更瘦些,又可能是马来人;要是他把双手当胸合十,像要祈祷——那么你是遇见泰国人啦。
  要把东方人搞清楚可没这么简单,还是让我先说个听来简单的人种判别法吧。
  据说,如果你看到三个东方人,其中有钱的那个是日本人,漂亮的那个是韩国人,聪明的那个呢,就是咱们中国人啦!
  另外,还有个故事,你也不妨听听!
  假若全世界都毁灭了,只剩下两个人,而这两个人如果是拉美人,他们就找到一把吉他一张鼓弄个小乐队;如果他们是德国人,他们就合开一家工厂;如果是美国人,他们就组织一个“美援委员会”;如果他们是英国人——什么都没发生,他们正在等人来给他们正式介绍;而如果他们是中国人,他们将合开一家餐馆。
  你认识的中国人是怎么样的呢?
  我的一个朋友,身高180厘米,体重77公斤,到伊利诺斯去念书,碰到个美国老太太,老太太对他左瞧右瞧,说:
  “怎么你不像中国人哇?”
  我的朋友灵机一动,说:
  “哎,是啊,我刚刚才剪掉我的辫子——就是像猪尾巴的那一种。”
  老太太满意地笑了,我朋友并没有骗她,不过,这“刚刚”两字的意思是70年前就是了。
  要了解中国和中国人,最好的方法是活5000年,可怜马土撒拉(《创世纪》所载上古最长寿的人)也没这个办法。我们只好零零星星随便聊聊吧。
  中国人的第一个嗜好是工作,世界上再没有一个比中国人更疯狂地喜欢工作的民族了。中国字里男人的“男”,是田和力,也就是“在田里的那种劳动力”;中国字的妇人的“妇”是女和帚,意思是指“拿着扫把的那女人”;中国字的“家”是“屋顶下养着一窝猪”的意思(当然啦,这并不是说屋子里没有人,只是说要有人有猪才成其为家)。总之,你要叫一个中国人不做事,那简直要他的命。
  中国人最喜欢的东西就是土地,中国人拼命工作之后,如果赚了钱,他就立刻买一块地。中国人无论在全世界哪里,他都习惯性地要往土里种点什么,他会傻里傻气地跑到沙漠里去种白菜。而奇怪的是当土地搞清他们是中国人之后,果真很听话,种什么就长什么,一点也不反抗。
  中国人爱土地爱得发狂,“搬家”这件事是不大发生的。要是村上有一家是200年前搬来的人,大家还说他是“生客”——因为“才”搬来200年而已——照这标准看,美国人几乎全都是客人。
  中国人如果发了财,他绝对想不出怎么花钱法,他把钱全留给儿子,而这儿子,同样也不知道钱该怎么花,他又把钱留给了孙子。你觉得他们很傻吗?嘿嘿,你错啦,这里面乐趣无穷!
  中国人因为爱土地爱得太厉害,大家都决定老住一个地方,住到后来前街后巷全是亲戚。英文里只有一个uncle,中国人却不允许如此含糊,中国人可以分出五种不同的uncle,其中包括:
  伯伯——爸爸的哥哥
  叔叔——爸爸的弟弟
  姑爹——爸爸的姊妹的丈夫
  姨丈——妈妈的姊妹的丈夫
  舅舅——妈妈的兄弟
  从这一点,你大概可以了解中国小孩有多聪明,他们从刚会说话就弄清楚上百种的各式各样的亲属称呼,你佩服不佩服?
  中国人多半性情温和,因为他从小知道他不单是他自己,他还是“爸妈的儿子”“祖父母的孙子”“叔叔的侄儿”“表弟的表哥”“堂姊的堂弟”“外甥的舅舅”“堂嫂的小叔”……曾经有一个皇帝去请教一家五代同堂的大家庭的家长,问他怎能那么多人住在一起而那么和谐,那位张姓的老头儿一言不答,只拿起毛笔来在纸上一个接一个地写了一百个“忍”字。
  中国人没有一个不了解“忍”,因为他们爱他们的土地,爱他们的生活,而他们知道,如果要在这块土地上生活下去就非接纳别人容忍别人不可。
  中国人重视名分,全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