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5 节
作者:缘圆      更新:2021-02-20 15:25      字数:4813
  “起来,给我走,否则我就让你们一辈子躺在这里,永远都不用起来了。”又是一番恶言恶语让几个气还没顺上来的小厮顿觉不妙,立马捡起掉在地上的包袱,东倒西歪的站起来,打算跟着那匹黑马继续上路。
  一个小厮心知已经跟着马跑了好几个时辰的他们再也没力气了,要是接下来“跑”的速度太慢,少不得又是一顿打骂,灵机一动,咧嘴笑着,“大爷,你去庄子上的时候,可是带了好几个美人,可突然一下子就回来了,可惜了那些美人,一个个就都留在庄子上了。奴才见大爷对府里那些的,早就没了什么兴致,倒不如晚上一个时辰回京,奴才可知道,这个地方的庵子里有不少美人,倒不如大爷去挑几个称心如意的,带回府中解解闷也好。”
  “老子我什么女人没碰过,就那荣国府天天一副高高在上的嘴脸,打心眼里就没瞧得上老子,他家女儿不照样五千两银子就折价卖给了我,任打任骂的,就没见他们家来老子门前放个屁。整天就像个木头人,除了哭,就是发呆的,还不如丽春院里那几个婆娘会讨人欢心,就这样他们还天天在京城里说自家生养的女儿怎么怎么样,格老子的,送个短命鬼到我家,老子的前程全让这晦气给冲了。”男子一脸嫌恶,扭头往地上啐了一口,惊得身下的马儿站立不稳,后退了几步。
  “是,是,大爷说的是,他们家是什么人家,还不是靠着祖坟里留下的那点子阴功,能不能见的了人还另说,那点子门面还是靠着家里那几个水灵灵的女儿给撑起来的。哪里像大爷,那可是正正经经的军功,靠自己本事得来的官职。”说话的这位奴才,是孙家买断了的奴才,便姓了孙,因为长着一副尖嘴猴腮的样貌,被人唤作孙猴,又由于他素来善于揣摩主人家的心事,也多多少少知道贾家和他家大爷一直以来都不对付,不过就是祖上子有点八百年前的交情,不过大爷是武将出身,性子凶狠,这辈子除了他老娘就还没怵过谁,而贾家虽然祖辈以军功起家,但是成了权贵后就开始“忘本背祖”,这是他们家大爷的原话,一个个放着好好的刀枪棍棒不使,倒是学起了舞文弄墨,搽脂抹粉。那个时候起,两家就没了什么交情,贾家嫌弃他们大爷是个没根基的“暴发户”,而大爷也对贾家嗤之以鼻。可谁承想,就这样的两家人还成了亲家,不,与其说是亲家还不如说是因为五千两银子结成的冤家。
  “大爷,大爷,小的就一直不明白,既然那个贾家那么有钱,那为什么要用一个那么漂亮的女儿来抵这笔钱呢?”
  “哼,你道他们只是为了那五千两的银子?贾赦那个老家伙与老子是平辈,他不过是见我在京里谋了个差事,又是忠义王爷的人,像那个贾雨村自从拜在了王爷门下之后,这两年就跟换了个光景一样,这才勾的贾赦那老家伙心思活泛起来,也想搭上王爷这条线。可他就不该低三下四的来求我借那三千两银子,事后还不出来了,就想拿个短命的女儿来抵债,还在暗中平白将了我一军。”哼,想当我岳父,你也得看老子我领不领你这个情。
  “多废话些什么,赶紧带路。”锐利凶狠的目光一扫,直直落在了跪在地上还想继续探讨主人家私密事的小厮身上,吓得原本还在思考到底那个贾赦做了什么招人怨的事情让自家这个凶狠的大爷硬生生把人家闺女给折磨没了的孙猴浑身一个机灵,连滚带爬的站了起来,顾不得拍拍身上的尘土,扯起似哈巴狗般的笑脸,小跑到了他家大爷的身边。
  “大爷,这一带路不好走,倒不如大爷亲自走上几步,就在那小山上,就有一座庵子,每到初一十五,总能弄上些不知从哪里来的稀奇货色,要带回家的,还是留在庵子里养的,都有。”看着那匹据说能日行八百里的纯种大宛驹,孙猴心里就一阵胆怵,幸好他们只是从郊外跟着这个畜生跑回城里,若是真跟着这家伙跑了八百里,这八百条命也不够用的。
  “呜,呜”像是知道小厮的不善心思一般,纯黑毛色的骏马仰头长啸,向主人抱怨着孙猴的坏心眼。
  男子抬起足有一妇人大腿那般粗壮的手臂,大掌重重拍着黑马的头部,像是在告诉黑马,要是它不听话,以后就不用跟着他这个主人了。
  黑马最终低下头,呜呜的低鸣了几声,也便不在抗议些什么了。
  孙猴讶然不已,他家大爷一直都把这匹王爷亲赐的纯血大宛驹当成宝贝,每日都要骑着它溜上几圈,没成想,今天居然为了他这个不知名的小厮破例了。
  看来,他高升的时候要到了。
  而他却不知道,仅在一尺之隔的他家大爷心里也正打着啪啪响的算盘,想着如何报了贾赦当日给予他的“大恩”。
  然而一切的发展都出乎了所有人的意料,莫怪人道:“这一切都是命。”
  说来也巧,孙绍祖一行人所要前往的小丘山说起来也远,只因这小厮倒也有些门路,为了讨孙绍祖的欢心,便带领着孙绍祖朝着他偶然发现的一条小路走去。而恰恰这条小路,却是与穆归所居住的小村庄相隔不远。
  “你说,还有多久才到,老子都走了快半个时辰了,还没见到你嘴里说的庵子。”本是因为贾雨村信中所说的急事赶回京,结果半路一个岔子,让他便想亲自挑选几个可心的美人回去留有大用,却没成想那崽子口中的几步路,让他活活走了半个时辰,可是连个屁都还没见到。
  “大爷,这已经是小的发现的最近的路了,那庵子名叫‘藏心庵’,可有点门路的人都知道,藏心藏心,藏的心不还都是美人儿的心,既然是美人,哪里能在这些粗俗的地方藏着,还不得有个金贵的地方妥当些。”偷偷打量了眼孙绍祖的脸色,孙猴心下便越发着急了起来,话锋一转,“大爷,你要想啊,等的越久,这东西就越好,这回大爷亲自走了那么远的路,老天还不赐个天仙给大爷带回去好好乐呵乐呵。”
  “老子就怕,等的久了,东西都馊了,要是你敢拿七老八十的老尼子来糊弄老子,你这条狗腿干脆就喂了野狗。”孙绍祖本就易怒怕激,动不动就因为一点小事大发雷霆,市场殃及家中奴仆,死伤者不在少数。后来大家见他连新娶进门的妇人都能弃之如敝屣,动不动便施以拳脚,那时候,大家才知道这个看上起凶残的大爷,实则心如其貌。
  几乎是快受不住孙绍祖的怒气了,小厮孙猴只能一次次在心里祈祷着,希望昨儿个山上已经弄了些好货色供他家大爷慢慢挑选的,要是没有,就只有他这两条能跑步的腿供野狗挑选的份儿了。战战兢兢的扯起笑脸,“大。。。。。。大爷,这。。。。。这。。。。。。。”天啊,他该说些什么呢。
  早知道即使跟着马跑回京去,累断了双腿也总比被野狗啃了的好。都是他这张臭嘴,出的什么馊主意。
  “这。。。。。。。这。。。。。。”见孙猴支支吾吾的样子,性子急的孙绍祖一下子脾气就上来了,正打算抽出鞭子好好教训下这个胆敢糊弄他的小厮,却没想到,一抬头,惊呆了眼。
  只见远处一抹红衣飘来,女子越走越近,而容貌也越发清晰的刻印在了他一下子迟钝了的大脑中,只手可搂的细柳腰,婀娜的身姿,赛雪的肌肤,还有。。。。。。。那令人难以忘怀的绝世容颜。
  突然发觉嘴边一丝凉意,不自觉的抬手擦了擦,嘴里习惯性的咒骂着:“奶奶的,这还真有天仙。还是个新娘子天仙,莫不是从这天上掉下来,专程给我孙某人送来的。”
  作者有话要说:呼,总算出来了。。。。。。话说剧情要开始精彩了。。。。。。可惜某人掉链子的厉害。。。。。。正在学着努力周末存稿。。。。。。。这章算是埋伏笔吧。。。。。。。至于孙绍祖,在近期内会是很重要的人物哦。。。。。。。。看红楼的时候,大家知道贾家其实很看不上这种人。。。。。我也在文里就原因作出了揣测,一来,姓孙的确实是个渣,这一点看他虐老婆就知道了。二来,原著里有提到,他看到迎春就来气,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贾赦和他平辈,现在却嫁个庶女过来,就成了他的岳父,活活比他大了一辈。三来,政治上的原因,贾家是北静王的人,而孙绍祖和贾雨村是忠顺王爷的人。第四,原文中说到,贾家祖辈是靠军功起家的,而那个时候帮过孙家,所以有那句“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的话,但是迎春嫁过去带的书,几乎全被姓孙的烧了,迎春只得自己偷偷藏了两本。这说明姓孙的严重讨厌读书人,还是读书的女人。最后,姓孙的好色yindang(额,这词用的不大对),但是绝对是色狼,可是又和贾琏那种会来事的不同,又与贾赦那种老色狼也不同,这丫的就是粗暴虐待,而迎春绝对不会来事,这点大家明白的。好吧,说这么多不是想为姓孙的开脱些什么,他就是个渣,只是文里站在这渣的角度和奴才小废渣的角度来说,自然不能写,呀,我是多么的罪大恶极,残虐不堪。。。。。。。最后附上个小段子仅供大家娱乐。。。。。。。关于金陵十二钗嫁给孙绍祖的下场。。。。林黛玉:先哭,他不理,于是三天两头冷嘲热讽,把孙绍祖气得鼻血狂流后再于深夜在他床前上吊,等已经上火多天满嘴冒泡虚弱不已的他一睁眼……薛宝钗:不贪不妒不理你,跟公婆搞好关系一起治你。史湘云:拌成男子混出府,回娘家。王熙凤:让他死了都不知道是谁治的。贾迎春:忍者无敌。贾惜春:一刻不停地念经敲木鱼,吵得他不敢进屋。贾元春:他睡觉的时候我弹琴,他起来的时候我睡觉。贾探春:想办法切断你的经济命脉。秦可卿:让他和曹丕一个下场,戴一千八百多年的绿帽子。李纨:把他熬死了,我还活着。妙玉:他来庵里娶我的那天就顺手给他剃个秃子。贾巧姐:姥姥,借我个能拍死人的耙子。最后的最后的最后,让某人无耻的说一句,这是我这辈子第一次骂人,还是在文里的角色上。。。。。哈哈,有点不大好意思。。。。。。。咳咳。。。。。。明天会更的。。。。。
  ☆、中山狼遇天仙,非英雄却也能救美
  见天仙朝着自己这边走来,孙绍祖不禁心下一紧,喉结随着嘴里不断分泌的唾液上下滚动着,右手赶忙将从不离身的虎皮鞭往后腰的腰带上熟练一插,挺了挺胸,耸耸肩。
  “你说那是天仙吗?”瞪大斗圆的双眼,视线一刻不曾离开那抹红色的身影,孙绍祖似喃喃自语,又像是在问着站在他一旁的小厮孙猴。
  “是,是,那个就是天仙啊。”就连孙猴,还有一众其他小厮一个个都只顾着抬手擦着从嘴角不断溢出的口水,听到他们家大爷的问话,也未曾回过神来,只是神情呆滞的满嘴答‘是’。
  “妈妈的,在这种穷乡僻壤还能遇上天仙,这,这真是老天给我发来的。”虽然还是有几分的不可置信,但他却已经完全接受了这个事实。否则怎么会这么巧呢,他这辈子第一次来到这些破地方找女人,正正好好眼前就出现了一个穿着红嫁衣的天仙,这要不是专程嫁给他的,打死他都不信。
  即使是在这般心情振奋的时候,他还不忘咒骂上几句。
  回头见一众随从小厮早已一副飘飘然之态,有几个还知道擦去口水,还有的早已把衣襟打湿了都不曾知晓。见到他们这幅下作胚子的样,他就像自己的心爱之物被人窥探了一样,朝着几个小厮大吼了起来:“去去,有你们什么事,天仙也是你们能瞧的吗?一个个都给老子滚,滚的远远的,不要污了天仙的眼珠子。”
  见没人理他的话,孙绍祖铜铃般大的眼珠子狠狠瞪了几眼还在神游太虚的小厮们,“滚,再不滚,老子一个个把你们丢出去。”这才吓得一干小厮跌跌撞撞的跑出了好几里外,边跑还不忘回头再看看天仙,又被他们家的大爷一瞪,就再次不要命的飞奔了起来,深怕那能刨人骨的虎皮鞭不留情的抽到他们身上。要是平时还好说,在天仙面前出糗,这该是一辈子都难以释怀的耻辱。
  即使到了那身着鲜红嫁衣的人在他们眼中成了一个小红点的时候,他们回头驻足流连忘返。
  “你们说,天仙有把我记住吗?早知道就让我家婆娘把家里最好的那件衣服给我带上,这会儿要是穿着,能让天仙把我记在她脑子里,有空再想想我,我这辈子都值了。”说话的小厮五短身材,又是远近闻名的好色种子,因样貌似矮脚虎王英,好听《水浒》的便给了他个名字,孙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