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97 节
作者:负债赌博      更新:2023-08-28 11:38      字数:4845
  又云∶南阳张衡平子云∶冬至阳气归内,腹中热,物入胃易消化;夏至阴气潜内,腹中
  冷,物入胃难消化。距四时不欲食迎节之物,所谓不时伤性损年也。
  卷第二十九
  月食禁第四
  内容:《本草食禁》云∶正月,一切肉不食者(吉)。
  《养生要集》云∶正月勿食鼠残食,立作鼠 ,发出于头顶。或毒入腹脾,下血不止;
  或口中生疮,如月蚀,如豆许。
  又云∶不食生葱,发宿病。
  又云∶二月行久,远行途中勿饮阴地流泉水。复发疟久,喜作噎,损脾,令人咳嗽少气,
  不能息。
  《本草食禁》云∶二月寅日食,不吉。
  又云∶二月九日食鱼鳖,伤人寿。
  《养生要集》云∶三月勿食陈齑,一夏必遭热病,发恶疮,得黄胆,口中饶唾,齑者,
  蔓菁菹之属。
  《崔禹锡食经》云∶三月芹子不可食,有龙子,食之杀人。
  又云∶三月三日食鸟兽及一切果菜五辛,伤人。
  《枕中方》云∶三月一日勿食一切肉及五辛。
  《养生要集》云∶四月不食大蒜,伤人五内。
  又云∶四月八日勿食百草菜肉。
  《食经》云∶四月建巳勿食雉肉。
  《养生要集》云∶五月勿食不成果及桃李,发痈疖,不尔,夜寒极,作黄胆,下为泄利。
  又云∶五月五日,食诸菜至月尽,令冷阳,令人短气。
  又云∶五月五日,猪肝不可合食鲤子,鲤子不化成瘕。
  又云∶五月五日不可食芥菜及雉肉。
  崔禹云∶五月不可食韭,伤人目精。
  又云∶五月五日,莫食一切菜,发百病。
  《食经》云∶五月五日勿食青黄花菜及韭,皆不利人,成病。
  《本草食禁》云∶不食獐鹿及一切肉。
  《养生要集》云∶六月勿饮泽中停水,喜食鳖肉,成鳖瘕。
  又云∶不得食自落地五果,经宿者蚍蜉、蝼蛄、蜣螂游上,喜为漏。
  雀禹∶勿食鹰鹈,伤人精气。
  又云∶五六月芹菜不可食,其茎孔中有虫之令人迷闷。
  《养生要集》云∶七月勿食生蜜,令人暴夏发霍乱。
  又云∶不食生麦,变为蛲虫。
  《朱思简食经》云∶七月不得食落地果子及生麦。
  《养生要集》云∶八月勿食猪肺及胎胙,至冬定发咳。若饮阴地水,定作 疟。
  《本草食禁》云∶不食葫,令人喘。
  又云∶不食姜,伤神。
  《孟诜食经》云∶四月以后及八月以前,鹑肉不可食之。
  《千金方》云∶八月勿食雉肉,损人神气。
  《养生要集》云∶九月勿食被霜草,向冬发寒热及温病。食欲吐,或心中停水不得消,
  或为胃反病。
  又云∶不食姜,令人魂病。
  又云∶勿食猪肉。
  《本草食禁》云∶九月不食被霜瓜及一切肉,大吉。
  《养生要集》云∶十月勿食被霜生菜,面无光泽。令目涩,发心痛腰疼,或致心疟手足
  清。
  又云∶不食椒,令人气痿。
  又云∶禁螺 猪肉。
  《千金方》云∶十月十一月十二月勿食生韭,令人多涕唾。
  《养生要集》云∶十一月勿食经夏臭肉、脯肉。动于肾,喜作水病及头眩,不食螺 着
  用之物。
  又云∶十二月不食狗鼠残之物,变成心痫及漏。若小儿食之,咽中生白疮死。
  又云∶正月二月水旺,勿食其肝。食肝伤其魂,魂伤狂妄。
  四五月火旺,勿食心。伤其神,神伤多悲惧。
  七八月金旺,勿食其肺,食肺伤魄,魄伤狂妄。
  十月十一月水旺,勿食其肾,食肾伤其志,志伤五脏不安。
  三、六、九月、十二月土旺,勿食其脾。食脾伤其意,意伤四肢不遂。
  卷第二十九
  日食禁第五
  内容:《养生要集》云∶凡六甲月勿食黑兽。
  又云∶壬子日勿食诸五脏。
  《本草食禁》云∶甲子日勿食一切兽肉,伤人神。
  又云∶月建日勿食雄 肉,伤人神。
  又云∶子日勿食诸兽肉,吉。
  又云∶午日勿食祭肉,吉。
  《枕中方》云∶勿以六甲日食鳞甲之物。
  卷第二十九
  夜食禁第六
  内容:《养生要集》云∶凡人夜食伤饱,夜饮大醉,夏日醉饱。流汗来 冷水洗渍,特扇引风,
  当风露卧,因醉媾精;或和冰和食,不待消释,以块吞之,是以饮食男女,最为百 之本焉。
  又云∶夜食恒不饱满,令人无病。此是养性之要术也。
  又云∶夜食夜醉,皆生百病,但解此慎之。
  又云∶夜食饱讫,不用即脾眠,不转食不消,令人成百病。
  《七卷食经》云∶夜食饱满,不媾精,令成百病。
  又云∶夜食不用啖生菜,不利人。
  夜食啖诸兽脾,令人口臭气。
  夜食不用诸兽肉,令人口臭。
  夜食不须禽膊,不利人。
  夜中勿饮新汲水,被吞龙子生肠胀之病。
  夜食不用啖蒜及薰辛菜,辛气归目,不利人。
  夜食啖芦茯根,气不散不利人。
  卷第二十九
  饱食禁第七
  内容:《养性志》云∶食过饱,伤膀胱,百脉闭不通。
  《本草杂禁》云∶饱食,夜失覆为霍乱。
  《千金方》云∶养性之道,不欲饮食便卧及终日久坐,皆损寿。
  《养生要集》云∶青牛道士云∶饱食不可疾走,使人后日食入口则欲如厕。
  又云∶青牛道士云∶饱食而坐,乃不以行步及有所作KT ,不但无益而已,乃使人得
  积聚不消之病及手足痹蹶,面目梨 ,损贼年寿也。若不得常有所为又不能食毕行者,但可
  止家中大小KT 述如手博 戏状,使身中小汗乃傅粉而止,延年之要也。
  又云∶饱食即饮水,谷气即散,成癖病腰病。
  又云∶饱食即浸水两脚,肾胀成水病。(水病者,四服皆肿,成水胀病也。)
  又云∶伤饥,猝饱食,久久成心瘕及食癖病。
  《七卷食经》云∶饱食构精,伤人肝;面目无泽,成病伤肌。
  又云∶饱食即沐发者,作头风病。
  《神农食经》云∶饱食讫,多饮水及酒。成痞癖,醉当风。
  卷第二十九
  醉酒禁第八
  内容:《养生要集》云∶频川韩元长曰∶酒者,五谷之华,味之至也。故能益人,亦能损人。
  节其分剂而饮之,宣和百脉,消邪却冷也。若升量转久,饮之失度,体气使弱,精神侵昏,
  物之交验,无过于酒也。宜慎无失节度。
  又云∶饱食醉酒,酒食未散以仍构精,皆成百病,一日令儿癫瘕病。
  又云∶饱食夜醉,皆生百病。但能慎此,养生之妙也。
  又云∶酒已醉,勿强饱食之,不幸则发疽。
  又云∶大醉不可安卧而止,当令人数摇动反侧之,不尔成病。
  又云∶酒醉不可当风,当风使人发喑不能言。(一曰不可向阳。)
  又云∶饮酒醉,灸头杀人。
  又云∶酒醉热未解,勿以冷水洗面,发疮。轻者渣 。
  又云∶酒醉眠黍穣上,汗出,眉发交落,久还生。(此事难,然不可信。)
  又云∶大饮酒、饱,不可大呼唤及大怒,奔车走马KT 距,使人五脏颠倒,或致断绝
  杀人。
  又云∶夏日饮酒大醉流汗,不得以水洗泼及持扇引风,成病。
  又云∶醉不可露卧,使人面发 ,不幸生癫(癞)。
  又云∶凡祭酒,自动自竭,并不可饮伤人。
  又云∶祭酒肉 ,回有气,勿饮之,弃去江河中。
  又云∶锡姜多食饮,酒醉杀人。
  又云∶蒜与食饱,饮酒醉,不起步。死。
  又云∶饮酒醉,合食蒜,令人伤心至死。
  又云∶食麻子饮酒,令人胀满,为水病。
  又云∶食猪肉饮酒,卧秫稻穣中见星者,使人发黄。
  又云∶饮酒不得用合食诸兽肾,令人腰病。
  又云∶饮酒不用饮乳汁,令人气结病也。
  又云∶饮酒不用食生胡 ,令人心疾。
  又云∶茄芦合,多食饮酒杀人。
  卷第二十九
  饮水宜第九
  内容:《养生要集》云∶凡煮水饮之,众病无缘得生也。
  《崔禹锡食经》云∶春宜食浆水,夏宜食蜜水,(今安∶《大清经》云∶作蜜浆法,白粳
  米二斗,净洮汰,五蒸五露竟,以水一石、白蜜五斗,合米煮之。作再沸止。纳瓮器中成,
  香美如乳汁味。夏月作此饮之佳。)秋宜食茗水。(今按∶《□食经》云∶采叶茗苗叶,蒸,
  曝干,杂米捣为饮粥食之,神良。)冬宜食白饮,是谓为调水养性矣。
  卷第二十九
  饮水禁第十
  内容:《养生要集》云∶酒水浆不见KT 者,不可饮,饮之杀人。
  又云∶凡井水无何沸,勿饮,杀人。
  又云∶井水无故变急者不可饮之,伤人。
  又云∶井水阴日涌者,其月勿饮之。令人得温病。
  又云∶夜勿饮新汲井水,吞龙子,杀人。
  又云∶鸟中出泉流水,不可久居,常饮作瘿。
  又云∶山水其强寒,饮之皆令人利、温疟、瘿瘤肿。
  又云∶夏月勿饮山中阴下泉水,得病。
  又云∶夏月不得饮田中聚水,令人成鳖瘕。
  又云∶凡立秋后不得饮水浆,不利人。
  又云∶凡夏天用水正可隐映饮食之,令人得冷病。(马氏云∶释之意也。)
  又云∶凡冰不得打研,着饮食中食之,虽复当 快,久皆必成病。
  又云∶凡奔行及马走喘,不得饮冷水之日,上气发热气。
  又云∶凡饮水勿急咽之,亦成气及水瘕。
  又云∶凡取水无故因动者,此水煮吃食者,杀人。
  又云∶凡所欲水,在于胸膈中动作水声者,服药吐出之。不吐者亦成水瘕,难瘥。
  又云∶凡人睡卧急觉,勿即饮水,更眠,令人作水癖病。
  《崔禹锡食经》云∶人常饮河边流泉沙水者,必作瘿瘤,宜以犀角渍于流中,因饮之,
  辟疟瘤之吒。
  又云∶食诸生鱼脍及 而勿饮生水,即生白虫。
  又云∶食 苏,勿饮生水,即生长虫。
  又云∶食辛羸,而勿饮水,作蛔虫。
  又云∶食鲫脍即勿饮水,生蛔虫。
  《本草食禁》云∶若饮热茗后饮水浆,令人心痛,大慎之。
  又云∶食讫,饭冷水成肺 。
  《膳夫经》云∶凡食,不用以茗饮送之。令人气上咳逆。
  《千金方》云∶勿饮深阴地冷水,必 疟。
  《食经》云∶食讫饮冰水,成病。
  又云∶食诸饼即饮冷水,令人得气病。
  《七卷经》云∶凡远行途中,逢河水,勿先洗面,生鸟 。
  卷第二十九
  合食禁第十一
  内容:《博物志》云∶杂食者,百疾妖邪之所钟焉。所食愈少,心愈开,年愈益;所食弥多,
  心愈塞,年愈损焉。
  《养生要集》云∶高本王熙升和日食不欲杂,杂则或有犯者,当时或无交患,积久为人
  作疾。
  又云∶饮食冷热,不可合食,伤人气。
  又云∶食热腻物,勿饮冷酢浆,喜失声嘶咽。(嘶者,声败也。咽者,气塞咽也。)
  又云∶食热讫,勿以冷酢浆嗽口,令人口内齿臭。
  又云∶食甜粥讫,勿食姜。食少许即猝吐,或为霍乱。(一云勿食盐。)
  又云∶置饴粥中食之,杀人。(《食经》云∶此说大乖,恐或文误也。)
  又云∶膳有甘味,三日勿食生菜,令人心痛。(饴糖属也。)
  又云∶干秫米合猪,肥食,使人终年不化。
  又云∶小麦合菰食,复饮酒,令人消渴。
  又云∶小麦合菰米(菜)食,腹中生虫。
  又云∶小麦不可合菰首,伤人。
  又云∶蒜勿合饴饧,食之伤人。
  又云∶食乔麦合猪肉,不过三日成热风病。
  又云∶生葱合鸡雄 食之,使人大窃,终年流血,杀人。
  又云∶葱薤不可合食白蜜,伤人五脏。
  又云∶葱桂不可合食,伤人。
  又云∶食生葱啖蜜,变作腹痢,气壅如死。
  又云∶生葱不可合食鲤鱼,成病。
  又云∶生葱食不得食枣,病患。
  又云∶啖陈薤并食之,杀人。
  又云∶葵菜不可合食猪肉,夺人气成病。
  又云∶陈薤、新薤并食之,伤人。
  又云∶葵不可合食黍,成病。
  又云∶五辛不合猪肉、生鱼食之杀人。
  又云∶凡辛物不可合食,使人心疼。
  又云∶诸刺菜不可合食麋肉及虾,伤人。
  又云∶梨苦菜合生薤食,身体肿。
  又云∶芹菜合食生猪肝,令人腹中终年雷鸣。
  又云∶戎葵合食鸟子,令面失色。
  又云∶干姜勿合食兔,发霍乱。
  又云∶食甘草勿食无及蓼交,令人废其阳道。
  又云∶食蓼啖生鱼,令气壅或令阴核疼至死。
  又云∶蓼叶合食生鱼,使人肌中生虫。
  又云∶芥菜不可共兔肉食,成恶邪病。
  又云∶生菜不可合食蟹足,伤人。
  又云∶栗合生鱼食之,令人肠胀。
  又云∶李实合雀肉食,令大行漏血。
  又云∶乌梅不可合猪膏食之,伤人。
  又云∶李实不可合蜜合食,伤五内。
  又云∶枣食不得食生葱,痛病患。
  又云∶杏子合生猪膏,食之,杀人。
  又云∶菰首不可杂白蜜,食之令腹中生虫。
  又云∶茇实合白苋食之,腹中生虫。
  又云∶虾不可合食麋肉及梅、李、生菜,皆痼人病。
  又云∶诸螺蜊与芥合食之,使人心痛,三月一动。
  又云∶诸果合诸螺蜊食,令人心痛,三日一发。(一曰合芥。)
  又云∶诸菜合煮螺蜊蜗,食之皆不利人。
  又云∶猪肉合鱼食,不利人。(一曰入腹成噎。)
  又云∶猪肝脾鲫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