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98 节
作者:负债赌博      更新:2023-08-28 11:38      字数:4831
  又云∶诸菜合煮螺蜊蜗,食之皆不利人。
  又云∶猪肉合鱼食,不利人。(一曰入腹成噎。)
  又云∶猪肝脾鲫鱼合食,令人发损消。
  又云∶猪肝不可合鲫鱼子卵,食之伤人。
  又云∶猪肝合鲤子及芥菜,食之伤人。
  又云∶凡猪肝合小豆食之,伤人,心目不明。
  又云∶凡食生肉合饮乳汁,腹中生虫。
  又云∶生鹿肉合食虾汁,使人心痛。
  又云∶麋鹿肉不可杂虾及诸刺生菜食之,腹中生虫,不出三年死。
  又云∶鹿肉合食 鱼之,杀人。( 一名 。)
  又云∶凡铜器盛猪肉汁,经宿津入肉中,仍以羹作食杏仁粥,必杀人。
  又云∶白蜜合白黍食之,伤五内,令不流。
  又云∶白蜜合食枣,伤人五内。
  又云∶白蜜不可合葱韭食之,伤人五脏。
  又云∶食蜜并啖生葱,反作腹痢。
  又云∶食甜酪勿食大酢,变为血尿。
  又云∶乳酪不可合食鱼脍,肠中生虫。
  又云∶乳汁不可合饮生肉,生肠中虫。
  又云∶乳汁不可合食生鱼,及成瘕。
  又云∶乳酪不可杂水浆食之,令人吐下。
  又云∶诸鸟肉及卵和合食,伤人。
  《神农食经》云∶生鱼合蒜食之,夺人气。
  《千金方》云∶白苣不可共酪食,必作 。
  又云∶竹笋不可共蜜食之,作内痔。
  《孟诜食经》云∶竹笋不可共鲫鱼食之;使笋不消成 病,不能行步。
  又云∶枇杷子不可合食炙肉热面,令人发黄。
  又云∶荠不可与面同食之,令人闷。
  又云∶鹑肉不可共猪肉食之。
  《崔禹食锡食经》云∶食大豆屑后,啖猪肉,损人气。
  又云∶胡麻不可合食并蒜,令疾血脉。
  又云∶兰鬲草勿合鹿肪食,令人阴痿。
  又云∶鹰勿合生海鼠食,令肠中冷,阴不起。
  又云∶李实不可合牛苏食之,王鳖子。
  又云∶葵不可合蕨菜食,生蛔虫。若觉合食者,取鬼花煮汁,饮一二升即消去。(鬼花
  者,八月九月梨花耳。采以为非常之备也。)
  《马琬食经》云∶猪肉合葵菜食之,夺人气。
  《食经》云∶鹿 并煮,食之杀人。
  《朱思简食经》云∶鲫鱼合鹿肉生食之,筋急嗔怒。
  《养生要集》云∶凡饮食相和失味者,虽云无损,不如不犯。膳有熊白,不宜以鱼羹送
  之,失味。
  有膳鱼脍,不宜食鸡 肉羹送之,失味。
  芥子酱合鱼脍食之,失味。
  炙肉汁着浆清食之,有臊气,失味。
  捣蒜齑不宜着椒食之,苦失味。
  青州枣合白蜜食之,失味,戟人咽喉。
  酢浆粥和酪食之,失味。
  酢枣食饮酒之,失味。
  食乳麋以鱼 送之,失味。
  膳有鱼脍,不宜以兔羹送之,失味。
  膳有乳麋,不宜以鱼肉送之,失味。
  蒜荠合芥子酱食之,失味。
  大豆合小豆食之,失味。
  菘子合芜荑食之,失味。
  大豆合小麦食之,失味。
  小芥合 荷食之,失味。
  芸苔合大芥食之,失味。
  韭薤合食之,失味。
  大芥合水苏食之,失味。
  蓼合小芥食之,失味。
  膳有糯食酢及酢菹食之,失味。
  卷第二十九
  诸果禁第十二
  内容:《养生要集》云∶凡诸果非时,未成核,不可食。令人生疮,或发黄胆。
  又云∶凡诸果物生两甲,皆有毒,不可食,害人。
  又云∶凡枣桃杏李之辈,若有两核者,食之伤人。
  又云∶凡诸果停久,食之发病。
  又云∶凡果堕地三重,食之杀人。
  《食经》云∶空腹勿食生果,喜令人膈上热,为骨蒸,作痈疖。
  又云∶诸果和合食,伤人。
  卷第二十九
  诸菜禁第十三
  内容:《稽康养生论》云∶熏辛害目。
  《养生要集》云∶葱薤牙生不可食,伤人心气。
  又云∶苦 瓠不以久盛食之;有毒,杀人。
  马琬云∶葵赤茎背黄食之,杀人。
  《食经》云∶诸菜和合食。
  卷第二十九
  诸兽禁第十四
  内容:《食经》云∶凡诸兽,有歧尾奇纹异骨者,不可食,皆成病,杀人。
  又云∶兽赤足食之,杀人。
  又云∶凡臭兽无创者,勿食,杀人。
  又云∶兽自病疮死,食之伤人。
  又云∶肉中有腥如朱,不可食之。
  又云∶凡避饥空肠,勿食肉,伤人。
  又云∶生肉若熟肉有血者,皆杀人。
  《膳夫经》云∶凡肉久置,合器中食之,杀人。
  又云∶肉脯鱼腊,至夏入秋。不可食,令人得病。
  《养生要集》云∶臭(自死)畜口不闭,食之伤人。
  又云∶凡臭(自死)兽伏地,食之杀人。
  又云∶癸肉自动,不可食之。
  又云∶凡禽兽肝脏有光者,不可食,杀人。
  又云∶凡脯置于米盆中不可食,杀人。
  又云∶脯勿置黍瓮中,食之闭气伤人。
  又云∶凡猪羊牛鹿诸肉,皆不可以 木、枣木为划炙食之,入肠里生虫,伤人。
  又云∶铜器盖热害汁入食中食之,发恶疮肉疽。
  又云∶凡生肉五脏等,着草中自摇动及得酢咸不及(反)色。随(堕)地不污,与犬,
  犬不食者,皆有毒,食之杀人。
  又云∶凡腻羹肉汁在釜中掩覆,若经宿,又在盆器中热,盖气不泄者皆杀人。
  又云∶脯炙之不动,得水复动,食之杀人。
  又云∶凡肉作脯,不肯燥食之,杀人。
  又云∶秽饭 肉,食之不利人,成病。
  又云∶茅屋脯名漏脯,藏脯蜜器中名郁脯,并不可食之。
  又云∶凡夫阴积日及连两虫宿生鱼生肉脍等,不食,不利人。
  《千金方》云∶勿食一切脑,大不佳。
  卷第二十九
  诸鸟禁第十五
  内容:《七卷食经》云∶凡众鸟臭(自死),口不闭、翼不合者,食之杀人。
  又云∶众鸟死,足不伸者,食之伤人。
  又云∶凡鸟兽燔死,食之杀人。
  又云∶凡鸟有 毛,不可食。(毛食不泽曰 也。)
  又云∶凡鸟兽身毛羽有成文本者,食之杀。
  又云∶飞鸟投人者,不可食。必者口中喜有物,若无,拔毛放之。
  又云∶鸟有三足,鸡两足有四距,食杀人。
  《膳夫经》云∶鸟死目不可合,食杀人。
  又云∶诸卵有文如八字,食杀人。
  又云∶凡鸟卵有文食之杀人。
  卷第二十九
  虫鱼禁第十六
  内容:《食经》云∶凡鱼不问大小,其身体有赤黑点者,皆不当啖,伤人。
  又云∶凡勿食诸生鱼,目赤者生瘕。
  又云∶鱼身白首黄,食之伤人。
  又云∶凡鱼有角不可食,伤人。
  又云∶凡鱼头中鳃者不可食,杀人。
  又云∶鱼有目KT ,食之伤人。
  又云∶鱼二目不同色,食之伤人。
  又云∶鱼死二目不合,食之伤人。
  又云∶鱼腹下有丹字,食伤人。
  又云∶鱼鳞逆生,食之杀人。
  又云∶鱼肠无胆,食之杀人。
  又云∶鱼腹中有白如膏状者,食之令人发疽。
  又云∶凡鱼头有正白色如连珠至脊上者,食之破煞人心。
  又云∶鱼子未成者,食伤人。(正月鱼怀子未成粒者是也。)
  又云∶生鱼肉投地,(鹿)尘芥不着,食之伤人。
  又云∶凡鱼肉脍、诸生冷,多食损人。断之为佳。而不能食,务食简少为节食之。若多
  食不消成瘕。
  又云∶食鱼不得并厌骨,食之不利人。(厌骨在鲤后,大如榆荚。)
  又云∶虾无鬓亦腹下通黑,食之杀人。
  又云∶蜚虫赤足者,食之杀人。
  又云∶诸飞虫有三足者,食之杀人。
  《膳夫经》云∶凡食鱼头,不得并乙骨,食之不利人。(今按∶《礼记》云∶鱼去乙。
  郑玄云∶鱼体中害人者也,今东海KT 鱼有骨在目旁,状如篆乙,食哽人不可出也。)
  又云∶鱼腹中正白,连珠在脐上,食之破心杀人。
  卷第二十九
  治饮食过度方第十七
  内容:《病源论》云∶夫食,食过饱则脾不能磨消,令气急烦闷,眠卧不安。
  《医门方》云∶治贪食多不消,心腹中坚痛方∶
  盐一升,水三升,煮令盐消。分三服。当吐食出,便瘥。
  《经心方》凡所食不消方∶
  取其余类,烧作末,服方寸匕;便吐出。
  《养生要集》云∶凡人饮食过度方∶
  可生嚼菜菔根,咽之即消。又研汁服之。
  《葛氏方》治食过饱,烦闷,但欲卧而腹胀方∶
  熬面令微香,捣服方寸匕,得大麦、生面益佳。无面者孽可用之。
  《新录方》治食伤饱为病,胃胀心满者方∶
  十沸汤,生水共三升饮之,当吐食出。
  又云∶灸胃管七壮。
  卷第二十九
  治饮酒大醉方第十八
  内容:《病源论》云∶饮酒过多,酒毒渍于肠胃。流溢经络,便(使)血脉充满,令人烦毒、
  昏乱、呕吐无度乃至累日不醒,往往有腹背穿穴者,是酒热毒瓦斯所为,故须摇动其身以消散
  之。
  《千金方》云∶饮酒则速吐为佳。
  《葛氏方》云∶饮酒大醉,不可卧而上,当令数摇动转侧。
  又云∶勿鼓扇当风,席地及水洗、饮水也,又最忌交接。
  又云∶张华饮九酎,辄令人摇动取醒;不尔,肠即烂背穿达席。
  《养生要集》治大醉烦毒不可堪方∶
  芜菁菜并小米,以水煮令熟,去滓,冷冻饮料之则解,此方最良。
  又方∶以粳米作粥取汁冷冻饮料之,良
  又云∶赤小豆以水煮取汁一升,冷冻饮料之即解。
  又云∶生葛根,捣绞取汁,饮之。
  《集验方》治人大醉欲死,恐烂肠胃方∶
  作温汤着大器中渍之,冷则易。(今按∶《葛氏方》云∶夏月用汤无苦。)
  《录验方》治饮酒大醉方∶
  煮菘汁饮之最良,人好轻其近易之。
  《耆婆方》治饮酒连日不解,烦毒不可堪方。
  取水中生虾蚬,若螺蚌辈,以 豉合煮,如常食法,亦饮汁。
  又云∶食瓜及大麦餐。
  又云∶食粟餐食并粟粥。
  《短剧方》云∶饮酒醉吐,牙后诵血射出,不能禁者方。
  取小钉,烧令赤,往血孔上一注即断。
  《陶景本草注》云∶大醉,煮田中螺食之,又饮汁。
  《苏敬本草注》云饮酒连日不解方。
  食软熟柿。
  《崔禹锡食经》云大醉方∶
  煮鲶食之,止醉,亦治酒病。
  今按∶《食经》云解酒毒物∶
  龙蹄子(醒酒) 寄居(醒酒) 蟹(醒酒) 田中羸子(醒酒) 蛎(主酒热) 丹
  黍(醒酒) 胡麻(杀酒) 熟柿(解酒热毒) 葵菜(主酒热不解) 苦菜(醒酒) 水
  芹(杀酒毒) 菰根(解酒消食)
  卷第二十九
  治饮酒喉烂方第十九
  内容:《葛氏方》治连日饮酒,喉咽烂,舌上生疮方。
  捣大麻子一升,末,黄柏二两,蜜丸合之。
  卷第二十九
  治饮酒大渴方第二十
  内容:《葛氏方》治饮酒后大渴方。
  栝蒌(三两) 麦门冬(三两,去心) 桑根白皮(三两,切,熬)
  水六升,煮取三升,分再服,不止,更作之。
  卷第二十九
  治饮酒下利方第二十一
  内容:《葛氏方》治酒后下利不止方。
  陟KT 纸二十枚,水KT 之,无者用黄连三两;牡蛎四两,末之;麋脯一斤,无者用
  鹿,若无者,当归、龙骨各四两。合水一斗五升,一煮取八升,分三四服,不止更作之。又
  方云∶寸单服龙骨末,亦单可煮饮之。
  卷第二十九
  治饮酒腹满方第二十二
  内容:《千金方》云∶饮酒腹满不消方∶
  煮盐以小竹管灌大孔中。
  卷第二十九
  治酒病方第二十三
  内容:《病源论》云∶酒者水谷之精也,其气 悍而有大毒,入于胃则胀气逆,满于胸内,焦
  (蘸)于肝胆,故令肝浮胆横而狂悖变怒,失于常性,故云恶酒也。
  《千金方》治恶酒健嗔方∶
  空井中倒生草,服之勿令知。
  又方∶取其秫上尘,和酒饮之。
  《苏敬本草注》恶酒病方∶
  鹰矢白灰,酒服方寸匕,勿使饮人知之。
  卷第二十九
  治饮酒令不醉方第二十四
  内容:《千金方》饮酒不醉方。
  柏仁、麻子仁各二合,一服乃进酒三倍。
  又方∶小豆若花叶,阴干百日,末,服之。
  又云∶饮酒令无酒气方。
  干芜菁根二七枚,三蒸,末两钱,饮酒后水服之。
  《葛氏方》欲饮酒便难醉,难醉则不损人方∶
  葛花并小豆花,干末为散,服三方寸匕。
  又方∶先食盐一合以饮酒,倍能。
  又方∶进葛根饮、芹根饮之。
  又方∶胡麻能杀酒。
  《枕中方》老子曰∶人欲饮酒不醉,大豆三枚,先服之讫,饮酒不醉也。
  《灵奇方》止醉方∶
  七月七日取小豆花,干之百日,末之。欲饮酒,先取门冬十四枚,与小豆花等纳口中,
  井花水服之,则不醉。
  卷第二十九
  断酒令不饮方第二十五
  内容:《千金方》断酒方∶
  白猪乳汁一升饮之,永不用酒。
  又方∶刮马汗和酒与饮,终身不饮。
  又方∶自死蛴螬,干,捣末和酒与饮,永代闻酒名呕吐,神验。
  又方∶酒渍汗靴沓一宿,旦空腹与即吐,不喜见酒, 取佛体上尘入酒服之,永不欲饮
  酒。(《灵奇秘方》。)
  卷第二十九
  治饮食中毒方第二十六
  内容:《病源论》云∶人往往因饮食忽然困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