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9 节
作者:开了      更新:2022-02-15 22:34      字数:4790
  嵌嘁孕《游ノ唬扇和沓》较蚩煨校锉腔嵩谀抢锴3雎砥ィ缓笄巴詈蟮拇缶?br />
  想到那个驻扎上万步兵的军营,王玉婷不禁看向它的方向,那里距离骑兵营地并不远。可以想象,那里现在也一定热闹非凡。尽管骑兵们的军营已经相当吵闹了,但依然能依稀听见从那边传来的杂音,毕竟聚集一地的上万人再怎么安静地活动,他们的声音也比一个人大吼的音量来得大,更何况这些人根本不需要安静。
  陈志系紧靴子后方的鞋带,顺手将匕首插入与皮靴绑在一起的鞘内。他站直身子,把系着短剑的皮带斜跨身上,剑一直垂到了腰间。居阿斯以镇定的稳健速度绑好腰侧固定硬皮胸四的细绳。房间里每个人都有条不紊的整理着自己的事。号角响过第二遍,屋外的喧闹更加急切,但外边的紧急似乎与屋内无关,雇佣兵们不论自身年纪,从容地把自己装扮成年轻英俊的小伙子。
  居阿斯拉开房门,黎明天空的微弱蓝光立刻窜进屋中。雇佣兵队长稍稍抬高了脸,小眼眶中的眼珠迎着东方的亮光凝视了一会儿。
  “出发!”队长以并不高亢的声音吼了一声。
  他第一个踏出房门,队员们跟上他的脚步。王重阳用手指甲理了理上唇的浓密黑胡须,他本来凭借女儿做统兵官时的关系已离开了军队,现在又因为一条不怎么可靠的有关他妻子下落的消息而重新回来了。朋友们对他的行动露出不解的惊诧。
  居阿斯走在前方,没有整齐的列队,一群人随意地站立,随意地行走,高矮也参差不齐,却比任何训练有素的队列都来得有威势。雇佣兵小队加入了从各自营房出来,汇集到一起的雇佣军队伍中。
  王玉婷看着前方骑马的高大男子。他不过三十岁左右,五官线条粗犷,谈不上英俊,胸甲款式单调,毫无美感。王玉婷的心中不由得感叹了一声,这个看上去板刻的男子就是她今后的直属上司——骑兵统领马哈巴尔。从前与他有过接触,他可不好相处。
  来自各地军营的军队浩浩荡荡往同一个地方聚集,平时里开阔的海湾一隅今天被无数的人挤满,大地被覆盖了,除了人和马什么也看不到,密集排列的方阵一个并排一个,看不见尽头。
  究竟有多少人?王玉婷骑在马背上,视线较高,她不停地四处张望,曾预想过军队的规模,几万人是不会少于的,四万?五万,或者六万?但现在的情况表明,她的估计远远过于保守了!看不到边尽的队列无法目测数目,士兵们的吵闹声更让人没办法冷静思考。
  “比执政官的军团多出太多了!”明达斯感叹说。
  王玉婷听到感叹,看向身边的这位队友。“你知道罗马那边有多少人?”
  明达斯的声音突然结巴了,但很快恢复了流畅,“这是常识,亲爱的队长。一位执政官统帅两个军团,大约一万人。”
  “很厉害的‘常识’,我就不知道。”另一名队员巴克尔说。其余人也有同感。
  “你们不过是在伊比利亚出生长大的当地人,怎么会知道呢?”明达斯轻蔑地说。四周的人对他的轻蔑没有明显反感,明达斯去过许多地方,见多识广,会说多种语言,这是认识他的人都知道的。不过尽管承认他的见识,但心里没有人会舒服。
  沉默的骑兵中突然有人说话了,赞同了明达斯,“没错,的确是这样。我也听说过。”
  说话的人是德尔非,他是位迦太基人。从军的迦太基人不多,没做军官的更加少。王玉婷对德尔非的印象在她的小队成员中是最好的,因为他非常友善,明达斯的嘴不饶人,巴克尔喜爱用行动表示不满,而德尔非对任何人都是友好的,总以笑脸迎人,也不说过分的话。
  “听见了吗?我可没因你们的无知而欺骗你们。”明达斯略显得意。
  他的行径引起了阵阵嘘声。沉默的人忍不住要说上两句了。
  “安静!”
  一个音量不高,却很有威严的声音制止了骑兵们的骚动。他们的直属军官马哈巴尔回头严厉地说。骑兵统领随后瞪住了他的骑兵队中的特殊人物——军队里唯一的女性军官,同时也是他的部下。“你怎么管理手下的?仪式结束后来见我!”马哈巴尔训斥说。
  王玉婷觉得冤枉,不是她放任部下,而是这群家伙根本不听她的命令。
  她也是在这时才明显感觉到气氛的变化。数万人,比雷鸣更响的喧闹突然消失无踪了,像是有人同时对他们下达命令,让他们闭嘴。她骑着马,又身处前排,因此清楚地看见了发生了怎样的事。
  把庞大的军队分隔成两大块的道路的尽头出现了位年轻男子。他如此特别,以至于数万双眼睛的灼灼目光全集中到他的身上。他也的确能归入特别之列,一个承受着万人注视的人竟能坦然到如同在无人的旷野上自在行走,没有丝毫不自然。
  汉尼拔身穿金色盔甲,盔甲上的浮雕棱角在正午的日光中反射出耀眼的光辉。王玉婷的眼中闪过一丝惊讶,这是她第一次看到汉尼拔身着将军的礼服,平时这位迦太基将军总是如雇佣兵般朴素。
  他的头盔同样以金色为主,其间有银色线条在表面上蜿蜒出曲线图案。绿宝石镶在头盔正中靠下的额头部,细小的透明金刚石围绕绿色宝石,构出一圈闪亮的银环。盔顶插着两根纯白的羽毛,羽毛长而硬立,颜色不是染上去的,而是来自稀有的白化的鸵鸟。白色斗篷的色彩并不突出,但上边用金线绣出的狮子图案却使它与其它白布区分开,特别是在阳光明媚的今日,更是不能不吸引人们的目光。固定斗篷的金属扣自然离不开炫目多彩的宝石的装饰,打磨光滑的裴翠珠子连成串,从金属扣边缘垂下,以盔甲的金色作为了它的背景。
  贴着金箔花边的靴子踏上了石阶。向上的阶梯通往临海的高台,这是一个祭祀的地方。祭司和他的助手们站在祭台旁,恭敬地注视着将军的到来。
  军队更加寂静了,以到祭司念诵祭文的声音也变得洪亮无比,仿佛一个非凡的人在空中对芸芸众生高喊。八名健壮的奴隶抬着一头捆绑结实的母牛走了上来。一位祭司的助手捧着一把短刀在汉尼拔身旁跪下。将军没有看他一眼,握住刀柄,锋利的刀身落地插入了牛肚。母牛悲惨地长鸣,由于被锁链束缚,它不能挣扎动弹。肚子被剖开,祭司熟练地从鲜血奔流出的牛腹中拉出了内脏。
  他的嘴里叨叨絮絮,可能念着咒文,双眼紧盯住血肉模糊的牛肝。他把滴血的脏器扔进了祭台旁的火盆,旺盛的烈火在一瞬间稍微收敛了气焰,但又立刻更凶猛地燃烧起来,并带着肉块焚烧的臭气。
  “伟大的巴勒赐给了我们吉兆!”
  祭司高举染血的双手向石阶下的数不清的战士高喊。
  这一刻,安静的大军突然爆发了。疯狂的战士们呼喊着战斗的到来,他们用武器敲击盾牌,为呐喊增添骇人的声势。
  王玉婷没有跟着叫喊,她捂住双耳,突然迸发出的巨大声音让她的耳膜受不了了。
  第二十六节 送行
  合上白色的陶瓷电闸,房间里的日光灯亮了,白光照亮了屋里的一切。这是间由仓库改装的宽敞大屋,它的摆设依旧保留着货仓的特点,四处是冰冷的机器设备,不同粗细的各色电线在水泥地面上如蛛网般交织,连接大小不一的数十台机械。
  门外走进两个人,是刚才合闸的人。一个是中年男子,虽正值壮年,头发却已花白了,明眼人一看就知是过度操劳的结果。他戴着镶有厚镜片的眼镜,身上套着白大褂,这样的打扮很适合这位几个月没有理发的中年人,不会觉得他怪异,只会认为他是个心醉研究的研究员。另一个同行的人是位少年,他也同样身着白衣,不过那身装束在他身上就显得怪异了,与其说那是衣服,还不如说是一条白布搭在一件亚麻织成的无领衬衫上,总之不像一个现代正常人应有的衣着风格。
  中年男子没有质疑年轻人的奇怪装束,他依序按下了每台机器上的按钮,机器上的指示灯亮了,红绿交替闪个不停,仪器开始转动,仪表的指针从刚接受到能量时的剧烈起伏,渐渐平息下来,保持在某个数值上轻微颤动。
  “还有十五分钟电池才会蓄满。”中年科学家的眼镜玻璃反射着仪表盘上的灯光。
  “那好,我又有足够的时间可以怀念这个世界了。”少年说。赵弄潮低头沉默了一会,然后把目光移向科学家,“陈叔叔,我降落到公元前219年的迦太基的概率是多少?”
  “很低,不足百分之五。”博士依旧望着仪表,“我劝你不要这样做,太冒险,现在放弃还来得及。”
  赵弄潮深吸了口气,又将头垂下了,像是在回忆着什么。“已经很高了,正负五十年误差,能有百分之五,已经很高了。”
  “你究竟看上了王重阳的那个蠢丫头哪点?愿意为她做出牺牲?本来以为你是聪明人,其实不过也只是个傻小子而已。”
  “我也不明白宋阿姨是怎么喜欢上你的?王叔叔虽然文化水平差了点,但各方面都很优秀。”赵弄潮反问说。有关那三位中年人的过去,他有听说过,但都是邻人的风言风语,可信度并不高,而几月来的与陈永义朝夕相处,尽管相互间已熟悉信任,不过陈永义始终闭口不谈过去的恩怨,赵弄潮有些好奇,可是没人愿意说,他也就不问了。
  陈志的父亲沉默了一小会儿,距蓄满电力还有一段时间,他又开口说:“人在少年时,感情永远变化多端。假如宋瑜的女儿喜欢上了别人,怎么办呢?或者到头来,你发现其实她不是自己心中追寻的身影,又该怎么办?你们现在年纪小,并不是谈恋爱的最佳时机,过多的付出会给将来带来悔恨……”
  “如果在爱一个人的时候想到将来总有一天会恨他,还爱什么呢?陈叔叔,你怎么变得像我们学校的主任那样爱说教了?”赵弄潮嬉笑着打断了他的话。
  “我只是谈经验。我也是从这个年纪过来的。”
  “将来的事谁也管不了,但现在我要回到过去。”赵弄潮拧紧旅行包,跳进了时空机器的传送舱。他看看墙壁上的钟,时间差不多了。
  陈永义拨弄了几只手柄,又有一些设备被打开。“或许你应该带上防身武器。王重阳有私藏的枪只,就算他没有,他的帮会里也一定有人有,以你和他女儿的关系,要借也不难。”
  赵弄潮挥了挥手,“两千多年前可没有那种东西。一切不被古代人理解的东西都会带来危险,人总是对认知范围以外的东西充满恐惧和敌意,这是天性。我可不想自找麻烦。”
  机器发动进入了一分钟倒计时,所有彩色指示灯都闪烁起来。传送舱的舱门在液压动力下缓缓地无声关闭,与其安静形成对比的是,机器的轰鸣越来越响,伴随着闪烁指示灯的警报“嘟嘟”声越来越急促。
  “千万别改变历史!”陈永义朝着舱里的人大吼,噪音太大,害怕他听不见。
  赵弄潮点了点头,表示听见了。舱门合上,整间屋子已被机器的噪音塞满。陈永义从白褂中掏出墨镜戴上,手指轻放在了启动按钮上,只要稍稍用力,将有人在强光中消失。
  尽管外面吵闹,但传送舱中却听不到多余的声音。赵弄潮从旅行包中摸出一张照片,照片里有个做鬼脸的俏皮女孩。“我就赌百分之五。”他对着照片轻声而坚定地说。
  室内被淡蓝色的亮光覆盖,强光夺走了所有灯光的光芒,像是吞噬了它身边的一切,机器和操纵机器的人都在它极速扩张的身躯中消失了。
  陈永义摘下墨镜时,宽敞的屋子又恢复了宁静,只是中央的一台大机器不见了,传送舱已和里边的乘客去到了另外一个时空。科学家望着那块曾被占据的空地发了会儿呆,对科学家来说,称为“沉思”更恰当一些,然后他关掉了仪器,“啪啪”地连续按下十来个开关,等到屏幕上不再有图像,指示灯也熄掉了光彩,所有仪表的指针归到零位,才转身走向进来时的那扇门。关上大门前,他顺手拉下了白色的陶瓷电闸。
  回到起居室,陈永义拆开方便面的包装,他有些饿了。等会儿他将睡上一大觉,这几个月为了重造和改进传送舱,实在够忙碌的,现在事情总算告一段落,之后的事就是等待。时空机的回程有正负两年误差,如果不出意外,他们将在两年内回到现代。
  不过陈永义很快发现自己无法休息。窗外闪过一道极强的光,淡蓝色的,似曾相识。科学家木讷了几秒,立刻丢下挂着卷曲面条的塑料叉子,冲出了大门。
  附近的居民也骚动了,看热闹的人从四面八方涌来。天上掉下个不明物体,是外星生物、卫星残骸,或是他们的科学家邻居的又一次疯狂实验?
  陈永义在金属物体前呆立着,他认识这个东西——那是时空机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