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 节
作者:打倒一切      更新:2021-08-14 15:22      字数:4878
  出三米多远,趴在苏同学的脚下,书包,饭盒,墨水瓶,围巾,眼镜,飞向四面八方。
  浮生六恨之我为歌狂
  我就直说了吧:我多么多么多么多么多么多么想唱一嗓子好歌啊!
  我唱歌跑调是象谁了呢?老爸和老妈唱歌都不错啊!我老爸的音乐细胞都遗传到哪儿去了呢?听他唱起《莫斯科郊外的晚上》,用口琴吹奏《解放军进行曲》……谁会相信我是他的女儿啊?包括我妹妹,都是参加过全市歌手大赛的呢。
  我偏偏还是个爱唱歌的人。学习,玩乐,劳动,休息,甚至走路,都哼哼呀呀地唱着半生不熟的歌曲。我一向觉得自己的嗓音还不错,尤其是在卫生间里独唱的时候。可是大家就是不喜欢听我唱歌,说我唱歌发音不准,找不着调,没味道,干巴巴。连我在家里自唱自乐,都会惹来我老爸的惨叫:〃的灰乖女,求求你别唱了,一听你唱歌,我一辈子的伤心事都想起来了……〃
  前一阵子我回娘家,去厨房刷碗,放声高唱我的刷碗专用歌《牧羊曲》:〃日出嵩山坳,晨钟惊飞鸟。林间小溪水潺潺,坡上青青草……〃多么美好的景象,多么天真的年华,想儿时的我每次刷碗都喜欢唱这支歌……这时候我回头见老妈倚在门边,正痴痴地望着我。还是老妈是我的知音!老妈一定也想起了我小时候的可爱模样吧!我正待展颜一笑,她老人家叹了口气说:〃的灰,这首歌你唱了二十多年了,就没有一次唱准过!〃
  当然啦,歌儿唱不好应该不会影响人的一辈子,起码考大学是不考唱歌的,而且现在也不流行唱山歌找男朋友了如果是那样,我是一准儿要做老姑婆的了应聘工作也不用唱歌啊,除非我发大梦想当歌星。歌儿唱不好也没影响我从小到大都是学校和单位的文艺活跃分子,因为我组织联欢会、主持节目、编排短剧/朗诵/小品/相声/快板/三句半……都是很拿手的。同学们给我总结是〃说得比唱得都好听〃。可是唱歌唱得好真给人加分啊,这一点我就不细说了,相信大家都有体会。每次我看着在舞台上挥洒自如的歌手同学,那份羡慕加嫉妒啊。
  谁能想到,上班以来,唱好歌成了我工作中越来越迫切的需要!因为我经常请客吃饭,经常接待来宾,经常和三教九流的人物聚会,酒酣耳热之余,个个都想抢话筒唱歌!一般这样的场合我都使劲往后躲,不过还是有很多躲不过的时候。有一次接待一大批台湾客人,席间大家纷纷表演节目助兴,吹拉弹唱干什么的都有,热推的灰女士献歌。好在我灵机一动,给大家献了一曲《长恨歌》,将白居易老先生的这篇名作流水价背将下来到底是同文同种的同胞啊,台湾朋友激动得欷嘘不已,掌声如雷,我也顺利度过难关。接待日本朋友的时候,背诗是不管用了,我的秘技是唱《假如幸福的话拍拍手吧》:〃假如幸福的话你就拍拍手,啪啪;假如幸福的话你就跺跺脚,咚咚……〃日本人在这方面很有童心,无论是年轻人还是白发苍苍的阿公阿婆都积极地跟着我拍手跺脚,我的荒腔走板就都被淹没在一片兴奋的鼓噪之中。
  接待欧美的朋友就比较难受了,我至今还没能发现一种娱己娱人的捷径。上次ABB电力公司来访,客人是两个小伙子,一位叫理查德,一位叫汤姆逊。洽谈一谈谈到深夜,这两位年轻人仍然精神抖擞,提出去蹦迪。光蹦迪还好说,在我的一把老骨头都快蹦散了的时候,他们又想去唱卡拉OK。点唱机前,理查德热情地向我推荐着各色英文歌曲:这一首你不会唱吗?那么老一点的,这一首?也不会唱?《今夜感觉我的爱》会吧?那么《斯卡堡集市》你一定会唱吧?《月亮河》?呃,听说你们都会唱《雪绒花》……呃,那么……什么?《小星星》?……
  其实这些歌我是都会唱的,只不过不能在人前唱。最后我选了一曲《乡村路带我回家》这首歌经常听,也许不会跑调太厉害。理查德快活地拿了麦克和我一起唱,并且不断地催促我:大声,大声。于是我真的放开嗓子唱了起来。唱完后在点唱机的自动掌声中回到座位,我看见理查德的头上流着汗,在悄悄地对汤姆逊做着疯狂过山车的手势,那时候,我的老心,噢,我的老心……
  没有走不完的路,没有翻不过的山,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一支竹篙难渡海,众人划桨开大船!经过三番五次的难堪和尴尬,我的同事们终于忍无可忍,决定为我的歌艺进行专门训练!用他们的话说:〃哪有天生就能唱好的?唱歌也是练出来的!〃我们一大群人跑到钱柜去,头凑着头翻选有培养我唱好之前途的歌曲!我们整整唱了大半夜,大伙儿全都声嘶力竭,但是,终于找到了一首我唱起来一点都没有跑调儿的、高峰和低谷都不至于破嗓儿的、从头到尾都字正腔圆的、非常适合我的个性和风格的、声线酷似原唱几乎可以乱真的好歌!
  那就是:男!儿!当!自!强!
  浮生六恨之明镜高悬
  明镜已经在我的鼻梁上高悬了十九年了。
  对于我一定会是近视眼这一点,我在出生之前就有了充分的思想准备。书上说了,近视可以是显性遗传,也可以是隐性遗传,也可以是Y染色体遗传……而且越严重的近视,越可能是父母的遗传。我近视得不算太严重的时候也只有出生之前了,到上初中时,就已经必须得配眼镜戴了。值得欣慰的是我的后天保护还算精心,至今只发展到了六百多度,算是全家最低的度数。我们去拍全家福的时候,一家四口十六只眼睛在镜头前熠熠发光,我老爸建议摄影师不要在照片上写什么〃和和美美〃的,要写〃书香门第,眼镜世家〃。
  近视真是一件很麻烦的事。话说参加高考那年,有消息说高度近视者不许报考,可把我紧张坏了。不过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就是考视力表吗,我一狠心花了几天把视力表背熟了。但是体检的时候,我摘下眼镜往台上一站,叫声苦也,不知高低……我完全看不见老师指的是视力表的哪一行。幸亏老师慈悲,给我填了个0。4,没算我全瞎。
  平时,近视带来的麻烦更是罄竹难书。比如说老远走过来一个熟人,本来我是应该打招呼的,可是我看到的面孔却是一张白板,需要使劲地眯着眼睛,仔细打量他的衣着、姿态,才能在他走到面前时福至心灵:〃啊!是您哪!……〃化妆的时候,得把脸贴在镜子上,否则就会画成李逵。冬天走进房间里时,在头几分钟完全不能看见东西,因为眼镜上必然有一层厚厚的雾气。喝热水的时候也是的,眼镜向杯子一凑,立即变成一副墨镜。光线稍暗点就没法看书。欣赏风景的范围极为有限。钟表必须放在枕边,否则需要从热被窝里爬出来看表。在洗澡、游泳等不能戴眼镜的时候就更糟糕,大家经常看见我瞪着一双迷茫的眼睛到处找东西找人,最惨的时候是在找眼镜。
  有的人就那么好奇,老想看看常戴眼镜的人摘下眼镜是什么模样。我跟你说,我个人觉得,让我当众摘下眼镜和让我当众脱下衣服的感觉是差不多的。所以眼镜从来都是牢牢地长在我的鼻梁上岿然不动。连我的宝宝见到我不戴眼镜的样子都会吓一跳:〃妈妈怎么光着眼睛!〃光着眼睛的我,认不出别人,别人也认不出我。有一次正在家里洗头,有人敲门,我没有戴眼镜就去开门了。见是一个挺眼熟的女人,我问:〃您找谁呀?〃对方看了看我,说:〃的灰在家吗?〃我赶忙拿来眼镜戴上一看,原来是我的同事,在办公室里坐我对面桌的。
  近年来隐形眼镜很流行,同事们都劝我配一副戴。他们说好多电影明星都是大近视的,但是人家戴了隐形眼镜,看起来就不像我这么傻头傻脑。而且我的老眼镜质量是不怎么太好的,镜架已经松了,直往鼻尖上滑动,镀的金属逐渐脱落,露出了斑斑驳驳的暗色。镜片的度数也跟不上近视发展的速度,现在看远处的东西颇有些朦朦胧胧了。
  但是我想了又想,拖了又拖,一直都没有去重新配。我的眼镜,老眼镜,已经戴了这么多年,已经发育成脸上的一个器官了。它戴起来虽然不太合适,但是久了也就适应了,我的鼻子两侧压出一对浅坑,双耳向前倾斜,眼镜戴上去,适得其所,十分妥贴。每天的摘摘戴戴,扶扶擦擦,对我来说都是条件反射,完全不用经过大脑。清早,我醒来的第一个动作就是摸索它,好像不戴上它就找不到自己似的。洗脸的时候,经常忘记摘眼镜就直接把水扑到脸上去。我知道它的每一颗螺丝在什么时候会松,知道它倾斜到什么角度时看东西最清楚,知道我在大家的眼中是什么样子,彼此都没有陌生的感觉。如果现在让我换一个新的,质量再好,款式再新,又有什么好处呢,起先我一定会觉得晕乎乎的,要经过一个十分难受的过渡期才能适应,然后它可能会卡鼻子,可能会夹耳朵,可能会娇气得不能磨不能碰,可能需要经常地用药水打理……我为什么要给自己找这样的麻烦呢?用了多年的那一副,熟络到察觉不到它的存在的那一副,应该就是最适合我的那一副吧。
  咦,我在说的是眼镜吗?听起来不是不像婚姻的。
  浮生六恨之但愿长睡不愿醒
  每天早上的例行对话:
  〃妈妈,我醒了。〃
  〃……〃
  〃妈妈,我要起来了。〃
  〃……〃
  〃妈妈,你怎么还睡啊!〃
  〃……〃
  〃妈妈,你是一只大,懒,虫!〃
  〃……〃
  我一直想不明白的一件事情就是:为什么能睡的人总是不想睡,想睡的人总是不能睡?
  我那宝宝每天和我一起入睡,早上总要比我先醒个把小时,你说他又不上班,着急醒来干嘛?倒是我这个上班的,把闹钟放在枕边,就算醒了也一会儿瞄一眼,一会儿瞄一眼,不蹭到铃响不肯起来。
  或许,睡懒觉的人就不应该生宝宝,生宝宝的人就不应该上班当然了,上班的人也就不应该睡懒觉。
  可是我实在太想睡觉了,总是想。睡觉是一件多么美好的事啊!我这辈子睡得最好的一段时间就是去日本那半年,整天无所事事,除了做饭就是睡觉。灰相公的习惯是午夜入眠,我也跟着同眠;早上七点钟灰相公上课去了,我继续眠;中午十一点钟爬起来做饭,等灰相公回来吃;灰相公饭后回学校,我开始眠午觉;灰相公傍晚回来时,经常撞到我埋在被窝里还没起来。灰相公给我起外号叫〃大母猫〃,说他以前养的一只大母猫就是这么整天睡啊睡啊的。灰相公他老人家是不理解我这种睡法的他的觉少,一天睡个六七小时就精神抖擞,要他昼寝是很难的好在也没干涉我,由着我继续做我的大母猫。我们俩出门旅行的时候,我在飞机上睡,在火车上睡,在颠啊颠啊的大客车上也睡个没完,灰相公一个人目光灼灼,守着我们的行李。
  天,那段时间,我的精神是真好,回来上班后整天斗志昂扬的,加班都加得有劲头。可惜好景不长,储存的这点好觉用光后,瞌睡虫继续时时刻刻地袭击我,每次在美梦中被闹钟惊醒总是万念俱灰。洗脸的时候照镜子,见自己缺乏睡眠的面孔灰暗无光,眼睛红红肿肿,不是不想息劳归主的。不知道人们为什么要自己折磨自己,把上班的时间定在八九点钟?大伙儿晚上班两小时,世界就会灭亡咋地。
  每天上班,我第一件事总是做一杯浓浓的咖啡。否则到了中午就困得睁不开眼睛了。如果中午前后要开会,那就更糟糕,我需要出尽白宝防止自己在领导眼皮底下睡倒。以前办公室里我的座位旁有一组沙发,每天午饭后我扯条大毯子蜷在上面像一条眠着的蚕。现在这组沙发移到门口去了,我也就告别了午睡我再粗犷也不能让每个进门的人都看见我的睡姿吧。唔,午睡,午睡,多么温馨的回忆啊!想我上大学那时候,夏天的中午宁愿旷课也要睡足了才起身,然后到晚上仍然能睡着,第二天早上仍然起不来……
  不过那时候也真是年轻的,想睡就能睡,不睡也没什么,曾在一周内熬四个通宵,白天一样精神抖擞。现在,熬到后半夜就已经痛不欲生,连补多少天的觉都缓不过来。我想如果现在敌人抓了我去审讯,也不用严刑拷打,几天不让我睡觉我就全招了。人缺觉的时候情绪是极不稳定的,比如说我,一向温良恭俭让的我,竟然在一次彻夜未眠后与人暴吵,忿忿地把电话都摔了。睡了一整天醒来,思绪飘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