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 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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圈圈 更新:2021-04-24 09:35 字数:4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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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了“病假”去告状,毫无结果。王洪文拖着疲惫的双腿回到小屋,把心中的愤懑倾泻在横格本上。
这一回,由王洪文起草,唐文兰在他家小屋抄写,完成了上海国棉十七厂的第二张“马列主义大字报”。
六月十八日清早,一张长长的大字报在厂里贴出后,挤满了观看的工人。那醒目的标题:《再揭厂党委修正主义干部路线!》。“领衔作者”又是王洪文!
上海国棉十七厂里的气氛骤然紧张。针锋相对,有人在王洪文的大字报旁边,贴出另一张引人注目的大字报:《向反党反社会主义分子王洪文猛烈开火!》。
顿时,王洪文成了上海国棉十七厂的“新闻人物”、“争议人物”,成为人们议论的中心。
矛盾急剧激化,终于发生了“保卫科事件”……
那是六月十九日晚九时,厂党委副书记张鹤鸣路过保卫科门前时,发觉里面亮着灯光。最为奇怪的是,保卫科的门不仅里面锁着,而且门外还用一把挂锁反锁着。
“这么晚了,是谁在里面?”张鹤鸣敲门,无人答应。
保卫科是机要部门。敲门不开,显然不正常。张鹤鸣随即喊来了一些人,乒乒乓乓地敲门,依然无人答应。
九时四十五分,终于把保卫科的一个工作人员找来。那门,便是他反锁的——原以为门外也用锁锁上,不会有人知道屋里有人。可是,从窗口射出的灯光,却“泄漏”了秘密。
保卫科的门打开了。
人们一拥而入,真相大白:王洪文和另两个人正在里面写大字报!
双方紧张地对峙着。
张鹤鸣发话了,批评王洪文:“保卫科是厂里的重要部门。你把门反锁,万一有事,里面的人出不来,外边的人进不去,谁负责?”
王洪文双眼喷出愤怒的火焰,他不正面答复张鹤鸣的质问,转移了话题:“我们要写厂党委的大字报,你身为党委副书记,带人闯进来,分明压制民主,压制群众,压制革命行动!”
唇枪舌剑,双方争吵起来。
工人们见王洪文蛮不讲理,把他团团围住。激烈的争论声,惊动了厂部办公大楼……
第二天,“保卫科事件”见诸大字报。批判王洪文的大字报,骤然增多了。
王洪文呢,也用笔反击,贴出一张又一张大字报,指名道姓斥骂张鹤鸣,口口声声称他为“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
那时的上海国棉十七厂党委没有正书记,因此副书记张鹤鸣便是厂里的第一把手。
在王洪文看来,要想夺取上海国棉十七厂的大权,张鹤鸣非打倒不可。不过,要打倒张鹤鸣亦非易事:一是张鹤鸣不过四十来岁,没有什么政治历史问题之类辫子可抓;二是张鹤鸣在工人中享有颇高的威信,一大批工人死保张鹤鸣……
王洪文搅得上海国棉十七厂一片混乱,使这家九千人的大厂,成为上海纺织系统最乱的一家工厂。
为了使上海国棉十七厂能够维持正常的生产,一九六六年六月二十日,上海纺织工业局党委决定,派出工作队进驻上海国棉十七厂。
就在局工作队到达的翌日,王洪文以大字报表示“迎接”。那大字报的标题便是:《再揭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张鹤鸣》。
六月三十日,王洪文又在厂党委扩大会议上作长篇发言,“揭发”、“批判”张鹤鸣。
在这最初的“造反”岁月里,王洪文显示了他的蛊惑力、煽动力和组织能力。他的定海路小屋,人来人往,象个茶馆一样热闹非凡。
他从孤立之中挣脱出来。他的周围,有了一批支持者。他成了这群支持者的核心。
“我们的目标,是打倒修正主义的厂党委!”王洪文一再向他的伙伴们强调这一点。
从七月七日起,上海国棉十七厂的“造反”大字报迅速增加。
据当年的该厂“大字报组”的统计:从七月七日至七月十九日,全厂贴出批判厂党委的大字报达七千五百二十五张!
上海国棉十七厂是上海纺织系统第一个亮出造反旗号的工厂。眼下,厂里造反声势如此浩大,在上海数千家工厂之中,也“名列前茅”了。
上海国棉十七厂的动向,引起了中共上海市委的注意……
炮轰工作队上海国棉十七厂“骑”在杨树浦路上。路南、路北,都耸立着上海国棉十七厂的厂房。
一九六六年七月二十日,路南、路北两扇大门旁边,都贴出了巨幅红色标语。这清楚地表明,一定有“红色喜讯”降临这家工厂。
果真,那红纸上写着斗大的黑字:“热烈欢迎市委工作队来我厂领导文化大革命!”
“热烈欢迎以施惠珍同志为首的市委工作队进驻我厂!”
一彪人马,在一个留着短发的四十多岁的女队长的带领下,开进了上海国棉十七厂。
数千工人聚集在厂里的礼堂。
女队长登上主席台。她发表长长的关于如何进行文化大革命的讲话,一次又一次引述了中共上海市委的指示。
通过广播,全厂各个角落,都响着她的声音。
“同志们,我们受中共上海市委的委派,前来上海国棉十七厂领导文化大革命……”
她一说出这句话,台下便响起一片热烈的掌声。
她,施惠珍,当时的上海市总工会副主席。她带领着副队长张六吉、赵戈、焦凤麟,带领着从上海市纺织、公安、工会等各机关抽调的一百多名干部,组成了上海国棉十七厂新的领导核心。
施惠珍是一个早在一九三八年入党的老党员。解放前,先是在上海从事学生运动工作,后来到沪西区私营棉纺厂从事工人运动工作。解放初,她是上海国棉五厂的党委书记。此后,她成为上海纺织工会副主席。从一九五八年起,调往上海市总工会。一九六四年起,出任上海市总工会副主席。
中共上海市委挑选施惠珍担任进驻上海国棉十七厂的工作队长,显然经过仔细的考虑。她富有群众工作经验,对棉纺厂又熟悉,而与上海国棉十七厂没有什么人事瓜葛……
施惠珍经历过一次又一次政治运动。虽说对于眼下这场文化大革命,她并不理解,但她凭借着以往的经验工作着——按党中央的指示办事,按中共上海市委的指示办事。
还没有踏进国棉十七厂的厂门,施惠珍就听说了王洪文的名字,知道他是厂里不可忽视的一个人物。进厂之后,她就着手了解王洪文其人,摸清此人的情况。
万万料想不到,厂门口的红色标语还贴在那里,施惠珍在国棉十七厂还没有站稳脚跟,就在市委工作队进厂的第十天,一张大字报震动了全厂:《市委工作队滚回去!》。
施惠珍读着大字报,心中暗暗吃惊:工作队的内部会议,工作队的动态,大字报的作者怎么一清二楚?
细细一检查,施惠珍这才发觉,自己用老经验办事,出了个不小的漏洞:在工作队领导之下,建立了“材料组”。这是一个要害部门,负责收集全厂运动的材料。施惠珍派了工作队员担任材料组组长,又从厂里的干部中抽调几个人作为组员。按照老规矩,理所当然抽调厂里原组织科、保卫科人员,其中包括唐文兰等。她新来乍到,不知道调来的人员之中,好几个是王洪文的密友。自然,工作队的一举一动,王洪文都清清楚楚。
工作队还没有摸清王洪文的情况,王洪文却已摸清了工作队的情况。
“走了个姓孙的,又来了个猴子!”王洪文在他的小屋里,向他的伙伴们作出自己的判断:市委工作队和厂党委是一路货,施惠珍跟张鹤鸣一个鼻孔出气!
王洪文掉过了炮口,从猛轰厂党委转向炮打工作队……
出现在上海国棉十七厂的异常动向,通过工作队迅速地向中共上海市委报告。当时,中共上海市委正忙着向上海重要的单位派驻工作组,听到上海国棉十七厂里发出反工作组的声音,当即引起了注意……
上海与北京存在着“时间差”。在刘少奇的主持下,北京在六月三日派出第一个工作组——以张承先为首的工作组进驻北京大学,取代原北京大学党委书记陆平,领导那里的运动。刘少奇沿用的是“老经验”,土改派工作组,“三反”、“五反”派工作组,“四清”派工作组,自然,“文革”也派工作组。从六月八日起,北京出现反工作组的浪潮。七月十九日,刚从外地回到北京的毛泽东,已明确地向主持中央工作的刘少奇指出,“派工作组是错误的”。
然而,北京的声音传到上海,并不那么快捷。正因为这样,就在毛泽东指出“派工作组是错误的第二天——七月二十日,施惠珍带领工作队进驻上海国棉十七厂。她压根儿不知道,工作组已经成了”处理品“!
敏感的王洪文关注着来自北京的最新消息。贴出反工作组的大字报,使他又多了一份“造反”的资本。
在竞选“文革主任”中败北一九六六年八月九日,全国各报都在头版头条套红刊登了《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这是八月八日经中共八届十一中全会通过的。这个决定共有十六条,人们也就简称之为“十六条”。
热烈欢呼“十六条”之声,震撼着上海国棉十七厂。王洪文也挤在人群之中,高喊着口号:“誓死捍卫‘十六条’!”“坚决执行‘十六条’!”
王洪文对“十六条”中的一条,发生了浓厚的兴趣:“在有条件的单位,成立文化革命委员会……”
显然,“文化革命委员会主任”(人们习惯地简称“文革主任”)是一把金交椅。
王洪文反对张鹤鸣、反对施惠珍,就是为了夺取厂里的大权。如今,“十六条”规定成立“文化革命委员会”,一旦选上了“文革主任”,也就名正言顺成了上海国棉十七厂的头儿了。
一场“竞选”开始了。
工作队显然不会支持王洪文。经过酝酿,二纺车间的车间主任受到工人们的拥戴,被提名为“文革主任”的候选人。
造反派们支持王洪文,提名王洪文作为“文革主任”的候选人。
两名候选人,其实代表着两种不同的政治倾向,不同的力量。用当年流行的话来说,也就是代表着“保”字号与“反”字号。
分歧,也在工作队内部产生。在一百多个工作队员中,有三、四个队员支持王洪文——在工作队里也出现“反”字号!
“竞选”在激烈地进行。其白热化程度,不亚于美国总统竞选。
就在这个要紧关头,冒出了一张大字报,揭了王洪文的老底。大字报的题目,便叫《王洪文的十大罪状》。
大字报作者,署名“余凤珍”。
余凤珍何许人,敢向王洪文开炮?
几经周折,笔者在上海东北角一座小屋里,找到年近古稀的余凤珍老人。据她自云:原本在乡下种田。一九三六年,十八岁的她,来到上海裕丰纱厂(即上海国棉十七厂前身)做养成工。丈夫姓殷,也在这家纱厂当工人。解放后,他们成为上海国棉十七厂的工人。
余凤珍住在上海定海路二百号,与王洪文家不过一箭之隔,同用一个自来水龙头。
由于那张大字报《王洪文的十大罪状》已被作为“黑材料”烧毁,无从寻觅。但余凤珍在一九七七年四月十二日《解放日报》上,曾发表《王洪文在里弄里的丑恶行径》,诉说了她写《王洪文的十大罪状》的前前后后,从中可知她的大字报的大致内容。摘录如下:我原是定海街道第五里委第二居民小组长。王洪文自一九五八年起,就住在我家邻近。他披着工人的外衣,在里弄里为非作歹。一个正在服刑、因病保外就医的劳改分子,经常送大闸蟹(引者注:即螃蟹)、烟、酒给王洪文,是他的酒肉好友;一个现行反革命杀人犯,平时跟王洪文烟来酒去,称兄道弟,就在他作案被捕的前一天,还在王洪文家吃喝到深夜;一个贪污分子免费给王洪文一家大小做衣裳,王洪文待他亲如一家,叫他“娘舅”,当我们从这个贪污分子家中查出赃物后,王洪文还利用职权千方百计地进行包庇,使这个贪污分子逃避法律制裁。
三年自然灾害期间,王洪文在崇明围垦,经常装病回家逃避劳动。有一次,其他同志的家属托他带些食品到崇明,他竟把鸡肉等好的食品偷偷吃掉,把鸡头、鸡脚爪带给人家。一九六五年,王洪文修理自己的房子,修理材料从弹子门锁到水泥黄砂都是从厂里明拿暗偷来的。不仅如此,王洪文还在里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