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5 节
作者:
孤悟 更新:2021-02-26 17:28 字数:4836
坐地铁之前我给他打了个电话,他还和那个女孩在一起,“咱们仨一起玩吧,我介绍一位新朋友给你认识。”我一下子没了感觉。
他介绍一位朋友给我,凭什么?连他都是陌生的,他凭什么又要介绍来一位“新”朋友给我?
“我不。”我说,“我过去是在见你一个人的,我没和其他人有约。”
“好吧,好吧,我叫她走还不行吗?”
我有些扫兴地踏进地铁,这么好的夜晚,注定要浪费了,我为什么不会节约我的时间,把它总用在无聊、无谓的人身上?也许正是因为我的好奇。我这个人,从小就对谜语的答案有着无穷的兴趣,一旦找到线索,便会不离不弃地分析、解答下去,直到得到真正的答案为止。这个过程令我乐此不彼,即使答案不是我想的那样,或是正好相反,我也不会在意中途寻找它时付出的代价,必竟这是一个锻炼智慧和心机的很有意思的事。但现在我几乎对今天晚上的约会没了兴致。
地铁很快到了复兴门站,我迟缓地下了车,仿佛一点也不为时间焦虑——此时已7:40,我迟了四十分钟。我大概是整座车站中最不慌不忙、最悠闲的人了。我简直就是在逃避似地不愿出站,也许是我不愿面对,也许是我对自己没了自信,还有一种说不上来的莫名其妙的被冷落被轻视的感觉。这种感觉让我好难受。我是不可能再逃避了,要真的逃避,又能逃得了几时?我磨磨蹭蹭地走着,几秒钟过得就像几分钟一样漫长,只恨不得戳在这儿装售货员卖报纸。我走出地铁站,风很大,我知道自己此刻非常心虚,非常不自然。我停了下去,但没有办法啊,还是得继续下去。这场游戏,既然开始了,就不要让它结束!哪怕是痛苦呢!我吸足一口气,天哪我的紧张简直可以令我突然疲倦倒地哭出声来。
我走向前,一个男孩迎过来,看着我的眼睛:“你好,我是T。你是春树吧?我等你半天了。”“你好。”我说。我们沿着长安街散步,算是没有目的地吧。我一边走一边打量他,身材不算高,大约1米74,因为骨架小而显得瘦,紧身牛仔裤,Converse上衣,纽巴伦旅游鞋,大大的登山包压得他有点驼背。相比起来我轻松得可疑,书包里只搁着日记本和钢笔。
“嗨,你说我们照这个速度走下去,一个小时后会在哪儿?”
他抬起头来戏谑地笑着:“大北窑吧。”
我们在长安街上漫无目的的走了一大段路,风有点大,“你就把这北风想象成海风吧!你就想像着咱们现在正在海边散步。”他低着头大步地走着。
“哈哈……海边,怎么可能。”
我们走得特别快,我的心又紧张又激动,有种敏感让我觉得压抑和难受。因为隔膜而拼命说话,大声地笑,其实是好空虚啊,真空虚啊!我发现他比我想象得不知道好多少倍,虽然我不喜欢他的那张脸和他的眼神。呆呆的,不纯洁,像被污染了的池塘,但他的仔裤很漂亮,身材很瘦,书包里的玩艺儿又多又好玩。总体来说这是一个有些自己想法的、聪明过头的卡通化男孩。是我喜欢的那种类型。我指的是外表。
我见到了他。他挺好的。我喜欢他。但是我也喜欢你。我们继续在一起吧。
如果在电话里忧伤且含情脉脉地对上届情人说这些话,无论是谁听了都会有种破口大骂的冲动吧?但他没有。因为他和他们不一样。
唯物主义告诉我们:物质第一,精神第二。
物质是基础。
形式就是内容。
当我终于能理解这些话时,我已经十七岁了。这些话现在他也能倒背如流了,用来反讽和安慰自己的悲哀。我懂这些道理,但却并不能说服我自己,因为和G在一起,那种快乐,虽然口袋里没有多少钱却好像比路边的自动取款机还要富有。
抓住机会越过跳板,或者要靠自己的力量独自奋斗的成功才是真正值得自豪的成功。这些道理,又为何这么矛盾?正常人的脑子怎么分辨是非。
夜凉如水。夜上浓妆。夜色孤傲。
自十二月以前我的生活一直都像浸在水中。往事的回忆让我的心头又流出一丝血,现实的变化令我的脑子不停地转动不停地思考,因为不思考就无法沟通无法交流。但思考多了让人累啊,而且疲于应战。我承认我是个聪明的人,也懂得什么时候该放弃该回头,我生活得很理智很清醒,虽然我实际上是个感性的人。
秋末的最后一天,我曾听到这样一首歌:“真理、需要、自私、无聊、好色、幻想、简单、破碎了”,我原以为那里面还含有一个“纯洁”呢!“也许我们相隔得太远,所以要等到秋天,尽管头发遮住了双眼,还是要等到秋天……”
在这个世界上,一定有什么是比真实更重要的东西吧;在这个世界上,一定有什么是比感情更重要的;一定有比金钱更重要的,一定有什么,是比生活更重要的。
是什么呢?
见面后的四个小时内我们聊得并不好。也许是我们的沟通出了问题。或许是楼道内的灯光太过明亮充足,将一切遁于无形。清楚至极。眼前他的一切都是陌生的,除了手上那枚银色的戒指。他轻轻地玩着戒指,书上曾说过这是一种对感情不满的下意识举动。聊天期间不时有电话打来,然后他便松了一口气似的赶快和手机那边的人说起话来。
我想起G让我在约会前打个电话,我现在一直没打。可能是他回家的时间太晚了,一定是7:00以后。G打通了T的手机,T把手机递给我,我低下头,拒绝接电话。但他不住地把电话递给我,我心一横,接过电话,那边是有些虚弱的声音:“你在哪儿啊?”“楼道。”“百盛的楼道?”“不是。是一座大厦里的十一层楼道。”“为什么不到快餐店里谈?”
快餐店?也许在G的头脑里在快餐店谈话比较安全?其实如果他有水晶球之类的东西拿出来看看就会知道我们现在的处境,一定会偷着乐吧!
“一会儿,我临走时给你打个电话吧。”我说。
“啪”地一声,那边挂了电话。
我无奈地耸了耸肩。
以现在聊天的这种状态,我应该告辞走了,赶上最后一班地铁,还会给一切留一些退路,还可以对G解释。我到底是怎么回事?我心中隐隐有些什么东西在不甘心不情愿地叫喊,那就是我不愿输,我要力挽狂澜,找到自信和感觉,我的好奇心已经忍耐不住了,我一定要征服他,我不能这样黯淡地走回家。
需要沟通。更多的沟通。现实中的沟通。
真实最重要。你知道什么叫真实吗?我们需要自然。我们需要找到好的沟通渠道。
我记得那天我们找了家小旅店。T百忙之中没忘砍价(把钱从六十砍到了四十)。当我们躺在那间狭小却躁热的房间里的那张双人床上时才发现本来无一物。我们和衣躺在一张床上,而二十四小时前我们还没有见过对方。我的心像一个无底洞一样空空的,而我将一切抛于脑后,轻陷在这一片虚无里,暗色的星星飘浮在空中。这个结果令我很满意。一切都变成了虚无。第二天,T准时定点儿八点起了床,他斩钉截铁,毫不犹豫。他要去杂志社。没有一丝我想象中的体贴温暖。我自己坐地铁回了家。
他并不关心我。
G在第二天中午放学时把我以前借给他的一些CD和书之类的东西都放在了杂志社A小姐那里,托她交给我。我知道,我和他之间一切都完了。我像是玩过了火,我从头到尾都没有想到有一天要面对最后的结局我是什么表情会不会运筹帷幄,心知肚明。所以当有一天事实不早不晚已经到来时我还是一副被动的感觉,我根本没有心理准备。
我已对T厌恶之极。我早就应该清楚他性格的缺陷——他根本不会爱一个人。或许他会爱一切东西,但偏偏不是人类。
Mint死了,Love也消失了。我讨厌T,讨厌他的小气、冷血,工作狂以及……我讨厌他的所有。
“你应该穿更好的衣服。”T对我说。
“我知道。”我淡然道。其实我心中很烦躁,我根本没有钱去买更好的衣服。没有就没有呗,没有的总会再有的,我不怕,所以就努力吧。总有一天一切都会好的。一切都会好的。我安慰着对自己说。我一定要努力,不努力不行啊。真的是这样。玛丽她们在办一本地下文学杂志,她们雄心勃勃,而我整天无所事事,听歌,看书,谈着没有意义和乐趣的恋爱,经常做恶梦,一做恶梦就会梦见学校,然后一身冷汗地从睡梦中醒来,醒来会更有压迫感。而我惟一的希望,可以把我从绝大多数普通人中间隔绝出来的写作又进行不下去,我简直写不下一个字去,我的小说孤零零地放在书桌上,没有人爱我,没有希望,没有明天,而我所做的就是,腐烂着呼吸,行尸走肉,对自己无限失望。我被自己折磨得犹豫,刺骨,欲生不能,生死不分。我其实是一个脆弱、敏感的人。我的心随时都被某种东西所吸引所迷恋,随时等待被什么所击中。而这个世界是物质且冰冷的,这可如何是好?
2。啦啦啦
我倒愿意为一个男人专情一生,只是一直都还没有找到过一个堪与我匹配的男人。
——贝蒂。戴维斯
生命不但低贱,而且生生不息。
——艾德里安娜古索夫
T带我去买衣服,他给我买了一幅黄色的墨镜和一顶很“英式”的绒帽。他高兴地给我戴上,说:“挺好看的。”
过了几天他又给我买了一件“美国小姐”的红色洋装。我想起以前和G在一起我们会考虑钱是用来吃一顿麦当劳还是买一件六十块钱的衣服。
“晚上陪我去一个聚会好吗?我带你去见我的几个朋友。”
我们在一个俱乐部里看一场很没意思的演出。是一家唱片公司组织的推新人的活动。台上一位长得酷肖谢霆锋的男子在不厌其烦地唱着“因为我们年轻……”后半句我忘了。总之就是年轻就有理的意思吧。哥哥,年轻又怎么了?我们年轻得让人累。忧伤的她又爱上谁?有一个爱注定不能成为爱,即使有恨也无所谓。哦空虚的夜不要再有泪。
T把我介绍给几个他的朋友:“这是AB,这是ABC,这是ABCD,这是ABCDE……”
我一一打过招呼。他们看来都对T居然也交上女朋友感到很惊讶。别说他们惊讶,我自己都惊讶。据后来T说当年他交女友曾经有三条原则:一不主动,二没钱,三没时间——结果还真没女的看上他。我对个头不高,穿着一件棉猴儿的ABCD很感兴趣。一聊才知道ABCD原来在《通俗歌曲》呆过,“我原来还看过你编的稿子耶!”我有点儿兴奋地跟他说。弄得T直看我。
我给T的朋友看我的稿,刚才T就是这么介绍我的:“这是我女朋友春树,她现在在写小说……”也许他觉得我写小说这个事实让他面上有光。
AB、ABC、ABCDE看了都什么也没说。ABCD说他很喜欢。我的第一段就打动了他。我想这是因为他在看那些不喜欢的演出时和我一样两腿站直一动不动。没有一丝轻佻和枝枝蔓蔓。这么纯粹的一个人。
3。天蝎座
我又回到了杂志社。是A小姐极力撺掇我回去的,也许她认为我写的采访稿还不错,人又听话,应该适合办公室生活。
我和T每天早晨八点都约在和平门地铁站见面,然后一齐坐25路公共汽车去杂志社。说是早上八点见,我却经常8:30甚至更晚后才到。每次我出了地铁站口总能看到T笑容可掬不温不火地等着我。早晨到了杂志社就在电脑上放上一张碎瓜的《Adore》或是别的什么CD,然后听着歌看着别的编辑到来。更多的时候我们都到晚了,就在中午趁所有的编辑都下楼吃饭时听音乐。下班后我们一起走,坐公车去琉璃厂附近的一个小吃店喝豆汁吃卤煮,我一直喝不惯豆汁,T则每次都会要上三大碗,然后趁着还烫心满意足地喝完。我就喝米粥。听说这个小吃店已经有四十多年的历史了。“我打小儿就在这儿吃东西,那个阿姨是看着我长大的。”T说,我看到他指着的一个涂着红嘴唇,三四十岁的妇女,她看上去显得比实际年龄年轻,风风火火的,非常热情。她向我们说她的儿子也听摇滚,还染了一个小黄毛,正在攒钱买什么电吉它。吃完饭后他送我到地铁站或去他家再玩会儿。他家住在宣武区的一个胡同里。我讨厌胡同。T的母亲一般情况下都不会在家,据T说他妈工作很忙,T的父亲去世后就是她一个人操持家务还要工作。就是在家也是匆忙吃完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