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2 节
作者:丁格      更新:2021-02-26 17:12      字数:4907
  田伯光哈哈大笑,说道:“令狐兄说的甚是。但你可知这两大坛酒,却不是径直从长安挑上华山的。我挑了这一百斤美酒,到陕北去做了两件案子,又到陕东去做了两件案子,这才上华山来。”令狐冲一惊,心道:“却是为何?”略一凝思,便已明白,道:“原来田兄不断犯案,故意引开我师父、师娘,以便来见小弟,使的是调虎离山之计。田兄如此不嫌烦劳,不知有何见教?”田伯光笑道:“令狐兄且猜上一猜。”
  当此时,故人相见的雅致将逝未逝,而江湖的恩怨情仇已露峥嵘。以一种什么样的不同于流俗的方式使这两个矫矫不群的男人在雅致中拔刀,这是金庸此时要解决的问题。
  令狐冲道:“不猜。”斟了一大碗酒,说道:“田兄,你来华山是客,荒山无物奉敬,借花献佛,你喝一碗天下第一美酒。”田伯光道:“多谢。”将一碗酒喝干了。令狐冲陪了一碗。两人举着空碗一照,哈哈一笑,一齐放下碗来。令狐冲突然右腿飞出,砰砰两声,将两大坛酒都踢入了深谷,隔了良久,谷底才传上来两声闷响。
  现在我们知道金庸为什么之前要让田伯光浓墨重彩地渲染这两坛酒的来之不易和弥足珍贵:是为了令狐冲这一踢。于是以下的推进就是顺理成章的了:
  田伯光惊道:“令狐兄踢去酒坛,却为什么?”令狐冲道:“你我道不同不相为谋,田伯光,你作恶多端,滥伤无辜,武林之中,人人切齿。令狐冲敬你落落大方,不算是卑鄙猥亵之徒,才跟你喝了三大碗酒。见面之谊,至此而尽。别说两大坛美酒,便是将天下的珍宝都堆在我面前,难道便能买得令狐冲做你的朋友吗?”刷的一声,拔出长剑,叫道:“田伯光,在下今日再领教你快刀高招。”
  第五部分简单生活的破坏,令狐冲
  两人的关系在这瞬间凸显实质,但其间的变化过程是至关重要的。这是“这一个”区别于一般人的关键所在。否则,江湖上就不会有故事流传了。而没有多姿传奇的江湖,那不叫江湖。事实上,对于田伯光和令狐冲来说,事情依然不会这样简单的刀剑解决,而必然要继续斗智斗勇,相互纠缠。所以虽然令狐冲已拔剑,田伯光却不拔刀;令狐冲想脚底抹油,田伯光却比他更快。别看令狐冲上面一番话义正辞严,其实,他本性上喜欢田伯光这样的江湖浪子,(所以后来当着岳不群的面,令狐冲也敢放坐以待毙的田伯光一条生路),那只因为他
  自己也是一个浪子。两人并不想真打,都想找台阶解决各自的难题。
  田伯光笑道:“田某是声名狼藉的采花大盗,令狐兄却是武林中第一正人君子岳先生的得意弟子,自不能和我同流合污。只是既有今日,何必当初?”令狐冲道:“甚么叫做既有今日,何必当初?”田伯光笑道:“在衡阳回雁楼头,令狐兄和田某曾有同桌共饮之谊。”令狐冲道:“令狐冲向来好酒如命,一起喝几杯酒,何足道哉?”田伯光道:“在衡山群玉院中,令狐兄和田某曾有同院共嫖之雅。”令狐冲呸的一声,道:“其时令狐冲身受重伤,为人所救,暂在群玉院中养伤,怎说得上一个嫖字?”田伯光道:“可是便是在那群玉院中,令狐兄却和两位如花似玉的少女,曾有同被共眠之乐……你今日对我不客气有什么用?你要维护华山派的清白名声,当时对那两位姑娘就该客气尊重些,却为甚么当着青城派、衡山派、恒山派众英雄之前,和这两个小姑娘大被同床,上下其手,无所不为?哈哈,哈哈。”
  就这样,两人的纠缠引出令狐冲学成独孤九剑,江湖因之变色。在令狐冲的集体生活中,田伯光是十分重要的一个人物,而田伯光的命运也因令狐冲而改变。纵观全书,从田伯光到不可不戒,虽然金庸用的是喜剧的路数,但其间的禅意和佛理,却是耐人寻味的。
  和田伯光的这种复杂关系,在令狐冲的江湖生涯中,是非常典型的。令狐冲的许多朋友,都是他作为名门正派的掌门师兄所不应该结交的。他们不是江洋大盗、采花淫贼,就是旁门左道、魔教中人。令狐冲和他们结交,在政治上是极其“不正确”的。在少林、武当、五岳剑派这样的主流社会中,“政治上的正确”对于像令狐冲这样风华正茂的年轻人是非常重要的,至少和江湖中人作为立身之本的武功高超一样重要。在这样的背景解读中,我们知道,令狐冲和田伯光惺惺相惜,和向问天一见如故,和蓝凤凰哥哥妹妹,和任盈盈风花雪月,都是非常严重的事情,其中的每一件都足以使他身败名裂。对于一个想在主流社会中不断“进步”的“聪明人”来说,像潇湘夜雨莫大先生这样的主流社会中的边缘人物,都是不应该随便结交的。
  但令狐冲生来就不是谨小慎微的人,也没有这方面的机心和常识。他是一个倜傥不羁的性情中人,天性喜欢和那些同是性情中人的人倾盖如故义结金兰,从不顾及出身和背景。他的行为的惯性是率性而为。所以,在五霸岗,他一见素昧平生的江湖豪客们如此情义,便脱口而出这样在“政治上极不正确”的话:
  “众位朋友,令狐冲和各位初见,须当共饮结交。咱们此后有福同享,有难同当,这杯酒,算咱们好朋友大伙儿一齐喝了。”
  江湖政客岳不群听到这话就皱起了眉头:“冲儿行事好生鲁莽任性,不顾前,不顾后……他们奸淫烧杀,打家劫舍,你也跟他们有福同享?我正派之士要剿灭这些恶徒,你便跟他们有难同当?”
  不错,这正是这样一种典型的思维方式:每说一句话都要瞻前顾后。简单美好的生活就是这样被他们破坏的。这和一个热爱集体生活,喜欢和朋友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的性情中人是格格不入的。所以令狐冲和岳不群是早晚要分道扬镳的。像岳不群那样生活,要隐忍,制怒,处心积虑,才能得逞。得到什么呢?权力,以及主流社会的认可,从而找到一种安全感和慰藉。想一想,人们平时最怕的是什么?是众叛亲离。所以,如果你想像令狐冲那样生活,你要学会承受被主流社会全面抛弃、众叛亲离时的巨大的空虚。你要先自问一声,你的精神世界是否已强大到能够单枪匹马面对整个社会,面对许许多多名叫岳不群和赵正义的人?即便性情不羁如令狐冲,也有许多拿不起放不下的时候。相比之下,萧峰、萧十一郎和杨过,在这方面倒更为刚烈决绝。只是,令狐冲身上有一种比他们更加热爱生活的美好品质。正是这一点,使令狐冲的形象更接近于一位我们可以和他朝夕相处的情趣盎然的好朋友:无拘无束,亲切自然,于细微的创造性和宽广的包容性中触摸到生活的美。
  我想说的是,我确实也喜欢和令狐冲这样的人在一起的集体生活。这是这样一种生活:“当我们回首往事时,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而感到羞愧”,因为即便我们在一起呆着什么都没干,我们也可以大声地说,我生活过,有过不可重复的过去的好时光。
  令狐冲没读过多少书,金庸要强调的是,是令狐冲的天性成就了他。联想一下,萧峰,杨过,这些金庸自己喜爱的性情中人都没怎么读过书;而那些读过书的人,像陈家洛、陈近南,包括杨逍,都是精神懦弱之人,(只有一个谢逊拿得起放得下,)此中是有深意的吧。除了天性,令狐冲的那些对手和朋友,那些多姿多彩如田伯光、蓝凤凰、任我行这样的人,他们也成就了令狐冲。没有他们,令狐冲是无法完成自己的。谁能想像一个人的江湖是什么样吗?
  对生活的理解因人而异,但总有一些智者会在不经意间泄露天机。比如博尔赫斯,他在那篇可怕的《沙之书》的结尾写道:“我想起在什么地方读到过:隐藏一片树叶的最好的地方是森林。退休之前,我在墨西哥街阿根廷国立图书馆工作,那里藏书达九十万册。有一天,我到那里去,躲过了一个管理人员,不去注意门多高多远,就让这本沙之书消失在地下书库的一个尘封的书架里了。”比如本雅明,他在《发达资本主义时代的抒情诗人》中说:“波德莱尔喜欢孤独,但他喜欢的是稠人广坐中的孤独。”我想,这可能可以解释我为什么喜欢在大堂吃饭而不喜欢在包厢,为什么江湖上传言我喜欢集体生活。就让我用沃尔科特的“请坐。请享用你的一生”来结束我的集体生活吧:
  这一天终将来到
  那时你将欢欢喜喜
  迎接你自己光临
  你的家门、你的镜中,
  与你互致欢迎的笑容
  说:请坐。请吃吧。
  你会重新爱这个曾是你自己的陌生人。
  上酒。上面包。把你的心
  交还给它自己,交还给这终生爱你的
  陌生人,你为了另一个人而
  忘了他,他却还记着你。
  从书架上取下情书、
  照片、绝望的短笺,
  从镜里削掉你的形象。
  请坐。享用你的一生。
  第五部分因父之名,三少爷的剑
  我在炉火旁坐下。
  “没下雪吗?”我问,“这种冷的天气,下雪反而好过点。”
  大姐自书房中走出来:“三少爷来了吗?”
  我装腔作势地站起来:“三少爷来了,他的剑没来。”
  …亦舒《玫瑰的故事》第四部《玫瑰再见》
  有一阵我把能找到的亦舒都读了。为什么狂读亦舒?那是另一个故事,不在这里说了。单说亦舒的小说,有三部是不错的:《喜宝》、《风信子》和《玫瑰的故事》。有一天我和吴晓东谈起亦舒的书写作派,吴兄一语惊醒我梦中人:
  “知道亦舒的写法学谁吗?古龙。”
  不错,单句成段,快捷推进,正是古龙笔法,只是加了一份商业社会中受过教育的女人的刻薄和古怪。这种叙事上的快节奏的推进和跳转,正是一种经典的商业写作技巧。有一阵北京一个叫王朔的人爱说所谓“写作的速度感”,其实就是这种手艺。如果你熟读古龙,看到上面那段文字,不由你不佩服亦舒的幽默感,也不由你不想起那个叫谢晓峰的人。
  谢晓峰,很平凡的三个字,但这三个字成为翠云峰下绿水湖前神剑山庄谢家第三个男孩的名字时,就变成了“三少爷”这三个字了。而这三个字是和一个“剑”不能分离的,所以这个故事就叫《三少爷的剑》。
  我不知道别人怎么看,在我看来,这不是一个轻松的故事。这本书说的是,对一个人来说,最难的是有关内心的问题:一颗芜杂纷繁的心如何找到安宁,一颗晦暗的心如何走上大道。与此相关的,是道路问题,究竟哪条路才是“我”的修远之路:纳尔齐斯还是歌尔德蒙,思特里克兰德还是莱雷,毕巧林还是道连葛雷……谢晓峰和他们每个人一样,都是天才,或者说,都是选民。但是,这既是父的恩宠,也是父的考验。
  神剑山庄的创始人叫谢天,他应该是白手起家吧。两百年后,山庄传到了谢晓峰手里。他是谢王孙的第三个儿子,所以江湖上称他为谢三少爷;因为谢三少爷的绝代风华无人可及,所以江湖上将“谢”字也省了,就叫他三少爷。
  “这个人一生下来,就仿佛带来了上天诸神所有的祝福和荣宠。他生下来后,所得到的光荣与宠爱,更没有人比得上。他是江湖中久不出世的剑客,也是武林中公认的才子。”
  三少爷十三岁时就击败了华山门下的第一剑客华少坤,不到三十岁吧,就无敌于天下了。他的对手很少很少,也许只有燕十三一个人,不是“夺命十三剑”燕十三,而是变化出了第十四剑和十五剑的燕十三。他的朋友也不会多,铁开诚,老苗子,娃娃,还有燕十三吧(因为按照古龙,最好的对手通常就是最好的朋友)。而他真正的敌人也只有一个,那就是他自己。最懂他的,是他的父亲谢王孙。在书中,谢王孙出场早于谢晓峰,是在燕十三到神剑山庄找谢晓峰一决高低时见到的:
  他穿得很朴素,一缕青衫,布鞋白袜。看起来他只不过是个很平凡的人,就这么样随随便便地走到这绿水湖畔,看见这残秋的山光水色,就这么随随便便地站下来。
  也许就因为他太平凡,平凡得就像是这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