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 节
作者:丁格      更新:2021-02-26 17:12      字数:4956
  李白以后,汉人的精神和生活逐渐萎缩,变得猥琐。千年后,古龙无师自通地接上了这一脉。在他的笔下,又出现了倜傥不群的汉人形象。在《陆小凤》中,古龙创造了群像:西门吹雪,花满楼,叶孤城,老实和尚,朱停,金九龄,木道人,宫九……这些人或正或邪,但都鲜艳夺目。而陆小凤是怎样一个人,有怎样的人生态度,正是在和这些群像的对比中显现。
  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李商隐的这两句诗,讲的是一个人和他的两项功夫。人叫陆小凤,功夫是他的“双飞彩翼”轻功和名满江湖的“灵犀指”。他的灵犀指,夹住过叶孤城的“天外飞仙”,但却留下了一个挥之不去的悬念:是否也能夹住西门吹雪的无情一剑?这是许多人,包括古龙和西门吹雪本人,都想知道的。
  但是陆小凤深深懂得人生苦短,他是绝不会为了江湖上的虚名去一试生死的。这是他和他的朋友西门吹雪、叶孤城的不同之处。他们不近酒色,只喝白水,毕生只为那一剑的风情而活着,情愿随时为谁的剑更快而流血。而陆小凤,他宁愿和欧阳情、薛冰、沙曼一起喝花酒,或者和花满楼一起千里迢迢去吃苦瓜大师的素席,再到银钩赌坊去赌一把。比起西门吹雪和叶孤城,也许陆小凤更能理解金九龄变成绣花大盗,木道人就是老刀把子,毕竟人生一世,草木一秋,有时确实需要搏一把。而花满楼和朱停的享受人生,是陆小凤所爱。是的,陆小凤虽然不像王怜花那样深解李商隐的《夜雨寄北》,但却是李太白“浮生若梦,为欢几何”的忠实信徒。
  许多人都认为陆小凤和楚留香很像,其实,那是形象而非神像。楚留香,他是风流自赏的,他的言行,和李寻欢一样,有太多的自恋和做秀的味道。而陆小凤,他知道人生的苦痛和短暂,所以他的及时行乐是真实的,也是善良的。那很像我的朋友麦芒的诗章:
  可怕的死亡教会我放纵欲望
  二十岁是短命,一百岁也是夭折
  上天不会再派同样的人
  顶替我享受那份该得的恩典
  既然我挣不到什么财产
  那就索性赔个精光吧
  像一只无所事事的雄蜂
  交尾一次便知趣地去死
  是人间的花,请在人间开放
  哪怕被摘也胜似寂寞无闻
  我只有一颗煮在肉锅里的良心
  肉锅受煎熬,良心也不安
  无论是麦芒的诗还是古龙的陆小凤,都使我对生命既敬畏又放肆。我想我对及时行乐是有很深很深的体会的,那也许是随心所欲,也许是随遇而安,也许是随波逐流。而现在,我只想在雕刻时光中眺望时光流逝,因为我喜欢用生活来消磨生活。每念及此,我就有一种痛快的感觉。这很像我初读海子这句诗时的感觉:我要挥霍掉青春的岁月/然后去做铁石心肠的船长。
  第五部分怀着爱和凄楚,程灵素
  所以我问,愚蠢地问:
  (但是我问谁呢?)
  献身能感动一个人吗
  ——旧作《献身能感动一个人吗》
  第一次读到塞林格的《九故事》是在1988年,在当年北大图书馆二楼的开架阅览室,我用一天的时间草草读完。那本书已经被翻得很烂,书上有很多的批语和红杠,是那些喜爱塞林格的人留下的。第二天我跑了好几个书店找《九故事》,都没有,我很沮丧,那就像你很急切地去女生宿舍找她,她却总不在。后来臧棣知道我喜欢《九故事》,就把他的那本作为生日礼物送给我了,在1989年的一月。如此啊,好兄弟。
  说实话,我从未觉得《麦田的守望者》有什么,但《九故事》令我欲罢不能。而我最喜爱的是其中的《献给爱斯美的故事——怀着爱和凄楚》。这篇故事总让我情不自禁地想起一个人——程灵素。
  在金庸的所有女性人物中,我爱三个人:赵敏,小昭,程灵素。三人的命运各不相同:小昭生离,程灵素死别,只有赵敏得到了幸福。而我对她们的爱也各不相同:对赵敏的爱是宠爱,放纵她,迁就她,直到把她宠坏了(十年前吧,有一个人深深理解这种爱,她在给我的信中说:“你一定要把我宠坏啊。”),我喜欢她有着一颗不羁的心;对小昭,是珍惜和怜爱吧,面对她就像面对一块洁净的白玉——思无邪;而对于程灵素,我只能引用塞林格——怀着爱和凄楚。
  在《献给爱斯美的故事》中,爱斯美要萍水相逢的大兵塞林格(小说中的“我”和X军士的原型就是塞林格,参见保罗·亚历山大《守望者:塞林格传》)为她写一个故事:
  “你要是什么时候能为我一个人写一篇故事,我将会感到非常荣幸。”她沉思着说,“我喜欢悲惨凄楚的故事。”
  “什么故事?”我边问边向前探了探身子。
  “悲惨凄楚的。我对研究悲惨的生活很有兴趣。”
  爱斯美又双脚交叉站着,“你肯定不会忘了为我写那篇小说吧?”她问,“也不一定仅仅是为我一个人写,它可以——”
  我说我决不会忘记,还告诉她,我从未为任何人写过小说。但是,现在似乎该认真考虑一下这个问题了。
  她点点头,建议道:“故事一定要写得非常悲惨,非常动人,”并又问:“你对悲惨生活多少了解一点吗?”
  我说我还谈不上真正了解,不过从某种程度上说,我对它的了解正在不断地加深。并保证我会尽最大的努力使她满意。然后,我们又握了握手。
  “我们没在更为恶劣的情形下相识,这难道不是件遗憾事吗?”她说。
  我说,不错,正是如此。
  “再见,”爱斯美说,“我希望战后你回家时,能好好保留你的全部才能。”
  程灵素的故事是一个真正悲惨的故事,而金庸对悲惨生活是有很深的了解的,所以他写了程灵素,并且给她安排了惟一正确的结局。程灵素短暂的一生中有两件最重要的事:养成了七心海棠,爱上了胡斐。这两件事是她的不幸的根源。而更不幸的,是另外两件事:她长得不美;胡斐爱的不是她。如果她活着,伴随她的是永远的痛苦,为自己的容颜和无望的爱。而当她决意一死为胡斐吸出剧毒时,她把痛苦永远留给了胡斐,而她得到了解脱。那一刻,她所散发出的美是那么凄楚,那么令人感到不安:
  “我师父说中了这三种剧毒,无药可治,因为他知道世上没有一个医生,肯不要自己的性命来救活病人。大哥,他不知我……我会待你这样……”
  这是程灵素临终前对胡斐的表白,更是她的自白——这段话,更多的是对她自己说的。这是没有回报的爱在寻求永生。冰雪聪明但容颜稍逊的程灵素只能选择这样的结局,或者说,金庸只能为她安排这样的结局。这难道不是非常悲惨的故事吗,如爱斯美所要的。
  《飞狐外传》在金庸作品中的地位大致和《书剑恩仇录》、《碧血剑》一个层次,属低端产品,但程灵素却是金庸写得最好的人物之一。造化弄人啊,我曾千百次地为程灵素设想她最美好的人生,那就是她遭遇花满楼。不过,也只能这样想想而已,江湖上的事,十有八九是不如人意的。就让我借用塞林格《献给爱斯美的故事》的结尾来结束我的絮絮私语吧,因为它对我是那样的贴切:
  你是找了一个疲惫的人来为你写故事呵,爱斯美。而他,总有希望再次度过艰难,好好保存下他的全——保存下他的全——部——才——能。
  第五部分集体生活,令狐冲
  你须冒受罚之险,但还得照常付款
  ——希尼
  江湖上传言我是一个喜欢集体生活的人。不错,我喜欢在宽敞明亮人气兴旺的大厅吃饭而不是在包厢;我也喜欢和男男女女一起灯红酒绿夜夜笙歌。但是,只有我自己知道,我
  的本性更喜欢独来独往和离群索居。只是,很久以前的一天,我就明白一个道理:人要生活在人群中。我曾经和清平提起过这句话,他深为赞同。当时是1990年吧,我们经历了“革命,青春,爱情这新的三位一体”,而我们时代最优秀的诗人也已弃我们而去。那时我们是在面对生活痛定思痛吗?
  江湖上确有一个热爱集体生活的人,不过他不叫王怜花,他的名字叫令狐冲。有一种人天生就喜欢结交朋友,不为什么,只因为天性喜欢,喜欢一见如故,酒到杯干;喜欢呼朋引类,通宵达旦。令狐冲就是这种人,所以他天生属于江湖。因为江湖上什么样的人都有,什么样的事都可能发生,而且,江湖永不寂寞。从华山下来,令狐冲的世界里就不再只是岳不群和岳灵珊了。江湖风波虽恶,江湖中人却是多姿多彩:有采花大盗田伯光,有美貌小尼姑仪琳,有不戒和尚,有风情万千蓝凤凰,有推杯论盏祖千秋,有杀人名医平一指,有潇湘夜雨莫大先生,有狂徒名叫向问天,更狂的一个叫任我行,最狂的叫东方不败,而他却也是最低调的。这些人或正或邪,却都是性情中人,再加上一个重要人物任盈盈,令狐冲和他们在江湖上一一相遇,终于谱成一曲笑傲江湖。一个文采惊艳的女作家说过一句妙语,说看一个男人怎么样,看他的朋友和对手就知道了。令狐冲的妙处在于他的许多对手同时也正是他的朋友。令狐冲,他有怎样的朋友和对手呢?
  田伯光是一个在江湖上独来独往、横行无忌的采花大盗。他擒了小尼姑仪琳来到衡阳回雁楼,说的是这样风雅的话:“小师父,你有沉鱼落雁之容。这家回雁楼就是为你而开的。咱们上去喝个大醉,大家快活快活罢。”能说出这等语言的采花盗不是一般的采花盗。在回雁楼头,令狐冲为救仪琳,和他边喝边打边聊。大家都不放弃,却都没痛下杀手。其实,应该说是田伯光没有痛下杀手,因为其时令狐冲还没有学独孤九剑,不是田伯光的对手。回雁楼头的那一场“坐斗”,虽然刀光血影,但两人却在斗智斗勇中亦敌亦友了。此时故事才到第四回《坐斗》。当情节进展到第九回《邀客》时,田伯光为不戒和尚所逼,挑着两坛一百三十年的长安谪仙楼美酒上华山来请令狐冲下山去看小尼姑仪琳。
  田伯光笑道:“我曾听人言道,天下名酒,北为汾酒,南为绍酒。最好的汾酒不在山西而在长安,而长安醇酒,又以当年李太白时时去喝得大醉的谪仙楼为第一。当今之世,除了这两坛酒之外,再没有第三坛了。”令狐冲奇道:“难道谪仙楼的地窖之中,便只剩这两坛了?”田伯光笑道:“我取了这两坛酒后,见地窖中尚有两百余坛,心想长安城中的达官贵人,凡夫俗子,只须腰中有钱,便能上谪仙楼去喝到这样的美酒,又如何能显得华山派令狐大侠的矫矫不群,与众不同?因此上乒乒乓乓,稀里哗啦,地窖中酒香四溢,酒涨及腰……天下只此两坛,这份礼才有点贵重啊,哈哈,哈哈。”
  在这里,一种男人之间的、只可意会难以言传的、微妙而饶有情致的氛围出现了。于是:
  令狐冲道:“多谢,多谢。”又喝了一碗,说道:“其实田兄将这两坛酒从长安挑上华山,何等辛苦麻烦,别说是天下名酒,纵是两坛清水,令狐冲也见你的情。”
  令狐冲这一席话是情境中的经典对答,继续推进那种氛围,于是:
  田伯光竖起右手拇指,大声道:“大丈夫,好汉子。”令狐冲问道:“田兄如何称赞小弟?”田伯光道:“田某是个无恶不作的淫贼,曾将你砍得重伤,又在华山脚边犯案累累,华山派上下无不想杀之而后快。今日担得酒来,令狐兄却坦然而饮,竟不怕酒中下了毒,也只有如此胸襟的大丈夫,才配喝这天下名酒。”
  令狐冲道:“取笑了。小弟与田兄交手两次,深知田兄品行十分不端,但暗中害人之事却不屑为。再说,你武功比我高出甚多,要取我性命,拔刀相砍便是,有何难处?”
  至此,那种氛围达到高潮。但是,如果仅此,那田伯光就不是田伯光了,而令狐冲也就不是令狐冲了。因此,深解个中奥妙的金庸笔走风生:
  田伯光哈哈大笑,说道:“令狐兄说的甚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