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7 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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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 更新:2021-02-25 04:23 字数:4819
“其实,我也没有另一半,我是完整的。”我心里不由得告诉自己。
我们虽然结了婚,但是我们都不承认有另一半,我是我,他是他,如果真要拿我们来劈,又成了四块,总不会是两块,所以想来想去,只有写“大胡子与我”来交卷,这样两个独立的个体总算拉上一点关系了。
要写大胡子在外的行径做人,我实在写不出什么特别的事来。这个世界上留胡子的成千上万,远看都差不多,叫“我”的人,也是多得数不清,所以我能写的,只是两人在家的一本流水帐,并无新鲜之处。
在我们的家里,先生虽然自称没有男性的优越自尊等等坏习惯,太太也说矣不参加女权运动,其实这都是谎话,有脑筋的人听了一定哈哈大笑。
荷西生长在一个重男轻女的传统家庭里,这么多年来,他的母亲和姐妹有意无意之间,总把他当儿皇帝,穿衣、铺床、吃饭自有女奴甘甘心心侍候。多少年来,他愚蠢的脑袋已被这些观念填得满满的了再要洗他过来,已经相当辛苦,可惜的是,婚后我才发觉这个真相。
我本来亦不是一个温柔的女子,加上我多年前,看过胡适写的一篇文章,里面一再的提到“超于贤妻良母的人生观”,我念了之后,深受影响,以后的日子,都往这个“超”字上去发展。结果弄了半天,还是结了婚,良母是不做,贤妻赖也赖不掉了。
就因为这两个人不是一半一半的,所以结婚之后,双方的棱棱角角,彼此都用沙子耐心的磨著,希望在不久的将来,能够磨出一个式样来,如果真有那么一天,两人在很小的家里晃来晃去时,就不会撞痛了彼此。
其实婚前和婚后的我们,在生活上并没有什么巨大的改变。荷西常常说,这个家,不像家,倒像一座男女混住的小型宿舍。我因此也反问他∶“你喜欢回家来有一个如花似玉的女同学在等你,还是情愿有一个像”李伯大梦”里那好凶的老拿棍子打人的黄脸婆?”
大胡子,婚前交女友没有什么负担婚后一样自由自在,吹吹口哨,吃吃饭,两肩不驼,双眼闪亮,受家累男人的悲戚眼神、缓慢步履,在此人身上怎么也打不出来。
他的太太,结婚以后,亦没有喜新厌旧改头换面做新装,经常洗换的,也仍然是牛仔裤三条,完全没主妇风采。
偶尔外出旅行,碰到西班牙保守又保守的乡镇客店,那辛苦麻烦就来了。
“请问有没有房间?”大胡子一件旧夹克,太太一顶叫花子呢帽,两人进了旅馆,总很客气的问那冰冷面孔的柜台。
“双人房,没有。”明明一大排钥匙挂著,偏偏狠狠的盯著我们,好似我们的行李装满了苹果,要开房大食禁果一般。
“我们结婚了,怎么?”
“身份证!”守柜台的老板一脸狡猾的冷笑。
“拿去!”
这人细细的翻来覆去的看,这才不情不愿的交了一把钥匙给我们。
我们慢慢上了楼,没想到那个老板娘不放心,瞪了一眼先生,又追出来大叫。“等一下,要看户口名簿。”那个样子好似踩住了我们尾巴似的得意。
“什么,你们太过份了!”荷西暴跳起来。
“来,来,这里,请你看看。”我不情不愿的把早已存好的小本子,举在这老顽固的面前。
“不像,不像,原来你们真结婚了。”这才化开了笑容,慢慢的踱开去。
“奇怪,我们结不结婚,跟她有什么关系?你又不是她女儿,神经嘛!”荷西骂个不停。
我叹了口气,疲倦的把自己抛在床上,下一站又得多多少少再演一场类似的笑剧,谁叫我们“不像”。
“喂!什么样子才叫”像”,我们下次来装。”我问他。
“我们本来就是夫妻嘛!装什么鬼!”
“可是大家都说不像。”我坚持。
“去借一个小孩子来抱著好了。”
“借来的更不像,反正就是不像,不像。”
谁叫我们不肯做那人的另一半,看来看去都是两个不像的人。
有一天,我看一本西班牙文杂志,恰好看到一篇报道,说美国有一个女作家,写了一本畅销书,名字我已记不得了。总之是说“如何叫丈夫永远爱你。”
这个女作家在书中说∶“永远要给你的丈夫有新奇感,在他下班之前,你不妨每天改一种打扮,今天扮阿拉伯女奴,明天扮海盗,大后天做一个长了翅膀的安琪儿再大后天化成一个老巫婆……这样,先生下班了,才会带著满腔的喜悦,一路上兴奋的在想著,我亲爱的宝贝,不知今天是什么可爱的打扮”又说∶“不要忘了,每天在他耳边轻轻的说几遍,我爱你我爱你你爱你。”
这篇介绍的文章里,还放了好几张这位婚姻成功的女作家,穿了一条格子裙,与丈夫热烈拥吻的照片。
我看完这篇东西,就把那本杂志丢了。
吃晚饭时,我对荷西说起这本书,又说∶“这个女人大概神经不太正常,买她书的人,照著去做的太太们,也都是傻瓜。如果先生们有这么一个千变万化的太太,大概都吓得大逃亡了。下班回来谁受得了今天天使啦!明天海盗啦!后天又变个巫婆啦!……”
他低头吃饭,眼睛望著电视,我再问他∶“你说呢?”
他如梦初醒,随口应著∶“海盗!我比较喜欢海盗!”
“你根本不在听嘛!”我把筷子一摔,瞪著他,他根本看不见,眼睛又在电视上了。
我叹了口气,实在想把汤泼到他的脸上去,对待这种丈夫,就算整天说著“我爱你”,换来的也不过是咦咦啊啊,婚姻不会更幸福,也不会更不幸福。
有时候,我也想把他抓住,噜噜苏苏骂他个过瘾。但是以前报上有个新闻,说一位先生,被太太喋喋不休得发了火,拿出针线来,硬把太太的嘴给缝了起来。我不希望大胡子也缝我的嘴,就只有叹气的份了。
其实夫妇之间,过了蜜月期,所交谈的话,也不过是鸡零狗碎的琐事,听不听都不会是世界末日问题是,不听话的人,总是先生。
大胡子,是一个反抗心特重的人,如果太太叫他去东,他一定往西请他穿红,他一定著绿。做了稀的,他要吃干的做了甜的,他说还是咸的好。这样在家作对,是他很大的娱乐之一。
起初我看透了他的心理,有什么要求,就用相反的说法去激他,他不知不觉的中了计,遂了我的心愿。后来他又聪明了一点,看透了我的心理,从那时候起,无论我反反覆覆的讲,他的态度就是不合作,如同一个傻瓜一般的固执,还常常得意的冷笑∶“嘿!嘿!我赢了!”
“如果有一天你肯跟我想得一样,我就去买奖卷,放鞭炮!”我瞪著他。
我可以确定,要是我们现在再结一次婚,法官问∶“荷西,你愿意娶三毛为妻吗?”他这个习惯性的“不”字,一定会溜出口来。结过婚的男人,很少会说“是”,大部材都说相反的话,或连话都不说。
荷西刚结婚的时候,好似小孩子扮家家酒,十分体谅妻子,情绪也很高昂,假日在家总是帮忙做事。可惜好景不常,不知什么时候开始,他背诵如教条的男性自尊又慢慢的苏醒了。
吃饭的时候,如果要加汤添饭,伸手往我面前一递,就好似太阳从东边出来一样的自然。走路经过一张报纸,他当然知道跨过去,不知道捡起来。有时我病了几天,硬撑著起床整理已经乱得不像样的家,他亦会体贴的说∶“叫你不要洗衣服,又去洗了,怎么不听话的。”
我回答他∶“衣不洗,饭不煮,地不扫,实在过不下去了,才起来理的。”
“不理不可以吗?你在生病。”
“我不理谁理?”我渴望这人发条开动,做个“清扫机器人”有多可爱。
“咦!谁也不理啊!不整理,房子又不会垮!”
这时候我真想拿大花瓶打碎他的头,可是碎的花瓶也得我扫,头倒不一定打得中,所以也就算了。
怎么样的女人,除非真正把心横著长,要不然,家务还是缠身,一样也舍不得不管,真是奇怪的事情。这种心理实在是不可取,又争不出一个三长两短来。
我们结合的当初,不过是希望结伴同行,双方对彼此都没有过份的要求和占领。我选了荷西,并不是为了安全感,更不是为了怕单身一辈子,因为这两件事于我个人,都算不得太严重。
荷西要了我,亦不是要一个洗衣煮饭的女人,更不是要一朵解语花,外面的洗衣店、小饭馆,物美价廉,女孩子莺莺燕燕,总比家里那一个可人。这些费用,不会超过组织一个小家庭。
就如我上面所说,我们不过是想找个伴,一同走走这条人生的道路。既然是个伴,就应该时刻不离的胶在一起才名副其实。可惜这一点,我们又偏偏不很看重。许多时候,我们彼此在小小的家里漫游著,做著个人的事情,转角碰著了,闪一下身,让过双方,那神情,就好似让了个影子似的漠然。更有多少夜晚,各自抱一本书,啃到天亮,各自哈哈对书大笑,或默默流下泪来,对方绝不会问一声∶“你是怎么了,疯了?”
有时候,我想出去散散步,说声“走了”,就出去了,过一会自会回来。有时候早晨醒了,荷西已经不见了,我亦不去瞎猜,吃饭了,他也自会回来的,饥饿的狼知道那里有好吃的东西。
偶尔的孤独,在我个人来说,那是最最重视的。我心灵的全部从不对任何人开放,荷西可以进我心房里看看、坐坐,甚至占据一席但是,我有我自己的角落,那是∶“我的,我一个人的”。结婚也不应该改变这一角,也没有必要非向另外一个人完完全全开放,任他随时随地跑进去捣乱,那是我所不愿的。
许多太太们对我说∶“你这样不管你先生是很危险的,一定要把他牢牢的握在手里。”她们说这话时,还做著可怕的手势,捏著拳头,好像那先生变成好小一个,就在里面扭来扭去挣扎著似的。
我回答她们∶“不自由,毋宁死,我倒不是怕他寻死。问题是,管犯人的,可能比做犯人的还要不自由,所以我不难为自己,嘿!嘿!”
自由是多么可贵的事,心灵的自由更是我们牢牢要把握住的不然,有了爱情仍是不够的。
有的时候,荷西有时间,他约了邻居朋友,几个人在屋顶上敲敲补补,在汽车底下爬出爬进,大声的叫喊著。漆著房子,挖著墙,有事没事的把自己当作伟大的泥水匠或木匠,我听见他在新鲜的空气里稀哩哗啦的乱唱著歌,就不免会想到,也许他是爱太太,可是他也爱朋友。一个男人与朋友相处的欢乐,即使在婚后,也不应该剥削掉他的。谁说一个丈夫只有跟妻子在一起时才可以快乐?
可惜的是,跟邻居太太们闲话家常,总使我无聊而不耐,尤其是她们东家长西家短起来,我就喝不下咖啡,觉得什么都像泥浆水。
大胡子不是一个罗曼蒂克的人,我几次拿出《语言行为》这本书来,再冷眼分析著他的坐相、站相、睡相,没有一点是我希望他所表现出来的样式,跟书上讲的爱侣完全不同。
有一次我突然问他∶“如果有来世,你是不是还是娶我?”
他背著我干脆的说∶“绝不!”
我又惊又气,顺手用力拍的打了他一拳,他背后中枪,也气了,跳翻身来与我抓著手对打。
“你这小瘪三,我有什么不好,说!”
本来期望他很爱怜的回答我∶“希望生生世世做夫妻”,想不到竟然如此无情的一句话,实在是冷水浇头,令人控制不住,我顺手便又跳起来踢他。
“下辈子,就得活个全新的样子,我根本不相信来世。再说,真有下辈子,娶个一式一样的太太,不如不活也罢!”
我恨得气结,被他如此当面拒绝,实在下不了台。
“其实你跟我想的完完全全一样,就是不肯讲出来,对不对?”他盯著我看。我哈的一下笑出来,拿被单蒙住脸,真是知妻莫若夫,我实在心里真跟他想的一模一样,只是不愿说匣来。
既然两人来世不再结发,那么今生今世更要珍惜,以后就都是旁人家的了。
大胡子是个没有什么原则的人,他说兵很清洁,他每天洗澡、刷牙、穿干净衣服。可是外出时,他就把脚搁在窗口,顺手把窗帘撩起来用力擦皮鞋。
我们住的附近没有公车,偶尔我们在洗车,看见邻居太太要进城去,跑来跟我们搭讪,我总会悄悄的蹲下去问荷西∶“怎么样,开车送她去?起码送到公路上免得她走路。”
这种时候,荷西总是毫不客气的对那个邻居直接了当的说∶“对不起,我不送,请你走路去搭车吧!”
“荷西,你太过份了。”那个人走了之后我羞愧的责备他。
“走路对健康有益,而且这是个多嘴婆,我讨厌她,就是不送。”
如果打定主意不送人倒也算了,可是万一有人病了、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