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8 节
作者:莫再讲      更新:2021-02-17 07:11      字数:4743
  血族人。妈妈却不高兴,她对我说,舅舅是个怪人,最好不要搭理他。我没有理会她,也没有收拾任何行李,将邀请函塞进衣服里就从妈妈身边走开了,我没有路费,也不需要路费,我偷了家里的一匹马,那是哥哥最喜欢的马,它很乖,我骑上它的时候它竟然不反抗。我想着妈妈和哥哥气疯了的脸我就想笑,我骑着马跑出家里的时候,趴在马背上笑得都直不起腰来了。走到了大路上,才想起来,我甚至都不知道要怎么去舅舅那里。”
  “高兴疯了。”玉桃莞尔。
  兰德想起自己那时的可笑举动也不觉笑了出来,易墨微听着听着,伸手便去揉他头发,嘴角上却挂着些许无奈的笑意。兰德抬起手碰到了他的手,将他的手从自己发间移开,抓在手里。
  “后来我把那匹马卖了,买了辆马车,白天的时候就躲在马车里,晚上赶路,不知道路了就问路,大约是费了五天功夫才到了舅舅家,古堡很阴森,在月光下勉强能看出诡异的哥特造型。我到的时候正接近清晨,太阳快出来了,我敲门,里面的却没反应,我就喊舅舅的名字,喊了很久他才来开门。我看到他的时候,吓了一跳。舅舅的脸色不好,原先就苍白的脸有些病态,眼睛红着,看样子是很多天没休息了,他说话也没力气,拍我肩膀的手也软绵绵的,我问他是不是没休息好,他不说话,带着我进屋,说很高兴我能来。
  走进城堡我才知道,佛朗索舅舅是个怪人的说法并不是在于他和我说话,而是因为他真的是个怪人。我看到城堡两边的装饰,当时差点没吐出来。佛朗索舅舅很激动得和我说他的这些宝贝,墙上挂着的东西全都是他亲手制作。有没有人头的,被剖开的肚子的人体时钟,他把人体里的器官扭转成时钟的模样,人的两颗眼珠一个放在十二的位置,一个放在六的位置,周围挤着很多肠子。舅舅还有一个会说话的木偶,它也被陈列在走廊里,舅舅说,那是他把一个人的喉咙和舌头嵌进木偶里,这小玩意才会说好听的话的。他还把手伸进了木偶里,拉出它的舌头,试图让它唱歌。还有一些蝴蝶标本,动物的尸体之类的奇怪东西,都被摆出很诡异的造型。
  穿过走廊,舅舅带我到客厅里去,我一眼就看到了客厅中央的东西,那恶心的东西,我相信世上再没人能弄出比这更恶心的玩意了。”兰德皱着眉,眼神正对上易非梦迫切的眼神,他说道:“是一条美人鱼,舅舅用鲨鱼的下半身和一个少女的上半身拼合起来的,那丑陋的缝合线还暴露着,少女的上半身已经里腐烂,我甚至不确定她是不是还活着,她被养在一个盛满水的大水缸里,浮着,头发遮住了她的脸,一丝一丝的肉带着血丝在水里游动。”
  “真恶心。”玉桃捂着胸口,“别说了。”
  “我也觉得恶心。舅舅还告诉我,他正在进行一项新的发明创造,我问他是什么,他说,他要用宝石和花朵造一个女人出来,他说这话的时候,病态的脸上竟浮现出了活力,似乎是他仅存的一丝活力。”兰德沉声道。
  六十七
  “我问舅舅,那些被制作成他的作品的人是怎么回事,是他杀死的吗,他默认一样,还对我说,他们都是自愿的,有的人甚至请求他要他用他的身体造型,想要成为美丽的艺术品。我说,你管那些恶心的东西叫艺术品。舅舅没有生气,他笑着告诉我,你看到的那个时钟,眼球人体的那个,那个男人又聋又瞎,还喜欢说呼唤,没有人喜欢他,但是这并不阻碍他成为一件好看的东西。舅舅说,你看,他留下来了,而他的那些邻居亲戚,在死亡之后,躯体腐烂,成了毫无美感的死尸,只有蛆虫和苍蝇喜欢他们,他们的身边是另一个孤魂野鬼,他们只能在狭小荒芜的墓地里互相看彼此破烂的身体,但是,他不一样,他成为我的作品,被人观看,欣赏,本质上他的存在价值得到了更好的发挥。”兰德说完这些,自己笑出了声,“我竟然一字不差的记得舅舅说的话。”
  “看来是对你影响很大的人。”慕容锦说道。
  “算是吧,”兰德想了想,“起码在我想找个人说说话的时候,佛朗索舅舅出现了,感谢他,让这个世界上少了一个患上抑郁症的吸血鬼。”
  “感谢他。”易非梦应和的笑。
  在所有人脸上都浮出暖暖笑意时,只有易墨微不动声色地,他按着兰德的手,目不转睛的看他。兰德又说,“舅舅还说,我还小不会明白他们的美丽所在。不过,我并不认同他的这句话,直到现在我还是不能理解那些东西的美感,他说他们是残缺的,但是却是一个人真正存在的证据。”兰德耸肩,易非梦瞧着他,说道:“挺有道理的,没想到你们家里还出了哲学家。”
  “佛朗索舅舅有他自己的一套,不管别人说他什么他都不会理会,那时候我很崇拜他这一点。”兰德说,“那天清晨,我和舅舅坐在窗帘拉得严实的大厅里喝红酒,那还是我第一次喝到红酒,囫囵吞下,完全没能品出什么葡萄的味道,木头的香气,喝了没几口就醉醺醺的了,舅舅的脸色不好,却还是精力充沛,应该说他是在说起他的理论来总是精力充沛。”兰德将手里的茶杯放到矮桌上,慕容锦执起手边的茶壶又给他添上了茶水。
  “他握着银质的葡萄酒杯,说起他要制作一个女人的计划,一个完美的女人。上次他采院子里的玫瑰就是要用来做女人的嘴唇,那么多玫瑰花,他说他讲它们放在一起碾碎了,加上水再加上牛奶和他收集到的处/女的唾液,他将它们调和成黏糊糊的红色,那是他想象中完美的女人的嘴唇的颜色。他要用托帕石做女人的眼睛,那是种很漂亮的蓝色宝石,像天空,我是说,很久之前的明亮天空。
  女人的头发要用海藻做,舅舅说他的完美女人必须要有淡淡的海水腥气,在他看来,一个女人必须要像大海一样,深邃,时而平静,时而暴躁,内里是绝对的寒冷。他问我,女人的皮肤要用什么做,我说我不知道,我对女人没什么概念,所看见的都是些苍白,高傲的女人,也没触碰过她们,对女人的肌肤毫无印像。”兰德手里握着易墨微的手,他的手比他的手要大,手指长,骨节分明,是很有力的手。“舅舅就说,或许可以用玉来做,我那时还不知道玉是什么,舅舅告诉我,玉是一个东方国家的宝石,其中有一种叫做羊脂玉的,很珍贵,触感很好,润滑,细腻。”
  “不过,玉不会很凉吗?用来做肌肤的话是没有温度的吧,而且上哪里去找那么大块的玉啊。”玉桃提出疑问。
  “舅舅有他的办法去搞到这些东西,我也问了他关于体温的问题,他说,这不是问题,只要给块玉灌进新鲜的血液,它就能温暖起来。”兰德笑着,“我以为他是酒后胡扯,没太在意,之后我们说起了女人的鼻子,耳朵,其实也都是舅舅一个人在说,我对这方面没什么发言权,也插不上嘴,就乖乖听他说。舅舅邀请我在他家小住,说要作出那个完美女人给我看,我很好奇,也不愿意回家,就答应了。
  我睡在舅舅隔壁的房间里,古堡很大,房间里也很干净,而古堡里除了我舅舅,再没有其他人,一个仆人都没有。我问舅舅,是不是他一个人打扫的房间,舅舅很自豪的说,他有一个魔法仆人,也是他的作品,他问我想不想见见,我拒绝了,实在是害怕不知道又会看见什么倒人胃口的东西。第二天晚上,舅舅给我看他画的画像,那个完美女人的画像,算不上是漂亮的女人,却有张温柔的笑脸,舅舅在每样身体部位的地方都标注出了所要用的素材,我问他,这个女人的原型是谁?他说,是他所喜欢,为他挡下一剑而死去的女人。我就知道会是那个女人,我对他说,你一定是太思念那个女人了。舅舅却摇头,他说,我在想除了成为吸血鬼之外,还有没有能让两个人永远在一起的方法。我说,即便制造出了那个女人,也是没有灵魂。舅舅不以为然,他说他有办法成就女人的灵魂。他要用自己身体里的血灌进女人的身体里,他在一本古老的巫术书上看到过,只要死去之人深爱的人愿意献出自己的所有鲜血,那么死去之人便能复活。我笑话他了,如果女人复活,看到自己深爱的人为了救自己而死去,那会是怎样的痛苦。舅舅被我的话问住了,他说,他需要再想想,在那之后的三天我都没有看到过舅舅,他没有踏出自己的房间一步。我在古堡里闲逛,每次都逛不长,舅舅挂在墙上的东西看多了就会难受,有一次我绕着走廊走了一圈,强忍着看完了所有的作品,后来回到客厅里时,忽然觉得那条美人鱼很漂亮。”
  “对比产生美。”易非梦说道。
  兰德同意的点头,“舅舅从房间里出来的那天,激动的告诉我他想到一个绝妙的主意,他说他找到一种方法不会让复活之人产生那种痛苦,我没有问他是什么方法,我看到他的脸,忽然很想离开,他生病了,病得不清,被一个妄想中的作品弄晕了脑袋,我劝他冷静,我说,那种事情是不可能发生的,死去的人是不会复活的。舅舅说,兰德,你错了,你以为我是为了自己才想造她出来,不,不是这样,我是为了要让世界上相爱的人不会分离,让那些因为病痛和灾难死去的人复活,继续他们的人生,他们不该死,该死的不是他们。
  我知道舅舅是在自责,因为女人的死。在舅舅的挽留下我再留了两天,我看到舅舅拉回了一马车的材料,我没有看到女人的制作过程,就离开了。临走前,舅舅给了我一本书,他说如果哪一天他不在了,让我打开这本书,我答应了他,但是,我当时在想,他不会不在这个世上。除了火,阳光还有圣水,银器,大蒜,十字架对舅舅的影响都不大。我以为没人能杀死他,但是我遗漏了一个重要的细节,他是可以自杀的,如果他放干自己全身的血,必死无疑。”兰德的神色凝重,最后那四字,说得用力。
  “也就是说要是把你身上的血全放干了你也会死?”易非梦一拍桌,激动道。
  “不清楚,我的情况比较特殊,”兰德看易墨微一眼,这个特殊情况的始作俑者正满面春风的对他笑,兰德撇嘴,转过头,“部门里做过研究,没什么结果。”
  “啊,也就是说任何能杀死吸血鬼,能杀死正常人的方法都对你无效啊。”易非梦失望的摊手。
  “让你失望了。”兰德温和一笑。
  易墨微不禁跟着笑了,嘴角弯出柔和的弧度,将兰德揽进怀里,亲昵的用鼻尖蹭他的头发,兰德挣开他,“喂,这么多人。”
  “有什么关系?”易墨微扫了其余三人一眼,挑眉。
  “今天天气真不错。”玉桃不觉打了个寒颤,仰起脸,恰是一阵桃花雨,花瓣零零落落四散而来,香气满溢。
  “恩,是啊,太阳真好。”易非梦也仰起脸。
  “喝茶吗?”慕容锦提起茶壶分别给矮桌上的空杯里注上水。
  兰德眼皮一跳,瞪易墨微一眼,小声地,“无耻。”
  易墨微笑着端起微烫的茶杯,对兰德说,“继续说啊。”
  兰德整整衣领,双手撑在矮桌上,继续说道:“后来一年,我又去找舅舅,给我开门的是个女人,一开始我以为是新来的仆人之类,她对我笑,拉我进屋,我碰到她的手,再看到她始终不变的温柔笑脸。我知道,舅舅的实验成功了,他真的造出了一个完美女人。她的身上有海的味道,她的嘴唇艳红如玫瑰,肌肤如玉,牙齿洁白,眼睛透亮。她邀我吃晚饭,我问她,佛朗索舅舅在哪里?她一愣,说不知道,说她并没有听说过佛朗索这个人。我还记得,那天晚上,我们的晚餐是一份肉排,女人吃的很香,她用红葡萄酒配这份肉排,她还告诉我,不知道为什么对这个肉很上瘾,还抱怨说都快吃完了,以后没有吃,不知该怎么办。可我却吃不下。因为我闻到了舅舅的味道,从盛放肉排的盆子里传出。”
  “那本书呢,你舅舅给你的那本书打开看了吗?”易非梦追问道。
  “我打开看了,是零散的笔记,详细记录着制作女人的过程,其他都不记得了,只记得里面有一条换血的,舅舅在自己的血液里加了罂粟,他认为那样能让复活的人彻底忘记过去,作为一个新生的人存在。他幻想自己成为了赋予生命的神,他疯了。”
  “用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