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 节
作者:冷如冰      更新:2021-02-17 05:22      字数:5109
  那个安若素长得真是好看,又有个性,听黑妞说,精明能干,当断则断,心狠手辣,冷血无情,杀人无数……不,等等,怎么越听越听越像个超级悍妇,纯然一个野蛮女友加黑帮老婆。这样的女子娶到家里,那跟养一只东北虎有什么区别?
  而且是一只智慧型的母老虎。
  可是,她真的很吸引人呐!也怪,我还偏偏就是喜欢这种款式的,陆薇对我温柔体贴,我就是没感觉,安若素对我大眼一瞪,我的感觉全来了,连心跳都快了几倍──这多半是吓的。不过也难怪,这世间万物本来就是一物降一物,她是卤水,我是豆腐;她是老虎,我是绵羊。唉,我怎么变得这么没出息!不过话说回来,也许我本来就没出息,只是一直没有遇到那个让我发现自己没出息的女人!这就是命。
  认命吧!我就是喜欢安若素,陆薇对我怎么好我都不快乐,安若素就算打我骂我拿皮鞭抽我我都开心。──男人是不是都有点儿贱呢?小方也觉得自己有点儿赶着不走打着倒退的意思,严重缺乏自尊,但我这一生若是没有了她,该是多么无味,我要自尊还有什么用?
  在这个尸横遍野,血腥淋漓的山谷中,而且叛军马上就要杀来,危机四伏的尖锋时刻,我们的小方队长心里想的不是如何御敌而是怎样得到他的浪漫爱情。
  这奇怪吗?
  唉,就让我动一动心眼儿吧!小方想。
  反正未来已经一眼看到底了──鱼死网破!
  死,恐怕是惟一的结局。都要死了,如果再不动一下私心杂念,那就永远也不会有机会了。所以藏在心底的话,一定要趁机说个痛快,否则作了鬼都要后悔。
  总之,安若素死,我就一定死。我要跟着她,生死相随。小方想。
  我并不是想死,但没有了她,我一个人活着会很痛苦,所谓生不如死。连吴仕林都说,做不成人杰,做不成英雄,做个情种,也一样超凡入圣。梁祝不就是因化蝶而长存吗?
  那让我也作个情圣吧。
  这世上英雄豪杰已经太多了。
  可是,如果把安若素换作是陆薇,我还会拚命吗?小方问自己。
  答案是肯定的──我会。不管换了是谁,我都会。我并不是无情,也不是花心,如果要怪,只能怪爱情这个东西太纯了。你可以欺骗别人,但始终骗不了自己。
  我又何必欺哄瞒骗呢?所谓人之将死,其言也善。
  小方终于捋清了自己的感情,然后又问自己,如果我还在21世纪,如果没有遇上这种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我还会这么面对自己的真心吗?
  不,也许不会。
  ──是不是一个人只有到了这种时候,才肯面对自己的真心呢?
  是的,对于一个在俗世中讨生活的普通人,说一句真话有时比砍头还难。这不是懦弱,只是因为活着远比死更艰难。
  “元康!”安若素见小方呆呆地站着,只好又招呼了他一声,“过来!”
  小方走过去,安若素携着他的手坐在一块平滑的大石头上。
  “你还记不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情景?”
  小方想不到安若素问的竟然是这个,这他当然不记得了,可是他的脑海中却浮现出另外一次相遇──某年某月某日某一秒,他愤怒地冲到1208室外,正欲拉门,门开了,出来一位女人,她穿一款黑色的晚礼服,肤光容色如千年冰川上泛出的湛湛蓝光,冷艳不可方物……
  他当初的那种感觉用黑妞话来说是:如登山临下,幽然深远;又如岩岩清峙,壁立千仞。
  这两者是相似的。
  在他见到安若素的画像时,她蛾眉星目,神态清逸,森森然如千丈松,自带一种不怒而威的肃穆之气……这也恍然是20世纪的龙琪,她身上那种气韵,如秋天掠过田野的风,因富有而从容因成熟而镇定,却又不无肃杀之感。
  这两个人,何等的相似!
  小方抬头看着安若素,对方的眉宇间恍然似曾相识。难道,他对安若素的喜欢,竟夹杂着对龙琪那种隐隐的渴望?
  不!
  小方竟然被自己的想法吓得弹跳起来!不可能的,不会的。他歇力否认。唉,他忘了,越是拚命狡辩抵赖的嫌疑犯,越有可能是最后的真凶!──人有时最怕听到的,不是噩耗,而是发自内心的真话。
  “你怎么啦?”安若素诧异地看着小方,轻轻地问道。
  小方盯着她,她除去了头盔,露出一头长长的秀发,乌黑发亮──龙琪可是一头短发。而她的身后,是一株开得正盛的桃树,花瓣葳蕤,烈如火焰,春风一过,落英缤纷……
  这是春天,是战场,是远古的大唐,与20世纪那个龙琪没有关系。
  “没什么。”小方慢慢地坐在岩石上。
  “我问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吗?”
  小方不明白她问的为什么是这个,只好摇头,他确实是不记得了,“对不起,我忘了。”
  安若素笑了,“那年你才12岁,我当时正在天柱峰下的一个小酒店中吃饭,你气喘吁吁地进来了,对着我就喊:姐姐,你快跑,有人要杀我!我觉得很纳闷,有人要杀你,干我什么事,为什么要我跑?”
  小方听到这里也觉得纳闷。
  “只听见你说:有人做了坏事怕人看见,若有人看见,他们一定会恼羞成怒杀人灭口的!噢,原来是这样,他怕杀他的人看见我,连我也一起灭口。一个小孩子,在危难之时竟有如此胸襟……”
  “于是你决定救我?”小方接过话头。
  “对,谁要杀你,我就杀谁!”
  谁要杀你,我就杀谁!这话好让小方感动──原来,她曾给过他这样一个承诺。几乎同时,他蓦然想起几天前龙琪为了救他撞死过一个人。
  “我杀掉那些追杀你的人,把你带到我的住处,你受了伤。那时我住在湖边的一个小屋中,四周芳草萋萋,湖中烟波浩渺,风光绝好,只可惜我们谁也不会做饭,顿顿清水煮鱼虾……”
  “可是我们很快乐是吗?”小方猜都能猜得到。
  “对,很快乐,你还发誓说你日后一定要学会作饭炒菜,每天做给我吃。”
  “但我们不久就分手了,是不是?”
  结局是可以猜出来的,因为上天给人的快乐是有限的,幸福总是难以到手却转眼即逝。小方盯着岩石边的一簇野花,花木无忧,开得缤纷绚丽。而这一刻的粉黛浓艳,也不太会长久吧?
  “我不能把你带在身边,我还有事要做,我问你家在哪里?你说你就是从家里逃出来的。我想你一定有一个不欲为外人道的故事,可你才12岁啊!我倒是很想知道,但你若不说,我就不问。后来我按你的吩咐把你送到江南金家,一晃就是4
  年,我已在刑部任职员外郎,那天一上朝,皇帝陛下就颁了一道圣旨,命我收一个叫东方元康的少年为徒。我……”
  “你很不愿意是吗?我当初没有告诉你我的真实姓名是吗?”小方问。
  安若素点头,“我是不愿意,因为我跟贞娘不一样,她有兼容并包含污纳垢的雅量,我不行,我是一池清水,一向好洁独行。但王命难违,待收徒之日见到你,尽管你长了一截,双眼也已经失明,我还是认出了你,于是奉旨收徒成了心甘情愿。”
  “真的吗?你真的这样想?”小方激动地问。
  “是的,一者我了解你的人品,二者,你身上负着一个命案,于公于私这付担子我都不可推卸。”
  “后来我就成了你的徒弟?一直跟着你?”
  “是的,有时我到出外巡查各地冤狱,你也跟着。你还真的学会了炒菜做饭,你说你被圈禁的那段日子,尽管双眼失明,却苦练厨艺。你的手艺真的很好,有些菜谱连御膳房的师傅都琢磨不出来。”
  “那你,很愿意跟我在一起是吗?”小方总算拐到“正题”上来,他很想知道安若素对他是一种什么态度。
  安若素微微一笑,“你很听话,因为我是你的师傅,你总是对我毕恭毕敬,言听计从,从未有过一点违拗。”
  小方看着她的脸,想,这恐怕不只是因为师道尊严吧,更多的,是元康对你的爱慕之心。他说:“我以后也一样对你毕恭毕敬,言听计从,不会有半点违拗。”
  小方悄悄将“一点违拗”改成了“半点”。
  “真的?”安若素正色地问,转头盯着小方,“真的毕恭毕敬,言听计从,不会有半点违拗?”
  “我发誓!”
  “好,那我现在命令你,马上原路返回,拦住索真真的军需队伍,告诉她安若素的先锋部队已经全军覆没,让她迅速传信给元贞,先除内患,再抗外敌。情势危急,一定要果断。”
  小方这才明白他安若素此时此刻为什么话说当年,原来为的就是让他离开这里。她的御人之术确实是历练得出神入化,草蛇灰线暗暗铺陈有意无意之间就请君入瓮将他逼到了牛角尖上──“那你呢?”隔了很久,他才问出这么一句。
  “我是钦封的先锋官,还未出国境就已全军覆没,我还能回得去吗?再说,叛军马上就到,我能拖一时就时,挡住这些亡命徒,为大军赢得一分生机。”
  “他们有好多人!”
  “一夫当关,万夫莫开。”安若素说着站起来,雄风凛凛。她就是那个“夫”!
  “你不是中了毒吗?”此刻小方已顾不得瞻仰她的英雄气慨,他所考虑的全是求生的细节问题。
  “窈窕淑女并没有吴仕林想像得厉害,首先它这个名字就没有杀气。你想,淑女哪能斗得过泼妇?况且孔雀庄园制毒是为了自保而不是害人。”
  “你是说你的毒已经解了?”小方不信。
  安若素点头,“我和真真她们都吃过神农谷淬炼的灵药,百毒不侵。”
  有这么神吗?小方犹有疑惑。
  安若素却顾不了他的态度,她招了招手,元宝月芽走过来,捧上纸砚笔墨,这些东西她们居然随身带着。黑妞也跟了过来,但她却没有站在小方身边,而是立在安若素身后。
  安若素铺开纸笔,文不加点一挥而就,写好给了元宝,元宝将其卷成一团放入竹简再用火漆封好,加盖上安若素的先锋玺印,又递到安若素手中。
  “元康!”安若素叫道。
  小方知道,分别的时刻来到了。不论他是多么不愿意走。
  “我们还能再见面吗?”
  “能!”
  也许是安若素回答得过于肯定,小方疑惑起来,“不会是下辈子吧?”
  “不,就在这辈子。可是──”安若素叹息一声,“如果废太子真的登基,那反贪司的每一个人都脱不过杀头大罪,就算躲过杀身之祸,也将流落草莽,过一份三餐不继颠沛流离的苦日子。而你是世袭王爷,爵位不会有变,那时的我们身份参商,天上人间,流水落花,见又如何,不见又能如何?”
  原来,她顾虑的是这个。
  “我不管自己是什么王爷,也不管你日后会如何,总之一句话,你若死了,我也会死,你若活着,不管你变成什么样子,我都会如影随形。”
  “我不想连累你。”
  “我愿意让你连累。”
  安若素摇头,“死有时倒很容易,活着,就太难了。”
  是啊,富贵尊荣一去,活着还会容易吗?纯粹没有过也就罢了,但若得到又失去,仅那份失落,也是折磨人的。
  小方明白,他说,“你不相信我?我答应你,不管以后如何,我都会和你在一起,不论贫困富贵,有病无病。我也不稀罕作什么小王爷,苦日子也是人过的,别人能过,我们也能过。只要你在我身边,我就高兴。我能养活你的,我是男人,日后有我的,就有你的。我什么也不想,只想守着你,看着你,每天听你的呼吸……”
  安若素听着这番直抒胸臆的真情告白,笑了,“真的吗?那我要是受了伤,变成丑八怪,变成瞎子、瘸子、聋子呢?”
  “不管你变成什么样子,我对你永远不会改变。”
  “可是,”安若素轻轻地说,“你明白吗?这一仗若废太子赢了,我们会成为朝廷的叛逆,史书上将称我们为侫臣,千古骂名,纷至沓来,遗臭万年,祸及子孙,你受得了吗?”
  侫臣逆贼,对于讲忠孝节义的中国人来说,是最可怕的恶名。
  如此恶名加身,你受得了吗?
  小方沉默,自古英雄好作,一条命零落成泥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