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2 节
作者:
漂亮格子 更新:2021-02-21 12:15 字数:4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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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王韩夺天在那狂暴的刀光之中,一手背后,恍若闲庭信步;一手攻击,放出一道道黑光,一次次击中泼风刀的乏力之处。
人的力量永远有限,所谓的武艺,不过是在尽量增强练习者力量的同时,使得他们有限的力量变得更加准确,从而获得无限的破坏力。
而兵刃,就是将人力集中于剑尖一点、锋刃一线,最简单、最直接的工具。
但一处的集中,必然同时意味着别处的空乏。正如阴阳相生、高下相成,最强的兵刃,永远都有着最大的弱点。
以泼风刀而言,它的劈斩之力天下无双,锋刃所向无坚不摧。但锋刃之外的其他长长的刀身,却几乎是全无力量,满是破绽。
——只不过在此前,天下间没有人能越过那锋刃的封锁,以攻击泼风刀空门大开的后方而已。
但这一回,鬼王却无疑拥有这样的眼力和实力。
“噔噔”声中,鬼王单手所放出的黑线,全都绕过泼风刀的锋刃,而击中了后面那一条平凡无奇的长条形白铁。
开始时那些黑线还很轻,仿佛只是蝇虫落下,但是慢慢地,泼风刀的刀势,却渐渐偏了开来。
——而那黑线的撞击,也就越来越重,越来越快!
忽然间,薛傲大叫一声,十二招泼风刀将将使完,急忙凌空后翻,向后退去。
韩夺天手中的黑光大盛,猛然追击三招!
而薛傲人在半空,却蓦然回身出刀,第十三招,至白至猛而又哑然无声的一刀,森然横锁,登时将韩夺天的追击之势斩断。
“噔”的一声,薛傲落回到船舷边,而韩夺天也退了一步。
韩夺天的手中不知何时已多了一根尺半长、铜钱粗细的乌黑短棍,黑黝黝、乌沉沉的,非金非木,看似毫不起眼,可是却像他本人一样,令人一望之下就再难移开视线。
方才,也正是这根短棍化作道道黑线,专打空门,破了薛傲那声势凌厉的泼风刀。
薛傲倒吸一口冷气,道:“这就是破尽天下兵刃的鬼王夺天尺?”
韩夺天微笑道:“正是那小玩意儿。”他把短棍在手中一转,笑道,“不知较之李重华的‘长生剑’,又怎么样?”
薛傲脸色惨白,忽而冷笑道:“差得远了!”
话才一出口,他的前襟便忽然裂开,那一串璀璨漂亮的项链遽然滑落,“哗啦”一声,掉在甲板上。
薛傲一愣,待要去捡却又不敢露出破绽。
韩夺天眼睛一亮,笑道:“这挂‘流火飞光’,好像是我们岛上的东西……”
薛傲看着他,忽然微微一笑,道:“原来,它叫这个名字么?”
——忽然间,他猛地蹲身,左手向地下一拍,已抓住了项链。
几乎就在同时,韩夺天攻势已到!
“噔”的一声,薛傲先用泼风刀架了一下夺天尺;“啪”的一下,他又用左臂接下了韩夺天下面撩起的一脚。
薛傲被这一脚踢得弹上半空,左手酸麻之际,抓不住项链,粼光一闪,项链脱手飞出。
也就在这一刹那,薛傲右手一挥,已掷出泼风刀!
刀一出手,他就又抓住了项链,而韩夺天为他的脱手刀一阻,却还未及追击。
薛傲腾身倒跃,“扑通”一声,已坠下黄河。
韩夺天在船头上叫道:“饿死鬼下水捞人,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那肚大手细的饿死鬼答应一声,已领了这份苦差,随手点了几个和他一般倒霉的鬼兵,追着薛傲落水的位置跳人河中。
小气鬼与厉鬼却整顿鬼兵,然后才跳上船来,见礼道:“鬼王。”
韩夺天挥了挥手,许他们起身说话。衣袖摆动时,忽然显出几道透光之处,仔细看时,原来那上边不知何时,已裂开了三道口子。
那无疑正是薛傲方才那泼风逐电的十三刀,不知不觉留下的痕迹。
韩夺天不由猛地沉下脸来。
小气鬼却还在斟酌情势,道:“真要杀了薛傲……鬼王是打定主意,要和锦绣山庄撕破脸了么?”
韩夺天面色阴沉,蓦地大笑道:“撕破脸?我可没打算再给李重华留着脸。”他猛地把袖子一甩,道,“现在我还有五大鬼将,他姓李的还有什么?你们马上收拾准备,一待彻底收拾r薛傲,我们马上动身去扫平锦绣山庄!”
出
九月初六,洛阳锦绣山庄。
未时,有雨。
雨很冷,冷得像一粒粒冰珠簌簌落下,落在那白石雕成的剑室上,将它冲刷得一尘不染。
白菊零落,丝丝花瓣零落成泥,白石剑室的石门猛地一震,慢慢地向内闪去。
一股燥热的浊气几乎是尖啸着,从门缝里钻入外面冰冷的雨幕。
在闭关九日后,重华公子终于走出了那棺材一般的密室。
他很憔悴,白衣蒙尘,脸色灰败,摇摇欲坠。
九天以来,他只靠着最初带到石屋的一点水来维持生命。干渴、饥饿、疲惫……反反复复地自我折磨,已令他几番濒死,却又终于活了下来。
他的白衣虽然脏了,皱了,但是却仍然整整齐齐,连褶皱都被尽量拉平过。
而封闭了九天的石室内,其实也是干千净净的,几本书,几张纸,石床上的一条薄被都摆得一丝不苟,有条不紊。
在走出石屋之前,他拖着乏力的身子挣扎着收拾了好几个时辰—一这绝密的地方,自然是不能让仆从染指的,而他自己,也决不希望,下次走进这里时,看到的是一个猪窝。
石门从外边关上,那几乎用尽了他最后的力气。
他挺起胸膛。
重华公子,这拥有两个瞳仁的异相之人,重新变成冷漠、完美的锦绣山庄庄主。
——而不是一个,居然会被最下贱的女人抛弃了的可.冷虫。
他慢慢走进东花园。他的随行小厮兰书正在游廊里和一个小丫环贫嘴,忽然看见他出来,欢喜得叫了一声,连忙丢下丫环迎过来:“公子,您没事了公子!吓死我了公子!实在太好了公子!”
重华摆了摆手,不让他扶,自己继续向前。兰书不敢碰他,又不敢离开,只在他身旁转来转去,絮絮不休:“公子,我这几天一直在东花园等您——我和兰琴轮流等您,公子!就怕您出来见不着人,那得多着急啊!公子,您饿了吧?公子,您想吃什么?哎,那个小梅,你去帮我叫厨房先把参粥送来给公子!”
他的声音有尖又亮,一口一个公子,吵得重华耳中轰轰作响,终于忍不住,道:“闭嘴。”
“哎!”兰书痛快答应道,“您放心吧公子,这几天厨房里十二个时辰都准备着参粥和鸡汤的。公子!咱们屋里从早到晚都泡着一壶毛尖、一壶龙井。公子!一个时辰一换水,三个时辰一换茶,包您一出来,就要吃有吃,要喝有喝。公子……”
重华不由狠狠地想道:怎么今天等在这的,偏偏不是那个闷葫芦兰琴呢?
——他的两个书童,叫“琴”的沉默寡言,叫“书”的,却偏偏是个话痨。
兰书说得开心:“不过我们一开始以为您还跟以前一样呢,公子。三两天就出来了。没想到后来就到了五天,然后就是七天——公子您这次居然把自己关了九天!不吃不喝啊,我的天!公子,二姑娘她……”
小男孩终于猛地闭上嘴,即使是他这么没眼色的半大小子,也知道现在,“丁绡”绝对是个不能提的人。
重华看了他一眼,继续拖着双腿慢慢向前。
——现在全山庄……甚至整个江湖的人,大概都以为他深爱丁绡,因此才会在她离开后,难过得不能见人吧?
——却根本不知道,由始至终,他都只是在惩罚自己而已。
重华忍不住恨恨地想,难道自己选的人还是不够差么?
是的,他其实一直都知道丁绡的底细。不用沈纱来搬弄是非他也知道,丁绡曾被匈奴强暴,被多人嫖宿,被流民包养……可是在沈纱与丁绡之间,他仍然选了丁绡,甚至还真的打算,等过了两年便娶丁绡为妻。
他这么做,只不过因为丁绡比沈纱—一比天下间绝大多数的女子,都烂得多,贱得多。
别看她表面光鲜,但却早就是名副其实的残花败柳,真算一算的话,在她身上爬过的男人,恐怕比最下贱的妓女都多。
那样一个又烂又贱的女人忽然受到自己青睐,并有可能成为锦绣山庄的庄主夫人,难道她不应该受宠若惊、感恩戴德,一辈子小心翼翼地侍奉他、顺从他,留在他的身边么?
——可是丁绡却怎么可以毫不犹豫地和左长苗离开了呢?
——难道是因为左长苗比自己好?
重华暗暗摇了摇头,虽然他也佩服那“心忧天下”的左长苗是条好汉,但是无疑,这头陕西瘟虎其实什么都不如他。
论相貌,他自然比左长苗俊秀倜傥,两者差距,不啻天地;论身世,他世家出身、富甲天下,较之左长苗的世代为农,又何异于云泥?
便是左长苗引以为傲的武艺与声名,他也只高不低。
左长苗其实是一个很笨的人,或许和一般人比起来,也算不错。但重华只和他聊了十几句,便已经知道,这个人的悟性和见识与自己比起来,实在差得太远了。
仅以剑法为例,左长苗的“挺天剑”与重华的“长生剑”虽被凡夫俗子列为齐名,但是他居然还停留在“驭剑”的层次,而重华,早就已经到了“应剑”的境界。
也就是说,左长苗要与人决胜,挺天神剑的动作至少在一寸左右。
而重华与人动手,“长生剑”的动作却只需三分。
——那几乎就意味着,真动起手来的话,左长苗只有任重华宰割的份儿!
——那么,丁绡到底是看上了左长苗的哪一点呢?
重华终于回到自己的含英轩。
这里无疑是锦绣山庄里最为豪华奢适的所在,与那空洞简陋的白石剑室不可同日而语。这些年来,重华安排专人不断向皇宫内侍索购,如今这房中桌、椅、床、凳,倒有七成以上都是以往天子的专用之物。
回到这里,兰书终于闭上嘴,端来了茶水,而闷葫芦兰琴则去取来了参粥。
重华饿了太久,不敢多吃,只由他们服侍着喝了两盅茶,小半碗粥,便让撤下去了。
调息片刻,他的精力已有所恢复,这才又由四个丫环服侍,沐浴更衣。
梳洗后,兰琴又已备好了一碗鸡汤。重华慢慢喝下,感到自己的气力,已经迅速恢复到了平日的六成左右。
他稍稍振奋了些,想到丁绡出逃这件事到底需要解决,便吩咐兰琴道:“去叫薛傲来。”
兰琴直愣愣地道:“出门了。”
重华一愣,道:“那么去叫沈纱来。”
“也出门了。”
兰琴斩钉截铁的回答,虽然没有兰书聒噪烦入,在这时听来却同样的刺耳。
——找谁谁不在,这种时候他们都跑到哪去了?
——难道他对任何人,都是如此不重要的么?
那聒噪的兰书忽然插口道:“公子,你见不见那个头陀?”
重华皱眉道:“什么头陀?”
“我也说不清楚。”兰书道,“薛少爷前几天用车,带了车夫老钱出门。公子,想不到昨天的时候老钱回来了。公子,车上没拉着薛少爷,却拉回来一个头陀,说是来见你的。公子,现在他在客房住着呢:你要见他吗?”
“不见!”重华没好气地说,“若是来化缘的,让账房支他十两银子打发了就是。”
劫
九月初六,运城大通车马店。
戌时,有雨。
那雨下着下着,忽然响起闷雷来了。“咕隆隆”的巨响,又沉又闷,直似巨兽肠鸣,由远而近,去了又来。
黑暗中,男人猛地睁开眼,道:“有人!”
在他的枕旁,女人也猛地惊醒。两个人都身经百战,一瞬间,几乎都无声无息地滑下炕来,蹬上了鞋子。
屋中一片漆黑,“咯噔”一声轻响,两人仅剩的那一口刀已经被抓在了手里。
女人抓过外衣,摸黑披上,男人低声道:“在……后院!”
仿佛为了验证他的话,雷声间歇,后院里突兀地响起一声惨叫。
两个人同时蹲下身去,男人就在炕角藏身,女人却如灵猫潜行,先钻到了前门窗下,小心将窗格推开一条缝,向外望了望。
——中院里积水涟涟,并无异状。
从后院里却传出一片大乱。开门声、脚步声、兵刃撞击声,瞬时响起。孟天山的声音,叫道:“虎平镖局孟天山在此,何方宵小,敢来闹事!”
便听有人冷笑道:“老子今日专为虎平镖局而来,与旁人无怨,不相干的住客关门闭户,自然可保平安!”
男人一惊,低声道:“是来劫镖的?”
女人已从前门溜了回来,与他同在墙下蹲了,道:“也许是来寻仇的。
虎平镖局的趟子手及两个镖师将各间屋子的房门大开,好让灯光都泻出屋子,然后才各持兵刃冲杀出去。大通车马店的院墙上、房顶上也几乎在同一时间跳下来一批黑衣黑裤、刀上反射着水光的杀手,与他们迎头碰上。
兵刃交击声与乱足踏水声,登时响成一片!
孟天山白须白发,不慌不忙地步入雨中,手中提着一条盘成七圈的虎尾鞭。
虎尾鞭鞭长一丈五尺,粗如拇指,内里以鹿筋、牛角绞制而成,柔中带刚;外皮又以金丝、铁线,缠出黄色黑相间的斑纹。孟天山来在院中,随手一抖,鞭影如枪,就在他的身边劈开了一条笔直的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