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节
作者:漂亮格子      更新:2021-02-21 12:15      字数:4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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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是无晴 作者/李亮
  文·李亮
  楔子
  在这世界上,有一个地方叫做“江湖”。
  这江湖不在水底,而在人间。
  这江湖中没有吃草吞泥的小鱼小虾,却有纵横四海的巨鲨大鲸。
  载酒高歌的侠客、杀人不眨眼的魔头、生死与共的兄弟、不共戴天的仇敌……个个都有着翻江倒海的本事。
  ——其中更有矫矫难见的蛟龙,风华绝代的奇男子。
  他们,各有本领。
  在东都洛阳之外,有一处富甲天下的庄园,唤作锦绣。占地干顷,仆从万人,集四海奇珍,有宇内宝库。
  山庄之主姓李,乃是李唐后裔。他们这一家人既传下敌国之富,又承有倾国之貌,更习有李唐向来不外传的长生剑术,因此,又被称作“三绝世家”。
  “三绝世家”屹立江湖三百年之久,传到这一任的家主更加了不起。传说中,这位李公子的每只眼睛都和舜帝一样,有两个瞳仁,因此得名“重华”。
  李重华今年不过三十岁的年纪,可是却已经剑折武当清明子,琴胜长安李风龄,棋争杭州刘国手,画平金陵吴一鸣。
  因此,他就是这世上,最英俊、最风雅、最了不起的男子。
  又有一个人,人人敬仰。
  左长苗祖籍陕西,世代为农。有一次,大侠萧晨为武林败类暗算,重伤昏倒在左长苗家的田里,为时年六岁的左长苗所救。
  萧晨后来把一身武艺倾囊传授。左长苗十六岁开始闯荡江湖,使一柄有刃无尖的挺天剑,十余年来疾恶如仇,除暴安良,侠名举世无双。
  他长了一张黄焦焦的脸,因此得了个外号,叫做“瘟虎”。
  除此之外,鬼王韩夺天人人畏惧、食人剑刁毒人人厌憎、花妖张拓人人喊打……
  男儿本自重。
  既然有了一身非同寻常的本领,当然就要恣意张扬,活他个轰轰烈烈,天下无双。
  但是人在江湖,比本领更能决定成败的,是命运。
  这个故事要讲的,正是九日九夜,发生在江湖中的,一些英雄好汉的——
  一段命运。
  第一天 杀心·震
  震上震下,万物萌动
  乱
  九月初一,洛阳锦绣山庄。
  巳时,有雨。
  雨是小雨,牛毛一般,窸窸窣窣。宏伟华丽的锦绣山庄笼罩在这蒙蒙烟雨中,雕梁画栋、水榭亭台、奇花异草,更见风致。
  一身红衣的沈纱快步走过幽长曲折的回廊,穿过东花园,来到重华公子的闭关石室。古柏之下,这一间由白菊环绕的白石小屋,正是锦绣山庄真正的禁地。
  菊瓣沾雨,低低垂下。
  石屋门前,小厮兰琴一手打伞,一手提着食盒,怯生生地站着,不敢叫门,也不敢走。看见沈纱来,马上求救似的一路望过来。
  沈纱的红衣沾雨,在这晦暗的天色里也不由发乌了。她低声问道:“公子还是不肯吃饭么?”
  兰琴道:“是。”
  沈纱咬了咬牙,将食盒接过道:“你走吧,这里交给我。”
  兰琴如蒙大赦,施了一礼,道:“多谢三姑娘。”逃似的走了。
  沈纱看他走远了,这才掂了掂食盒,对剑室里道:“公子。”
  剑室中毫无回应。
  这间由整块汉白玉掏成的小屋,周长二十五步,高二丈三尺,雪白无瑕,价值连城,是重华公子闭关悟道的圣地。除他以外,从无第二个人进入。
  甚至就连外围的这片菊园,非他许可,擅入的人也有杀身之祸。这一次沈纱来到门前,其实已经是拼着被他重罚的勇气了。
  沈纱深深地吸了口气,叫道:“公子,你还好吗?”
  剑室中仍然寂然无声。
  自从左长苗诱拐丁绡私奔远遁之后,重华公子就把自己关进这石室里,不吃不喝,无声无息,迄今已有三日。
  沈纱实在担心他的安危,终于叫道:“公子,纱儿实在不放心你,纱儿要进来了!”
  她放下食盒与纸伞,运起内力去推那剑室石门,重逾千斤的石门发出“咕隆”一声闷响,向内闪出三寸。
  石屋内忽然有人清清楚楚地道:“你想让我杀了你?”
  那声音虽然不大,落入沈纱的耳中却如霹雳一般。
  沈纱整个人都是一震,又惊又喜,又悲又怕,一时间竟已热泪盈眶,叫道:“公子……公子,纱儿好担心你!”
  那石屋中人,自然就是重华公子,只听他道:“我没事,你走吧。”他是如此冷淡,仿佛连一个字也不愿意和她多说。
  沈纱心中酸楚,道:“公……公子……丁绡走了,你还有纱儿……”
  忽然间“轰隆”一声,沈纱方才勉强推陷三寸的石门,猛然间又复归原位,将她来不及收回的双腕震得生疼。
  雨丝终于濡湿了她的衣衫,砭肌生寒。
  重华公子道:“再多说一个字,我就真的杀了你。”
  沈纱站在室门外,眼泪和着雨水已将她的脸颊整个打湿了。她用手背掩住自己的嘴唇,不让自己哭出声来,大声道:“我去杀了她好不好?让我去杀了他们好不好?”
  石屋中又没了声音。
  沈纱慢慢向后退了两步,猛一回身,哭着跑出了菊园。
  最初,那只是一次普通的会面。
  “瘟虎”左长苗现身洛阳,求见重华公子,这本可成为一段武林佳话。毕竟他二人一东一西各负盛名,此次终能一见,不免令人生出风云际会之感。
  左长苗是一个与重华公子截然不同的人:他的个子很高,人又瘦,稍稍有点驼背,整个人看起来总有点不精神。黄焦焦的一张脸上,两道眉毛重得像是用毛笔蘸了浓墨反复描过似的。他的话不多,可是出乎意料的是,很斯文。
  重华公子慷慨好客,自然是对他热情招待。岂料,左长苗做客三日后,竞就不告而别,而同时失踪的还有重华公子的宠姬丁绡。
  山庄中人因此都在传说,定是这两个人有了苟且之事,因此才连夜私奔了。
  这一切风言风语,沈纱根本无法相信。
  先不说左长苗那病夫一般的样貌,乡农一般的装扮,如何能与重华公子相比?就是丁绡她自己,又是什么天仙下凡一般的人物了?她怎么就能让一个才认识三天的武林大侠,不顾名声,不顾前程,惹下重华公子这般大敌,与她私奔?
  沈纱离开剑室后,在东花园里停了停,坐下来擦干眼泪,勉强平复心绪。
  她愤愤不平,更为重华公子不值。
  左长苗与丁绡走后,重华公子如遭重创,失魂落魄,令人看在眼里,疼在心上。若依沈纱的性子,自然是要将那对狗男女抓回来,碎尸万段,方能解恨。可是重华公子却实在太过善良,只把自己关在剑室中,默默承受痛苦。
  可是石屋虽保护了他,却也让他再看不到外面的沈纱,看不到沈纱为他做的一切。
  沈纱咬着嘴唇,心中的委屈渐渐化成怒火。
  ——她这样爱着重华公子,可是重华公子的心里却从来都没有她。
  ——重华公子这样爱着丁绡,可是丁绡却为了一个只认识了三天的男人背叛了他。
  她求之不得的,丁绡却弃若敝屣。沈纱一想到这一点,就已经气得浑身发抖。她猛地站起身来,往跨院的入松居而去。
  重华公子的身边一向有三位亦徒亦友的随从。长者名为薛傲,擅使一十三路泼风刀;次者即是丁绡,精通三十六路流云刀;沈纱则是最小的,掌中七十二路洗眉刀,堪称一绝。
  这三人在锦绣山庄中都有自己的别院,薛傲的是入松居,丁绡的是掩月楼,沈纱的是镜阁。
  入松居中遍植松柏、青竹,一年四季郁郁青青,冷气森森。
  才一入院,沈纱便已在竹柏清香中闻到一股扑鼻酒气。薛傲的书童点雨和飞墨,一左一右,正坐在廊下的竹椅上打瞌睡,被沈纱一脚一个踢得醒了,慌慌张张地跳起来,叫道:“三……三姑娘!”
  “你们大爷呢?”
  “大……大爷……”飞墨擦着口水,道,“大爷在!”
  沈纱哼了一声,就去推门,点雨慌忙将她拦住,叫道:“三姑娘,大爷喝醉了……”
  沈纱怒气上涌,一把推开点雨,飞脚踢开入松居的大门,喝道:“薛傲,跟我去杀人!”
  入松居平素典雅整洁的房间中一片狼藉。
  一个年轻人躺在满地的酒壶酒坛间,醉眼乜斜,满身酒渍,大笑道:“三……三妹?你……你要杀谁?大哥……大哥帮你出马!”
  这一摊泥一般的醉汉正是锦绣山庄除重华公子外的第一高手,因为相貌俊美,皮肤白皙,而得名“雪狮子”的泼风刀薛傲。
  沈纱气得双眉紧蹙,道:“什么时候了,你还喝酒?你还喝成这样!”
  薛傲笑道:“什……什么时候了?”
  “丁绡出走,公子闭关,整个锦绣山庄风言风语乱成一片,你不出来主持大事,却只顾在这儿喝酒!”
  “什……什么大事……这世上……—薛傲笑嘻嘻地道,“哪有什么你我能做的……大事……”
  “别的你不能做,杀人你还不能做?”沈纱怒气冲冲地说道,“丁绡、左长苗,这对狗男女辜负了公子的信任,令锦绣山庄蒙羞,我们当然要杀了他们!”
  薛傲一愣,在地上半仰起身来,直勾勾地看着沈纱。
  毫无疑问,他是一个很英俊的年轻人,即使现在醉了,一旦打醒精神,那两道又黑又挺的剑眉往起一立,也仍是那么英气逼人。
  “我们马上起身,去追那对狗男女——他们走不了多远!到时候,丁绡交给我,你去对付左长苗!难道你的泼风刀还怕他的挺天剑么!”
  薛傲吃吃地道:“不……不……”
  “当然不怕!你的刀法,是公子所传,除了公子,天下间哪还有人是你的对手?”沈纱冷笑道,“雪狮子对瘟虎,我们倒要让天下人知道,左长苗根本不配与公子相提并论。什么‘东鹤西虎’,公子的一个徒弟就能杀了他!”
  “可是,丁……丁绡……”
  沈纱咬了咬牙,道:“丁绡你不用担心,交给我!她这两年哪还有时间练武?那骚狐狸只会在床上讨好公子,好好的一套流云刀,说不定早就让她浪没了……”
  “你胡说!”薛傲猛地大叫一声,“呼”地一下,将一个酒坛猛地向沈纱砸来。沈纱吃了一惊,侧身一闪,那酒坛在她的身后撞得粉碎。
  只见薛傲挣扎而起,可是酒喝得太多,脚下发软,又“扑通”摔倒,口中兀自叫道:“不许你说她……不许你再说她……你不要这样说她!”
  他原本因醉酒而粉红的俊脸,现在却已涨得通红,两只眼睛更是红得快要滴出血来。他看着沈纱,仿佛随时要扑过来扼死她。
  他这神情,倒像是自己遭遇了什么极大的羞辱。
  沈纱目瞪口呆,突然脑中灵光一闪,惊叫道:“你……你也喜欢她?”
  薛傲正自坐起,听到她这句话,却像是当头挨了一锤似的,又重重坐倒在地,喃喃道:“我……我……”说了两个字,声音里就已经有了哽咽,“我哪里配……”
  沈纱往后退去,眼前的薛傲,突然间就变成了她从来都不认识的人。
  “丁绡哪里好?”她忽然叫喊出来,“你们一个一个的,都为了那个烂货失魂落魄!”
  薛傲坐在地上,久久无声,然后才突然“呵呵”笑出声来,笑着笑着,却又捂着脸哭了起来,道:“让我死了吧……让我死了吧……”他哽咽着抬起头,一张被羞愧和绝望所折磨的脸早已扭曲了,“她走了,我就活不了了……三妹……让大哥再看一看你……三妹……你以后……你以后再也见不到大哥了……”
  沈纱狠狠咬着嘴唇,终于一字一顿地道:“那你就去死吧。”
  她转身就走,再也不想多看那死狗一般的男子一眼。
  逃
  九月初一,运城城郊,张记面铺,
  未时,有雨。
  雨来得很急,几丝沉甸甸的阴风刮过,已是百鸟入林,野径无人。一声脆雷,黄豆大的雨点噼里啪啦地落下,打得芭蕉叶乱摆,面铺的板壁咚咚作响。原本支开的几扇窗户都“啪嗒啪嗒”地摔了下来。
  面铺里的光线一下暗了,张老实记不了账,索性搓着手来到门前看雨。才一站定,便见两个来不及打伞的行人飞似的向面铺奔来。
  那两人闯入面铺的凉棚下,放下头上遮雨的袖子。张老实这才看出,原来是一男一女,虽然狼狈,但却实在气宇非凡。男的身材高大,猿臂蜂腰,面如淡金,肩背一个长条包裹,瞧那岁数,该在三十上下;女的娇小玲珑,眉目如画,以青帕罩头,斜背一个黑布包裹,应只二十出头。
  两个人略擦了擦脸上雨水,便招呼道:“掌柜的,有什么吃食?”
  张老实赔笑道:“两位客官,咱们家的削面、剃尖儿都是一绝,小烧肉的卤子更是秘方特制,都好吃着呢。”
  那两人对视一眼,男人颔首道:“那么,就来两碗剃尖儿,卤子重一点。有什么腌干卤食,也都足足地配上,一会儿一起算钱给你。”
  这人声音低沉,一个字一个字都说得清清楚楚,带着说不出的威严,令人听后不由自主地就想尽快完成他的要求。
  张老实心中莫名紧张,到后边去做饭时,走得都有点跌跌撞撞了。
  一男一女这才拣了张干净亮堂的桌子坐下。
  这张记面铺虽然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