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3 节
作者:标点      更新:2021-02-21 11:45      字数:4755
  我恍恍惚惚地整了整裙子和头发,无法使自己抬起头来看他一眼或者说说话,就匆匆地奔出了化妆间。
  是中场休息,我却悄悄地走到了钢琴前。不知是我按捺不住激|情,还是需要平息一下身体还未退潮的浪花。
  当我出现在舞台的时候,观众的脑袋立刻像一片波涛似的纷纷向我转来,连熙熙攘攘站在过道上的观众在刹那间对着我暸望。我刚一露面就使观众为之倾倒,我明白此刻的我刚从情魔变成了天使。
  我猛一抬头,目光正与站在舞台一角的林歌相撞,我走向她,我从她晶莹的泪花中看见了自己流泪的眼睛。
  “贝拉,再见了,我坐今晚的班机离开多伦多回奥斯陆。看你这么脆弱,真不放心离开你,你要想开点。爱情这东西,失去了其实就是赢得了,知道吗?”林歌拍拍我的肩头说。
  我无法言语,只有泪水。
  第十五章 狂悲狂喜(四)
  对不起,对不起,我的林中之歌,你真是世上最纯洁最善良的女子,不必来安抚我,虽然我痛苦地失去了我的John,但是我的身心此刻正盛放着一朵最美丽的花。那是来自故国、来自童年丛林的一朵野花,那朵花将飞到我的琴声中,在那神秘园的土壤上轻歌曼舞……你说的对,失去了其实就是赢得了。你终于让我放心了。林歌,没什么了不起,每个女人都能找到自己的爱情。敞开你的爱情之门吧,相信你会是很多男人梦寐以求的女子。
  “贝拉,别哭鼻子,很多观众都在看你呢!那么,珍重,再见了,挪威森林再见!”林歌的声音呜咽了,眼泪也掉下来了。
  我们相拥而泣。
  什么也无需解释,什么也无需忏悔,爱,是神圣的。
  我早说过,中国是我文化上的家,变迁着的世界是一条没有止境的苦旅之路,但爱情是我的精神归属地。
  场内的灯光渐渐地黯淡下来了,大厅里顿时雅雀无声。舞台上的百盏射灯一起射向了我,投射在我流着泪痕的脸庞、手指和黑白琴键上。
  我深深呼吸了一下,像面对爱情时的颤悸——微闭双目,随后指间就忘情地在琴键上舞蹈起来……
  我忘了自己身在何方,在干什么?
  穿越时空,我来到了挪威的森林,进入了神秘花园……
  我曾是一只远飞的爱情鸟儿,但是飞行之路太凄绝。小鸟受伤了,折断了翅膀,无力地倒在了花园里。但是,上帝的神力让她在苏醒后成为天使,成为人间爱的精灵。
  是的,当我再次成为人类的一员时,我看上去依然是只柔弱的小鸟,但是,我却再也不会倒下了。我有足够的精神力量来抗衡整个人类的痛苦,承担整个世界的苦难。我可以卑微,可以忍受屈辱,我愿意将我的肉身像耶稣那样被钉在十字架上。我不在乎揉碎我的肉身、折断我的筋骨,只为我能够爱,通过爱男人也同时爱上他们的女人、孩子、老人,甚至宠物,而他们就是我眼中的人类……
  是的,让我来承载人类所有的苦难吧!把一切不幸、厄运和疾苦都加在我的身上,我渴望成为一团火焰,连同自己一起,将世上的灾难、血腥、饥饿、苦痛都吞噬燃尽;我虽死犹生,因为活着的每个人都在享受幸福、平安和圣善。
  我对格兰姆如此心醉的爱,渲泄的仅仅是一个普通女人的灵与欲吗?那不是我对我所生活着的世界和人类的爱吗?一个柔弱的女儿身只能在爱情的宇宙找到奔放,找到完成那种神圣大爱的使命。难道不是吗?我在身体上那种与生俱来的超强性神力,本身就是一种启示,意味着我在精神领地同样有着超强的力量。
  但同时我也是渺小的,渺小到如一粒细沙;我也是卑微的,卑微到如一抹尘埃。我仰慕人类,敬畏自然,从我的这双东方人的黑眼睛看出去的一切都是那么美,那么灿烂:我中华民族优秀的历代光辉;法兰西文化的浪漫光环;大英帝国日不落的百年光华;美利坚雄霸强盛的灼灼光芒;东洋大和民族的太阳光影;印度性文化的光鲜长夜;埃及魔毯上旋舞的古老文明……
  是的,我爱每一个民族,因为每一个民族的热血都在为正义、自由和富裕而脉动,每一个民族的男人女人都在为爱情而悸动。
  我们生活在一个幸福与不幸共存的世界,我们生活在一个幸运和灾难会随时降临的时代,我们往往在现实中失去了梦想,在梦境中找不到出口。那么,请跟我来,我给你们的梦想插上翅膀,我把你们引领到上帝的爱中。
  爱吧,爱吧,只要爱,不要恨,在这个疯狂的时代,相信只有爱才能最终战胜一切。
  弹吧,弹吧,我那双在琴键上流动跳跃的手,将为所有哭泣的人们拭去眼泪,让我仙境般的琴声抚平所有痛苦的心灵。我不是钢琴家,就像我不是作家一样,我只是一个爱人类的普通女子。无论音乐还是文学,我都在实现我永恒的自救和对他人的疗救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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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忘了一切,我全部的身心都在这激荡的演绎之中。我不时地摇晃着自己的身子,不时地闭上自己的双眼,我的左手层层迭送的是那一排排强有力的和弦,而右手则展开华彩的篇章,指间如舞……
  我的泪水夺眶而出。我仿佛看见一个弱小迷茫、孤苦无告的灵魂,仰视浩瀚的天宇,用审美的眼光去看待把握人生,在自己的内心世界里面筑起一座永不陷落的城堡,旷达雄迈地去体验广博的爱。
  我的耳畔回荡着俄国诗人叶塞宁的话:“找到故乡就是胜利。”
  我找到了吗?
  我胜利了吗?
  我的精神故乡在哪儿?
  演奏会结束后,我回到了后台。在那间化妆休息室里,有三束艳丽的玫瑰花首先跃然于我的眼帘,一束红玫瑰,一束黄玫瑰,还有一束白玫瑰。我看见了压在红玫瑰下的是一张纸条,上面用中文写着:“贝拉,我走了,因为爱,所以爱;因为疯狂,所以远离;留下我的心,陪你永远。”
  我在那束黄玫瑰上也看到了一张精致的小卡片,上面是一行我熟悉的英文字笔迹:亲爱的孩子,祝你演出成功,我无论如何都走不到你的舞台了。多保重,祝你幸福!落款是:挪威的森林。
  最后,只有那束鲜艳欲滴的白玫瑰,没有任何留言,没有任何落款。我呆呆地看着它,我的眼睛湿润了,因为我望见的是自己的青春岁月……
  第十六章 圣(一)
  1
  那天我去医院产检时,等候的人特别多,我挂了号后就挨着一个孕妇坐下。
  我环视四周的孕妇,黑、白、黄人种都有,有的顶着沉甸甸的皮球般的肚皮,有的还几乎看不出怀孕的迹象;有年轻得看上去不过十###岁的女子,也有脸上已写满沧桑的中年妇女。尽管她们的神情不一,平静、欢喜、木纳和若有所思,但我还是看到了那一颗颗将为人母的心灵世界,就犹如直面自己的灵魂,充满着圣洁的慈善。我将双手轻轻放在腹部上,在幸福的感觉中不由地陷入了遐想:我的孩子,我终于有孩子了,是他还是她?那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将成为母亲了……
  “纯洁,你是纯洁吗?”当这久违的称呼传到我耳朵的时候,我愣了一下,直到一位妇女走到我面前时,我才确定那是在叫我。
  她是谁呢?我一时记不起来了,“你是……”
  “你都不记得我了吗?我是沈晓梦,‘上外’老同学啊,和盛燕子同系。”
  “哦,沈晓梦?我怎会不记得你呢?记得,记得。你怎么也在多伦多?”我有点激动起来了,尽管我无法接受眼前这位肥胖的女子,就是当年那个苗条轻盈的演绎过一场凄美初恋的女孩。
  在我们18岁的上海外语学院校园,那个像一株含羞草一样的女孩,笑起来两只眼睛像两道弯弯的月儿,在恋爱中整整守了自己3年Chu女之身的女孩,我怎会忘了你呢?
  “纯洁,你的身材一点都没变,你进来时我就看见了,但我不敢相信这20年怎么没有改变你,让我仿佛又回到了大学校园。”
  “不,怎会,怎会呢?”我强压着心口满溢的酸楚,不让泪水决堤而出。
  沈晓梦建议去外面咖啡馆坐坐,我也觉得人太多了不如再另约时间来检查。于是,我们就双双离开了诊所,走进了附近的一家SECOND CUP咖啡店内。
  “纯洁,你知道吗,这些年来我预感到我这辈子注定会见到两个人的,其中一个就是你。我一直这么想的,注定的,有使命的,但没想到,没想到一个永远见不了了,而另一个的你竟会这么早就遇上了,我本来感觉是在晚些的时候。”晓梦把目光投在我的脸上说。
  我大惑不解她的话,因为在大学时代我们并不熟悉。因为盛燕子的原因,我断断续续知道了一些关于她的传闻,见面时彼此会以微笑来招呼,仅此而已。
  “纯洁,你不会想到吧,燕子临终的时候,我在她身旁,就只有我在她的身旁。”晓梦开门见山说到了揪心的话题上。“那时,我正好与我的前夫办完离婚手续,痛不欲生,就独自回到上海去散心,所以,我一直陪伴着燕子走完她生命的最后日子。当看到一个鲜活美丽的生命就这样夭折的时候,我心中的痛苦一下子就像一阵狂风刮过,整个人大彻大悟。能活着,就是最大的幸福。”她平静地说着,并且将目光停留在窗外稀疏行人的街道上。
  “是啊,能活着就好。”我嘟哝着嘴唇。一瞬间,我的思绪从阳光地带滑入了沧桑的边缘。
  “纯洁,我有东西要转交你的。”晓梦说。
  我没有接话已知道是什么,一定是燕子在临别世界前给我写下的最后遗言。燕子病重期间,我刚刚从东京的婚礼上临阵逃脱,正与我的华尔街情人格兰姆深深坠入爱河之中呢。即便在我们双双返回上海时,我也仅独自去看过燕子一回。倒不是我对昔日女伴情感淡薄,而是因为我真的不愿意看到她在死亡线上的挣扎。仿佛那个人不是燕子,不是的,就像我在《911生死婚礼》中叙述的。看看我对当时情景的描写吧:“离开燕子的时候,我泪珠如雨,我们都知道这是最后一次见面了,她无法再像以前那样,走起路来,一副风吹柳枝的样子。她已像电线杆那样瘦,每一步都如踩在半空中飘忽,她快要倒下了。而我还得继续赶路,去体验没有走完的人生,品尝生命无尽的痛苦。
  我的眼前不时浮现“上外”校园里那一个闪亮点,舞会上长裙飞旋的“皇后”,以及银铃般的笑声里那少有的妩媚女子。
  生离比死别更断肠……我们没有说再见。我不敢看她,又悄悄地看了她一眼,她举起手向我挥了一下,说是挥动不如说是颤抖着,那架势颇带有向生命投降的意味。我一下子觉得她是那么陌生,好像我根本就不认识这个人,见他妈的鬼去,她才不是燕子呢。燕子才不是这个瘦骨嶙峋的模样呢!燕子怎么可能患上这世纪绝症,天大的笑话!燕子在巴黎,她在塞纳河畔的巴黎正风花雪月过得好好的呀!
  是啊!我宁可相信她还活着。其实她就像我的华尔街情人格兰姆和东洋小情人海天那样,从未在我的心中死去,他们只是去另一个世界漫游而已。天国的风景太美太美了,使他们流连忘返罢了。总有一天,我等不到他们回来他们就会把我等到,我们早晚会重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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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纯洁,你真幸福,男人们能这样疯狂地爱你,女人的造化啊!”
  不是吗?男人们去了又来,心中的爱情却连绵不断。
  “纯洁,在你爱过的男人或爱过你的男人中,我最喜欢海天。你当初是不应该离开他的,这是你今生最大的错。”
  说这句话的时候,我看见沈晓梦的眼眶红了,不知怎的,我却没有一丝哭意。也许以往的泪流太多了,也许生活没有假如,也许几经大劫大难后我的感情终于走向沉淀中。而令我感动的是我发现,这个世界上有许多我认识或不认识的人,都在关注着我的爱情、过去的情痕、将来的归宿……
  “晓梦,人是有命运的,在那一刻总好像有什么强有力的东西在牵着你离去,你根本就是身不由己的。”我无奈地说。
  “我不知怎的就是喜欢海天,那个男孩是个真正的自然之子。从他身上我看到了世间还有真情,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为我重新建立爱情信仰的就是他了。纯洁,你不知道在燕子最后的日子里我们经常谈起你,我们好羡慕你,为什么你总能令男人一头扎入情网。燕子说她见过你所有的男人,海天、格兰姆,甚至是你的前夫,她最喜欢那个东洋男孩海天。”
  是的,燕子一直感恩海天,因为当初海天愿意收留燕子的独生子阿兰。
  想起自己的故事都已被人熟读,但关于晓梦在海外一路走来的历程却漠然不知,我把话题转向了她。
  “晓梦,谈谈你吧,这些年都过得好吗?”我小心翼翼地问她。
  “从上海到魁北克,从欧洲又回到加拿大,美丽的邂逅,痛苦的离别,我都曾经历过。所以,纯洁,说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