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2 节
作者:换裁判      更新:2021-02-20 19:15      字数:4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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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会程序,上午是筹备委员会的工作报告与汪精卫的开幕词,下午是修改党章,选举国民党主席。接着又通过了一个临时决议:本届中央委员的产生,授权主席提名介绍,再由大会予以通过。在这张被提名介绍的名单中,卢英确是做了候补中央委员的底脚货。可是在中央委员中,却出现了好几个比卢英更大的老牌汉奸,如温宗尧、陈群、任援道等大名,均赫然在目,且都名列前茅。会场上顿时引起了一阵骚动,有个叫胡志宁的人不同意让几个老牌大汉奸当中央委员,吵吵闹闹一阵,进而骚动起来,会场气氛顿见紧张。这时,李士群率一批腰挂手枪的特务围了上来,示意要这些人“识相一点”,吓得这些人支支吾吾,直打哆嗦。汪精卫一看局面尴尬,这哪是党的代表会议,简直成了鸿门宴,很怕会议开不下去了,急忙站起来打圆场说:“代表们有什么意见,会后可以和我个人来谈。现在宣读《大会宣言》,请大会通过。”这才算解了围。会议的议程一一顺利通过,汪精卫又神气起来,忘乎所以地吹嘘道:“我们不是日本人的傀儡,请大家看看,我们今天会场里有没有日本人?”真是此地无银三百两,谁不知道木偶戏的牵线人是躲在幕后呢!
  汪记“六大”的中央委员,把这些封建遗少、保皇余党、买办文人、洋场政客、新老汉奸聚在一起,真是一个极精彩的旧中国政治博览会,又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历史垃圾堆。汪记“六大”就这样乌烟瘴气地闹了一天,把汪精卫推上了“合法”的党魁地位,为成立汪伪政权办了一项必不可少的手续。9月初,在汪精卫寓所沪西愚园路1136弄32号开会,汪精卫主持召开了“六届一中全会”,成立了中央党部。汪精卫、陈公博、周佛海、梅思平、陶希圣、林柏生、高宗武、丁默等人被举为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陈璧君、褚民谊等人为中央监察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陈璧君从此以中央监委常委身份四处活动,由汪提出:(1)以陈公博、周佛海、陶希圣、梅思平、高宗武、何世桢、丁默为中央常务委员;(2)以褚民谊为中央执行委员会秘书厅秘书长,陈春圃、罗君强为副秘书长;(3)以梅思平兼中央组织部长;戴英夫(即戴鹏天)、朱朴之为副部长;(4)以陶希圣兼中央宣传部长;林柏生、周化人为副部长;(5)以丁默兼中央社会部长,汪曼云、顾继武为副部长。所谓中央党部秘书厅,组织、宣传两部,则分别设置在愚园路1136弄内的几幢洋房里。
  日本统治集团决定“放宽对蒋处理”,不让“百万大军误于蒋一人的首级之上”,确立了促使“汪蒋合流”的方针。
  1939年10月30日,日本政府制定了《以树立新中央政府为中心的事变处理最高指导方针》,设想了实现“蒋汪合流”的三种模式,一为“事前合流模式”,即先与重庆方面停战,再行“蒋汪合流”,成立新中央政府,二为“事后合流模式”,即先成立汪精卫中央政府,再行日、渝停战,然后实现“蒋汪合流”,三为“大持久战模式”,即新旧两中央政府对立,逐渐转入“大持久战”,等待世界形势的变化,在世界范围内解决中国事变。日本政府决定首先全力争取实现第一模式,若不成,再依次实施第二、第三模式。日本当局寻找各种渠道与重庆政府进行“和平谈判”。
  在重庆方面,出于诸多方面的因素,也对日、蒋“和谈”表示出极大兴趣。特别是基于政治谋略方面的考虑,重庆政府认准日本政府既想扶植汪伪中央政府,又对该政府缺乏信心,企图促成蒋、汪合流的矛盾心情,以对日议和为诱饵,扰乱日本的对华方针,破坏或推迟汪伪政府的建立。日、蒋间的“和平”活动是通过多种渠道进行的,最主要的有“桐工作”、“钱永铭工作”以及“司徒雷登工作”。其中“桐工作”即“宋子良工作”,最为日方重视和寄予厚望,是日本为争取实现“蒋汪事前合流模式”而进行的主要活动。1939年12月下旬,日本军部代表铃木卓尔和中方代表、据称是宋子文之弟的宋子良在香港秘密会见。次年3月上旬,双方在香港东肥洋行举行预备会议。
  据日方资料记载:双方争论的中心为:承认“满洲国”问题、华北驻兵问题、对汪政府的处理问题。关于“满洲国”
  问题,“中方最初主张由日、中两国保护,但日方反对。经向重庆请示的结果,建议改为对此问题暂不接触,保持默然态度”。关于驻兵问题,中方“虽承认将内蒙作为特殊化地区,但反对日本在华北驻兵,并称问题可改在恢复和平后再行协商,要求日军提出撤军计划”。关于汪精卫政府,中方认为“由于中国国内反汪气氛极为强烈,现在不能考虑与其合流,但由于日本政府也有自己的立场,无论如何将作为国内问题研究予以妥善处理”。随即休会,并约定4月15日举行正式会议。为此,日方代表今井武夫曾向日本支那派遣军总司令部提议,将汪政府成立日期推迟至4月15日。后因中方提议将正式会议推迟至4月15日以后举行,日方怀疑香港会谈系中方阻止汪政权建立的谋略,乃决定仍让汪政权于3月30日成立,使日方期望的“事前合流模式”宣告失败。
  11月1日至12月30日,汪精卫的代表周佛海、梅思平、高宗武、陶希圣等在上海江湾六三花园与日寇梅机关影佐、犬养等举行关于签订《日华新关系调整要纲》的谈判,关于谈判情况,陶希圣在《潮流与点滴》与《乱流》中回忆说:
  六三花园会谈结束之后,我们把“要纲”带回,送给汪夫妇。我自迁入愚园路之后,每日的早餐是在汪公馆会餐。
  这一天,早餐之后,陈璧君留我单独谈话。她要我把“要纲”一件一件、一条一条解释给她听。我首先解释“要纲”划分五种地带和五个层次的日方用意,同时指出这五种地带并未包括外蒙、新疆、西北、西藏与西南在内。这就是那五个地带是苏俄和“共匪”划了去的。老实说,就是德、苏瓜分波兰之后,日、苏瓜分中国的大阴谋在这些文件上表现出来了。次日清晨,早餐之后,陈璧君再约我谈话。她告知我说:“昨天我把你的解释转告汪先生。我说得不完全,也不详细。我一面说,汪先生一面流泪,他听完之后,对我说日本如能征服中国,就来征服好了。他们征服中国不了,要我签一个字在他们的计划上面。这种文件说不上什么卖国契。中国不是我卖得了的。我若签字,就不过是我的卖身契罢。”
  汪夫妇秘密商量。陈璧君主张叫叶蓬把部队带到广州,在广州求生存。汪自己主张由愚园路搬到法租界福履理路住宅。发表声明,停止一切活动,然后转往法国。璧君叫我去与叶蓬密商。我到金神父路去见叶蓬。他认为带部队到广州是做不到的事,一则所谓部队不成其为力量;二则移动还须日方协助;三则即令到了广州,仍然是寄人篱下,不能抬头,和上海没有分别。
  影佐祯昭立刻知道这些消息,马上到愚园路来见汪。汪表示迁居并发表声明的意思。汪说一句,影佐在日记本上抄一句。他抄到最后一段谈话,两行眼泪直落在日记本上。汪说完了,影佐说道:“我协助汪先生迁居,并请法租界捕房布防。我立刻回东京,报告近卫公;请求其出面干涉。”
  法租界捕房当日调动巡捕二百人,散布福履理路周围,预为汪迁移时,做必要的警备。但是汪召集会议,说明了他与影佐会谈的经过。他说到影佐泪珠滴到日记本上之时,低声说道:“看来影佐还是有诚意。”我站起来发言:“汪先生是不是相信影佐的眼泪?”我还没有说出第二句,第二句是说:“那是鳄鱼的泪。”在座的诸位高声喝道:“希圣你太刻薄了。”会议至此,一哄而散。次日早餐之后,陈璧君对我说:“影佐动身回东京去了,等他到上海再说。昨天的话暂时搁起。”11月16日,影佐带着修正案到东京,11月20日,在兴亚院会集了武藤军务局长、阿部胜雄海军省军务局长、铃木贞一兴亚院政务部长、堀内干城外务省东亚局长作成修正案,这里决定下来的日本让步方案,其要点如下:一、防共驻兵关系———维持原案驻兵地点不写明。无从预测将来共军会进入到哪些地方,因此,驻屯地点不能预定。说明在今后认清形势时决定之。
  二、铁路原则上认作国有国营。但对于军事上为必要的铁路,做委托经营。
  三、蒙疆、华北等行政机构———承认汪案原则上认作为置于中央政府统制下。四、治安驻兵关系———加入期限日本于和平恢复后,认为治安确立之后,开始撤退其在防共驻兵地区以外的军队;二年以内撤退完毕。
  影佐返回南京,交涉到此已无进展,11月25日完全陷入决裂状态。陶希圣等强硬派占了优势,显示出拒绝态度,说是在看到全部悬案事项总括让步之前,交涉不能继续。汪精卫以沉痛面色向影佐少将提出:对梅华堂诸君从大局着眼的态度虽不胜感谢,但我认为,好不好就把树立政府的这种方式停止下来吧。
  尽管内部反对的声音不断,汪精卫和陈璧君最终还是上了贼船,个中原因在1940年1月15日陶希圣致胡适函中可见:“四月间汪先生决往上海、东京,希即力加反对,公博、宗武亦同,然竟未得其一顾。八月底希赴沪相劝其放弃另组政府之主张,此种劝阻至十月及十一月颇生效力,因其时日方有意拖延而其对汪之阻碍重重,为汪所察也。十二月汪心理又变,日方催其组府亦甚力,为此公博、宗武、希相继于十二月底、一月初离沪返港。公博为告而别,希等则告即不能别,故不别而行,以此引起汪、周甚大之冲动,现彼等相杀令已下矣。不意卢沟桥事变以后一念之和平主张,遂演至如此,之惨痛结果也!希等最痛心者为日方所提‘调整中日新关系要纲'。此项要纲希曾参与谈判,至最终希不愿结束,亦未予签字,因而出走。美联社所传五条,去实在者尚远。依此要纲,北自黑龙江,南至海南岛,均归彼掌握,由军事、政治、经济、财政金融、文化教育,乃至气象,亦均归其控制。最初汪先生夫妇亦大惊,有退休意,然经佛海、思平怂恿,彼已视为谈判成功,可以告无罪于国人,且依之以建国矣,沉迷不返,至于无可救。家属尚沦上海,而希与汪先生相从多年,未欲背友,以此不愿宣泄于人,临行留函亦曾以守秘密相约。今彼等之相杀,亦为保持秘密而已。希不敏,更不肯干出卖秘密以求一时之快意。”
  除高宗武、陶希圣外,陈公博对于汪精卫对于日本人的过多让步,以及整个日、汪调整关系协约也表示强烈不满。
  一次,在汪精卫举行的招待宴会上,他对日本“梅机关”机关长影佐祯昭直言:“哪里是基本条约,简直日本要控制中国罢了。”影佐也坦率相告:“在目前不能说没有这个意思。”这使陈公博更为恼怒,他把影佐的话报告汪精卫,并希望汪氏慎重,汪却只是忿然,但并不改变其既定计划。“12月26日,汪精卫召集干部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部条约和秘密协定。陈公博不愿在此协议上签字,于28日再次离开上海,返回香港。经长达两个月的讨价还价,最终汪在卖身契上签字。
  12月31日,日、汪签署了《日华新关系调整要纲》及《秘密谅解事项》,并约定:这一密约“永不公布”。
  上海青帮首领杜月笙,抗战期间,曾协助国民党军统同汪伪特工进行斗争。
  高宗武、陶希圣都是汪派“和平运动”的“首义人物”。他们曾被日本帝国主义者的“归还租界”、“撤废治外法权”、“撤军”、“不赔款”等动听的曲调所迷惑,参与了汪精卫“和平运动”,但在与日本军部代表的谈判中,他们看清了日本企图全面控制中国的意图,为中国的前途而担忧,高宗武、陶希圣随即决定逃走。
  早在1939年10月,为顺利出逃,高宗武就通过关系联系上了杜月笙。当时,杜月笙的亲信徐采丞方自香港回了上海。
  不两天,杜月笙照例下午过海去告罗士打会客办公,他正和翁左青、胡叙五商议事情,猛一抬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