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6 节
作者:猜火车      更新:2021-02-20 18:43      字数:5062
  我说写过。我偶尔装深沉的时候写过一首诗是《凤凰涅磐》——
  一只长了脚的闹钟
  摇摆着去了麦地
  他看不清楚天空的颜色
  只闻得到麦浪的青涩
  一个男人在高跟鞋里灌满了威士忌
  他要倾倒一个嗜酒的女人
  他看不清楚灯光的颜色
  只闻得到女人的声色
  屋顶上的一只黑猫
  窜进了地下舞厅的黑洞里
  他看不清楚可乐的颜色
  只体验到舞曲的音色
  八点钟的黑夜
  我看不清楚城市的脸
  一只凤凰飞出窗外
  吐出一片殷红的血
  在八点钟的最后一秒里闭上了眼睛
  我说我发来发现我写的不是诗,我不是一个诗人。那会儿我发现自个儿没头没脑地搞出这些东西来,我连酸奶也忘了吸。写诗跟喝奶没准存在冲突,在外在上斗争我。我扔了诗,咬着酸奶瓶子的吸管。我偶尔觉着自个儿真是现实得不像样,我更觉着我选了我就是对的。
  叶子后来说那你当初不谈恋爱你又写诗,你骂自己作什么?
  我很臭美地一笑,说我从墓地里回家的路上走过,我就变成诗人了。这是一个诗人说的话。
  她也一笑,说你还真不要脸。
  我说你就把我当一傻子吧。东瓜唱了不知道多长时间《傻子才悲伤》。我想爱我的生活,我想自由自在地活着,我就是不想深沉。
  当然,那个诗人是疯子,我认为。
  我担心有一天他从学校里跳出去,到处贴大字报,全写着他的诗,说一些“我把自己卖给上帝”或者“我和上帝互相抛弃”之类的话。这令我大脑神经抽筋、瘫痪,再也想不来灵魂命运青春这些个东西。
  语言大学的一位老师在选修课上说诗,死了。我从来没有心思去深究这个问题,我认为自己深究不来。这位老师是一个学者,一个严肃的文人,我是一个不正经的学生。没得比!我想诗人没准摇身一变成了出色的填词家,懂诗的人太少,音乐则是零距离。
  第三部分我就光做发财的梦
  计飞宇找到房子,提前一丁点儿搬了过去,总归是不想让学校踹出去,我则是等着学校踢才拍拍屁股找地儿住的那种人,有着一幅卷着铺盖儿随时随刻都准备睡大马路的死相。
  搬完东西他坐在阳台上弹吉他,感慨是有的,心情也是有的,俩人没怎么说话。我就望着他入神的样子,我不知道他弹的什么玩意儿,似乎有点儿耳熟,大概我在大马路上听到过,我屁都不懂的时候,还在东瓜面前扬言谁要是喜欢崔健我就嫁给他,我压根儿不知道崔健谁,歌也没听过。我没想到计飞宇认真的样子还真是那儿回事儿,帅、酷,他笑的时候太多了。我想如果他会骂人,他绝对成得了一个歌手,歌手总令我认为玩吉他很狂热,咒骂很冷酷。计飞宇是一个太温和的人。后来他弹了《norweigan girl》前奏,我说我给你唱。于是我唱:
  I once had a girl;or should I say;she once had me。She showed me her room;
  Isn't it good;norwegian wood?She asked me to stay and she told me to sit anywhere;So I looked around and I noticed there wasn‘t a chair。I sat on a rug;biding my time;drinking her wine。We talked until two and then she said;〃it‘s time for bed〃。She told me she worked in the morning and started to laugh。I told her I didn‘t and crawled off to sleep in the bath。And when I awoke I was alone;this bird had flown。So I lit a fire;isn‘t it good ;Norwegian wood。
  计飞宇直笑摇头说我还以为你是用“琵琶弹一曲东风破”呢,想不到还有板有眼的,挺像回事儿——
  “没准咱组一队也能红。”我接着说道。他忘了我一顿乱走调唱《seven days》时,他一脸迷惑的样子了,一直认为我把一个星期唱成了八天。。
  “给你一筷子你也顺着往上爬,了得。”
  “你不就这意思,我可是一个谦虚得几乎自卑的人。”
  他说你让我有骂它妈的的冲动,原本我不骂人,你就告诉我这很爽,吃喝玩乐很爽。
  “别骂你妈的就成,你不能骂我妈,但我不介意你骂它的妈。”
  接着我叹了口气,我说想不到你还挺有钱,能租半套房子,我们老师说我毕业了拿九百块工资拿到三十岁,风里来雨里去,把自个儿折腾得没人样。
  他笑,“活得不错,或者你想嫁给我了?”
  我说你怎么不找个北京妞,留京方便。裤子就这么说。看样子他也除了勾引女孩子,尽放屁。
  “有件事让我发现什么东西都是变的,会走的是两条腿;会停的也是两条腿;永远在动的则是脑子和心脏。”
  “什么事儿?不会是她出国吧?”
  “是!”
  “认识挺深刻,你能带我去嘉年华玩儿么?”当他用自己的生活告诉我一些历验时,我就感动得要死,鼻子一酸,眼泪也想跟着流。
  计飞宇故意做了一个痛苦又无奈的表情:你有一张嘴等着有人喂,你看,咱儿子还没长大,得让它拐到英磅生一美元做儿子了没准咱就能去了。计飞宇在一次深思熟虑之后打算认人民币做干儿子。我就光做发财的梦,把我多病缠身的干儿子扔一边儿,等我有钱了,我一定多养几个干儿子。
  “你带着我的骨灰盒去吧。”我的可怜相出来了,绝对有用。
  “别那么沮丧,我带你去麦当劳。”
  “成交!”
  “知道我为什么这么喜欢你?”我说。
  “怎么?”
  “你太给我面子了!”也就是令我有身为一朵奇葩的快感。
  “谢谢,待会儿别跟我客气。”
  坐在麦当劳我就一直吸可乐一直笑,计飞宇说你现在吸的是可乐,不是流质的钱,看清楚了,待会儿底朝天儿了别叫上当了。
  我把头一甩,说,“我在想我得多雇几个人给我数钱,得找一中国人吧,数人民币,pounds要人照顾,dollars也得有人管。”
  “行啊你!没准在路上遇上绑匪跟韦小宝似的用银票砸!”
  后来我跟计飞宇商量了一下,我说叶子存了钱要听一个叫王菲的女人的演唱会,千千存了钱,要买无数本比砖头厚的书,东瓜存钱买机票暑假坐飞机回家,你的钱都在哪里?
  他的眉儿一皱:“你看就咱儿子那样儿能拐到欧元吗?我现在当是帮着他发展家业,等到人民币发得连墙也挡不住了,你看欧元贴不贴上来。”
  我说做人民币的老娘真它妈爽,以后谁要再敢鄙视我,我拿百元大钞煽死他。我说我儿子什么时候有一个欧元做儿子。
  他一笑,推了一堆薯条过来:“该你拿我的骨灰盒去换了。”
  我也笑,正好邻座俩女孩儿在说看电影的事儿,我又乐了:“电影明星我喜欢约汉尼德普,他就是……”
  “他就是在《加勒比海盗》里的一排金牙引起我的注意的。”计飞宇附合道。
  “知我者,相公也!”我摇头晃脑地笑。笑比哭,和平比打架永远来得受欢迎N倍。
  第三部分肆无忌惮地发泄欲望
  一朵奇葩的乐趣,在于找到一切能吸引兴趣的东西。这个时候就是计飞宇的房子。
  我在家里让我妈说得耳朵起茧了我就想离家出走,滚到她眼不见心不烦的地儿去。我想没两年我也该滚成这样;也许不如他,我没他那么出息,这很显然。但没准儿我能走狗屎运。东瓜一直嫉妒我,死也要说我还是很运气。一朵奇葩应该让更多的人发现她,这是我名副其实的梦想。我不能再像小时候那会儿似的气冲冲地回家跟我妈说:“我差一点儿当了班长,只有一个人选了我。”
  我在电脑旁边的桌子里发现了一个放钱的抽屉,这是五个抽屉里的第一个,我一拉开,绿色的人民币对着我笑,我也礼尚往来地笑回去,上帝为我作证我笑得到底有多喜庆,并且企图一次性打开其它四个抽屉,结果一个接一个什么也没有,我气愤里拉开最后一个,惊得我一愣,里面的东西超过了钱带给我的快感——满满一抽屉的唱片,全是摇滚。
  “这是谁的?”门一开,我就指着这个拉开的抽屉头也不抬地大叫。
  “原来是我的,现在是你们的。”一个声音回答道,仔细一辩,原来是裤子的声音。裤子无奈地走到抽屉前边说,“这些全送给你们了,我只有这点值钱的东西。”
  裤子的这句话,让我感动得不得了,在一秒钟内把他当成了一个文艺青年。想想当初收拾东西时,裤子一气,说自个儿除了一打内裤什么也不带,孑然一身,白手起家,家天下。我以为他一时气得忘情,把自个儿也扔了,原来不是。想是找到自我了。计飞宇念念不忘一句话:“他不重,他是我的兄弟。”这是一句歌词,这歌我也喜欢。裤子来借钱,计飞宇二话不说拿了信用卡直奔银行。明知道钱到了裤子那儿是有去无回的,我想这是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我对裤子说原来你是这号人,是一个挺文艺的青年,我不得不尊重你了。
  裤子说你这傻姑娘别乱说话,什么文艺,我就是一傻B。然后在抽屉时捡了几张唱片放到电脑里去听,同时问道:“姑娘,你听过谁?”
  “麦当娜,迈克尔·杰克逊很摇滚,刀枪不入的样子。”我说。
  然后裤子在那边喃喃自语:“麦当娜,麦当娜……这个烂人!”
  这个时候,从音箱里传出来了劲爆的音乐声,是枪炮与玫瑰。
  我问裤子你是不是也很想摇滚?
  裤子说不想,我不是傻B。
  我说你认为摇滚是什么。
  他说摇滚不是什么。
  我说摇滚不是很酷吗?
  “从酷到傻B。”
  我说但是很多人只知道傻B这回事儿,只知道酷这件事情。
  他说姑娘谁告诉你的。
  我说这是很多摇滚歌手和摇滚乐迷这么表现的,摇滚里有很多血有女人有性有暴力有爱情有毒品甚至还有宗教。
  裤子于是说你说什么是摇滚。
  我说我很喜欢U2,这是因为我觉得很干净,并且还有很多很多的爱,我希望摇滚有更多更多的爱,不只是发泄不只是逃避不只是一个人的世界。
  裤子说姑娘你知不知道说这话很没水准,听摇滚的人就不说这么没水平的话。
  “我就是这么说的。”
  于是裤子笑了,说姑娘你一定要这么真实下去,否则我断定我哥们会甩了你。
  我问裤子你为什么没有很多朋友。
  裤子说他们能叫朋友吗,他们全都想强奸我。
  我说裤子这是为什么。
  裤子说因为他们就是想强奸我。
  我于是很无语,借助摇滚乐,我才能明白裤子。
  然后裤子带着满脸无奈离开了他的唱片,枪炮和玫瑰仍然肆无忌惮地发泄他们的欲望和伤痛。
  如裤子所说,摇滚乐是安慰。
  第三部分见网友去了,让人骗走了
  据说有一个人消失了。
  千千告诉了我这件事,她特意跑了过来。
  一个人消失了!
  千千说有人问她是否有很久没有看到的同学。
  千千说她当时就想起了我,于是她说有。
  那人问她多长时间了。
  她说四五天了吧。
  那人说你怎么不早说。
  她说没什么奇怪,我告诉你做什么。
  那人说学校里某个学院不见了一个女孩子,现在学校进行统计,是否有更多的人失踪。
  她说那没关系,那人在绝不失踪,她在“家”待着。
  千千跟我见面不止带来一点点消息,她就是我的一小通讯员,学校里边的事儿一件不漏全吐出来,我佩服她的脑子里有无数散装的消息。
  比如她这次就说谁从宿舍里搬出去跟女朋友同居生活。这不是重点,她的重点是后面的——万一被学校里发现了叫他们吃不了兜着走。叶子的事就没见她说过一句不放心的话。千千朵有一特点就是认为那些自作自受的人绝不值得同情或者她见死不救,所以你能看到他看小说是多么的爱憎分明,又哭又笑,简直吓死我。如果我不上课,然后我挂了科,她只会说两个字——活该。当然,是挺活该。但是朋友交过来不是光想听他骂活该的。
  这个女人有时候就显得纯洁过度,说了一通才发现得了问题似的:“你跟计飞宇算不算同居?”
  “我来看看他,合法同居。”我笑着说。
  “你们要结婚了也是合法同居呢。”她也笑,不怀好意。
  千千走后我想着她给我的第一个消息:一个女孩子消失了,不是我。她做什么去了,见网友去了,让人骗走了,出走了,甚至跟人私奔了……那个女孩子会回来,会死,会永远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