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9 节
作者:无组织      更新:2021-02-20 18:35      字数:4731
  玩笑只当它玩笑(上)〔1〕
  康伯度
  不料刘半农先生竟忽然病故了,学术界上又短少了一个人。这是应该惋惜的。但我于音韵学一无所知,毁誉两面,都不配说一句话。我因此记起的是别一件事,是在现在的白话将被“扬弃”或“唾弃”〔2〕之前,他早是一位对于那时的白话,尤其是欧化式的白话的伟大的“迎头痛击”者。
  他曾经有过极不费力,但极有力的妙文:
  “我现在只举一个简单的例:
  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悦乎?‘〔3〕这太老式了,不好!
  ‘学而时习之,’子曰,‘不亦悦乎?’这好!
  ‘学而时习之,不亦悦乎?’子曰。
  这更好!为什么好?欧化了。但‘子曰’终没有能欧化到‘曰子’!“
  这段话见于《中国文法通论》〔4〕中,那书是一本正经的书;作者又是《新青年》的同人,五四时代“文学革命”的战士,现在又成了古人了。中国老例,一死是常常能够增价的,所以我想从新提起,并且提出他终于也是论语社的同人,有时不免发些“幽默”;原先也有“幽默”,而这些“幽默”,又不免常常掉到“开玩笑”的阴沟里去的。
  实例也就是上面所引的文章,其实是,那论法,和顽固先生,市井无赖,看见青年穿洋服,学外国话了,便冷笑道:
  “可惜鼻子还低,脸孔也不白”的那些话,并没有两样的。
  自然,刘先生所反对的是“太欧化”。但“太”的范围是怎样的呢?他举出的前三法,古文上没有,谈话里却能有的,对人口谈,也都可以懂。只有将“子曰”改成“曰子”是决不能懂的了。然而他在他所反对的欧化文中也寻不出实例来,只好说是“‘子曰’终没有能欧化到‘曰子’!”那么,这不是“无的放矢”吗?
  欧化文法的侵入中国白话中的大原因,并非因为好奇,乃是为了必要。国粹学家痛恨鬼子气,但他住在租界里,便会写些“霞飞路”,“麦特赫司脱路”〔5〕那样的怪地名;评论者何尝要好奇,但他要说得精密,固有的白话不够用,便只得采些外国的句法。比较的难懂,不像茶淘饭似的可以一口吞下去是真的,但补这缺点的是精密。胡适先生登在《新青年》上的《易卜生主义》〔6〕,比起近时的有些文艺论文来,的确容易懂,但我们不觉得它却又粗浅,笼统吗?
  如果嘲笑欧化式白话的人,除嘲笑之外,再去试一试绍介外国的精密的论著,又不随意改变,删削,我想,他一定还能够给我们更好的箴规。
  用玩笑来应付敌人,自然也是一种好战法,但触着之处,须是对手的致命伤,否则,玩笑终不过是一种单单的玩笑而已。
  七月十八日。
  文公直给康伯度的信
  伯度先生:今天读到先生在《自由谈》刊布的大作,知道为西人侵略张目的急先锋(汉奸)仍多,先生以为欧式文化的风行,原因是“必要”。这我真不知是从那里说起?中国人虽无用,但是话总是会说的。如果一定要把中国话取消,要乡下人也“密司忒”起来,这不见得是中国文化上的“必要”吧。譬如照华人的言语说:张甲说:“今天下雨了。”李乙说:“是的,天凉了。”若照尊论的主张,就应该改做:“今天下雨了,”张甲说。“天凉了,——是的;”李乙说。这个算得是中华民国全族的“必要”吗?一般翻译大家的欧化文笔,已足阻尽中西文化的通路,使能读原文的人也不懂译文。再加上先生的“必要”,从此使中国更无可读的西书了。陈子展先生提倡的“大众语”,是天经地义的。中国人间应该说中国话,总是绝对的。而先生偏要说欧化文法是必要!
  毋怪大名是“康伯度”,真十足加二的表现“买办心理”了。刘半农先生说:“翻译是要使不懂外国文的人得读”;这是确切不移的定理。而先生大骂其半农,认为非使全中国人都以欧化文法为“必要”的性命不可!先生,现在暑天,你歇歇吧!帝国主义的灭绝华人的毒气弹,已经制成无数了。先生要做买办尽管做,只求不必将全个民族出卖。
  我是一个不懂颠倒式的欧化文式的愚人!对于先生的盛意提倡,几乎疑惑先生已不是敝国人了。今特负责请问先生为甚么投这文化的毒瓦斯?是否受了帝国主义者的指使?总之,四万万四千九百万(陈先生以外)以内的中国人对于先生的主张不敢领教的!幸先生注意。
  文公直 七月二十五日。
  八月七日《申报》《自由谈》。
  康伯度答文公直
  主张,并不是“一定要把中国话取消”,也没有“受了帝国主义者的指使”,可是先生立刻加给我“汉奸”之类的重罪名,自己代表了“四万万四千九百万(陈先生以外)以内的中国人”,要杀我的头了。我的主张也许会错的,不过一来就判死罪,方法虽然很时髦,但也似乎过分了一点。况且我看“四万万四千九百万(陈先生以外)以内的中国人”,意见也未必都和先生相同,先生并没有征求过同意,你是冒充代表的。
  中国语法的欧化并不就是改学外国话,但这些粗浅的道理不想和先生多谈了。我不怕热,倒是因为无聊。不过还要说一回:我主张中国语法上有加些欧化的必要。这主张,是由事实而来的。中国人“话总是会说的”,一点不错,但要前进,全照老样却不够。眼前的例,就如先生这几百个字的信里面,就用了两回“对于”,这和古文无关,是后来起于直译的欧化语法,而且连“欧化”这两个字也是欧化字;还用着一个“取消”,这是纯粹日本词;一个“瓦斯”,是德国字的原封不动的日本人的音译。
  都用得很惬当,而且是“必要”的。譬如“毒瓦斯”罢,倘用中国固有的话的“毒气”
  ,就显得含混,未必一定是毒弹里面的东西了。所以写作“毒瓦斯”,的确是出乎“必要”
  的。
  先生自己没有照镜子,无意中也证明了自己也正是用欧化语法,用鬼子名词的人,但我看先生决不是“为西人侵略张目的急先锋(汉奸)”,所以也想由此证明我也并非那一伙。
  否则,先生含狗血喷人,倒先污了你自己的尊口了。
  我想,辩论事情,威吓和诬陷,是没有用处的。用笔的人,一来就发你的脾气,要我的性命,更其可笑得很。先生还是不要暴躁,静静的再看看自己的信,想想自己,何如?
  专此布复,并请热安。
  弟康伯度〔7〕脱帽鞠躬。八月五日。
  八月七日《申报》《自由谈》。
  〔1〕 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三四年七月二十五日《申报。自由谈》。
  〔2〕 白话将被“扬弃”或“唾弃” 当时在“大众语”讨论中,有人主张“扬弃”
  白话文,如高荒在《由反对文言文到建设大众语》中说:“把白话文里面合乎大众需要的部分提高,不合乎大众需要的部分消灭,在实践中将白话文‘扬弃’。”(见一九三四年七月十五日《中华日报。星期专论》)“唾弃”一语见本书《倒提》附录。
  〔3〕 “学而时习之,不亦悦乎?” 语见《论语。学而》。
  〔4〕 《中国文法通论》 刘半农著,一九二○年上海求益书社出版。本文所引的一段,见该书一九二四年印行的《四版附言》中。
  〔5〕 “霞飞路” 旧时上海法租界的路名;露飞(J。J。C。Joffre,1852—1931),是第一次世界大战时法国的统帅。“麦特赫司脱路”,旧时上海公共租界的路名;麦特赫司脱(W。H。Medhurst),一八六○年左右的英国驻沪领事。
  〔6〕胡适的《易卜生主义》一文发表于一九一八年六月十五日《新青年》第四卷第
  六号。
  〔7〕 康伯度 即“买办”,参看本卷第263页注〔4〕。鲁迅因林默说他写文章是“买办”手笔,故意用了这个名字。
  玩笑只当它玩笑(下)〔1〕
  康伯度
  别一枝讨伐白话的生力军,是林语堂先生。他讨伐的不是白话的“反而难懂”〔2〕,是白话的“鲁里鲁苏”〔3〕,连刘先生似的想白话“返朴归真”的意思也全没有,要达意,只有“语录式”(白话的文言)。
  林先生用白话武装了出现的时候,文言和白话的斗争早已过去了,不像刘先生那样,自己是混战中的过来人,因此也不免有感怀旧日,慨叹末流的情绪。他一闪而将宋明语录,摆在“幽默”的旗子下,原也极其自然的。
  这“幽默”便是《论语》四十五期里的《一张字条的写法》,他因为要问木匠讨一点油灰,写好了一张语录体的字条,但怕别人说他“反对白话”,便改写了白话的,选体〔4〕的,桐城派〔5〕的三种,然而都很可笑,结果是差“书僮”传话,向木匠讨了油灰来。
  《论语》是风行的刊物,这里省烦不抄了。总之,是:不可笑的只有语录式的一张,别的三种,全都要不得。但这四个不同的脚色,其实是都是林先生自己一个人扮出来的,一个是正生,就是“语录式”,别的三个都是小丑,自装鬼脸,自作怪相,将正生衬得一表非凡了。
  但这已经并不是“幽默”,乃是“顽笑”,和市井间的在墙上画一乌龟,背上写上他的所讨厌的名字的战法,也并不两样的。不过看见的人,却往往不问是非,就嗤笑被画者。
  “幽默”或“顽笑”,也都要生出结果来的,除非你心知其意,只当它“顽笑”看。
  因为事实会并不如文章,例如这语录式的条子,在中国其实也并未断绝过种子。假如有工夫,不妨到上海的弄口去看一看,有时就会看见一个摊,坐着一位文人,在替男女工人写信,他所用的文章,决不如林先生所拟的条子的容易懂,然而分明是“语录式”的。这就是现在从新提起的语录派的末流,却并没有谁去涂白过他的鼻子。
  这是一个具体的“幽默”。
  但是,要赏识“幽默”也真难。我曾经从生理学来证明过中国打屁股之合理:假使屁股是为了排泄或坐坐而生的罢,就不必这么大,脚底要小得远,不是足够支持全身了么?我们现在早不吃人了,肉也用不着这么多。那么,可见是专供打打之用的了。有时告诉人们,大抵以为是“幽默”。但假如有被打了的人,或自己遭了打,我想,恐怕那感应就不能这样了罢。
  没有法子,在大家都不适意的时候,恐怕终于是“中国没有幽默”的了。
  七月十八日。
  〔1〕 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三四年七月二十六日《申报。自由谈》。
  〔2〕 当时有人在提倡大众语时指摘白话文“难懂”,如一九三四年六月二十二日《申报。读书问答》所载《怎样建设大众文学》一文,说白话脱离大众的生活、语言,“比古文更难懂”。
  〔3〕 “鲁里鲁苏” 林语堂在一九三三年十月一日《论语》第二十六期发表的《论语录体之用》一文中反对白话说:“吾恶白话之文,而喜文言之白,故提倡语录体。……白话文之病,噜哩噜*諣。”
  〔4〕 选体 指南朝梁萧统《文选》所选诗文的风格和体制。
  〔5〕 桐城派 参看本卷第327页注〔12〕。
  做文章〔1〕
  朔尔
  沈括〔2〕的《梦溪笔谈》里,有云:“往岁士人,多尚对偶为文,穆修张景〔3〕辈始为平文,当时谓之‘古文’。穆张尝同造朝,待旦于东华门外,方论文次,适见有奔马,践死一犬,二人各记其事以较工拙。穆修曰:”马逸,有黄犬,遇蹄而毙。‘张景曰:“有犬,死奔马之下。’时文体新变,二人之语皆拙涩,当时已谓之工,传之至今。”
  骈文后起,唐虞三代是不骈的,称“平文”为“古文”便是这意思。由此推开去,如果古者言文真是不分〔4〕,则称“白话文”为“古文”,似乎也无所不可,但和林语堂先生的指为“白话的文言”〔5〕的意思又不同。两人的大作,不但拙涩,主旨先就不一,穆说的是马踏死了犬,张说的是犬给马踏死了,究竟是着重在马,还是在犬呢?较明白稳当的还是沈括的毫不经意的文章:“有奔马,践死一犬。”
  因为要推倒旧东西,就要着力,太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