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3 节
作者:不言败      更新:2021-02-20 17:12      字数:4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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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然界和社会中一切现象都有物质原因作基础。
  所以人类社会的发展也是物质力量即生产力的发展所决定的。
  人们在生产人类必须的产品时彼此所发生的关系是以生产力的发展为转移的。
  因此社会生活中的一切现象,人类的意向、观念和法律,都是由这种关系来解释的。
  不是心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心。
  于丹教授的第二个心得是“境界有大小〃,在这一章中她说:庄子用许多寓言故事告诉我们:一个人境界的大小决定了对事物的判断,也可以完全改变一个人的命运。
  站在大境界上,就会看到天生我材必有用。
  而站在小境界上,只能一生碌碌无为。
  那么,我们应该怎样区别境界的大小?又如何才能达到那个大境界?于丹教授为了强调她的以上这个“境界说〃,特意提到《逍遥游》,她写道:在《庄子》的《逍遥游》篇中,有一个核心的命题,就是:什么是大?什么是小?《逍遥游》无限地拓展了我们的想象空间,告诉我们世间的大,远远超乎我们的想象。
  因为真正的大与小不仅仅在眼界之中,还在人的心智之中;它绝不单纯是一种文学描写中的境界,更多的时候,它表现为生活里面很多实用的规则。
  也就是说,人的一生大小之境界应用不同,会带给你不同的效果、不同的人生。
  于丹教授就这样把《逍遥游》的主题思想歪曲成“生活里面很多实用的规则。”
  接着于丹教授又讲了好几个小故事,将“大与小〃〃有用与无用〃等所谓的逍遥游的寓意转化成〃核心竞争力〃,并得出结论:“一个人,永远不要去羡慕他人。
  你质询自己的心,问一问:我的核心竞争力究竟是什么?我究竟有哪一点是不可替代的呢?〃于丹教授的“转化〃,就是对《逍遥游》的错误解读,全面歪曲。
  不必做什么过深的学术探讨,稍有点文学常识的人都能从字面看出“逍遥游〃就是无拘无束,悠闲自得,宇宙物我皆自由交游之。
  追求超越精神生命与宇宙万物混同一体,遨游在绝对自由之中,正是庄子思想的一个根本方面。
  庄子以为,人所以不自由,是因为受到自身肉体与外界物质条件的束缚,也就是所谓形躯物累所至,用庄子的话来谈就是“有待〃和“有己〃。
  为达到真正自由的逍遥游境界,就必须与物“无待〃,即摆脱与身边事务的对立依赖的关系,若做到这一点又要先做到“无己〃,也就是入“无我〃之境。
  因此,许多研究《庄子》的学者都认为“无所待而游于无穷〃是《逍遥游》一篇的纲要。
  “唯无待才能无往而不逍遥。”
  于丹教授丢掉了《逍遥游》的纲要,胡乱讲了一些无关痛痒的皮毛,所以说她所讲的已经不是读《庄子》的心得了,而是与《庄子》无干系了。
  所以我们可以将于丹教授对《论语》与《庄子》的两篇心得,称为〃伪经典作文〃我原本想称为“伪经典散文〃,但由于于丹教授的修辞错误过多,不能称为“散文〃。
  于丹教授在这第二个心得的最后结论说:“庄子的人生哲学,就是教我们要以大境界来看人生,所有的荣华富贵,是非纷争都是毫无意义的,最主要的是你能不能有个快乐的人生。”
  她在第四页上写道:“在我们这个社会上,最快乐的人,既不是穷的叮当响的,也不是家财万贯、富比连城的,往往是那些由温饱到小康的这一批人。
  因为他们的生活不至于过分窘迫,同时,他们也还不至于被财富束缚,为财富担忧。
  这些人是这个社会上的大多数,都属于有资格幸福的人。
  但是,幸福不幸福都在你的心里。”
  请看;最快乐的人已经找到;而且还是“这个社会上的大多数〃。
  和谐社会已经建成!如果还有人不幸福那是因为你的“心里〃有毛病,“幸福不幸福都在你的心里〃,你们自己心里有了问题与社会何干?社会已经和谐!网上有人说于丹教授是“和谐社会的训导师〃,此言过矣!已经和谐了的社会原本用不着有人去训导,于丹教授的两本书其实也是没多大用的,唯一的用处就是给于丹教授挣得金钱与名气,给出版社创利润给电视台增加收视率,在这个意义上,这些只是为获利而推出的文化快餐。
  我批评于丹教授的书,是因为她没有说出当今社会的真实现状,在用谎言误导观众和读者!于丹教授的第三个心得是“感悟与超越〃。
  于丹在这一心得的开篇处写道:“名利二字,是多少人一生的追求。
  但是,要想真正感悟庄子逍遥游的境界,就一定要能够超越名利。
  而有一个淡泊的心态,是超越名利的基础。”
  于丹教授的意思是:有了淡泊的心态,就有了超越名利的条件。
  超越了名利就能感悟庄子逍遥游的境界。
  逍遥游的境界到底是什么?于丹教授并没有讲。
  境界不清楚,如何感悟呢?她虽然讲了“淡泊为大〃以许由为例,说明“连天下都辞让出去,就是一种博大的境界和情怀。”
  她虽然讲了“空灵之境〃,以为“真正拥有了空灵之境,让我们眼睛敏锐起来,我们就会看到在不经意处,有很多至极的道理。”
  她讲了“冠军永远跑在掌声之前。”
  还讲了“留一份寂寞,给生命,让生命终于可以开阔灵动起来。”
  而以上这些并没有帮助于丹教授感悟出庄子逍遥游的境界。
  于丹教授只好笔锋一转,写道:“我们需要一种清明的理性。
  这种理性是在这个嘈杂的物化世界中拯救生命的一种力量。
  同时,我们也需要一种欢欣的感悟。
  这种感悟之心可以使我们触目生春,所及之处充满了欢乐。”
  需要理性,也需要感性,这一句话两面俱到,几乎等于没说。
  接下去于丹又讲到道法自然;讲到“智慧〃与“慈悲〃;讲到“真正的、至及的道理,既需要我们有辽阔浩瀚的眼界,也需要我们有眼前脚踏实地的实践。”
  然而,我们还是不明白我们到底要去感悟什么? 于丹教授这个心得太含糊不清了! 也许于丹教授自己也觉得这样对不住读者,于是终于在这个心得结尾处写道:“当我们徐徐合上一页,感到悠然心会的时候,庄子的价值就真正体现出来了。
  因为他的逍遥游给了我们每一个凡俗的生命一双非凡的翅膀。”
  到最后我们才有了翅膀,我们飞向何处呢? 于丹教授没有告诉我们。
  于丹教授说不清逍遥游的境界究竟是什么,当然也就说不清楚如何超越。
  没有明确的目的地,怎么能有达到目的地的途径呢?所以于丹教授阐述这一心得时,全篇都是混乱的,若说她“不知所云〃也不为过,我不明白这样“普及传统文化〃,读者何以看得明白? 前面我说过,逍遥游的境界就是精神自由,而这一点是于丹教授避而不谈的。
  庄子的目的就是精神自由。
  庄子以安命无为为起点,以超越现实为途径,最终达到了精神自由的目的地。
  庄子的安命与逍遥是对立统一的。
  安命是顺应现实世界的必然,就是庄子在《应帝王》中所说:“顺物自然而无容私焉〃而逍遥是为了超越现实世界,就是庄子在《天下篇》中所说:“应于化而解于物也。
  其理不竭,其来不脱,芒乎昧乎,未之尽者。”
  是说顺应自然变化而解脱物的束缚,并没有把道理讲完,其根源虽不离道的本根,但那道理变化渺茫昏冥,很难穷尽旨趣。
  庄子的超名利,超好恶,超是非,超死生,都是为达到一个目的,那就是精神自由。
  精神自由是庄子的理想,逍遥游论就是自由论。
  于丹教授的第四个心得是“认识你自己。”
  于丹写道:“只有真正清醒认知了自己,才可能获得成功的人生。
  而认识自己,却是一件非常难做的事。”
  认识自己,是这几年国内流行的一个时尚命题,各种知识层次的人都在这么说。
  于丹教授可能也在四处讲,成为她自己的一个人生感悟。
  这没有什么不可以的。
  但硬说是读了《庄子》的心得,就很牵强了。
  我发现于丹教授的许多《论语》与《庄子》心得与孔子和庄子的思想原本无关,是她本人有了一些人生感想硬说是读了《论语》与《庄子》之后所感悟到的。
  这当然也是于丹教授不讲真话的一个表现。
  “认识自己〃,是许多从没读过《论语》与《庄子》的人都有的想法。
  正因为于丹教授的“认识自己〃并不来自于读了《庄子》之后,所以她硬拉扯《庄子》时,就暴露出明显误读《庄子》的倾向。
  她为了将“认识自己〃的重要性与《庄子》内容相联系,就谈到庄周化蝶的寓言。
  她写道:庄子说,从前自己做梦,梦到自己是一只翩翩飞舞的蝴蝶,但究竟是自己做梦化为蝴蝶了呢?还是蝴蝶做梦化为了自己呢?这是不清楚的。
  很多时候,我们人是以自己的标准去推断其它动物的,而大自然中有很多规则是我们所不知道的。
  于丹教授将庄周化蝶说成是“人是以自己的标准推断其它动物,〃进而又推断:“人最难解答的就是:我究竟是谁?我想要的生活是什么?〃〃只要清楚地了解自己的内心,才能在这个世界上找到最根本的出发点,才能够善待他人。”
  这个推断过程显然在逻辑上是混乱的,我们姑且容忍于丹教授逻辑混乱,但是不能容忍她对“庄周化蝶〃的误读。
  于丹教授认为“庄周梦蝶〃是庄子“以自己的标准推断动物〃,是没有读懂这则寓言故事。
  网友多次在网上要求我讲讲《论语》与《庄子》,我就讲讲“庄周梦蝶〃吧! 于丹教授的解读显然简单化,过于幼稚,将庄子的哲学意味解构了,将哲学经典肤浅化、表面化、平庸化、世俗化、侏儒化了。
  如果这则寓言如于丹教授讲的这么简单,庄子就不费这么大力气编这个寓言了。
  其实庄子的这一则梦蝶的寓言分析了生命的三个层次。
  庄周没进入梦乡时,处在理性状态,他看到自己和蝴蝶是两个不同的物种,庄周是庄周,蝴蝶是蝴蝶,所谓看人是人,看虫是虫也。
  这时无论从视觉听觉等感官上观察,或者是从已有的经验来考察,那庄周和蝴蝶都是各自独立,为物种及形躯所限制而相互障碍,也就难以相知。
  只有在梦中,形躯肉体的障碍都解构消散了,庄周和蝴蝶两个不同的生命进入了纯粹的精神活动之中,生命精神洒脱飞扬,尽情奔放起来,瞬息万变地展示着自己的自由状态,因此庄周不再是过去的庄周,蝴蝶也不再是梦前的蝴蝶。
  无论是庄周梦蝶,还是蝶梦庄周,他们都已经脱离了经验感官世界的物质躯壳,彼此升华到生命精神相互交缠、涵摄通融的灵性意境之中,这时生命的玄理才彰显出无限性,庄周可以是蝴蝶,蝴蝶也可以是庄周。
  当然各自也忘却了自己,庄周忘了自己是庄周,蝴蝶也忘了 自己是蝴蝶。
  “忘〃,改变了每个个体生命。
  这是生命的第二层次,庄周不是庄周,蝴蝶不是蝴蝶,所谓看人不是人,看虫不是虫也。
  经历了人不是人,虫不是虫的“物化〃,消除了物我界限,万物融合为一。
  这时的庄周与蝴蝶,就象克尔凯郭尔所说的那样:“已经成为了精神〃。
  再不是感官世界中的物质化的庄周与蝴蝶。
  经过了精神的提升阶段,庄周除了有自身的生命精神,还吸纳融入了蝴蝶的生命精神。
  同样,蝴蝶除了有自身的生命精神,还吸纳融入了庄周的生命精神。
  庄周和蝴蝶的生命气象已经得到扩大与超拨,变得更为宏阔与高远。
  人与虫都忘掉了自身的存在,能与万物感通相知,则进入生命的第三层次:人更是人,虫更是虫。
  这是梦后的“大觉〃,觉醒的生命已与梦前大不相同,经历了一般性存在梦的存在大觉的存在,人消除了动物性和世俗平庸而走向了神界。
  由此可见道家并不是虚无主义者,对人的一般性存在并不持消极的否定,不是于丹教授所说的那样连自己和他人都认识不清。
  庄子的无心无言无待无求,并不是昏聩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