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 节
作者:敏儿不觉      更新:2021-02-19 21:42      字数:4911
  些反驳所做的答辩之前,先不要下什么判断。
  第一哲学沉思集
  六个沉思的内容提要
  在第一个沉思里,我提出了只要我们在科学里除了直到现在已有的那些根据以外,
  还找不出别的根据,那么我们就有理由普遍怀疑一切,特别是物质性的东西。尽管普遍
  怀疑的好处在开始时还不显著,不过,由于它可以让我们排除各种各样的成见,给我们
  准备好一条非常容易遵循的道路,让我们的精神逐渐习惯脱离感官,并且最后让我们对
  后来发现是真的东西决不可能再有什么怀疑,因此它的好处还是非常大的。
  在第二个沉思里,精神用它本身的自由,对一切事物的存在只要有一点点怀疑,就
  假定它们都不存在,不过决不能认为它自己不存在。这也是一个非常大的好处,特别是
  精神用这个办法很容易把属于它的东西,也就是说属于理智性的东西,和属于物体性的
  东西区分开来。但是,有些人可能会等待我在这里拿出一些理由来证明灵魂的不灭,因
  此我认为现在应该告诉他们,对于凡是我没有非常准确论证过的东西都不准备写进这本
  书里去,那么我看我不得不遵循和几何学家所使用的同样次序:
  先提出求证的命题的全部根据,然后再下结论。
  在认识灵魂不灭之前,要求的第一个和主要的东西是给灵魂做成一个清楚、明白的
  概念,这个概念要完全有别于对物体①所能有的一切概念:这在这里已经做到了。除此
  以外,还要求知道我们所清楚、分明领会的一切东西,本来就是按照我们所领会的那样
  都是真实的。这在第四个沉思以前还没有能够论证。还有,什么叫物体性,还必须有一
  个清楚的概念,这个概念一部分见于第二个沉思里,一部分见于第五个和第六个沉思里。
  最后,应该从这一切里得出一个结论:凡是清楚、分明地领会为不同实体性的东西,就
  象领会精神不同于物体那样,实际上都是分属于不同实体的,它们之间是实在有别的:
  这是在第六个沉思里做出来的结论。在这个沉思里还证实了这一点:我们把一切物体都
  领会为是可分的,而精神或人的灵魂只能被领会为是不可分的,因为,事实上我们决不
  能领会半个灵魂,而我们却能够领会哪管是最小的物体中的半个物体,因此物体和精神
  在性质上不仅不同,甚至在某种情况下相反。不过我没有必要在这本书里更进一步谈这
  个问题,一方面因为这已经足够相当清楚地说明,从肉体的腐烂得不出来灵魂的死亡,
  同样也足够给人们在死后有一个第二次生命的希望;同时也因为我们可以由之而推论出
  灵魂不灭的那些前提取决于整个物理学的解释。这首先是为了知道:一般来说,一切实
  体,也就是说,要不是被上帝所创造就不能存在的一切东西,从它们的本性来说是不可
  毁灭的,并且要不是这同一的上帝②愿意撤回他平时的支持而把它们消灭掉的话,它们
  就永远不能停止存在。其次是为了说明:在一般的意义下,物体是一种实体,因此它也
  是不死灭的;但是人的肉体就其有别于其他物体这一点来说,它不过是由一些肢体和其
  他类似的一些偶性组合成的;而人的灵魂就不是这样,它是一种单纯的实体,决不是由
  什么偶性组合起来的。
  因为,即使它的一切偶性都改变了,例如它领会某些东西,它希求另外一些东西,
  它感觉一些东西,等等,不过它却永远是同一的灵魂③;而人的肉体,仅仅由于它的某
  些部分的形状改变,它就不再是同一的肉体了④。由此可见人的肉体很容易死灭,但是
  精神或人的灵魂(我认为这二者是没有区别的),从它的本性来说是不灭的。      ①法文corps这个词,按照汉语习惯可以分别作几种不同的译法:身体、肉体、物
  体、形体。下同。
  ②这同一的上帝。法文第二版是:上帝本身。
  ③法文第二版:但是灵魂却决不能变成别的东西。
  ④法文第二版:人的肉体就变成别的东西了。
  在第三个沉思里,我觉得我已经把用来证明上帝存在的主要论据都相当详尽地解释
  了。不过我没有想在这里在物体性的东西里边进行比较,来尽量地让读者的精神从感官
  摆脱出来,因而也许还剩有很多模糊不清的地方,这些模糊不清的地方,我希望在我对
  迄今给我提出来的反驳将做的答辩中完全得到澄清。比如,在我们心里的一个至上完满
  的存在体的观念怎么会包含那么多的客观实在性,也就是说,从表象里分享了那么大程
  度的存在性和完满性,以致它必然应当来自一个至上完满的原因,这是相当难于理解的。
  不过,在答辩里,我用了一个十分精巧的机器作为比较来阐明,这个机器的观念是存在
  于某一个工匠的心里。这个观念在客观技巧上一定有一个原因,比如说,工匠的学识,
  或者这个概念是他从别人那里学来的,因此同样道理,在我们心里的上帝的观念也不可
  能没有它的原因,这个原因就是上帝自己。
  在第四个沉思里证明了凡是被我们领会得非常清楚、非常分明的东西,都是真的;
  同时也解释了错误和虚假的理由①在于什么地方;这是必须知道的,一方面是为了证实
  以前的那些真理,一方面也是为了更好地理解以后的那些真理。但是,需要指出的是:
  我在这个地方决不论述罪恶,也就是说在追求善与恶中所犯的错误,而仅仅论述在判断
  和分辨真与假时所产生的错误;我不打算在这里谈属于信仰的东西,或生活中的行为的
  东西,而只谈有关思辨的真理和只有借助于自然的光明②才能认识的真理。      ①法文第二版:“错误和虚假的性质”。
  ②“自然的光明”指理性而言。
  在第五个沉思里,除解释一般意义下的物体性以外,还用新的理由来论证了上帝的
  存在,在这些理由中虽然会遇到某些困难,但是这些困难我将在对给我提出的反驳所做
  的答辩里去解决。还有,在那里也看到,几何学论证的正确性本身取决于对上帝的认识
  这一点怎么是真的。
  最后,在第六个沉思里,我把理智活动和想像活动分别开来;我在那里描述了这种
  分别的标志。在那里我指出人的灵魂实在有别于肉体,然而又和肉体紧密结合得就象一
  个东西似的。由感官产生的一些错误以及避免错误的办法都在那里阐明了。最后,我在
  那里指出了各种理由来说明物质的东西的存在,这并不是因为我断定这些理由对于它们
  所证明的东西是有好处的,例如有一个世界,人有肉体,以及诸如此类的事情,这些都
  是任何一个正常人从来没有怀疑过的;而是因为仔细观察起来,人们看出它们不如导致
  我们对上帝和我们的灵魂的认识的那些理由那样明显、有力,因而导致我们在精神上对
  上帝和我们的灵魂的认识的理由是最可靠、最明显的理由。这就是我计划要在这六个沉
  思里证明的全部东西。我在这里省略了其他很多问题,关于那些问题,我在这本书里也
  在适当的机会讲到了。
  第一哲学沉思集
  第一个沉思
  论可以引起怀疑的事物
  由于很久以来①我就感觉到我自从幼年时期起就把一大堆错误的见解当做真实的接
  受了过来,而从那时以后我根据一些非常靠不住的原则建立起来的东西都不能不是十分
  可疑、十分不可靠的,因此我认为②,如果我想要在科学上建立起某种坚定可靠、经久
  不变的东西的话,我就非在我有生之日认真地把我历来信以为真的一切见解统统清除出
  去,再从根本上重新开始不可。可是这个工作的规模对我来说好像是太大了,因此我一
  直等待我达到一个十分成熟的年纪,成熟到我不能再希望在这以后还会有更合适于执行
  这项工作的时候为止,这就使我拖延了如此之久,直到我认为如果再把我的余生不去用
  来行动,光是考虑来、考虑去的话,那我就铸成大错了。      ①法文第二版:“并不是从今天起”。
  ②法文第二版:“从那时起我就认为”。
  而现在,由于我的精神已经从一切干扰中解放了出来①,我又在一种恬静的隐居生
  活中得到一个稳定的休息,那么我要认真地、自由地来对我的全部旧见解进行一次总的
  清算。可是,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没有必要去证明这些旧见解都是错误的,因为那样一
  来,我也许就永远达不到目的。不过,理性告诉我说,和我认为显然是错误的东西一样,
  对于那些不是完全确定无疑的东西也应该不要轻易相信,因此只要我在那些东西里找到
  哪管是一点点可疑的东西②就足以使我把它们全部都抛弃掉。这样一来,就不需要我把
  它们拿来一个个地检查了,因为那将会是一件没完没了的工作。可是,拆掉基础就必然
  引起大厦的其余部分随之而倒塌,所以我首先将从我的全部旧见解所根据的那些原则下
  手。      ①法文第二版:“而今天对于实行这个计划是再好不过了,因为我的精神已经从各
  种各样的顾虑中摆脱出来,幸而我在情绪上又没有感到有任何激动。”
  ②法文第二版:“假如在每一个东西里边找到什么怀疑的理由”。
  直到现在,凡是我当作最真实、最可靠而接受过来的东西,我都是从感官或通过感
  官得来的。不过,我有时觉得这些感官是骗人的;为了小心谨慎起见,对于一经骗过我
  们的东西就决不完全加以信任。
  可是,虽然感官有时在不明显和离得很远的东西上骗过我们,但是也许有很多别的
  东西,虽然我们通过感官认识它们,却没有理由怀疑它们:比如我在这里,坐在炉火旁
  边,穿着室内长袍①,两只手上拿着这张纸,以及诸如此类的事情。
  我怎么能否认这两只手和这个身体是属于我的呢,除非也许是我和那些②疯子相比?
  那些疯子的大脑让胆汁的黑气扰乱和遮蔽得那么厉害,以致他们尽管很穷却经常以为自
  己是国王;尽管是一丝不挂,却经常以为自己穿红戴金;或者他们幻想自己是盆子、罐
  子,或者他们的身子是玻璃的。但是,怎么啦,那是一些疯子,如果我也和他们相比,
  那么我的荒诞程度也将不会小于他们了。
  虽然如此,我在这里必须考虑到我是人,因而我有睡觉和在梦里出现跟疯子们醒着
  的时候所做的一模一样、有时甚至更加荒唐的事情的习惯。有多少次我夜里梦见我在这
  个地方,穿着衣服,在炉火旁边,虽然我是一丝不挂地躺在我的被窝里!我现在确实以
  为我并不是用睡着的眼睛看这张纸,我摇晃着的这个脑袋也并没有发昏,我故意地、自
  觉地伸出这只手,我感觉到了这只手,而出现在梦里的情况好像并不这么清楚,也不这
  么明白。但是,仔细想想,我就想起来我时常在睡梦中受过这样的一些假象的欺骗。想
  到这里,我就明显地看到没有什么确定不移的标记,也没有什么相当可靠的迹象①使人
  能够从这上面清清楚楚地分辨出清醒和睡梦来,这不禁使我大吃一惊,吃惊到几乎能够
  让我相信我现在是在睡觉的程度。      ①指在室内穿的长便服。很多人把robe de chambre译为“睡衣”,错了;因为欧
  洲十七世纪还没有睡衣,欧洲人那时习惯于脱光了衣服睡觉,所以笛卡尔,在下一段里
  说:“一丝不挂地躺在我的被窝里”。
  ②法文第二版是:“某些”。
  ③“也没有什么相当可靠的迹象”,法文第二版缺。
  那么让我们现在就假定我们是睡着了,假定所有这些个别情况,比如我们睁开眼睛,
  我们摇晃脑袋,我们伸手,等等,都不过是一些虚幻的假象;让我们就设想我们的手以
  及整个身体也许都不是像我们看到的这样。尽管如此,至少必须承认出现在我们的梦里
  的那些东西就像图书一样,它们只有摹仿某种真实的东西才能做成,因此,至少那些一
  般的东西,比如眼睛、脑袋、手,以及身体的其余部分①并不是想象出来的东西,而是
  真的②、存在的东西。因为,老实说,当画家们用最大的技巧,奇形怪状地画出人鱼和
  人羊的时候,他们也究竟不能给它们加上完全新奇的形状和性质,他们不过是把不同动
  物的肢体掺杂拼凑起来;或者就算他们的想像力达到了相当荒诞的程度,足以捏造出来
  什么新奇的东西,新奇到使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