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6 节
作者:敏儿不觉      更新:2021-02-19 20:47      字数:4736
  而值得窥视的生活通常都令人向往。在成都的1000多万人口当中,由叶只不过是茫茫人海中的沧海一“叶”,她个人的日常生活更是泛在海面上的无数泡沫之一,转瞬即逝。不过在她的朋友们看来,这是一个有故事的人,也是一个敢于表达的人,纯净的文笔加上她对日常生活的那种难以克制的满腔激|情,使这些泡沫在破灭之前给倚在船舷两侧的看客们留下了一种难忘的印象和声音。事实上,不论是哪一个人,也不管是哪一座城市里的日常生活,都是饮食的,男女的,平常的。曾经和一个成都男人谈论当地的女人和她们的日常生活,对方皱着眉头说:“很糟糕,她们都有三种不好的毛病:第一,爱吃;第二,爱打扮;第三,最致命的,庸俗。”
  有毛病的女人和男人都是可以想象的,但是我更难想象这样一个女人:不爱吃,不爱打扮,而且,崇高。
  所有不能想象的人和他们的生活对于所有的想象者来说都是不真实的不安全的。因此,由叶在离开成都之前,把《 新生活 》及其他专栏上的文章结集成书,除了对她个人的生活作一个交代之外,也为她的读者提供了某种安全感。当然,日常生活的碎片一旦被串连起来,就会有一种完全不同的阅读体验,流水账是别人记的,我们都是查账的,并且猜测着谁是那应该付账的人。或曰:读专栏如食速食,读专栏的结集,还是吃速食,但重要的区别是:这次要的是外卖,把速食从速食店送到家里去有一搭没一搭地慢慢享用。
  对于大多数有窥视欲的读者来说,这本《 来路不明的夜晚 》其实还可以与《 单身日记 》互为参照。窥视者是变成入侵者的高危人群,而文字则在交通工具之外提供了另一种安全的方法,不管是从“历史的偏旁”( 四川作家冉云飞语 )还是通过日常的碎片,有很多种方法都可以进入成都。当然,如果我们能暂时忘记以“发展”为核心的话语和思维习惯,就会发现日常生活的可能性同样也不止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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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如睫毛
  所谓睫毛,其实是只有女人才有,或者才“配”有的一样东西。长期以来,眉的淫威边缘化了栖居在眼睛周边的睫毛。“美眉”多如牛毛,却从来没有听闻过什么“美睫”。洞房红烛之夜,女人若是低声向她的夫婿提出“睫画深浅入时无”的问题,那个男人可能就会怀疑自己是不是被误做了变态。
  睫所遭受的这种不平等待遇,实在是身体上的头号冤案。按照“眼睛是灵魂的窗口”的老土说法,睫毛应算是这个窗口系统当中“窗帘”两端的花边或流苏,眉毛算什么?窗帘上方的那两条导轨吧。眉、睫皆附丽于目,按照地缘政治的原则,睫毛应享有无可置疑的优先权。但是,在眉、眼、睫的这道三角习题中,睫毛非但占不着这个便宜,反而受到了令人发指的忽略。李渔认为,“眉眼二物,其势相因”,完全无视睫的存在。很显然,眉毛的强势不在“地位”,而在毛多势众,完全是人多欺人少的原始战略,胜之不武。睫毛作为弱势群体,就只能无可奈何地听任眉眼之间“其势相因”的眉来眼去了。
  不过,睫毛的被忽视,并不表示时尚工业在“时髦是毛”的法则下会放弃其“以毛为本”的关怀。对于古今美眉的审美活动,向以“远山新月”为基准,无论是“羽睫”还是“扇睫”,其必也曰长,曰密,曰弯。这也是一切美睫用品和美睫方法的共同承诺,从手植假睫毛到涂抹睫毛膏,如将上述手段使用到极致,睫眉两毛就绝对有得一拼,芭比就是最成功的一例。悲哀的是,长、密、弯这三项指针,恰恰是睫的拙劣的效眉。
  反过来,男性的睫毛则不可过于浓密,以疏分为佳,《 金刚般若波罗蜜经 》里提到的“如来说三十二相”,即以“疏睫”为上。第三十相“睫如牛王:眼毛分疏胜妙,有如牛王。又名大丈夫相,大人相,亦名百福庄严相”。
  无论疏密,只要对着一个人的睫毛凝视15秒,就会突然发现睫毛真的很假。古人对“睫”的释义是:“插也,接也,插于眼眶而相接也。”( 释·释形体 )。由此看来,睫更是安装在眼眶边缘的插件,其审美的第一要义就是“插”。相对于头发和眉毛,更像是一种“插”上去而不是长出来的东西,很不真实。其次,“接”和“相接”使睫毛的美感只有在眨眼及眼睑闭合时才能充分呈现出来。若是秋波暗送,睫毛就是那池秋水边上随风摇摆的柳梢;在双眼睛以“忽闪”状所进行的放电过程当中,相接的睫毛就是迸发的火花。至于闭目之后,上睫下睫完全相接,遮闭和终结之美感渐入佳境,类似的事物,比如闭月,比如羞花,比如沉鱼,比如落雁——您现在可以安全地关闭您的计算机了。
  欲以讨好睫毛来达至进一步自我美化之目的,还有一法,即哭,顷刻间营造出梨花带雨的潸然。古典诗文尽管甚少提到睫毛,不过凡有触及,无不诗意盎然:“田文垂睫泪,卓女弄弦心”( 江总《 赋咏得琴诗 》 );“双睫不能濡,六藏无可摧”( 皮日休《 追和幽独君诗次韵 》 )。在上述意境中,近水楼台的睫毛是惟一的赢家,水往低处流,除非是在卡通片里,眼泪是无论如何也“濡”不上眉梢的。
  吃屁股
  “屁股”通常只有一个,实体如此,词语的能指亦丰富不到哪里去,不过,一旦前置一“吃”字而做“吃屁股”时,含义立时激增了一倍。
  “吃屁股”第一可以是一句威慑用语,也可以指一种家法或私刑,即“打屁股”,相当于“吃耳光”或上海话说的“吃生活”。区别在于,“吃屁股”说起来虽然通常语带恐吓,但往往是恐吓与谐谑并下,谐谑的成分往往还高于前者;一旦付诸实施,就很难谐谑得起来了。《 红楼梦 》第33回贾宝玉被按在凳上连“吃”50大板“屁股”的后果是:“只见他面白气弱,底下穿着一条绿纱小衣皆是血渍,禁不住解下汗巾看,由臀至胫,或青或紫,或整或破,竟无一点好处。”
  其次,“吃屁股”与暴力无涉,指的是一种口头享受,即把一个屁股吃到肚子里去。虽然猪、牛的所谓“臀尖肉”一直都未脱离“正常”的主流肉食,然而另类的鸡屁股却是“吃屁股”爱好者一致的首选,尽管猪、牛之屁股也是如假包换的屁股,但以滋味而论,鸡屁股才是一流的“美臀王”,论等级,差不多相当于明星里的乔治·克鲁尼,再不济也是梁家辉。故圈内向有“宁舍金山,不舍鸡尖”之说。“鸡尖”者,听起来有些暴力,无非是嫌鸡屁股太俗,刻意美化之词也。更高级的美化之词尚有“七里香”以及上海三黄鸡店类比“凤爪”而创造出来的“凤尾”二字。此种“尖端”食品,有白切的,有用萝卜炖的,但据闻上上之选还是烧烤。美食家洪七公在小说里第一次露面所说的第一句话,便是:“撕作三份,鸡屁股给我。”“脸上一副馋涎欲滴的模样,神情猴急,似乎若不将鸡屁股给他,就要伸手抢夺了。”待黄蓉撕下半只鸡,连同鸡屁股一齐给他,“那乞丐大喜,夹手夺过,风卷残云似的吃得干干净净,一面吃,一面不住赞美:‘妙极,妙极,连我叫花祖宗,也整治不出这般了不起的叫花鸡。’”
  好这一口的还包括许多日本人,彼等坚信屁股,尤其是经过烧烤的屁股,乃一只鸡全身上下最好吃的部分,而且,“米西”起来若只对着盘中一个屁股,不但寒酸,而且极为不爽地说,屁股这东西,要么不吃,要吃,就要将一堆鸡屁股逐个逐个地像羊肉串那样串而烧之,好不好吃以及好不好看都不好说,但壮观是肯定的。这种情形就像浦东的东方明珠,许多人嫌它不好看,但设想若有许多许多的东方明珠同时集结在那个地方,至少在美学上就算是可以归类,也可以入流的了。
  除了“香烟屁股”不大有人吃,牛和猪的屁股其实也是我们的“正常”肉食。不过,市场上卖的所谓“臀尖”,指的并非屁股之“高精尖”部位,通常是后腿或前腿靠近屁股之“城乡结合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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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是这一细微的区别,决定了鸡屁股和猪牛之“臀尖”之截然不同的命运。也就是说,两者虽然在生理都是屁股无疑,一旦成为食物,结果是后者以局部的、抽象的屁股胜出而成为“正常”,前者则以整体的、具象的屁股沦为“不正常”。再多的“臀尖”肉,也堆不出在菜单上被美化为“朝天撅”或“独秀峰”那样的一盘真实的屁股来。
  当然,爱吃并会吃鸡屁股的人,吃起来也并不是像我们想象的那样一口一个屁股,一个屁股接着一个屁股,必须先把埋藏在鸡屁股深处的一个米粒大小的东西小心剥离,据说这粒东西乃鸡屁股所有臊味的“臊源”( 这可能就是鸡的肛门与其上方突状物之间那个名叫“腔上囊”的腺体腔,医生说,在显微镜之下,囊内聚集了淋巴球细胞、噬细胞、细菌、病毒及各种有害物质 ),然后,只吃鸡屁股左右两侧的各一小块嫩肉——无论这两小块嫩肉是不是相当或类似于“括约肌”之类的东西,据信此乃一只鸡全身上下除了眼球之外第二处最柔弱的组织,转换成吃喝术语,那叫做“脂肪丰富,软玉温香,肥美爽滑,柔若无骨”。
  不过,就算把个鸡屁股的滋味说到天上有,地下无,不吃屁股的人还是不吃,更无助于消除吃屁股的人和不吃屁股的人之间的互相不理解。不吃屁股的理由,郭富城在一个电视节目里已经作出有史以来最为直截了当的高度概括。有一年年底,郭富城和李冰冰一道上陶晶莹的节目,经过猜拳,郭富城连输两次,被迫吃下三只鸡屁股,当时,城城眉头猛皱,说出了一句大实话:“我觉得把人家的屁股吃下去很怪,感觉屁股很不干净。”
  爱吃鸡屁股的电视观众,当时并没有像《 红楼梦 》里的茗烟那样一把揪住城城大喝一声:“我们吃屁股不吃屁股,横竖没吃你爹的屁股去罢了!”在这件事情上,脑袋终于反过来决定了屁股。其实,在爱吃屁股的人看来,吃屁股之乐之爽,实在不足以与外人道也。贾宝玉“吃”了50大板屁股之后,被一大群年龄辈分不一但一律哭哭啼啼的女人包围,心中的那番大畅,岂是凡夫俗子之辈所能体会“我不过捱了几下打,他们一个个就有这些怜惜悲感之态露出,令人可玩可观,可怜可敬。得他们如此,一生事业纵然尽付东流,亦无足叹惜,冥冥之中若不怡然自得,亦可谓糊涂鬼祟矣”。
  无论如何,在中医尚未展开“吃屁股补屁股”的思考之前,吃屁股仍将被视为一种另类的饮食行为。
  与此同时,“吃屁股族”在“吃屁股正常化”一事上所作的努力也一直没有停止,以鸡屁股的“正名”工作为例,“屁股”诚不雅,“鸡尖”更可怕,可喜的是,上海的某些三黄鸡店,已参照粤式的“凤爪”而不声不响地将此物唤做了“凤尾”。
  家丑和国仇(1)
  中国文人常以“百无一用”自谦,其实他们个个都身怀一种百里挑一并且百发百中的绝技,就是把个人的私事变成大家的公事,道行高的,甚至能上升为国事,例如郁达夫的《 毁家诗记 》。
  “诗记”中有《 贺新郎 》一词,下阙是:“匈奴未灭家何恃?且由他,莺莺燕燕,私欢弥子。留取吴钩拼大敌,宝剑岂能轻试?歼小丑,自然容易。别有戴天仇恨在,国倘亡,妻妾宁非妓?先逐寇,再驱雉。”据作者注,1937年8、9月左右,浙江教育厅厅长许绍棣乘他与王映霞不和之机,某次饭后,使王失身于许。“纵倾钱塘潮水,奇羞难洗。欲返江东无面目,曳尾涂中当死”—— 一个男人蒙此“奇羞”,想死的念头都有。正常,不太正常的是郁达夫在《 贺新郎 》后的自注:“许君究竟是我的朋友,他奸淫了我的妻子,自然比敌寇来奸淫要强得多,并且大难当前,这些个人小事,亦只能暂时搁起,要紧的,还是在为我们的民族复仇!”
  郁达夫其实是有充分理由把“家仇”上升为“国恨”——1937年11月日军攻占富阳,郁母陆氏因拒日军苦役而躲入鹳山,12月31日冻饿而死;1939年11月23日,长兄郁曼陀在上海寓所门前遭特务枪杀,成为抗战中“司法界为国牺牲的第一人”。然而,不论王映霞红杏出墙是真是假,“诗记”里的这段话以及郁达夫屡呼王映霞为“姬”、“下堂妾”,令时人及后世对作者颇有微词,多指其对女人“不够厚道”,“达夫无行”或“心理变态”。与此同时,把“先逐寇,再驱雉”盛赞为“猛虎舔创”之后心理升华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