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 节
作者:敏儿不觉      更新:2021-02-19 20:47      字数:4745
  杨振宁教授结婚,既没请来“皇军”,更没叫别人“加岗”,可是,主动“上岗”争相发表意见者却是人山人海。不管怎么说,人家是自愿结合,不偷不抢,既不违法,又不违纪,再说,结婚这种事既不需要民意调查,开听证会,也不需要全国人民来参与决策意见,人人向准新娘新郎“交心”,然而,大小报纸之外,以人气最旺的新浪网为例,发布消息的当天凌晨就录得6874条网民评论,48小时后,这个数字已激增到26000条。
  与其说“说什么的都有”,不如说“怎么说的都有”,对杨振宁再婚的全民表态,基本上可以被划分为两大派系,正方:第一,对爱情失去了信心;第二,对物理学失去了希望;反方:第一,对爱情更有了希望;第二,对物理学更有了信心。
  伪公共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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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杨振宁再婚的公众表态,发言虽然惊人地踊跃,却因明显地缺乏( 本来就不会有的 )建设性,因此统统都是表态,对于表态的表态,以及对于表态的表态的表态。
  毛主席说:“有话就说,有屁就放,不让人说话不行,屁放了,肚子就舒服了。”同理,不让人结婚不行,不让人说话也不行,以让人说话或不让人说话来让人结婚或不让人结婚,更是万万不行。然而,一切不具备“放屁”之上述基本功能的“说话”,都是没话找话,是表态,比放屁更不如。
  如果说从前的政治表态是为了“人人过关”,而今之八卦表态,只是因为怎么也过不了自己的那一关。除了“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集体心理阴影,过不了自己的那一关,倒也不是生怕别人把自己当哑巴卖了,而是惟恐没拣着“不说白不说,说了也白说”这个大漏。
  人虽然不是非结婚不可的动物,但人肯定是传播的动物,“八卦”的动物。八卦本来也没什么,问题是被技术开发出来的人类八卦潜能,实在令人始料不及。不仅网络上留有无数让浏览者发表评论的端口,用手机发短信,更可以对媒体预设的任何问题进行非此即彼的表态——“立即发表评论”!就连从前要经过一番思想斗争的表态,也成了举手之劳。原本种种可以按下不表的,现在因技术之便利而变得按捺不住,按下就表。
  当鼠标和手机按键都变成了一种伪“投票器”,“表决”和“表态”也失去了应有的界线。媒体多少发笔小财,网站无非赚个人气,然而,若泛政治的“表态文化”使一切公共生活都成为纯粹的利益考量,那么泛八卦的“表态文化”则使一切私人生活都变成了公共议题。个人自由一旦被锁定为全民投票的对象,无论是表决还是表态,支持或者反对,于人于己,都是一种暴力。
  遗憾的是,在杨振宁教授再婚一事上,迄今只有广州的一家报纸找过一位专家向读者发表过类似“心理辅导”的谈话,更加遗憾的是,这位专家来自广东省性学会,而且“多年从事性心理、生理研究”,好像在这件事情上需要接受心理辅导的不是八卦的公众,而是杨振宁教授和他的新娘。
  问女人
  乌尔姆大学的神经病学家里佩主持过一系列关于“两性认路差异”的科研。其中的一个主要成果是:两性的左右脑里尽管都有“海马脑区”( hippocampus,主记忆,呈海马状,故名 ),但是男性在辨向时会左右开弓,女性却只使用右边的那匹,并以男性通常不会用到的额叶前部皮层作为补充,故女性的辨向能力普遍低于男性。
  我不知道这件事是否与人类在黑暗时代的分工有关,也就是说,男性之所以会同时驱动两边的“海马”,有可能是因为需要经常性从事户外狩猎活动而在黑暗中摸索出来的——不过男人也不必因此而高兴,按照“形补”理论,中药材里的海马原来并不能壮阳,如果有某个部分确实受到了滋补,那个部分的功能也仅限于认路记路。而女性就更无需因此而感到挫折,因为上述研究还发现,虽然有一点先天不足,不过一旦迷失方向,女人比男人更乐于并且勤于问路。其实这一点我早就看出来了,所以,在非问不可的情况下,我总是毫不犹豫地问道于女。子曰:知之者不如好之者。遂引为同道。
  不过张爱玲说:“向女人猛然提出一个问句,她的第一个回答大约是正史,第二个就是小说了。”所以,为了在正史里找到正确的方向不至于在野史或小说中迷失,我个人长期以来向女人问路的经验显示:道可问,但不宜多问。在正常的情况下,一问起,两问止,谢了就走,不理解的留着自己慢慢消化,或者等等再去问另一个女人。
  其实,道路和方向之外,对于男性向她们“猛然提出”的任何一个问句,女人有可能都是用右脑的海马加上额叶前部皮层来联合作答的。她们的回答,在风格上几乎也就是姜夔说诗:“难说处一语而尽,易说处莫便放过;僻事实用,熟事虚用;说理要简切,说事要圆活,说景要微妙。”一个有自知之明的男人,惟一的出路就是“多看自知,多作自好矣。”所以,里佩教授的同胞叔本华早就主张男人在棘手的事务上应多听女人的意见:“女人看待事物的方法与男人截然不同,因为女人为了达到目的,总是寻找快捷方式,把眼光盯在目前的事情上;男人相反,一般常把目光投向远处,看不到或者也想不到事情可能就在我们眼前。所以在这种情况下,男人需要被带回到正确的立场上来以重新获得近在咫尺的简单的观点。”
  很显然,一个不喜欢问路而且不擅听取女人意见的男性沙猪很容易犯上“路线正确,立场错误”的毛病。不过,男女之外,还有一种人的方位感及其表述甚为特异,这种人既不是女人,也不是男人,这种人是诗人。在学校上法文课的时候,有一课是法国诗人普列维尔的一首诗,大略记得:
  那一天清晨
  在公园的长椅上
  你吻了我
  我吻了你
  长椅在公园
  公园在巴黎
  巴黎是地球上的一座城
  地球是天上的一颗星
  问路要是问到了这样一个惯于以GPS方式来表述方位的人,那才叫一个晕。
  裸跑为什么
  我一向认为“慢跑”并不是真的跑步,虽然究竟要跑多快才算是真的“跑步”并没有一个通行的标准。在直接或间接地目睹了众多“裸跑”事件之后,对于“慢跑”的上述偏见才略微得到了修正。鉴于裸跑的兴起,我进而怀疑今后是不是有必要将包括“慢跑”在内的传统跑步活动重新定义为“穿着衣服跑”。
  “裸跑”方兴未艾,就连一向守身如玉的同胞,也出现了男的蠢蠢欲脱,女的跃跃欲跑之苗头。昆明的6名女大学生皇马访华期间就已放话出来,要当着英国人贝克汉姆的面开创中国裸跑主义之先河,一展中国版“光猪六壮士”之雌威。对此,昆明市有关方面负责人曾表示“不赞成一些女球迷提出的过激欢迎方式”。在中国的官话里,“不赞成”有的时候并不表示“反对”,也就是说,在大方向基本正确的前提下,裸跑在性质上可以定性为一种“过激方式”。无论如何,全世界的裸跑爱好者已经和全世界穿着制服的警察抗争了将近100年。裸跑的目的,就像裸跑者在裸跑开始时露出的内裤那样花色繁多,有人为了抗议、有人为了艺术、有人为了出名、有人为了搞笑,动机大部分都不很纯,就像“慢跑”那样,属于“有目的”的跑步。动机不纯直接导致了裸跑的说服力不足,最起码,不如“人为什么要穿衣服以及人为什么要穿着衣服奔跑”那么有说服力——德国分子人类学家Mark Stoneking最近根据一项针对虱子所作的基因研究指出,在现代人类从非洲移往较冷的欧洲之后没多久,也就是距今约7万年前,虱子和衣服几乎就同时出现了。
  目的各异,直接影响着我们对裸跑作出公正的价值判断。最纯粹,同时也是最有说服力的裸跑,乃“为了争取裸跑的权利”、“为了裸跑而裸跑”或者“不知何故而裸跑”,媒体就是信息,比如“穿着衣服跑步”的阿甘。经常在足球或网球比赛中出现的通常就是这一类的裸跑者——当然,这些人的动机或许也不纯粹,或许他们也有话要说,也有某种世俗的理念要向公众传达,只因常常是尚未实施“传达”之前就被执法者封杀,以致观众们永远不能了解他们的真实用心——不过,也正是在这个“展开——禁断”的节骨眼上,“裸跑”( 包括一切有目的及无目的的裸跑 )这件事情方才得以成立。
  我知道人为什么要跑,我也了解奔跑的人为什么还要分成快跑和慢跑,就是弄不懂人为什么要裸跑;我知道人为什么要裸体,我也了解要裸体的人为什么非要当着另一群穿着衣服的人的面裸体,就是不明白裸体的人为什么要裸奔,而不是裸走?或者裸立?裸坐?穿衣服或不穿衣服,其实都不妨碍“坐如钟,行如风,站如松,卧如弓”。我曾经作为以下几种推测:一、裸跑事件多生于欧洲,因天气寒冷,一个人在室外脱光了之后就非跑不可;其二,因为当众裸跑十分刺激 ( 穿着得体的人越多,裸跑便越是刺激,越有意义。什么是“没意思”的裸跑?想象一下某个天体营里正在举行的一场沙滩跑步比赛。美国人至今拍不好A片,盖因始终没明白这个道理 ),有助于裸跑者于裸跑过程中找到某个问题的解决之道,功能上,有点像禅宗经常使用的“棒喝”,有助于顿悟,虽然阿基米德是在顿悟了浮体定律以后才展开历史上那场著名的“澡堂裸跑”的。第三,不管有没有目的,动机纯或不纯,裸跑无不以“吸引眼球”为要,打猎也好,卖车也罢,在这个问题,一个移动的物体总是比一个静止的物体更有吸引力。
  直到上一次在电视里看了“裸跑之王”马克·罗伯茨在塞维利亚奥林匹克联盟杯决赛上的演出,终于恍然大悟——他先是穿着一套裁判服施施然走到中圈附近的当值主裁判米歇尔面前并向他出示了一张红牌,至此,裸跑方告开始,7名警察猛扑过来,罗伯茨立刻甩掉裁判服一气狂奔——显而易见,如果你当众脱光,在任何一个文明社会,必有警察前来制止,为延长有效裸体时间,你必定会以狂奔来躲避警察的追捕。这就意味着,如果你当众裸体,结果就一定是裸跑,而不存在什么裸走,裸散步,裸坐以及裸立的可能性。这种情况就和“奔牛节”的场面一样,发怒的公牛一旦被放到挤满了人的街上,人和牛都不可能保持闲庭信步的姿态。否则,奔牛节也早就不成其为“奔牛节”,倒是应该更名为“小放牛节”了。先不说裸跑是不是一种权利,以表现形式观之,裸跑者和警察之间的关系表面上看来势如水火,冤家对头,本质上乃相辅相成,互为因果。若裸跑者的屁股后面从此不见了穿着衣服猛跑的警察,裸跑者也就丧失了“跑”的必要和理由,世界上也许就跟本不存在裸跑这件事了。
  我个人对裸跑者和警察充满了敬意:向前者非同寻常的勇气致敬,也向后者非同寻常的敬业和专业精神致敬——众所周知,欲将一名浑身上下一丝不挂、光溜溜、滑脱脱的人绳之以法,技术上要比逮捕一个穿着衣服的人难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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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多女少(1)
  从前,当一个上海小男生突然闯入上海小女生的堆里搅局,而作为多数派的女生又无法诉诸武力予以驱逐时,后者就会异口同声以言语羞辱之: “介许多萝卜夹了一块肉,叫我哪能吃得下去——真撒气!”
  这是一支Rap风格的沪语童谣,“撒”字读“Sa”,第二声,虽然上海方言里拉屎的“拉”字也用同一个“撒”,不过“撒气”不是泄气更不是放屁,而是“讨厌”的意思。“介许多”即“这么多”,“介”字相当于《 水浒传 》或《 金瓶梅 》里常见的“恁多”或“恁大”。而“哪能”则是“怎么”。
  事已至此,当一个或少数女生闯入男生圈子里时,作为多数派的男生其实也有理由这样齐声道:“介许多肉里夹了一块萝卜,叫我哪能吃得下去——真Sa气!”
  即使后一种情况极为罕见,不过男生好像从来也没有行使过这种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权力,再说,“Sa气”是极其女性化的用语,相当于北京女人说的“德性”。
  本文绝没有教大家学说上海话的意思,萝卜里出现的肉亦与中国家常菜烹饪技术以及素食主义无关——性别比例失衡,这才是今天的话题。事实上,与一个小男生因一时找不到同性玩伴或遭到后者驱逐而闯入女生堆里捣乱,也就是说,作为“肉”出现在“萝卜”堆里的现象相比,在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