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3 节
作者:使劲儿      更新:2021-02-19 03:50      字数:4950
  那瘦高个儿似乎忘记秦亚茹和庞元英一般,坐在窗前的桌子上,拿了一壶黄酒自斟自饮,他喝得不多,也很慢,似乎怕自己醉了,嘴里轻声哼着小调儿,只是他声音粗嘎,又不懂音律,哼出来的曲子实在刺耳的很。
  庞元英满心的浮躁,心下暗恨——那阵子自己连话都说不出,白云观那群老道士一天到晚到这屋子里来嘘寒问暖,这会儿他好歹能说话,也能稍稍移动身体,怎么那些道士却一个都不肯露面?
  等他出去,一定要把这白云观铲平,这哪是道观,根本就是个贼窝!
  一会儿又寻思,杜九一向精明,怎么这一次笨到这种程度,如今白云观里就一个绑匪,他随便带几个护卫就能解决干净,要知道,他身边带的侍卫,虽然远不能和白云生,詹玉那样的绝顶高手相提并论,却也是以一顶十的精兵强将。
  他却不想想,杜九是庞家的管家,自然是把他的安危放在第一位,送信的人直接告诉杜九,说给小侯爷下了毒,若轻举妄动,庞元英只有死路一条,他又怎么可能没有顾忌,只要有一丝能顺顺利利救出自家小主子的机会,他就不敢随意行动。
  不过,想必若是再耽搁下去,杜九一定会耐不住性子。
  但这几个绑匪显然是行家里手,对情况的判断非常准确,每一步举动都踩在杜九的底线上,总能让他迟疑不决。
  又过了大约只有一刻钟左右,东墙角传来轻微的撞击声。
  瘦高个儿抛开酒杯,走过去把博物架再一次移开,拆除青砖,里面就钻进来一人,这人的容色平凡,看着陌生,但一开口,秦亚茹就听出这人正是刚才那个易容高手。
  他一见瘦高个,便低声道:“东西到手了。”
  瘦高个一挑眉,眉眼间露出三分喜色:“难得,咱们出来一趟跑个小活儿,竟然也能抓住大鱼,回去之后,老主人肯定高兴,行了,那我就结果了这两个,咱们赶紧回去复命。”
  说着,瘦高个随手抽出腰中的刀,反身走到庞元英和秦亚茹身边,耸耸肩:“放心,我一共杀了三百二十一个人,除了杀第一个人的时候不大熟练,砍脖子只砍断了一半儿,那人又挣扎了许久才死之外,等杀到第十个人,就很熟练了,很快就结束,你连感觉都感觉不到,不会很痛苦的。”
  庞元英倒吸了一口冷气,他本是天不怕地不怕,此时竟然觉得小腿肚子发冷,似乎觉得自己的表现丢人,他勾了勾唇角,冲秦亚茹笑道:“好歹死时是佳人相伴。”
  秦亚茹苦笑——她可不想和眼前这人共赴黄泉,万一黄泉路上碰到高枫那个醋坛子,还不知惹出什么乱子来。
  这时,冰冷的刀光一闪,秦亚茹闭目待死,却只听见兵器交击的声响。
  “你这是作甚?”那瘦高个不满地瞪着只用一把匕首,就架住自己钢刀的那易容高手,“为何阻止我?”
  那易容高手苦笑:“我也想赶紧完事,干净利落,可你看看这个。”说着,就递来一张素笺。
  瘦高个不满地接过,那素笺展开,一股幽香弥散,味道很淡,却极诱人,但瘦高个一看上面的内容,脸上便忽青忽白,变幻莫测,许久,长长地吐出口气,喃喃道:“女人,这就是女人,怪不得师傅说,最毒妇人心。”
  那纸上的字迹娟秀,可写出来的东西却是刻毒的很。上面要求这两个人让秦亚茹和庞元英在死之前,感受一下一个比较有趣的刑罚——到不困难,很简单,就是把人绑好固定住,用浸水的系棉纸一层一层地往脸上糊。
  据说,是因为写这封信的那位美人偶尔听说了这种刑罚,忽然想试验一下,看看效果到底如何,正好手头有两个需要处理的,就干脆用在他们身上玩一玩。
  那瘦高个叹了口气:“不能在这儿处理,时间来不及了,再过一刻钟,若是咱们还没有回复,杜九肯定会行动,可官兵在上面围着,还有一群地头蛇帮忙,带着他们两个实在不大好走,也不知主子怎么想的,这也算不上什么新鲜玩意儿,以前我们兄弟没少玩这一手,有什么好试验的。”
  那易容高手苦笑:“谁知道主子怎么想,只是也只有试一试,否则万一让主子失望,咱们肯定倒霉,不说我,就是你们兄弟也落不到好,幸亏这地道还算安全,也不至于太苦难。”
  说话间,秦亚茹就感觉到那易容高手在自己的脸上涂抹了一阵,然后眼前一黑,就失去了知觉。
  不知道过了长时间,但想必不会很久,因为秦亚茹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太阳还老高,而她所在的位置,也仅仅是武当山上白云观附近的一个小山洞,秦亚茹以前在这儿采过药,认得这地方。
  她身上的绳索已经被解开,但身体完全无法动弹,一扭头,就看见庞元英正躺在她身边,同样睁着眼睛,也是一动不动。
  那瘦高个不知道从哪里弄出一只水囊,正往一叠棉纸上面浇水,浸透了之后,拿起一张往秦亚茹面上一覆,她立时就觉得呼吸一窒,胸口开始有憋闷的感觉,透过纸张,还能模模糊糊地看见庞元英惊恐的目光。
  瘦高个的动作很快,似乎赶时间,嘴里小声碎碎念:“别怪我,只能说你们女人都不可理喻。”
  就这么一句话的工夫,秦亚茹的脸上又多了两张纸,她已经感觉到无法呼吸,胸口难受的厉害。
  就在她以为,自己下一秒就真的会屈辱地死在此地,开始想季老会不会把大郎教养成人的时候,那瘦高个忽然一声闷哼,左胸上钻出闪亮的匕首,鲜血喷洒了秦亚茹一头一脸。
  第一卷均州生活 第六十四章万幸
  那鲜血压得纸张更沉重,秦亚茹一时间觉得胸口火烧火燎的剧痛无比,迷迷糊糊,几乎昏死过去,压力却徒然一轻。
  却是一只修长的手伸出来,把她面上的那一叠纸张,取下了一大半,只剩下薄薄的一层还糊在口鼻之上,已经不影响呼吸,只是阻碍视线罢了。
  浅浅地吸了几口气,舒缓胸口的滞涩,眼睛用力眨了几下,好不容易勉强睁开,秦亚茹隔着湿透了纸张,隐约看到身前站着个人影,这人影在她面前伫立片刻,忽然太起一脚,用力踩在她旁边那位小侯爷的小腹之上。
  庞元英嘶哑地轻吼了一声,面孔扭曲,却立时咬紧牙关,一声不吭。
  秦亚茹嘴角抽了抽,若非此地不合适,她都想夸赞一句——身娇肉贵,贪图享乐的小侯爷也是个硬汉,可真没看出来。
  也不怪秦亚茹这般轻松,一来她现在至少有百分之五十可以肯定,眼前这人应该不算敌人,至少没想让自己死。
  虽然他似乎对庞元英敌意挺浓,但看他的模样,也不似想要直接将庞小侯爷人道毁灭的样子。
  她被逼无奈,为了这位主儿轻身涉险,沦落到此等地步,纵然算不上怨恨,可到底意难平,再说这人给她带来麻烦也不是一天两天了。
  现在让这小侯爷受点教训,到也不坏,秦亚茹想,自己好歹能出口气,而且,说不定经过这一次,这位主儿能成长一点儿,让他身边的人省些心。
  我们秦娘子一点儿都没去考虑庞元英到底是为了谁才这般倒霉,落到此等地步。事实上秦亚茹也没觉得是自己的缘故,说到底还是要怪庞元英自信过头。疏忽大意。
  秦亚茹努力让自己的思绪放开,这是和高枫学的,越是紧要关头,越不能慌乱,越要镇定,如果做不到,便努力去想让自己开心的事儿。
  这会儿显然是紧要关头了。
  秦亚茹吐出口气,微微一笑,要知道,在已经绝望的情形下。忽然大转折,至少有百分之五十平安无事的希望,已经算是相当相当的不错。她该庆幸。
  立在她身边的男人似乎很意外她能如此安静,略带一点儿艰涩的笑声响起。
  “你是不是觉得我不会杀你?”
  秦亚茹一怔,就感觉到一只冰冷的,水淋淋的手握住她纤细的脖颈,那人并未很用力。可那种湿漉漉,凉飕飕的感觉,却让人毛骨悚然。
  她忽然想起高枫曾经随口说笑时告诉她的一个吓唬人的小妙招——用冰冷的东西压迫颈部动脉,配合催眠术,能让人心跳加速,还能让人不知不觉地回忆很久以前的记忆。自然而然地把心里话都说出来。
  当然,对受过训练的,意志坚定的人不管用。
  这伎俩没有科学依据。可高枫十次里至少有六七次能够成功,成功率都超过一半儿了,弄得他们队里一群人也不知道自家队长是胡说八道,还是真有诀窍。
  “是,我还算怜香惜玉。并不怎么想杀你,可你若是不能给我我想要的答案。我便把你的衣裳剥下来,就这么扔在山上,你应该知道,此地并不算隐秘,肯定会有人过来,就是不知道来的人是女人,还是正人君子了?”
  那声音阴测测的,带着说不出的诡谲,秦亚茹却从里面听出一种很特别的韵律,和心跳的声音相配合,不由惊讶——不会吧,在一千年前的大宋朝就有人会催眠术?难道自家老祖宗这般有能耐?
  转念一想,到也不是不可能,在她的资料里就记录着有一种祝由术,里面就包含了心理疗法,若资料正确,那种医术可比现代的催眠术要厉害不知多少倍。
  中国历史上战争频发,不知道有多少技艺泯灭在历史长河中,有她不知道的事情,也很正常。
  不说别的,就白云生那种一个飞身就掠上屋檐的轻功身法,便比催眠术要神秘莫测的多了。
  要是这男子知道,他努力吓唬的秦亚茹,竟然还有心思胡思乱想,估计会郁闷的一头撞死了事。
  但隔着一层棉纸,不只是秦亚茹看不到他的表情,他也一样看不到秦亚茹的表情,即使对方正走神,他也不知道。
  这样也好,省去一场郁闷。
  男子伸手把秦亚茹脸上的棉纸揭开一点儿,露出她殷红的嘴唇,又忽然一反手,把正侧耳倾听,还听得颇为入神的庞元英敲昏,才继续用低哑阴沉的声音道:“我且问你,五年前你父亲让你送出去的信,你可送出去了?”
  “五年前?”秦亚茹呢喃,绞尽脑汁,可什么也没想起来。
  对真正大宋朝的秦亚茹来说,五年前的事儿或许还有记忆,可对现在的秦亚茹来说,所谓的五年前,已经是几十年前的事情,除非是至关重要的,否则又怎么会记得?
  秦亚茹闭上眼睛,想起以前高枫说过的话——记忆不会消失,会永远储藏在大脑深处,没有受过记忆训练的人可能想不起很久远的事情,但凡是受过严苛的记忆训练之后,所有的记忆便如储存在硬盘中的资料,只要有关键词,就能很容易地翻找出来。
  但秦亚茹只是个法医,是后勤人员,自然是没受过什么训练的,即使她把所有高队长说过的各种加强记忆的法子都用上,也依旧想不起五年前她爹有让她送过什么信。
  那人似乎被秦亚茹的沉默刺激了一般,声音更冷,带着一股努力压制,依旧喷薄而出的怒气:“我提醒你,是五年前的八月份,八月十五,中秋佳节……那天夜里下了大雪,铺天盖地的雪。”
  秦亚茹一怔,一下子就想了起来,她怎会不记得,那是她和爹爹,阿娘,大哥,三妹,还有……五郎一起过的最后一个大团圆的中秋节。
  记得那天爹爹的兴致很高,喝了不少酒,还送给自己她早就特别想要的一整套笔墨纸砚。
  别的就罢了,那里面的狼毫笔却是爹爹珍藏了二十年的,听说是前朝制笔大师的遗作,当年爹爹考中进士的时候,他的恩师庞子羽亲手所赠。
  庞子羽的爱子庞纯之,也就是秦易之的师兄,也十分喜爱这支笔,可庞子羽却把它给了秦易之,庞纯之还因此连续半个多月和秦易之闹别扭。
  秦易之对这支笔非常珍惜,早就说将来要送给自己的孩子,小时候秦亚茹和她大哥就经常为了这支笔斗嘴。
  “那一日的事,你可还记得。”
  “……当然记得,那天我好开心。”不知不觉,心中本很有底气的秦亚茹,居然有了那么一点儿被催眠的迹象,“我赢了大哥,爹爹把那只狼毫笔给我了,不过到也正常,大哥本来就不像爹,相比于读书,更喜欢习武,就是读书,也总是把兵书搁在正经的经书下面偷偷看,爹发现了,可气得厉害。”
  宋朝重文轻武,秦易之自己就是以教书育人为己任,当然希望他的儿子能继承他的衣钵,奈何他女儿到有读书的天分,儿子却是读得稀里糊涂,乱七八糟的书籍没少读,正经的书却读得粗疏。
  那男子也有一瞬间的沉默,随即呢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