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 节
作者:吹嘻      更新:2024-04-29 11:06      字数:4859
  他弯下腰,双手撑住膝盖,眼睛与我平视。
  在我感觉自己就要斗鸡眼之前,他终于帅气地挑了挑唇角,成功地把我的眼珠子吸引了过去。
  他说:“那是因为我喜欢你。”
  我点点头,又觉得似乎不够准确,思考了一下,自言自语道:“应该是……因为我喜欢你才对呢。”
  他闭了闭眼,赞许地点点头:“啊,原来是这样的。”
  “是哪样的啊?”我的思维有点儿乱。
  他用拇指轻擦我的嘴角,接着将拇指放进自己嘴里,把那抹巧克力吸得干干净净,他说:“哪样的你我都喜欢。”
  我的心脏猛地伸缩,那力度强悍到几乎要发出一种“哐当”的声音。
  他怜惜地轻抚着我的脸蛋,声音有些沙哑:“不问我为什么挂了你的电话么?”
  我犹如被催眠一般寻着他的话问过去:“你为什么挂了我的电话?”
  他微微摇头:“不是我挂的。”
  我清醒了一些,问他:“是你朋友?”
  他点头,脸上没有什么特别的情绪。
  “为什么呀?”我问。
  他皱皱眉,有些无奈:“……她有点儿任性。当时我的手机被她抢走,吃过晚饭她才还给我的。”
  我不着痕迹地离开他的手:“你朋友今年五岁?”
  他一怔,接着发出好听的笑声:“这朋友是我发小的妹妹,我把她也当亲妹妹看,所以宠了一些。醉儿对不起,我保证下不为例。”
  我抬起眼看着他。
  他眼神认真:“除了你,我的手机一定不再让人抢走,好不好?”
  心里一甜,我立马就精神了,无法抑制唇边扬起的笑意,却硬是佯装正经地对他提要求:“那……你能不能先换掉你的手机铃声?”
  他愣了愣,随即明了:“你是说早上那个?”
  我点头,他便从口袋里掏出手机递过来:“那首铃声不是我设置的,我不是太喜欢。你帮我换。”
  我喜滋滋地接过手机捧在手里,挑眉问他:“换什么样的都可以么?当然,你得相信我的品味。一定不会让你再度产生伪娘的气质。”
  “咳……”他轻咳一声掩示他少有的窘迫,而后对我正色道:“什么样的都可以,你喜欢就行。”
  我,真是好喜欢呐。
  020 乖乖睡觉
  沈卿来原本的计划是在N市停留三天——如果没有遇见一个叫“沈醉”的女人。
  在遇见沈醉之后,“停留”发展为“逗留”,如果现实允许,还有可能演变成“滞留”。
  所以沈卿来在中国N市的第一个“十天”,大抵是这样度过的。
  由我爸爸设计的“N市五日游行程”用去五天;外出商洽投资用去三天;还有两天:一天大雨,一天暴晒,基本就圈在我家里。
  除了他商务外出以及临时被他发小的妹妹抓去吃饭的那些时间之外,其他醒着的时候,几乎与我片刻不离。当然这些“片刻”里大多数都有沈航的存在,偶尔也有爸爸和金姨。
  我们在遇见的第十二天分别,因为他必须前往下一个城市继续他的商务之旅。
  *
  分别的前一个晚上,他趁着夜深人静,神鬼不觉地摸进了我的卧室。在桔色的床头灯给出的朦胧微光里,他坐在床畔与我暧mei地对望。
  他修长而温柔的手轻抚过我的额头、太阳穴、脸蛋、下巴,最后,以食指轻轻摩挲我的唇……
  他俯下身来,让我以为我即将要献上我的初吻,于是急忙紧紧地闭上眼睛。
  然而唇上却没有任何重量,倒是身上一暖——
  平躺在床上的我被他紧紧地拥住,他微凉的脸贴着我热烫的耳根。
  他的体息我已日渐熟悉,沐浴过后,薄荷香气愈发清明。
  他的声音,带着慎重的深情:“醉儿,你毕业,我回国,我们就在一起。”
  我暗自松了口气,轻轻点头,在昏暗的灯光里转过脸看他。
  他的侧脸没有扎人的胡茬子,皮肤干净光滑,在温暖的桔色光线包裹下生出一层诱huò的光晕。
  我舔了舔唇,到底没忍住,伸出脖子短暂地亲吻了他的耳廓,再迅速地离开。
  他的身体明显地一僵,半倘,长而缓慢地吐出一口气,侧过身体朝向我,把头埋进我的颈窝。
  他热烫的呼吸灼烧着我锁骨的皮肤,柔软的短发磨蹭着我的脸颊,似纠缠,似渴望……
  然后我听见他苦着声音小声说:“……小妖精,您就放过小生吧!”
  我“噗哧”一声笑了出来,耳垂立刻传来一阵尖锐的疼痛,意识到是他惩罚性地咬我,马上就想腾起身来打他。他却先我一步有所行动——长臂环固住我的腰,大手捏紧了我的手腕,一条长腿轻而易举地压过来,让我全身动弹不得。
  “阿来!”我羞恼地低叫。
  “听话……为了你的安全,乖乖睡觉,嗯?”他的声音似有了困意,沙哑中带着慵懒的性感:“我抱着你,等你睡着我再走。”
  我轻轻抽出被他捏着的手,覆上他的手背。触感最直接——他的手还没离开,我就已经开始怀念。
  他一个反手,将我的手包在掌心。
  真正的爱人,握着你的手,却能触动你的心。
  021 一米阳光
  傍晚,有风,微凉。
  我身处云南丽江四方街上的“某个阳光”。
  自从2003年那部轰动一时的国产悬疑偶像剧《一米阳光》热播以后,在这个古雅的小城里,数月间陡然生出各种以“阳光”命名的商业实体,其间以酒吧与客栈居多。也有超然一些的,比如“一米阳光擦鞋店”。
  我就坐在“一米阳光擦鞋店”对面的“午夜阳光酒吧”里,我对面是嚼着牛肉干、正以一脸狐疑神色打量我的陈小溪。
  我到酒吧之前,她已与酒吧的小酒保眉目传情的对饮了数杯我叫不出名字的酒。
  听完我的讲述,她噤若寒蝉长达半分钟之久——与其10年的死党生涯经验告诉我,这是她即将龙腾虎跃的前兆。
  果不其然——
  “这叫什么事儿呀?!”她以掌击桌,晃悠了两下站起来,义愤填膺道:“……大、大男大女的,在那……么糜烂的气氛里,他居然没把你给收了?!”
  我惊慌失措地站起来要捂她的嘴,她中度醺的状态下居然能轻松地避开我。隔着酒桌,她大着舌头冲我嚷:“我说姐们儿……他可忍!你、你也不可忍呐!这不是明摆着侮辱你女性的……魅力吗?!”
  我慌手慌脚地绕过桌子把她按坐在椅子上,咬牙切齿道:“你小声点儿行么?我觉得我的名誉被你侮辱了才对!再说你每次用词用句能不能先掂量一下,有你这么糟蹋中国文化的么?”
  “在这儿声音、得儿……大点没关系!唱歌、喝酒、划拳都随意!你想跳舞都行……没人嫌弃的!”临桌几个纳西族模样的小伙儿立刻就被陈小溪豪迈的讲述引得往我们这边连连探望。陈小溪摇摇晃晃端起面前的朗姆酒,相当洒脱地冲他们一举,仰脖一饮而尽。
  几个小伙儿立刻拍手叫好。
  陈小溪的五官和身量都属于江南女子系,只是原本较白的皮肤在拉萨被日光充分沐浴过后有了天生天养的“高原红”气色。此刻的她语调铿锵,从内至外散发出一股野生的生机勃勃,从表相上看来,真不像是刚失恋的大龄女青年。
  初到高原城市,我有些轻微的高原反应。我揉揉太阳穴驱散那股昏昏欲睡,对她说:“我刚是怕你声音大了缺氧,现在我发现你有点儿缺心眼,你那是酒,不是可乐!”
  陈小溪不以为意,搁下酒杯笑嘻嘻地挤到我的椅子上,亲热地伸出双臂环住我的腰,脸在我肩膀上蹭啊蹭的。
  她满口喷着酒香,喉咙里发出难以形容的低笑:“还是你好~醉呀,还是……你最好…呵呵……”说完对准我的脸,“么”的就是一口。
  我背后一道低沉的女声小声说:“喏!你看她们!LES,百合!”
  陈小溪浑然不觉她的举动已陷我们于尴尬之境,依旧情意盎然地讴歌着我们深厚的友情:
  “你看你……那么大老远的,就为我一句话,呼………………的就飞过来了!这不是普通的阶级感情啊,这、就、是——绿叶对根的情意!”
  我忍无可忍,嫌弃地冲她低吼:“闭嘴!”
  不知道是哪个邻桌,有人笑出来。
  我悲愤地探寻,见斜对面角落里有一特别养眼的非本地男青年,手擒一只高脚杯,正冲我们友好地举杯。
  陈小溪强自竖起脑袋,醉眼看花地向人男青年吃吃笑着,在我耳边用自以为已经压低过的声音说:“嘿~这里果真是艳遇之福地……这、这肉……看着就好吃……”
  022 看着好吃
  陈小溪的尾音咬住“吃”字,声息逐渐转弱,脑袋顺着我的肩膀一路下滑,最终倾身在我腿上直哼哼。那声音如泣如诉,依稀可辩是在唱歌,但曲调被她扭曲得太过分,歌曲名字因此不得而知。
  我伸出双手努力扳住陈小溪撂在我大腿上的上半身,其间不忘极其汗颜地抬眼与她口中那块“看着就好吃的肉”对视。
  那是个与沈卿来不同款型的帅哥,大约二十五、六的年纪,一头短发精干地竖立,银灰色衬衫的袖口随意地卷到手臂中段,露出麦色的皮肤。他的眼睛大而深邃,双眼皮折痕很深,鼻梁奇高,唇薄而坚毅,脸上虽挂着笑,骨子给人的感觉却是冷峻的。
  他一定是听到陈小溪的评价了。因为他的神色,由之前的友好微笑转变为微怔,再迅速变成歪着脑袋,睨着手脚瘫软且满嘴呓语的陈小溪一声嗤笑。
  我狠了狠心,咬着腮帮子挤出个相当老实的笑容对那块肉说:“先生你、你不要误会!我朋友的意思是说,先生您长得可真帅!”
  “是吗?你朋友用词挺生动的嘛。”肉挑眉看向我,神情莫测。
  周围的酒客哈哈一阵轰笑。
  “当然!这个……用词么,是这样的!”我清清嗓子,正色道:“她从小到大特别喜欢吃肉,所有她认为最好的东西,她都用肉来进行类比!我不胡说,我是她死党,非常了解她!真的!”讲完这些话我对自己佩服得要死。
  之前那段日子在沈卿来面前,我表现出的那些诸如思维短路、猝然失语、行为诡异等有伤自尊的形态,此刻在面对另一枚帅哥的时候全然不复存在。我心里又喜又悲——喜,庆幸自己还是那个自以为灵动和聪慧的沈醉;悲,已经认清自己注定被沈卿来吃得死死的事实——在他面前,我的情商与智商都有呈负增长的趋势。
  ……话说几天没见,我很有些想他呢。
  “你是在讲笑话?”那块肉的声音悠悠响起,语气凉凉的,立刻把我的思绪捞回了陈小溪酗酒肇事的现场。
  我意识到自己唇角飞场,赶紧伸出手捏了捏两边的嘴角,认真地说:“当然不是笑话!不信您自己问她?!”
  几乎快滑到地板上去的陈小溪这时候相当配合地嘟囔了一声……语意未明。
  我顿生尴尬,满目凄然地看着他说:“先生,真的挺抱歉的。但是我朋友绝对没有恶意,您得信我们!”
  他薄唇带笑:“你们还真适合当朋友。”
  说着,他搁下酒杯起身朝我们走过来。离我们一米远时驻足,偏着脑袋睨着比他矮了半截的我以及此刻几乎低到尘埃里去的陈小溪,说:“青藏高原。”
  我顿惑:“啊?”
  他用下巴指了指陈小溪说:“你朋友唱的是《青藏高原》。”
  023 他叫简离
  他用下巴指了指陈小溪说:“你朋友唱的是《青藏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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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里的丽江古城比白天稍显华丽,却仍是拙雅可亲的。这里的建筑不似江南古镇那般明艳瑰丽、精于雕琢——虽然大多是简单随意,却也因此别有一番情趣。或者“舒服”是最适合它的形容词。
  丽江的本地人,周身浑然天成散发出一种闲散与祥和的气场,这种气场明示予人——用心品味生活足矣,刻意铸就的城府与挖空心思的手段都很多余。
  这座小城,像一种人生,让人心生感动,心怀向往。无怪乎离开它的人们对它流连忘返,遇见它的人们甚至愿为它就此停留。
  或许是丽江古朴的人文氛围让我不自觉放低了戒备心,所以当“那块肉”主动提出帮我把陈小溪挪回客栈的时候,我只是假装推拒了两秒,接着怕他当了真,忙不迭地点头表示了万分的感谢。
  我们走在回客栈的路上,我与他并肩而行,陈小溪趴在他背上。
  简单的简,分离的离。
  ——当他这样对我介绍他的名字时,我心里有那么一两下漏跳了节拍。那全然不同于沈卿来带给我的心悸,我只是没由来地横生出一丝感伤。我不着痕迹地转头观察他的侧面,那刀削斧凿般的轮廓过于明朗,予人以坚毅冷傲的感觉。
  简离自称是某外资企业的高管人员,目前正在休年假。他说,他长这么大被人夸赞过各种帅,但是到丽江的第一个晚上就因为帅被划归为“民生类物种”,且被称赞是“像肉一样帅”却是他人生首逢。我宽慰他说凡事都有个第一次,他无奈地表示了对这个说法的认可。
  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