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9 节
作者:淘气      更新:2024-04-14 09:15      字数:4825
  松老本只是慢慢细细地抿着酒不说话,如今见竹老刚与我交手一合就自认不如,赶紧放了酒盏,呵呵笑道:“梅小弟年纪轻轻就能自创文体,自然是了得。可是如果只有空架子,却华而不实,没有内容,也不能就说是上乘之作。不如小弟再多做两首,咱们一同品评品评,再定高下。”
  林海如正想反驳,我屈指轻挑,勾了一个短音。他素来知我琴意,立刻止了话头,讶然向我看来,我只轻轻颔首让他无需担心。
  这回也不用动琴,转目四顾,听雪轩中寂静无声,唯有轩外飒飒的落雪和地灶里劈啪作响的烧柴。
  思索了一下,缓缓诵道:
  “卧阁听吹雪,
  薄暮西山寥。
  举酒看远路,
  归剑映长霄。”
  这一首即兴作的五言绝句颇有寂寥人间归隐江湖之意。我虽不是江湖人,却看惯武侠江湖事,只顿了一顿,思如潮涌。穿过竹帘望去,远近都是一片白皑皑的世界。漫漫冰雪中,唯那泰山高耸而上,似摩天巨柱,不由想起电影里那首恣意徜徉的笑傲江湖之曲,豪气更生,于是手指复又盘转撩拨,诵道:
  “迷眼乱看远峰巅,
  寥夜不归醉人间。
  但得怀中半壶暖,
  何惧生死上青天。”
  第一首诗是我改自竹老的辞章,刚才那两首算是我年少无知的张狂,但以上毕竟只是某邹YY出来的产物,在诗中并非上品。
  可最后一首压轴,我决定让他们见识真正的唐诗的博大精深。
  其实只要三老认可唐诗的形式,我又何愁他们不服?他们敢不服李白杜甫白居易?敢不服孟浩然杜牧李商隐?大不了我把唐诗三百首都弄了来,看谁敢不服!
  转念间,五指轻按,五指轮拨,琴音一动,嗓音渐高,只把胸中一股气都释了出去,随曲唱道: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青梅煮酒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
  酒半稠,琴停奏,将进酒,杯莫停。
  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
  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愿醒。
  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
  昔时行舟送伍子,风萧萧兮畅天涯。
  尉迟三盅笑马前,送友边关共岁卒
  四海行路无疆界,径须沽取雪中酌。
  五花马,千金裘。
  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这首《将进酒》是我中学时最喜的诗歌,李白的豪气在诗中荡气回肠。同是吟酒,已将竹老、林海如和我的几篇小打小闹比得没了地位。
  只是这里没有岑夫子,没有丹秋生,也没有陈王曹植,没有平乐宴会,所以我也应景地改了几句。
  开始时只是缓缓浅唱,到得后来越发嘹亮豪迈,最后一个音节重重一顿,余音袅袅,仿若黄河之水仍轰鸣于耳。
  曲罢。
  转眼看向三老,竹叟已经感动不能自持,梅老笑吟吟地看我,松老则点头道:“果然少年出英雄,我们无颜留于此地,但已经是不枉此行,也好回去复命了。”
  我微笑道:“前辈过誉。晚辈之所以能有此文章,只是因为想通了一个道理。”
  竹老闻言大奇,巴巴地问道:“不知是什么道理?竟能让梅公子于文学有如此造诣?”他已经不像刚见面时那般冷冰冰的,虽仍对我用了敬称,却不疏远,看着倒有些不习惯了。
  我正色道:“白猫黑猫,抓到老鼠就是好猫。辞赋原是极好,但只要能表达笔者的心情,又何必拘泥于文法格式?我们又怎能因为那些死板的规矩,妄顾了文章的灵魂?”
  话锋一转又道:“恕晚辈僭越,但宫主的尊父其实不必如此强求。须知船到桥头自然直,各人有各人的缘法。虽然学习辞赋能修饰人的素养,增广人的学识;但毕竟有一得就会有一失。
  “毕竟人生有限,人非万能,不可能学什么就精通什么。我看宫主其实兴趣不在风花雪月的文字功夫,如果硬逼他学,恐怕只会事倍功半。不如让宫主自己研究自己所好,因循利导才能事半功倍。
  “有一句话还请转告宫主尊父,因材施教才是教养孩子的最佳方式。”
  说完这番话,我越来越觉得那青阳宫主不再像初见时那般威严。虽然他应该已经二十好几的年纪,可我却逐渐觉得他越来越像仍需长者管教的顽皮小孩。
  松老头捋着长长的银须,朗声笑道:“黑猫白猫,捉到老鼠就是好猫!哈哈,我松老儿虚长了数十载,竟然才明白这么一个极其有理的道理。嗬嗬,因材施教,因材施教啊!”
  啊!幸好这个时代没有知识产权保护法,否则我都不知道要被判成什么样子去了。
  ###########################【斜阳若影•;引用】##########################
  狂言在林海如的辞中,引用了屈原的《悲回风》中的“独郁结其谁语”与“惟天地之无穷兮”,特此声明。
  飞花摘叶
  9 飞花摘叶
  送走了三老,我拜别了陈叔和冷叔,一个人向沉露居回去。
  陈叔也不让我把雪袍换下,叫我以后再还回去就行了。所以走在冰天雪地的世界中,甭提多么惬意。
  过了听雪轩的范围,我看看四下无人,翻过回廊的栏杆,跳到无一人踩过的雪地中。
  走了几步,见那平坦坦的雪上印了一小串脚印,不由玩心大起,用自己的脚印在雪里画起连笔画来。
  堪堪连出了一个青蛙,想起青蛙“瓜啊,瓜啊,好瓜啊~~”的叫声,一时乐得不行,就着青蛙的大嘴坐了下来。
  今天的云仍然是浓浓厚厚的,可是黯淡的天光映上雪地,仍是十分明亮,我坐在雪里,抬头看那片片落雪,看它们似快实慢地落在头上、四周,似乎整个天地间就只有自己一人般的宁静。
  摸摸怀中的一块温暖的玉竹,这是竹叟临走前偷偷塞给我的,硬说是要做文字之友,以后要是有事,也可凭这块玉竹去找他。
  那个老头,刚开始还以为他是最正经的人,想不到被他骗了。
  或者是他那副正经的样子,只是一副欺骗外人的面具?
  那么梅老的亲切,松老的装傻,是不是也是一副给大家看的面具?
  毕竟他们三个的地位似乎十分尊贵,如果没有真才实学,又如何会让陈叔如此着紧?
  我自失地躺倒在雪地上。
  其实那是肯定的。谁会愿意赤裸裸地站在人前呢?
  只是……我曾几何时也会在别人面前把酒当歌?曾几何时也会在别人面前言笑不羁?
  是离开了过去的生活环境,所以突然放松了自己的缘故么?
  还是……别的什么原因?
  雪片落在脸上化了去,冻得脸上生痛,我抹了抹脸上的雪水坐了起来。毕竟酒后受寒可不是开玩笑的,赶紧站起准备向回廊走去。
  刚才一直呆呆地想自己的事,也没注意到有人近了。这时一个回头,立刻看到数双黑白分明的眼睛在瞪视着我。
  ……周妍啊!
  我自画我的青蛙,她来凑什么热闹,好像怕我不知道她很“瓜”似的。
  暗叹一口气,真不知道撞上什么大运,怎么老是惹到这个女人。但是心里对她的不齿越来越深。
  毕竟鄙人也曾是女的,见不得她这么破坏伟大英明的女同胞的形象,大概我与她是天生不对盘的冰火两重天了。
  她正站在雕梁画柱的回廊里,身上披着白狐雪裘,头环白狐绒帽,配上新画的红妆,煞是艳丽动人,不愧了她的名字。
  她身后还跟着一帮人,有她的贴身小婢,也有几个十七室的成员,也都正向我瞧着,眼光或不屑或好奇,但都没有周妍那双含着怨恨的眼睛挑起我的戒心。
  我笑,如今是三宫六院十七室了啊;自我离岗后,那一室的空缺到现在还没补上呢。
  鄙人立刻隔远向他们遥遥一鞠,毫不犹豫地回身向雪里走去。
  我又不是笨蛋,才不想与动物园里的猴子争夺观光客。这些可以杀人的目光还是早早逃开的好。
  “站住,青阳宫里的奴仆都是这么没有上下之分的么?”一声冷怒的呵斥在我背后响起。
  叹了口气,转身,低头,恭敬答道:“禀周院周大人,小仆已经见过礼了,还要回去听候宫主吩咐,有事还请周院大人示下。”
  “哟,敢拿宫主来压我了!不要以为你得宠就可以放肆。别忘了,你毕竟还是个奴仆。”
  “是是,小仆明白,小仆明白……小仆可以走了吗?”我知道自己的语气定是十分敷衍。
  “你……”
  她果然被气得不轻,但本姑娘……不,是本纯情少年鄙人我目前也没有情绪理会她。
  昨夜在她院里可冻了一夜,后来又没得吃好早饭,还陪三个老头发了一上午的癫。好容易自己刚玩了一会儿,正歇着气呢,就撞上她了。
  这女人自己一人犯病就得了,干吗还非得赔上像鄙人这样如此无辜的路人甲?
  某家困倦怠乏的时候,耐性就会格外差。
  打个呵欠,摇摇头,转身自去走我的路。
  “站住!你竟敢不听我的吩咐?”
  我本极是困倦,脾气更加不好,转身冷然道:“我凭什么要听您吩咐?”
  “就凭我是主,你是奴。”
  闻言,不可置信地呵呵笑了起来,道:“周如夫人!”
  我特意强调那个“如夫人”,弦外之音就是——别忘了,您还不算是主,顶多算个小妾——凭美色占一时之先的那种。
  接着又道:“小仆是宫主的贴身小厮,除了宫主,只需听陈总管事的吩咐。您是宫主吗?您是总管吗?不是吧。再说了,就拿‘奴’这身份来说吧,您也给小仆安得莫名其妙。您是哪只眼睛看见小仆的卖身契了?还是您以为,没有卖身契的也都是奴?这岂不是说,人人皆生而为奴?那您周自己,岂不也是个奴?即使您这说法行得通,那么小仆是奴,您周如夫人也是奴,您又凭什么来支使于小仆呢?”
  这一番顺藤爬竿的推理听得她脸上阵青阵白,周围几个看热闹的这室那室的公子夫人也都怔了,显是没曾想我竟敢顶撞她。
  她脸上那颜料展示会开得十分之精彩,没一会儿已经变了好几种颜色。最后终于渐渐平定。
  她的脸色极冷,也不吱声,抬手从头上拔了根小簪,飞也似的甩手掷出。
  她的功夫我是见过的。
  剑若飞霜投林燕,飞花摘叶百步伤,说的就是她投林燕周妍。所以她这看似随意的甩手一掷,实际上蕴含的却是千万次练习后才能具备的快准狠。
  好厉害!我感叹……
  可惜她这手越厉害就越显得她可怜。
  因为——她被我看透了!
  寒!不是看透她的衣服!而是,看透她其实只是想让我出出洋相,并没有真要下毒手。
  真可惜啊真可惜。
  她练手,某家练的可是眼。
  当医生,尤其是法医,是很需要眼力的,毫厘之差,尸检结果可就差之千里。虽然现在的身体不是我原来的那副,但专业能力却没失掉。
  所以我站在那里一动不动,任森冷的利风贴着面颊擦过。
  本来呢,擦过去就擦过去吧,鄙人也不会非常介意的,毕竟她没有下杀手嘛。
  可是那只簪子,擦颊而过的瞬间……如果我没看错,应该缀了颗小指大的辽东水里产的东珠——光是那颗珠子,就能支撑中产阶层三口之家一整月的用度啊!
  啊啊啊啊!竟然用来丢?
  我很看不得这么明目张胆的奢侈,于是赶紧转身要捡,却立刻撞进一个宽阔厚实的胸膛中。
  怒!
  好狗不挡路,挡路非好狗!
  这是我的第一反应。
  可是身后的那伙子随周妍而来的人群,刚才还在窃窃私语,顷刻间就变得鸦雀无声。少静,才参差不齐地讷讷地问好:“见过宫主……”
  头有点儿晕……
  可是除了他,还有谁会有这般变态的爱好?
  站在别人身后很好玩吗?
  无语,赶紧后退一步低了头看地。
  为什么这人就如此喜欢跟在别人身后呢?
  前天我去厨房偷吃烤白薯,一个回头看见他就在后面,吓得差点丢魂;大前天鄙人跑鸡舍里帮大婶拣鸡蛋,喃喃赞叹着大婶的那些个芙蓉蛋蒸得真是绝妙啊,起身回头正想回去,就又撞进他怀里;还有再前几天,某家正当在打扫书房,嘴里哼着不知名的小曲儿,唱得兴起,一个转身正要来个“鸡毛掸子回风三十六式”——还是他,站在门口那儿看得兴味盎然……
  拜托,您堂堂一个宫主,难道这么空闲?您去厨房干吗?偷吃?您去鸡舍干吗?偷鸡?您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