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9 节
作者:指环王      更新:2024-03-15 21:40      字数:4908
  “我会出去努力寻找一个比你更好的。”我说。
  这年头的苦恋跟多年前的苦恋不一样。以前可以突、可以吵,可以分大小老婆,可以自杀,可以“无知少女一失足成千古恨”。现在不行。现在总得笑看支搏下去。
  而其实痛苦的程度是一样的。
  晚上看电视长篇剧的时候,我总是想:星若现在吃晚饭了,沈家一家在享天伦之乐了。
  而我,我总还是一个人,啃着面包做人。其实想想顶凄凉,其实真应该悔过,跑去嫁个艮家男人。其实我真应该清醒一下。其实……
  但是我懒。我爱星若的唯一理由是因为他了解我。
  想起星若,总是温柔的。有时也发脾气,大吼大叫:“我手上戴看你买的七卡拉方钻?我是你家大红花轿抬回来的?我得过什么好处?你总不替我看想!”
  他待我说完,用最冷静的声音问:“我们中午到什么地方吃饭?”
  我一怔,噎住气,然后眼泪就流下来。
  后来也不甚发脾气,最大不了就是走,离开他,既然打算走,何必口出恶言,然则与他生活在一起,当然更不必大声嚷嚷。
  两个人到不吵架的时候,那关系就很淡了。但是我并没有离开他。
  我的女友们为我安排“盲约会”。我也很服从地出去接受“相亲”,通常第一眼男人们都相当喜欢我,数小时相处,就痛恨我。况且卅多岁尚未娶妻的男人,大都很有些怪毛病,有难言之隐。
  这位仁兄到过巴黎,他说:“巴黎有个什么罗?什么宫?”
  “罗浮宫。”我微笑。
  “英文叫什么?”又来了,仿佛他的英文一定比他的中文好,不识中文不成问题。
  我再微笑,“法文是L_O_U_V_R_E~TheLouvre。”我说。
  他顿时萎靡下来。
  呵老兄,需怪不得我,故之常识实有问题。
  这之后当然也完蛋大吉,我的相亲事业一向没有什么进展。
  我的嘴巴多而且快,只有星若可以忍受,我也不知道他为什么可以忍受。正如他不明白我怎么可以忍受他与他的家庭并存。
  小姑姑说那是因为我并不真正爱他。
  我说:“当然我最爱我自己。所以我只烦沈星若先生一个人,最多看他的面色做人。小姑姑,要亲友们在麻将治子上转过头来付给我一分同情,是很困难的奢求,我并不打算那样做。”
  “你是对的。”
  “小姑姑,我的父母从来没帮过我,我并无兄弟姊妹,又不相信朋友这一回事口我生命是寂寞的,一向没有抓起电话讲三小时的习惯,所以也无所谓朋友不朋友,这是我的逻辑。”
  “有时候跟朋友出去疯一个晚上……也能调剂一下。”
  我摇摇头,“我还是没有兴趣,跟着一大堆言语无味的朋友杓会,每一分钟都希望回家独自看电视,玩,以前我玩过,现在并不在乎。”
  “是因为沈星若的缘故?”
  “不,不是。沈星若也认为我生活如此孤独是为了他,但事实我一向不喜人群。”
  “人群有什么不好?”小姑姑说:“你也是一个人。”
  因为人与人擦身而过,大家都无关痛痒,为着逃避现实冷酷,他们结婚,另组小天地,双双联合起来对付外界。因为人是冷漠的,因为人都是说谎的。
  星若是说谎专家!每次我都看穿他。看穿他容易,不去拆穿他就较为困难,装得糊涂而不计较我都一一做到。
  星若有时把头理在我胸前,他说:“如果我可以再结婚,我一定娶你。再没有人更明白我,如你这样。”
  母亲希望我结婚,嫁个好男人,有地位有财势。第一:她可以放心。第二:可以在亲友前扬眉吐气。她要求我去算命,听说有个很准,未来过去都算得出来。
  我说不想知道未来。
  “算到之后可以想法子避一避。”她说。
  我扬起头。避些什么呢。五百年后又有什么分别。多年来感情上的不如意,生活上的挣扎,都使我觉得生活没有太多值得留恋的地方,既来之则安之,对于将来,我不大努力,过一日算一日。
  星若那日到我家来,我正看早报听着梁祝越剧的录音带。
  梁山伯激动地控诉祝英台,他说:“既在长亭自作煤,只道家有小九妹,既然九妹就是你,你为何又许马文才──?”
  星若笑说:“都说梁山伯笨,我也觉得了。”
  “可不是,”我说:“他以为别人说过话是要算数的,如果我把过去十年中男人对我许下的应允都加起来,我今日早已贵为公主。”
  星若听出我声音中的讽刺。他对我作过的应允又岂是三言两语可以说得清楚的。
  反正后来一句也没有成为现实。
  星若顿时没了馨一日。
  现在他来到我公寓,还是给我面子,所以我总为他推掉那些乏味的约会来迁就他。他坐在沙发上休息半晌,喝啤酒、看电视,有一次在沙发上睡着了,我笑着推醒他:“回家睡吧。”我说。
  可见现在我聪明了。在没有找到新工作之前,千万不要先辞旧工作O
  无论旧工作多么烦闷,薪酬多么不合理,总比失业好。失不起业的人最好别争意气。
  我跟星若说:“如果有一日我们分了手,你会记得我,远比我记得你为长久。”
  他也说是。
  跟星若来往太久,简直忘记我们之间的关系是不正常的。
  只是有时候,坐在小剃头店里等梳头发,偶然有个模样含糊的太太,身裁矮胖,鼻子扁塌,走进来坐在我身边,我就莫名其妙的紧张起来,因为星芳的妻子我见过,正是那个样子的女人。
  我有时也怀疑她心中到底想些什么。
  星若说她脾气很坏。我有点稀奇。我一向以为只有美丽的女人才能有坏脾气,但这似乎也与我无关。星若的一切都与我无关,只有他本人才与我有关。
  如果星若赚得够,他自然会搬到我家来,如果他有能力安置他的父母,把两个孩子送到英国去寄宿,另外付她妻子赡养费,再负责我这里的开销……不可能的事。
  奇怪。别的女人总有办法抓住她们男人的弱点,说不走就不走。我呢,走得快走得爽,永远不留任何痕迹,可是男人因此反而伤了自尊心,反过来咬我一口,把诸多事非加我头上,男人就是这样,都是小人,近之则不逊,远之则怨。
  星若问:“你为什么恋我不舍?”
  “离开你谁送我接我下班?”我问:“我不高兴去挤公路车。”
  愚蠢的问题一定要用愚蠢的答案应付。
  到假期我自己一个人去旅行,走得远远,趁能够自由的时候轻松一下,谁知道将来我是否一大堆孩子绕在身边。
  小姑姑说:“别的情妇至少能够在物质方面得到满足。”
  我说:“是,有些女人很有横财运,我则没有,别担心,我不会为沈星若耽搁我的一生我的一生已经完了。”
  “你的一生长着呢,”小姑姑说:“当你做老太太的时候,你才知道怎么叫做一生人。”
  “将来是不能预测的。”我说:“万一我嫁到个可托终身的丈夫,你们对我又会刮目相看吧,我也希望这样出口气,可借东风不与周郎便。”我呵呵的笑起来。
  事实上我所怛心的只是为何我永不担心自己的前途问题。
  周末沉坐家中,再也没有人打电话来,即使有,也是熟人,到我公寓来一坐有几个钟头,我也想不出说什么话可以娱乐他们。
  即使是星若,他要便不来来便去,匆匆忙忙的脱衣穿衣,我瞧着滑稽相,反而他倒喜欢来看我。周末见不见面已经无所谓,反正周日每早他接我,车上半小时。送我,车上又半小时,有什么话要说,尽可以在那个时候说。
  他妻子平日得到最好的消遣,有事没事突然出现去查他的踪迹只有干年做贼的,那有千年防贼的,要多累就有多累,明显地她与丈夫捉迷藏已捉出味道来了,这件事已成为她的嗜好之一,除出搓麻将外的嗜好。
  我很乐意为别人的生命总添增一点色彩,我一直都致力调颜色。七八年前的男友还打电话来约我午餐,我很礼貌的陪他们说话,到最后还替他们付了账才分手。只一次。第二次我再也不会。
  这,他们的妻子都不了解他们,可是他们还是跟妻子生活在一起,闲时找一名自给自足的职业女性诉一番苦──有什么损失呢?连午餐的贩都不必付。
  可是像星若,如果有一日我可以脱离他,离开就是离开,香港男人那么多,何必吃回头草。
  这些都是星若不晓得的。星若只知道我爱他。城市人的生活那容得空档来爱人被爱,我已在做着最奢侈的事。星若是个幸运的人,我希望他知道。
  我再三申诉:“我不需要任何人同情,任何人劝解──讲得唇焦舌烂,这一段情总会过去,回头望过去,泰半是可笑的。
  今日又何必紧张。
  牛皮糖
  ──选自亦舒中篇小说选《璧人》
  牛皮糖是我中学同学。
  咱们学校是著名的女校,但预科班也收男生,每年有十来个空位留给外界功课优异的学生,男女不论,牛皮糖是其中一名。
  牛皮糖一进我们学校,我对他就没好感,他这人嚣张、轻浮、太爱说话,也喜欢惹事,与我心目中的理想男人完全不同。
  而且他有习惯动不动就取出袋中的梳子梳头,我瞧不顺眼。
  我正式认识他的那次,是在公路车站上,兰思指着他说:“来,我跟你介绍新同学。”
  我拉住兰思:“不要搅了,我最讨厌这人。”
  兰思已经大声叫,“牛庇堂,过来。”
  牛皮糖老大不愿意,抽出梳子先梳两下头发,我看得寒毛凛凛,很替他担心!天天这样梳,不到卅岁他老大的头发就有掉光之虞。
  他藏好梳子,走过我们这边打招呼。
  兰思说:“老牛,来见过我们枝花小咪。”
  老牛说:“物以空为贵,本校有近千名女生,男生只有十个,谁是校花,我也弄不清楚。”
  好家伙,给我来个下马威,真有他的。
  当时我也没说什么,看着公路车来了,便与兰思上车。牛记不顺路,没搭同一辆车。
  在车上兰思问:“你不喜欢他?”
  我摇摇头,他跟张国亮没得比。牛皮糖幼稚肤浅,张国亮稳重可靠,国亮才不会贫嘴薄舌的在说话上占女孩子便宜。
  国亮是冷峻理智的,他才是我喜欢的人。
  兰思说:“我知道你想什么,你心里一直只有一个人。”
  我看看公路车窗外火辣辣的红花影树。
  “但是张国亮对你并没有什么意思,”兰思说:“最近你变得跟他一般的沉默寡言。”
  我说:“我才十九岁,不打算立刻结婚生子,大家在一起走,不一定要结局。”
  “你这样洒脱?”兰思偷偷看我一眼。
  “我到站了,再见。”
  我下了车。
  无论如何,我不会对一个人爱在街上梳头的男人发生兴趣,我还没绝望到那种地步。
  张国亮对我冷淡,我也不是不知道。
  事实上国亮另外有女朋友。
  她是一个高大、俊逸、能干的事业女性,我见过她,每次见到她,我心中都像袋着一块铅般,但是我也忍不住想赞美她。
  我只是一个中学生,乳具未干,什么也不懂,她是哈佛大学工商管理系出来的人材,一举手一投足,都有无限的魅力。
  国亮重视她胜于我,也是非常自然的事,我对这段感情并不抱希望。
  可幸我们家与国亮是世交,我接近他比较方便,也不露痕迹。
  国亮比我大八岁。呵八年是悠阔的距离,他已是一个见习医生,年青有为。我对他的心思,他不是不知道,从我的言语、姿态上,他知道我钟情于他,但是他从不露出感情,一直待我以礼,像一个大哥哥对小妹妹。
  即使我们约会,也是听音乐看电影,他替我穿外套拉椅子,但不与我太接近,不予我有误会的机会。
  事实上我认识国亮,却又不认识他。
  一年一度学生会搅的舞会又来临了,我理想的舞伴是国亮,但是我不便开口邀请他,我怕他拒绝我。日子一天天过去,我很可能找不到舞伴而不去这个舞会。
  兰思说:“约牛皮糖好了,近水楼台。”
  “我情愿一个人去。”我冷冷的说。
  “小咪,现在都不流行除却巫山不是书了,很伤身体的,像你与张国亮,弄到最后,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