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 节
作者:精灵王      更新:2024-03-15 21:40      字数:4999
  这是位于加纳利码头附近的一间两层楼公寓,占地不大,约五十多坪,一楼是客厅和厨房以及小型庭园,二楼则有两间卧室、一间书房,和一般家庭没两样,杭特长期包养的情妇杜兰莎,以及她的三名子女的居所,一切生活开销皆仰赖他供养。
  而杭特只在有需求的时间上门,不管多晚,她唯一的工作便是尽全力取悦他,让他身心得到纾解,他要的很简单,身体的抚慰而已,不涉及情爱。
  说得难听点,也许连他自己都不晓得什么是爱,这是一种陌生的情绪。
  “没有你的床铺变得寒冷无比,让我服侍你吧!今夜的你不该一个人独处。”情欲高涨的杜兰莎以丰盈双峰靠著他的背上磨蹭,手指轻柔地伸向前胸抚摸。
  “是不应该,不过……”他一把捉过她,让她横躺在大腿上,大手毫不温柔地抓住她不安的双手。“记得我才是主人,我说要的时候你才能张开大腿,反之,别来烦我。”
  一说完,他冷冷的站起,眼神极冷。
  她是他花钱买下的女人,除了身体外,她不该妄想从他身上得到什么,金钱交易的买卖随时都能中断。
  “是的,主人,我是你脚下卑微的蝼蚁,但求你施舍一点温暖。”她裸著身伏行至他跟前,自贱人格地将头靠在他腿上,双手挑逗地抚弄。
  杜兰莎是爱他的,但她不敢说出口,她知道一旦逾越了那条线,他们的关系也将宣告结束。
  她的第一次婚姻是不幸的,当时她年纪实在太小了,又长年寄宿在教会办的女子学校,因此一见到年轻又俊帅的裁缝师傅,一时芳心暗动,便将身心交与对方。
  交往不到三个月便珠胎暗结,不同意他们结婚的牧师父亲甚至提议孩子生下后送人抚养,他的女儿绝不嫁一贫如洗的穷小子。
  但被爱冲昏头的她根本没法放下这段情,在情郎花言巧语的怂恿下,收拾细软与之私奔。
  可现实并未如想像中美好,一段恩爱日子过后,生活越见捉襟见肘,孩子一个个出世,他们也越来越贫困,为求三餐温饱几乎让劳力工作压得喘不过气来。
  她常想当年若没有一时冲动而嫁人,如今仍貌美的她定能与杭特匹配得上,而非拖著三个孩子,看人脸色。
  “杜兰莎,我有没有说过别来烦我这句话?”现在的她,引不起他丝毫欲望。
  一样美丽的胴体,一样楚楚动人的脸蛋,可是却像少了什么,让他感到厌烦。
  仰起头,她笑得特别妩媚。“我只是想帮你……”她见到他脸上隐隐的红痕,忍不住心疼的伸出手欲抚——
  “不要碰我的脸。”杭特眼一冷地挥开她的手。“你能帮我什么,替我挡下这一巴掌吗?”他不想让她碰触他的脸,感觉太私密了,这里……好像已被烙印上某人的记号。
  如果可以的话,她连死都愿意替他承受,可是他不会领情的。她苦涩地想著。“你今天的心情似乎特别烦躁,不太开心。”
  她的话说进他的心坎底,他烦闷地让雨水直接打在脸上。
  “虽然我的身分很低贱,但我是个好听众,你若心里有事大可对我直言,说出来会比闷著好过些。”
  其实她也是有心机的,想藉由他倾吐心事,一点一滴渗入他的心,让他冷漠的心容许她的进驻,剽占一小块地位。
  婚姻是不敢奢望,但以他的身分,外面有几个女人是常有的事,最爱往往不是受法律保障的妻子,而是懂得迎合、满足他欲望需求的情人。
  是的,情人,她将自己定位于有情的爱人,而非贪求金钱的情妇,即使在世人眼中她仍是受人唾弃的、可以买卖的“货物”。
  “既然知道自个身分不适合就别开口,免得惹得我更烦。”她以为自己是谁,也配过问他的事?
  “可是我想替你分忧解劳呀!”她的心,受伤了,却又不肯死心地想从他身上汲取一丝丝爱意。
  “你逾矩了,杜兰莎。”他再度将试图挑起他欲火的女人拉开,单手钳握她双腕高举过头。
  “我……我只是想服侍你,一尽你买下我的义务。”粉舌一伸,她故意舔著唇,散发引诱意味。
  她真的害怕他不再要她,他今晚的表现实在太不寻常了,基于女人的第六感,她知道一定有事发生,而且是她不乐见的事,否则一向最爱吻遍她全身的男人怎么可能连一个吻也不给她?
  要她如何不惊不惧呢?凝望著他不受引诱转过身去的伟岸背影,杜兰莎无端生起寒颤,难道她终究得不到他的心吗?
  杭特忽地又转回来,以食指挑高她的下颚,“你还是很美,一个会让男人感到满足的女人。”
  他的指尖由颈线一路滑至腰际,在小巧的肚脐眼划了一圈,停在葱郁的金色草原上便不再往下滑动。
  “可是你犯了一个最大的错误,那就是爱上我。”他想起比她更美的一头小野猫,银色瞳眸倏地转深。
  “什么你……”她顿时一抽气,发冷的四肢微微颤抖。
  “你忘了我的原则,这是你最愚蠢的一点。”她太高估了自己。
  杭特的怪癖……呃,姑且说是原则,他有很多为人垢病的原则,比如穿鞋一定先穿左脚,开门要用右手,茶几上不能摆放书报,走路时不与人同行,握手不超过三秒,讨厌猫狗之类的动物,不准它们出现在视线一百公尺内……
  他的道德观很重,有让人难以理解的感情洁癖,他相信自己将来娶的妻子必是处女,而且兼具企业家之女的身分。
  偏偏他又有旺盛的性欲,不能跳脱上帝强加于人类的考验,于是他给自己找了一个固定的伴,能随时满足他的欲望。
  这方面他的原则也很严苛,一是必须是干净的身躯,没有复杂的性关系,二要非处女,温驯听话,不得有个人思想,三是绝对不能爱上他,因为女人一旦有爱就会变得善妒,一心想掌控男人的全部。
  美丽的容貌是必要的条件,没人会想花大钱找个不堪入目的丑女,男人是视觉性动物,少了一副好皮相又岂能引得起男人的“购买欲”。
  “不……我没有爱上你,我自始至终爱的人是我的丈夫伯恩,他才是我的最爱。”她慌了,拚命否认对他的情愫。
  爱上不该爱的人在痛苦之中仍掺杂了甜意,可失去了依靠的经济来源,那她这辈子就真的完了,除了倚门卖笑,她能靠什么养活自己和孩子?
  “不管你爱的是谁,以后这里我是不会再来了,公寓归你,我会汇一笔钱到你户口,若是你能一改奢靡作风,不要见到别人手拿名牌就跟著抢购,佯装上流社会的贵妇,相信三五年内衣食不愁。”
  杜兰莎脸上闪过一阵难堪,“你喜欢上别人了是不是?”
  她又问出不合身分的话语,话中透著不甘心的占有欲,杭特在金钱上的给予向来大方,若她不爱慕虚荣,一心要和真正的贵夫人相比较,如今的她也小有积蓄,开间小服饰店自食其力不成问题。
  偏偏她不肯认命,以为自身的美貌该有更好的际遇,将大部分的钱花在宠爱自己身上,学人找名师修指甲,买昂贵却不实用的华丽衣服,企图改变不堪的过去,赢得赞美。
  他原本不打算回答,但看了她哀戚的神色一眼,顿时想起她三年来的抚慰,稍微迟疑了一下便开口道:“是有那么个人,让我迫切地想拥有她。”
  那个敢掴他巴掌的女人,目空一切的国际名模罗妮娜。
  “又是你的原则之一。”一次一个情妇,女人一多容易分心。她苦笑著,掩面低泣。
  杭特拎起大衣,没再看她,他冒雨冲向大街,招了部计程车往伦敦郊外另一居所驶去,“玫瑰花园”才是他的家。
  大雨一直下,独幢房子被雨幕掩去,没有回头的男人翻开书,却一个字也看不下去,他以手覆著左颊,想著一个女人。
  这场雨是百年难得一见的大豪雨,它连下了七天仍未停歇,似有越来越烈的趋势,庞大的云层始终在上空盘桓不去,淋得人湿答答。
  “可恶、可恶,这场雨到底要下多久,就不能稍微停一下下吗?不要再打花我的妆。”
  什么烂天气嘛!居然一直下得没完没了,气象报告明明说只有低洼地区会积水,住在高地的民众大可安心外出,绝无淹水之虞。
  结果呢那个三角眼的气象播报员播得一点也不准,她才开了心爱的莲花跑车出门,准备去跑跑山,做一次不要命的疯子,在风雨中大飙车,谁知道才转错一处岔路,她竟然迷路了,爱车还卡在谷地的泥泞中动弹不得,越下越大的雨把路面冲刷掉了,积雨越来越高,在短短一小时内,雨水由足踝满到小腿,快要漫过膝盖。
  原本想要等待救援的她只好下车涉水,冒著狂风大雨的侵袭,找户人家暂避一晚,反正她的车子肯定毁了,她家小妹绝对不会轻饶她。
  “你还在乎妆花不花呀!命都快没了,你别想著补妆。”真是受不了她爱美的毛病,不论走到哪里就只顾著那张脸。
  “唉!你不懂啦!人不美就没有希望,我的心就会像忧郁的蓝,什么事都提不起劲的只能托腮发呆,让世界慢慢地被灰色掩盖……”美人哟!你的名字是哀愁。
  “好好好,别再说了,你是天底下最美的女人,请不要动不动犯忧郁症,要是不美就没有希望,我不早就该挂了。”听她的话不吐血而亡,可见她的修为又增加了一级。
  “所以我让你当我的经纪人。”意思是她解救了她。
  桃乐丝闻言脸色乍青乍白,她狠狠地瞪向高她一个头的摇钱树,报复性地将快被风吹走的雨伞移向左侧,让令男人疯狂的性感女神淋成落汤鸡。
  当然,她不敢做得太明显,以免招来怨恨,佯装风雨太大,道路不平才颠了一下,错不在她,全怪天象太恶,连大吨位的她都难免受灾。
  不过她也遭到报应了,一阵突如其来的大风卷走了唯一一把雨伞,两人都呆住了,有些愕然地望著越飞越远的小黑点,随即掉落湍急的溪流。
  这下子还真是欲哭无泪呀!本来半湿的身子湿得更彻底了,从头到脚没一处干爽,十分狼狈。
  现在若有人瞧见她的模样,铁定不相信她是美的化身,众人痴迷如狂的梦幻女神,根本是在泥水中打滚的疯婆子,乱成一团的鬈发全贴黏在面部和细颈上,和山里的野人没什么差别。
  “呃!相信我,你还是很美,虽然发塌了、妆花了,美人的气质依然在,你是上帝最宠爱的儿女。”主呀!原谅我说谎了。
  “我信菩萨。”一张开口,雨水灌进口中。
  “……菩萨是好人,一定会保佑你。”桃乐丝已经不知该说什么安慰她,因为她从随身的小镜子看到自己惨不忍睹的鬼样。
  “不要说我是罗妮娜。”她一定要杀掉所有看过她不美时的人。
  灭口。
  桃乐丝咳了一声,非常哀怨地抹去眼眉上的雨水。“是,我不认识罗妮娜,你是来自台湾的江天枫。”
  “嗯,你可以多活几天。”泄露秘密的人都该死。
  翻了翻白眼,她该不该说“谢主隆恩”。
  一高一矮、一胖一瘦的两人不晓得在雨中走了多久,也许有一世纪,冻僵的手脚几乎快不听使唤了,全凭意志力在动作。
  滂沱大雨就像无情的爱人,说翻脸就翻脸,而且绝情得不留余地,不肯停歇地下个不停,泥土因水而变得湿滑,她们俩不知因此滑了几跤,跌出一身的青肿红瘀、擦伤破皮。
  不过桃乐丝比较惨,她得拚老命保护她的“商品”,要是江天枫有一个损伤,接下来的几场主秀就不能上了,还得赔偿天文数字的违约金。
  钱的事情还好解决,江家小妹才是可怕的人物,她光是用眼尾轻轻一瞟,没说一句重语也让人冷汗直飙,宁可徒手屠狮也不愿面对她。
  “咦!有灯?”还会动耶!不会是鬼火吧!
  “什么灯……啊!是车灯,我们有救了,快挥手,叫车子停下来载我们……咦!你要去哪里?你躲在树底下干什么?”别在这节骨眼上给她耍小脾气,她觉得自己像是随时会气爆的水球。
  衣服吸太多雨水了,重得寸步难行。
  “不美。”江天枫幽幽地吐出。
  “不美……”嘴角抽搐,眼角往上吊……
  冷静、冷静,发挥高超的忍耐力,想想这棵摇钱树每年赚进的钞票,她的新车、她的新别墅,还有预备买下的太平洋小岛,这一切的一切都需要付出代价,她绝对要控制住想掐死梦幻白痴的冲动。
  风雨打在脸上很痛,但比不上桃乐丝此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