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8 节
作者:点绛唇      更新:2023-09-03 10:26      字数:4910
  “总有喜欢你的男孩子吧?”
  “那自然。”我坦白答:“记得有这个同学,才廿岁呢,喜欢得我离了谱的,每个周末煮饭给我吃,他跟别的女孩子说话,被我见到了,他先害怕,走过来求我不要生气。我说:“我干嘛要生气?”他说:“你爱我就会生气了。”我奇曰:“我并不爱你呀!”他很伤心。他很穷,但是尽了心尽了力。圣经上说,穷寡妇奉献的三个铜板也是好的,我很记念这孩子。当然你知道,感激是感激,恋爱是恋爱,结婚是结婚。”我停了一停,“我不懂恋爱,可是明天居然就结婚了。”
  他自己倒了拔兰地喝,两眼红红的。
  我说:“别多喝了,我记得你的胃不大好。”
  “租这屋子住,一个月要多少?”他忽然问。
  “屋主人只租给熟人。”我歉意的说:“你可以买一幢,很便宜的,几十万港币,香港低级住宅区价钱。”
  “几十万港币?”他笑了起来,“我哪里有这个钱,我赚了半辈子,他们用了我半辈子。”
  我说:“别怪他们,当然是你情愿的。”
  他坐在火炉前,他现在不快乐了。老实说,就算他在以前,也没有任何快乐的理由,只是现在他忽然思想起来,一个人做事,是不能想的。
  我说:“夜了呢,你赶不上车了,请在这里宿一夜,反正明天十一点左右我也是要走的。”
  “好的。”
  “假如你不介意,我想把行李收拾一下,”我歉意的说:“你知道我现在做人,做到哪里是哪里,没有什么打算,跟以前是不一样了。”
  “我帮你忙。”他说。
  我们上了一层楼,到了平坦宽大的卧室。
  我把箱子取出来,打开衣柜,把衣服都放进去。这套箱子真要比里面的衣服要贵,当初买的时候,想到它们迟早是要给机场人员扔来扔去的,未免有点心痛。可是真结实,用了这些日子,竟一点也没损坏。
  他帮我把衣服放结实了,拉上箱子的拉链。真奇怪,仿佛我们同时在整理行李,同时打算离开。以前我多么希望可以跟他去旅行一次,总没有机会。其实没有也罢了,我的兴致跟他是不一样的,喜欢的东西也不同,即使当年跟他结了婚,结果也不过如此罢了。
  我整理行李是最简单的,只要把东西扔进去,关得上箱子就可以了,其他是不管的。
  然后我把化妆品也堆到化妆箱里去。箱子一只只排列着,合上去仿佛很有气派的样子。
  我抬头问:“要吃宵夜吗?肚子饿了吧?”
  “不,我不饿。〕他说。
  我安慰他,“你有什么烦恼呢?香港五百万人,有几个像你?你还烦,没有不烦的人了,回去好好的工作,找个对象,这一回要真正的对象,不是乱七八糟的人,碰上谁就是谁,不是我教训你,我也没资格教训人,过一阵子,你就没事了。每个人生活都有高低潮,我是极之被动的一个人,临到什么是什么,可是我是女人,做女人总还容易点,做男人是难的,做得像你,也很好了。”
  “谢谢你,真没想到你会变得如此圆滑,可是我知道我是什么人。”
  我说:“罢了吧,你一下子悲观成这样,真叫我也悲观起来。”
  他问我:“现在什么时候?”
  我奋了看表,“十二点了。”
  “有没有车子?”他问我。
  “可是最后一班火车早开出了,我不是什么地方得罪你了吧?”我说:“讲好在这里睡一夜的。”
  “不不,我不可以在这里住的,我想我还是要走了,谢谢你招呼我,谢谢你。”他说得很忽忙,忽然改变了主意。
  我没有留他,我很尊重他的意见,他是男人,就像当年,他要走,就走了,留他做什么呢,英国人说,大海里不知道有多少鱼,大的小的。即使决定不钓鱼了,也可以生存下去。
  故此我并没有问他打算上哪里去,他能活到这个岁数,自然知道他该怎么做,于是我起立送客。
  我说:“谢谢你来看我,这么匆忙,真不好意思,而且没有什么招呼,我一向不懂招呼人,你是知道的。”
  他没说什么,他只是摇摇头,便走了,自己开的门,自己走了。我觉得奇怪,因为他是一个有始有终的人,事事要做得漂漂亮亮的,现在居然这样子远道而来,不声不响便走掉了,可见他实实在在是变了。
  我立在窗口看他走下小径。他走到什么地方去呢?不是与我有关系的。
  我明天要结婚了,明天是我结婚的日子。
  玫瑰阿姨
  ——选自亦舒中篇小说选《暮》
  我只见过她四次。
  她的名字叫玫瑰。
  她比我大八岁。
  第一次见她的时候,我十二岁,她廿岁。
  那是一个夏天,我刚刚升了中学,不肯承认自己是孩子了,脾气很怪,声音在变,喉咙像小公鸡,瘦长个子,动不动面红,常常一个人关在房间里,父母都拿我没办法,反正每个男孩子都经过这一段尴尬时期。
  有一天放学,我打完了篮球,一身臭汗,脏衬衫贴在背上,气喘喘的回家,佣人一开门,我就听见笑语声。家里很少这么热闹。
  我先进厨房倒了一杯冰水,出来就看见她站在客厅中央,爸爸妈妈、兰姨、与一个年轻人,他们都在笑。
  妈妈见到我就叫:“家明,过来。”
  我走过去。近来父母常常让我见客人,表示我长大了。
  妈妈说:“这是兰姨,你见过好几次了,这位庄先生,这是,唉呀,怎么称呼呢?”妈妈笑了,“如果叫玫瑰姊姊,你成了我晚辈,我不敢当,但你的年纪实在不过只可以做他的姊姊。”
  这个叫玫瑰的女子转过头来,看牢我,展开一个笑容。
  当时我只有十二岁,我觉得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好看的笑脸。我呆住了。
  今年我廿八岁了,我还是说我从没有见过那么好看的笑。
  她浓郁的眉毛下是一双滚圆的眼睛,亮得像宝石,笑起来是弯的。雪白的牙齿,脸也圆,那是一个全神贯注的笑,把星星月亮太阳的光都装进去了,使我心抒。
  她大概刚游完了泳,皮肤晒得红红,尤其是手臂,带一抹玫瑰似的颜色,看上去很舒服。脸上没有化妆,头发湿摆在脑后。
  我看她,她也在看我。
  然后她问我:“你几岁?”
  她很神气,说话的姿态是飞扬的。
  我答:“十二。”
  “我二十,你叫我阿姨好了。”她仰仰头。
  我笑,不肯叫。
  她说:“叫我。”
  我仍然不肯叫。叫她阿姨?她等着呢。廿岁?她看上去不过十六七,即使是二十岁,我也不肯叫她阿姨。
  忽然她放软了声音,半哄半求,低低的说:“从来没有人叫我阿姨,你是第一个,叫我一声好不好?”
  爸爸妈妈、兰姨!那个庄先生,他们都笑了。
  但是她这样的声音,这样的神情,叫我怎么拒绝呢?我乖乖的叫了一声“玫瑰阿姨”。我没有脸红,没有后悔,为了她,我肯叫。
  妈妈脸上闪过一丝惊讶,我知道她心里奇怪,我是一个很固执的孩子,而且要面子要强。她没料到我会来这么一下子。
  但是玫瑰乐极了,我认为是值得的。
  我不是孩子。我上唇已经有一点胡须了。
  玫瑰是第一个吸引我的异性。
  我记得她的打扮。
  当时的女孩子在她那种年纪,都爱穿旗袍,或是一条直上直落的裙子,尖头鞋、大手袋。脸上很多粉,唇膏是浅浅的,很不调和。
  但她没有。
  因为游泳了,她穿一条短裤,大腿是棕色的,细长但有线条,一件过头的毛巾T恤,一双旧的帆布鞋,就是这样。但是她长得真好看。
  我当下连衣服也不换了,赖在客厅里看她,不肯离开。他们大人说话,我没有插嘴的余地,但是光听也好。
  我真是迷上了玫瑰。
  她抽烟,她喝拔兰地,她的姿势是放肆的,但一切都不过份,我觉得她与一般的女人不一样,她太自然,她太可爱,她太突出。
  从话里我听出她有一个很好的家,只是父母守旧,不赞成她学画,但是她还是喜欢画画,一意孤行的走了出来,在外头一个人住着,姓庄的青年是她的男朋友,兰姨是她的监护人,现在她的生活由兰姨照顾着。
  我很向往她。
  脱离家庭是需要勇气的。学画画也是需要勇气的。
  只是她在我们家里逗留了一会儿就走了。
  爸爸妈妈送他们三个人出去。我有黯扫兴,我希望她会留下来吃饭。又有点羡慕她的男朋友,他可以常常见要她。我想快点长大,如果我今年也廿多岁就好了。
  我刚想回房间,看见茶几上面放着一只打火机。
  她忘了带走她的打火机。
  我拾在手中,要追出去,一想,改变了主意。我把打火机拿在手中,那是一只银登希尔。当时尚不大流行登希尔打火机,年轻女孩子尤其少用。
  我回到房间,把打火机深深的藏在抽屉里。我不能解释这个举止,但我想留下她一样东西,因为我还没有可能留下她的人。
  之后。
  之后我的日子是平常不过的。
  我终于长大了。
  中学一年年的升级,没多久就毕业,再读预*。
  我开始有女朋友了。
  但是当我快接近廿岁的时候,我却常常想起玫瑰。
  我只见过她一面。
  但是但丁见过庇亚曲丝几次呢。
  我常想:我终于长大了,我终于有二十多岁了。玫瑰呢?我现在可以与她说话了吧?六年前我只叫过她一声“玫瑰阿姨”,六年后我有资格与她攀谈了吧?她今年该廿六岁了。廿六岁的玫瑰最什么样子的?
  我认识了很多年龄相仿的女孩子。但是她们都普通,她们没有六年前玫瑰的风姿。我永远忘不了玫瑰那个突然展颜的笑,她膀子皮肤上那一抹红。
  她那只银子的打火机,仍在我抽屉里,这时候,人人手里都有一只登希尔了。
  我过着我平常的日子。
  六年内我长高了六寸,我吃得不多,所以不胖。我不再为我的卷发烦恼,因为有女孩子喜欢卷发。我每隔一天要刮一次胡髭。我的功课相当好。明年我会到英国去读大学。我还没有要好的女朋友,但一点也不愁。父母与我的关系很好,我尴尬年龄已过了。
  当然妈妈会笑着跟朋友说:“家明这孩子呀,人人都说清秀。头发又留得这么长,又爱穿长袖子衬衫,手腕上套只银手镯,远看就像个女孩子。”
  这么多朋友,就是不见玫瑰再出现。
  兰姨只是来拜年,坐一下就走,我根本没有机会问:“喂!玫瑰呢?”
  我以为我永远不会见她了。
  但我还是见到了她。
  那个下午,在一间酒店喝咖啡的地方,我又见到了她。
  乐队正在起劲的演奏,我停好了车子,走进酒店,就看见她坐在妈妈对面,左手边是兰姨。
  我一眼就把玫瑰认出来了。
  我的心惊喜地狂跳着。
  刚才母亲叫我去接她,我还勉强呢,没想到一来却见到了玫瑰。我定一定神,一步步的走过去,向着玫瑰走近,我看清楚了她的脸。
  啊!仍然是那样的浓眉,每个女人都拔眉毛,她还是留着浓眉。我注视她的脸,六年了,她一丝没有变,一点没有老,不过脸上的稚气与圆味没有了,下已略为尖了一点。她没有变,她垂着眼,睫毛重得很的样子,她仍然在抽烟,有点心不在焉。
  她没有抬头。
  没有看见我。
  她穿着一件丝衬衫,胸前三粒钮子没有扣,颈上悬一只大大的金子十字架,衬衫外是一件猄皮外套,配猄皮长裤。她真是美。难以形容、突出的美。
  认为她美的,不只是我一个人。喝咖啡的客人都朝她看。
  但是她没有笑,是不是不快乐?为什么她会不快乐?是谁令她不快乐?
  她的头发剪得这样短,比我还短,低着头,我看见她后颈是雪白的。她多久没晒太阳了?
  我兴奋的看着她。六年了,我想念了她六年。我该说什么话呢?
  妈妈看见我了,“家明,过来,干吗傻傻的站着?”
  我走过去,我忍不住低下了头,看着玫瑰,我俯下身子柔声问她:“你还记得我吗?”
  她抬起眼来,怔住了,她眼睛有点茫然的神色,她当然忘记在什么地方见过我了,谁会记得一个十二岁的小孩子?我不怪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