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 节
作者:点绛唇      更新:2023-09-03 10:26      字数:4841
  “像童话中的人物。”他说。
  “家明?才不呢,他是私生子,自小寄宿在学校里,家里不知道是谁,每个月寄钱去,等他大了,才发觉那人是一个律师,终于见了他父亲,反而是一种失望,后来他父亲并没有第二个儿子,终于把所有的遗产给了他。很苦的,家明的样子一向很冷。”
  “你很爱他吧?”
  我微笑,“爱情并不是那么一回事,我一辈子并没有恋爱过,家明?我是十分尊重崇拜他的,我一向崇拜科学家,他念的是原子物理,在一家厂里主持高能物理实验,我一进他办公的地方,目眩头晕,真像到了占土邦片里的布景机关,所以很迷他。我一向是个幼稚的人,而且像一切幼稚的人一般,一等一的势利。”我笑了,“这还用我说吗?你最了解我。”
  “他了解你吗?”
  “家明?不不,他不了解我,我也不了解他,为什么要互相了解?我尊重他,也就行了,他所说的话,我总是做的。一日他奔了回来,叫我帮他打一件毛衣,我真觉得奇怪,一橱的衣服……真是……可是我没有问,还是织了,我总是相信他的。”
  他坐了下来,我为他倒了更多的拔兰地。
  “你好吗?”我问他,“生意好不好?”“一塌糊涂,走下坡了,老了,没有劲。”他摇摇头,“有时候想:真不该放你走的。你走了
  以后,日子混得很,那些女人,不过是这么一回事,只有你……是有诚意的。”
  我笑说:“怎么可以一直怨老呢,正当盛年,要老大家老,我事后总是想,但凡女人,都是一样的,总比我好的多,看我,嫁了家明之后,不外是坐在一间空气调节的屋子里,穿一件夹旗袍,一双绣花鞋,抱着一只猫,最多学学德文,画几张蹩脚国画,或是陪他出去应酬,吃吃喝喝,我又能做什么?但是在别人眼中,我又何尝不是贤内助,我有什么好?我若是好时,也不会了。”
  “那只是……我没福气,你记得何太太说的?她说我没有福气。”
  “别这么说,真叫我汗颜。”
  他说:“可是那时我并不懂得你的好处,至少你有空还学德文,她们……不过是蓬头垢面夹着一根香烂,坐在麻将桌前,穿着睡衣研究清一色。”
  我礼貌的说:“那也很有趣味。”
  地哼了一声,笑了,“你年纪大了,也很圆滑了。”他说:“什么火气也没有了,也真是,这么好的归宿,怎么会有火呢,也只有你配他。”
  “家明呀?”我微笑,“你不必自卑,他以前的女朋友比你那几位更可笑,我不去说他,说来做什么呢?我自己呢?罢啦,人总是人,要臭大家一起都那么臭呢。不过结婚有一样好,只是两个人的事,以后咱们也不会见什么外人了。”
  “你在英国这些年──生活很寂寞吗?”
  “习惯了,考试很忙,又有做不完的功课。没有什么寂寞,寂寞并不是一种处境,寂寞是一种心境。”
  “跟我在一起的时候,”他苦涩的说:“你是很不高兴的,我当时十分怪你,只觉得你一点也不肯容忍,后来见了她们,才知道你是好的。”
  “对不起,当时我还年轻,身体又不好。”我歉意的说。
  “我对你不好。”他很心平气和的说:“现在我明白了。那时天天找你岔子,现在明白了,我并不懂得你的好处,原是需要一个像你丈夫那样的人才有能力欣赏你。”
  我见他难过!因此也难过,我说.“怎么会呢,我是一个无用的人,因为家明从来不想用我所以我们很各得其所,我是、个最普通的女人,这次结婚的机会,说真的,也是我的福气,家明真是个好人──你也好,我总说你好的,有时候气头上的话,你也不要放在心上。”我皱着眉头。
  “这屋子,我有机会住就好了。”他说。
  “太容易了,只是要想法子打发时间。”
  “什么香味?”他忽然问。
  “火腿小鸡。”我说:“我想你肚子或者饿了,故此预备了德国摩萨尔白酒,把这个菜夹勃里芝士与面包吃是很好的,来,吃是人生一件大事,而且是乱吃,不是端端正正的坐在圆台子上吃。”
  到了厨房,我把食物摆出来,我自己老实不客气动手吃了起来。
  他说:“真世外桃源一样,唉。”他也吃了起来。
  酒实在很驱寒意的,他伸了伸懒腰,奇怪得很,我不可怜他,不同情他,不厌恶他,可是这并不是一种淡漠,此刻他坐在我面前,像一个老朋友,毕竟只有他明白我,了解我,知道我的一切,因为他曾经把我初成一片片的研究,几乎杀死了我,或者的确已经杀死了我,离开他是一种重生,我或老应该感激他给我这个机会。我看看他,笑得很自然。远来是客,他怎算是客呢?家明才是客气的。我与家明,从来不曾忘过“谢谢”、“对不起”,我们从没有吵过嘴。吵嘴?连提高声音的机会都没有。他会说国语,除了德语,只是英文了。他把这三种言语都压低了声音说,像是一种耳语,这是冢明。
  “你累了?”我问。
  “没有。明天结婚?”
  “是的,到了苏黎世便结婚。”
  “礼服一定很漂亮?”
  “不,不漂亮,是布的,戴一顶小帽子,帽子上有一条小雀毛,颜色是暗咖啡。是家明买的,我不大理事,你知道我,能懒就懒。我这个人,当不起白纱白裙的,穿金丝银线也不好春,况且什么年纪了?都是烂茶渣了,还去出风头呢。”
  我拿起毛巾擦了擦嘴,喝着微冻的白酒。
  “太甜了。”我批评着这酒,“我宁愿喝拔兰地,可惜拔兰地喝不多。”
  “你以后住苏黎世?”
  “是。”
  “家人呢?”
  “家人?很好,他们知道我嫁了,也很高兴。你知道我家里的人,都是面冷心热的,待我实在好,家里那么多人,一向单单是我最不争气,拖累看他们,因此我也最多心。老六见过家明,硬叫家明买了半打皮鞋,两个人吵得天翻地覆,我从没见过家明这么开心过,把他那八辈子不看的论文也抬出来了,可惜全是德文的,没人看得懂。”
  他微笑看。
  我说:“你知道老六,他是唯恐天下不乱的,记得当年他来看我?跟你弹钢琴、聊天,吵得我睡不着。”
  “是的,我还给你白眼,我总是暗暗的欺侮你,在人前装得很好,心中还得意,一个卑鄙的小人,你都不介意。”
  “我忘了,为什么尽记得不愉快的事呢?”我微笑。
  “真的,老六一转脸,我就板张铁青的面孔对你,在老六前,我对你客气,”他忽然笑了起来,随着笑声,眼泪汨汨的流下来,“在任何人面前,我总是装得委委曲曲,妥妥当当,我真是对不起你。”
  我还是微笑,“我早忘了,谁没有几分脾气呢。家明骂女秘书的时候,也很尴尬的。”我把手绢给他。
  “但你是特地来的,你是特地为我来的,你说的,我怎么可以这样待你呢?”他用手绢擦了睑。
  我从没有见过男人如此哭,如此自责,我觉得一切都是不值得再提的,过去的事已经过去了。日子总是要过的,快乐与不快乐之间,日子还是过去了,他此刻因为十分不得意,所以才想起了我,也许因为他把我想得太得意了,因此就自惭形秽起来,感触很多。他那些女人什么地方去了?我并没有问,没有必要问,此刻他跟我有什么关系呢,怎么可以随意问呢。我不知道说什么好,只是把腕上的一只钻石镯子转过来,又转过去。
  他的缺点是懂得太少,要是一辈子过这种日子,倒也罢了,可是隔了这些年,在半潦倒的境况下,他深深为以前的日子懊悔了。其实以他的年纪,向前走,总还是有路的,再不如前,吃口饭,总也不成问题的,不然怎么有空间有费用这么远来看我,不过是诉几句苦,诉完了心里好舒坦点。
  所以我觉得我有义务听他说话。
  我收拾了桌上的食物,把碟子洗了,在外国就是这样,除非用个管家,管冢下面再用佣人,否则还得自己动手。在苏黎世,家明倒是有一个服侍他的老佣人。
  我看看他,他看上去真愁苦,真的,快四十岁的了,才发觉他的烦恼,是进了一点。而我,我已经把可以想的都想遍了,如今不过是吃吃睡睡过日子罢了。因为有了家明之故,家明的保护力量把我从外界隔了开来,虽然我脸上心中是一副耐心的模样,实际上隔江观火,无关痛痒的。
  我说:“到外面去看雪吧。雪中散步很有意思,屋子后面有一片树林,要不要去吸一下新鲜空气?”
  他点点头。
  我们回到客厅,我套上了长靴,披上大衣。
  他也穿回了衣服。
  我拿了锁匙,开了门,拉紧了大衣帽子,然后锁上了门。雪迎面拂了上来。
  “这件大衣很好看。”他说。
  我有点不好意思,所以不答,到底把好好的银狐剥了皮,穿在身上,是很残忍的,可是你别说,舒服是真舒服,贵也真够贵。我不想再提看我现在爱花多少是多少,我说过了,这是我自己的事。女人花钱,不过是买几件衣裳,几件衣饰,说来无益。
  走在雪地里,很是静默,树叶都掉光了,桠校都是枯的,黑衬着白,一种奇异的美,天是漆黑了,幸亏有路灯远远的照着。
  他说:“香港是没有这些的──你们在香港有房子吗?”
  我笑答:“你真以为我钓到金龟了,香港的房子,谁买得起。”
  “你也不稀罕住香港。”他说。
  “我十分稀罕,只是没资格在香港住,香港人太厉害了,男男女女,没有一个是好惹的,我拿什么跟人家比?索性有自知之明;穷乡僻壤地躲看去。”我笑。
  “你先生呢?”
  我小步小步地走在雪地上。“家明?我不敢代他发言,他有他的主见,有一日他要去香港住,我自然也跟了去。”
  他此刻已经恢复镇静了,他说:“他一定是了不起的人物,叫你心服口服是不容易的。”
  “怎么不容易?”我奇怪的说:“连老六这猴子,我都听他的。”
  “你并不听我的,”他看我,“我没有资格叫你听我的。”
  我笑了。
  他以前是这么自信,为了芝麻绿豆的事,总要批评我,或者在当时,也是一种自卑感吧,如今他、点信心也没有了,无论在说什么,都得罪怪自己一番。
  我支开了话题。“离开这里,到欧洲走走吗?”
  “这里是什么地方?”他问:“好过伦敦几百倍。”
  “华斯渥夫的湖区啊,”我答:“找不到麻将搭子的,有什么好?合我跟家明就是了。”
  “他今日不回来?”
  “他在牛津开会。明天我们在苏黎世见。”
  “结婚前夕,也不见面?”
  我笑,“结婚有什么稀奇?你应该最明白。你对于结婚,经验丰富,结婚不过如此。不过人家说如意郎君,他真可以归于那一类。”
  雪越下越大,我们走到屋子后面,那屋子真像童话中女巫用巧克力搭的陷阱,专门引诱孩子进去的。窗口的灯光亮着,有无限的温暖。
  以前我在傍晚,看着无数亮着灯的房子,心中就想:每个人都有一个家,每一个人,我的家呢?一点安全感也没有,每次离开他,他反而送一只箱子到青年会来,一点不稀罕,并不会放弃再接再厉的刺激我一下。如今身在异国,看着这一层租来的房子,却有种舒坦的感觉。
  我又看春身边这个男人,不不,我不怪他,他是过去的事了,家明是现在与将来。他还是一个好人,但凡没杀过人放过火的都是好人,我不大计较,谁好谁坏跟我有什么关系?他或者对我好,或者对我不好,他承认与不承认,在多年前简直太重要了,如今,如今算得什么妮?
  我们回到了屋子前面去。
  “真美。”他说。
  我只简单的说:“英国再美,跟瑞士是无法比拟的,完全是平面与立体。”
  我开了门,又回到屋子内,我脱大衣脱靴子,伸伸懒腰。一扬手,发觉左手上的订婚戒子的确闪闪生光,梨型的钻石的确有它的美丽。然而也不是我挑的,又是家明的主意。
  他问我:“英国男人如何?”
  “我不知道,”我笑,“我并没有你想像中的风流,我跟英国人不大来往,中上阶级,高攀不起,中下阶级,犯不着吃亏,我是一向憎人富贵嫌人贫的。”
  “总有喜欢你的男孩子吧?”
  “那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