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0 节
作者:雨来不躲      更新:2023-03-10 15:52      字数:4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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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那种苍白的脸色是很显眼的,仿佛他曾被长期囚禁在一座坟墓里,以致无法再恢复常人那种健康的肤色了。他的身材并不很高,但却极其匀称,使弗兰兹惊奇的是,他曾把盖太诺的话斥为荒唐之言,而现在竟亲眼得以证实了。只见眼前整个房间里都挂满了绣着金花的大红锦缎。房间里有一个象天然从墙上凿成的壁龛,上面放着一套阿拉伯式的宝剑,剑鞘是银的,剑柄上镶嵌着灿烂的宝石;天花板上悬下一盏突尼斯琉璃灯,式样和色彩都很美丽,脚下是土耳其地毯,软得陷及脚背;弗兰兹进来的那扇门前挂着织锦门帘,另外一扇门前也挂着同样的门帘,那大概是通第二个房间门的,那个房间里似乎灯火辉煌。
  那位主人暂时让弗兰兹表示他的惊讶,同时却在打量他,始终不曾把目光离开过他。“先生,”他终于说道,“刚才领您到这儿的时候多有冒犯,万分抱歉,但这个岛一向是荒无人烟的,假如这个住处的秘密被人发现了,在我外出回来的时候,无疑地会发现我这所临时别墅会被人翻得乱七八糟,那就未免太不令人愉快了,倒也不是因为怕受损失,只是因为我现在可以过一种与世隔绝的生活,而到那时怕再也无法享受这种乐趣了。现在让我尽量来使您忘记这暂时的不快,而献给您绝对想不到在这儿能找到的东西吧,就是说,一顿还说得过去的晚餐和相当舒服的床铺。”
  “真的!我亲爱的主人,”弗兰兹答道,“不必为此道歉。我知道,那些深入魔宫的人总是被蒙上眼睛的,譬如说,《新教待列传》里莱奥尔便是其中之一。而且我实在毫无抱怨的理由,因为我所看到的是《一千零一夜》神话故事的一部续集。”
  “唉!我或许可以借用鲁古碌斯的一句话,‘假如我早知道先生的光临,我会事先准备一下的。’现在蓬荜未扫,只是草舍悉听您随意支配,粗茶淡饭,如不嫌弃,敬请分享。阿里,晚餐准备好了没有?”
  话音刚落,门帘撩开了,一个穿着一套白色便服,黑得象乌木似的的黑奴对他的主人做了一个手势,表示餐厅里的一切都已准备好了。
  “哦,”那陌生人对弗兰兹说,“我不知道您是否与我有同感,但是我认为两个人如果面对面呆上两三个小时,而互相竟不知道如何称呼对方,实在是件不太令人愉快的事,请注意,我很尊重待客之礼,决不敢强问您的大名或尊衔。我只是请您随便给我一个名字,以便人可以称呼您而已,至于我自己,我可以先使您安心,我告诉您,大家通常都叫我‘水手辛巴德’”。
  “我,”弗兰兹答道,“可以告诉您,由于我只要得到一盏神灯,便可以十足变成阿拉丁。那很可以使我们不致于忘掉神秘的东方世界,不论我怎样想,总之我是被某些善良的神灵带到这里啦。”
  “好吧,那么,阿拉丁先生,”那位奇怪的主人回答说。“您已经听到我们的晚餐已准备好了,现在请您劳驾到餐厅里去好吗?鄙人当在前引路。”说着,辛巴德就撩开门帘,先客而入。
  于是弗兰兹便从一座魔宫走进了另一座魔宫,餐桌上真可谓是摆满了珍奇佳肴,他先使自己相信了这重要的一点之后,他的目光环顾四周。餐厅同他刚才离开的客厅相比毫不逊色,整个房间全部是用大理石筑成的,刻着古色古香价值连城的浮雕,餐厅是长方形的,两端各有两尊精美的石像,石像的手里拿着篮子。这些篮子里盛着四堆象金字塔似的珍果,有西西里的凤梨,马拉加的石榴,巴里立克岛的子,法国的水蜜桃和突尼斯的枣。晚餐是一只烤野鸡配科西嘉乌,一只港澳火腿,一只芥汁羔羊腿,一条珍贵无比的比目鱼和一只硕大无朋的龙虾。在这些大菜之间,还有较小的碟子盛着各种珍馐味。碟子是银制的,而盘子则是日本磁器。
  弗兰兹抹了一下眼睛,努力使自己确信这不是一个梦。在餐桌旁侍候着的只有阿里一人,而且手脚非常灵便,以致客人向他的主人大加赞赏。
  “是的,”他一面很安闲凝重地尽主人之谊,一面回答,“是的,他是一个可怜虫,对我忠心耿耿,而且尽可能的竭力来证明这一点。他知道是我救了他的命,而由于他很爱惜他的脑袋,他觉得他的脑袋之所以站得住,这一点不得不感谢我。”
  阿里走到他的主人前面,捧起他的手,吻了一下。
  “辛巴德先生,”弗兰兹说,“我想问问您是在怎样的情形之下完成那件义举的,您不嫌太唐突吧?”
  “噢!说来很简单,”主人回答说,“这个家伙好象是因为在突尼斯王的后宫附近游荡时被捉住的,按法律是这种地方不许黑人去的,国王就判了他的罪,要割掉他的舌头,第二天要砍断他的手,第三天砍下他的头。我早就想雇用一个哑巴。等到他的舌头被割掉以后,我就去向国王请求,要他把阿里卖给我,代价是一支漂亮的双筒长枪,因为我知道他非常想要一支这样的枪。他犹豫了一会儿,因为他非常想结果了这个可怜虫。但我还有一把英国弯刀,这把弯刀可以把国王的土耳其剑切得粉碎,当我在长枪以外又加上这把英国弯刀时,国王就让步了,同意饶了他的手和脑袋,只是有一个条件,不许他的脚再踏上突尼斯。这项交易条件实在是没必要的,因为那胆小鬼一望见非洲海岸,就立刻跑到舱底下去了,非到我们望不见世界第三大洲的时候,才能劝他上来。”
  弗兰兹沉默了一会儿,对于他的东道主在叙述这件事情时是那样的冷漠无情,不知作何想法好,为了转变话题,他说:“您的名字太让人羡慕了,你真的也很象那个水手,您是在航行中度过一生的吗?”
  “是的。我曾发誓这样做,但在当时,我丝毫想不到竟能实现这一誓言,”陌生人带着奇怪的微笑说。“我另外还发了几个誓,我希望都能按时实现它们。”
  虽然辛巴德在说这些话的时候态度很平静,但从他的眼睛里却射出了异常凶猛的光芒。
  “你受过很多苦吧,先生?”弗兰兹试探地说道。
  辛巴德怔了一下,一边用目光盯住他,一边回答:“您怎么会这样想呢?”
  “一切都使我这样想!”弗兰兹答道,“您的声音,您的目光,您那苍白的肤色,和甚至您所过的这种生活。”
  “我!我过着我所知道的最快乐的生活,真正的总督般的生活。我是万物之王。如果我喜欢某个地方,就住在那儿;厌倦它了以后,就离开。我象鸟一样的自由,也象鸟一样有翅膀。我只要略微示意,我的部下就立刻服从。有时候,我同人类的法律开个小小的玩笑,带走一个它所通缉的强盗,或它所追捕的犯人。然后我就施行我的法律,我的法律是无声的,但却是确实的,没有缓刑,也没有上诉,有罚有赦,而谁都不知道。啊!假如您体验过我的生活,您就不会再希望任何其他的生活了,您决不愿再回到尘世里去了,除非您要到那儿去完成某件大事。”
  “譬如说,复仇!”弗兰兹说道。
  陌生人用那能看透人的心的目光盯着这个青年人。“为什么是复仇呢?”他问。
  “因为,”弗兰兹答道,“在我看来,您似乎是一个为社会所迫害的人,和社会有不共戴天之仇似的。”
  “啊!”辛巴德用他那种怪笑大笑着回答,笑时露出他那雪白锐利的牙齿,“您猜错了。你以为我如此,实际上我是一个哲学家。有一天,或许我会到巴黎去,跟亚伯特阁下和穿蓝色小外套的那个人作对。”
  “巴黎之行对您来说只是第一次吗?”
  “是的,是第一次。您一定觉得我这个人很古怪,但我向您保证,我之所以把它推迟了那么久,错不在我,我有一天总要绕着弯儿达到目的的。”
  “这次的旅行您准备不久就进行吗?”
  “我也不知道,这得看形势而定,而形势是变化莫测的。”
  “我很希望您来的时候我也在那儿,我将尽力来报答您在基督山对我的殷勤款待。”
  “我很高兴能享用您的好意,”主人回答,“但不幸,假如我到那儿去,也许我不愿让人知道的。”
  这时,他们继续在用晚餐,但这顿晚餐倒象是专为弗兰兹而准备的,因为那位陌生人对于这一席丰盛的酒筵简直碰都没有碰一下,而他的不速之客却饱餐了一顿。最后,阿里把甜食捧了上来,说得更确切一点,就是从石像的手上拿下篮子,把它们捧到了桌子上。在两只篮子之间,他放下了一只银质的小杯子,银杯上有一个同样质地的盖子。阿里把这只杯子放到桌子上时那种小心翼翼的态度引起了弗兰兹的好奇心。他揭开盖子,看到一种浅绿色的液体,有点象陈年的白葡萄酒,但却一点都不认得那是什么东西。他把盖子重新盖好,对于杯子里的东西,仍象看以前一样莫名其妙,于是他把目光投向了他的主人,他看到对方正在对他的失望微笑。
  “您看不出这只杯子里是什么甜食,觉得有点奇怪,是不是?”
  “我承认是这样的。”
  “好,那么让我告诉您吧,那种绿色的甜食正是青春女神赫柏请大神朱庇特赴宴时筵席上的神浆王。”
  “但是,”弗兰兹答道,“这种神浆,既然落到了凡人的手里,无疑的已丧失了它在天上时的尊号而有了一个人间的名称,用谷语来说,您可以把这种药液叫做什么呢?说老实话,我倒并不十分想尝它。”
  “啊!我们凡夫俗子的真面目就此显露了,”辛巴德大声说道,“我们常常和快乐擦身而过,可是却对它视而不见;或即使我们的确看到它而且注意到了它,但是却又不认得它。你是一个重实利的拜金主义者吗?尝尝这个吧,秘鲁,古齐拉,戈尔康达的金矿都会打开在你眼前的。你是一个富于想象的诗人吗?尝尝这个吧,一切的界限都会消失的,无限的太空就会展现在你的眼前,你可以自由自在地走入无边无际,无拘无束,尽情欢乐的天地。你有野心,想在世上高官厚禄吗?尝尝这个吧,一小时以内,你就是一位国王了,不是处在欧洲某个角落里的某个小国王,而是象法国、西班牙或英国一样,是世界之王,宇宙之王,万物之王。你的宝座将建立在耶稣被撒旦所夺去的那座高山上,但却不必被迫向撒旦称臣,不必被迫去吻他的魔爪,您将是地球上一切王国的至尊,这还不诱人吗?这还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吗?因为只要这样做一下就得啦,瞧!”说着,他揭开那只里面盛着被他这样一番赞美过的液体的小杯子,舀了一匙神浆,举到唇边,半眯着眼睛,仰起头,慢慢地把它吞了下去。
  当他聚精会神地吞咽他那心爱的珍品的时候,弗兰兹并没有去打扰他,但当他吃完以后,他就问道:“那么,这个宝贵的东西究竟是什么呢?”
  “你有没有听说过,”主人问道,“那个想暗杀菲力浦·奥古斯都的山中老人?”
  “当然听说过。”
  “那好,你该知道,他统治着一片富庶的山谷,山谷两旁是巍然高耸的大山,他那富于诗意的名字就是这么得来的。在这片山谷里,有山中老人海森班莎所培植的美丽的花园,花园里,有孤立的亭台楼阁。在这些亭台楼阁里,他接见他的选民。而就在那儿,据马可波罗讲,他把某种草药给他们吃,吃下去以后,他们就飞升到了乐园里,那儿有四季开花的常青树,有长年常熟的果子,有青春永驻的童男童女。嗯,这些快乐的人所认为的现实,实际上只是一个梦,但这个梦是这样的宁静,这样的安逸,这样的使人迷恋,以致谁把梦给他们,他们就把自己的肉体和灵魂卖给他。他们服从他的命令象服从上帝一样。他指使他们去杀死谁,他们就走遍天涯海角去谋害那个牺牲者,即便是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