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4 节
作者:点绛唇      更新:2023-02-04 17:32      字数:4719
  化往北往西过来的驼队走了几个月的路后疲乏了,驼队就把乏驼放下休息,换上驼场上的健驼,生力军,继续前进,驼队在这里并不放场休息,换驼不换人。局外人往往弄不明白,从归化到乌里雅苏台别家的驼队都要走三个月以上,而大盛魁的驼队只需两个半月就可以到达,道理就在这里。在漠南草原也有一个属于这种性质的驼场,设在百灵庙。还有一个驼场属于综合性质的牧场,被称作大盛魁的生命线,就是有名的召河牧场。
  沙尔沁驼场的性质特殊,它是专门繁殖骆驼的牧场。这里放养着体魄健伟、耐力久长的优良科布多种和乌梁海种的母驼两千三百多峰、几十峰优良的种公驼和八百多峰驼仔。大盛魁驼队运输能力强,行进快捷,跟驼种亦有很大关系。归化城十几万骆驼队伍中,潮格尔种和鄂尔多斯种以及阿拉善种的骆驼居于多数。这后几种骆驼无论在体能和耐久力上都要逊于科布多和乌梁海种的骆驼,而且在价钱上相差很多。一峰纯种的科布多健驼或乌梁海健驼身价要在一百两银子以上,而一峰普通骆驼最多只值六十两银子。作为驼商,大盛魁在很早以前就对良种骆驼的繁殖特别重视。在所有事项中大盛魁最为重视的有两个,一个是“己”字号人才的培养,再一个就是优良骆驼的繁殖。
  沙尔沁驼场每年向总号驼队输送一千两百峰健壮的科布多种和乌梁海种健驼,用以扩大总号驼队和顶替老弱病残或因事故死亡的骆驼。这里地势偏僻,除了每两年总号派人来领取骆驼,就很少能看到什么人来。就是在号内专门负责驼运的祁掌柜祁家驹,一年中到这里来的次数最多也超不过三次。
  靳掌柜的手下指挥着十二名从当地牧人中间雇请的牧工。驼场业务由乌里雅苏台分庄领导,每年阴历十一月分庄派人往驼场送一次米面食物,其他时间里沙尔沁牧场的生活就几乎是与世隔绝的了。
  傍晚,十二名牧工陆续骑着马从牧场上回来。一位上年纪的牧工赶着一群羊走进大院,那群羊约一百多只,这些羊就是牧工们的活的粮食。靳掌柜把牧工们一一向古海介绍。古海一眼就认出了胡德尔楚鲁。个子不高但身体非常结实的胡德尔楚鲁憨厚地笑着,向古海问候:“小掌柜好!我们见过面的。”
  “是的,我们一起捕捉过天鹅!”
  两个人抱在了一起。
  靳掌柜说:“胡德尔,古掌柜初来乍到,我们该用点稀罕物来招待才好。”
  胡德尔立刻明白靳掌柜的意思,说:“我打点儿野味!”言罢呼呼地去了。
  靳掌柜脚步匆匆地走来走去,亲自拿来了一坛驼奶——自从古海来到驼场,他就一刻也不停歇,总忙着好像要应付什么紧急的事情;又从窖里搬出一个贴“魁记”的酒坛子,老人把酒坛子放在炕上,用大手拂掉粘在坛子上的潮湿的草屑,一边打开泥封的坛盖,一边对古海说:“这酒放在地窖里十年了,一直不舍得喝,是咱字号自己的酒房酿出来的,是真正的二锅头!”
  酒坛盖打开,靳老汉把鼻子在坛口上嗅,满脸陶醉。又说:“咱手下这帮子人能喝着哩!这酒要是不藏着点儿,眨眼就被他们喝个底朝天了!不过话又说回来,他们能喝也能干活!驼场离不开这些人,都干熟了。只是有一点必须小心——这藏酒的地方千万不能让他们知道,不然等你想喝的时候就没了……”
  “我不喝酒。”古海说。
  “什么?——你说你不喝酒?”
  靳老汉被古海的话惊得眼睛睁得老大,满脸的皱纹又扩展开来露出一道道粉红色嫩肉的花纹。
  “是哩,我不会喝酒,在总号时和乌里雅苏台分庄都不让喝。嫌辣哩。”
  “哈哈——咄咄怪事!居然遇见一个不喝酒的人!”老人笑了一阵,又郑重地对古海告诫道,“记住我的话,把窖里那些老酒藏好了!你会喝酒的,一定要喝酒的,等你想喝酒的时候,就明白我的话挺要紧了!”
  靳老汉兴致勃勃地张罗着招待接替他工作的古海,匆匆忙忙地走来走去,找酒碗拿筷子,一边在嘴里不停地说着话。
  被靳老汉安顿在炕上的古海盘腿坐在小炕桌跟前,望着忙来忙去的靳老汉,心里却在纳闷——他不理解靳老汉这个人,一个问题总旋风似的在他的脑子里打转:“难道这就是大盛魁的一个掌柜子?三十年几乎是一个人的大半辈子了,除了告老还乡以后所剩无多的休闲时光和不谙世事的少年岁月,人生最美好的一段岁月就是在这人迹罕至的偏僻草原上度过的,他还能算作一个买卖人吗?要知道他这一辈子就只做了这样一件事情,那就是放骆驼!”
  像靳老汉这样的人在大盛魁为数并不多,那些能够在万金账上被幸运地标上“己”字的人,要说到普通顶身股的掌柜、一般的常年受雇的牧工、驼工,那人数多得难以计数,大盛魁员工近万人!他们也许在大盛魁做一辈子,而这一辈子很可能就做一件事,或牧驼或放羊或赶马或是养狗。他们就像一部庞大机器上一个毫不为人注意的螺丝钉,直到死也不曾见过大盛魁这部大机器的全貌,更不会知道它如何运转。还有人一辈子只管理了一座食堂,在采买蔬菜肉类的工作中消耗一生,可是所有这些人,在局外人的眼里全都是商人。是那种概念中的记账簿打算盘赚大钱的商人。古海爹就是这么认识,苦心教练儿子学会双手打算盘的本领,教他写字记账簿的本领,现在看来所有这些商人的本领对古海来说都没用。他需要做的是如何养好骆驼!仅这一样事情!
  大概半个时辰,胡德尔回来了,肩上扛着一只死狍子出现在古海的面前。
  那年胡德尔楚鲁才十五岁,却是一个不可小觑的人物,他从自己父亲那里学得一手抛石击兽的本领。胡德尔楚鲁猎杀野物既不用枪也不用弓,而是用石头,就是那种在草原上随时随地都能俯身拾来的石头。拳头大小得心应手,骑着马追赶猎物,不管是天上飞的地上跑的,几十步之内百发百中!而且倘若猎获目标是野兽的话,那石头的着击点必定是在致死的脑门子上。他们吃的这只狍子就是胡德尔楚鲁用石头击倒后捉住的。胡德尔楚鲁曾经用石头击毙过整整二十只恶狼,是喀尔喀草原上颇有点名气的打狼英雄。自古英雄出少年,这个在马背上长大的草原儿子,生着一张圆乎乎的娃娃脸——当然他实际上也还是个孩子,个头不太高,脖子短粗,胸部和两条胳膊上的肌肉特别发达;在炎热的夏天里他喜欢光着膀子干活,高原上的太阳把他的身体晒成了黑红黑红的颜色;胡德尔楚鲁捉骆驼,扛料包的时候一棱一棱滚动的腱子肉在他的两条胳膊上、裸露的胸前和脊背上隆起,给太阳的光一照就好像他的身体不是拿肉做成的,而是用铜铸的一样。
  简单的酒宴过后,喝了老酒的十二名牧工都去睡了。小炕桌上只剩下吃剩的大块的冷羊肉,两盏羊油灯喷吐着腥味极浓的黑烟,照着餐桌旁的古海和靳老汉。隔着炕桌,醉眼迷离的靳老汉开始向古海传授他的神秘而又高超的养驼经。老汉跳下炕,摇摇晃晃地走着,从一面挂满了各种草的墙上摘下一串草枝拿在古海的眼前,问:“这草你认得吗?”
  古海摇头。
  “这叫百步草!专治骆驼口疮病……你看仔细了——椭圆叶子,麻蛇一样的根,这根最重要,药性大半在根里!骑马往西走,三十里外有一片蓬蒿草,一眼望不到边,一人多高。百步根就在那蓬蒿草中间长着哩!挖百步根时要注意着,要在霜降时去挖,霜降时百步根就长到头了,药性最烈。采回来的草药不能让太阳晒,要挂在阴凉的地方阴干,不然太阳一晒药性就减弱了。记住了?”
  古海看着靳老汉红红的眼睛,似懂非懂地点点头。
  “……骆驼脱了掌,用普通胡椒就能治好。”靳老汉指着墙角上的一个驼毛袋子,“袋子里全是胡椒,省着用。一峰病驼抓一小撮就够了,拿井水熬,熬三个时辰,要慢火。熬好了晾一天一夜,再行灌驼。你给骆驼灌过药吗?”
  “没有。”
  “那就不行,你一下干不来,让牧工们帮着你干。这场上的骆驼全是生驼,性子野着哩,踢你一脚可了不得!”
  “我挨过骆驼踢,”古海很认真地说,“在归化城柜管茶叶仓库时,我的左腿被骆驼踢了一蹄子。那是一个凌晨,我记得清清楚楚,驼队去提货……骆驼那一蹄子把我踢出了足足有一丈远!开头还不怎么觉得,后来腿就肿起来了,越肿越粗,连裤子都脱不下了。请大夫看的时候是拿剪子把裤子铰破的。”
  “那就好!算你有了经验,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嘛!”
  这场谈话从晚饭后一直进行了到后半夜,古海觉得两眼直犯涩,可靳老汉却谈兴正浓,说一会儿话靳老汉就把空酒碗一端命令古海:“——给我倒上!”他不住气地喝,古海估了一下,至少十几碗酒被靳老汉灌进了肚子。后来话题在不知不觉中转移,就不像开始那么严肃郑重了,扯起了家常事。
  “你府上是哪里呀?”靳老汉问古海。
  “我家在祁县,在城西南的小南顺。”
  “唔啊!——小南顺!我可知道,离我们靳家堡仅三十里!这么说咱们是老乡加老乡啦!俗话说——老乡遇老乡,两眼泪汪汪!咦,你怎么没流泪?”老头拿手指头在古海脸蛋子上寻眼泪。“家里有什么人?出来时娶过媳妇了吧?”
  “娶过了……”
  “现在没别人,就你和我,你能不能用咱家乡话说几句?三十年了,我在这里只讲蒙古话,这是咱大盛魁的规矩!老家话恐怕是忘得不知道啥样子啦!”
  古海心里热乎乎的,用家乡话问靳老汉:“靳老爹……你想家吗?”
  这一下可不得了啦!古海没想到他的轻轻的一句话居然产生了石破天惊的意外效果:就见靳老汉脸上的表情在剧烈地变化着,杂乱的胡子像风中的树叶乱抖起来,眼泪唰地涌了出来!“多少年啦!在这地方……没听见过……有谁对我说过一句家乡话!我……我……”老头子像个孩子似的拿脏脏的巴掌抹着脸上的泪水,抽抽搭搭地整个身子都在哆嗦。
  一股热气从腹中升起堵在了古海的嗓子眼儿,使他觉得喘不上气来,鼻子酸酸的,两只眼睛也潮了。
  “真是乡音一句值千斤呐!”
  过了好半晌靳老汉才算勉强地说出这第一句完整的话。
  望着老泪纵横的靳老汉,古海也热泪滚滚!自从迈进大盛魁的门槛,他不曾沾过一滴酒,也不知酒为何物,可是这会儿他觉得需要了,觉得不喝不行!他把自己面前那个一直空着的酒碗挪挪正,抱起酒坛子哗哗啦啦倒了满满一碗,然后把酒碗庄重地双手举起来,用家乡话说:“靳老爹——我敬您一碗!”
  “好!好!”
  靳老汉哆哆嗦嗦地端起酒碗,与古海照了一下。
  古海咕咚咕咚一口气把满满一碗酒全喝光了,把空碗底亮给靳老汉看。
  “好!——再倒上!”靳老汉说。
  这一顿酒两人一直喝到了天色微明。
  感触汹涌的古海看着面前的靳老汉,不由得想起了他未曾见过面的张有叔。他想张有叔该就是靳老汉这样子吧?如果他还活着的话,或许他此刻就在茫茫草原上的某个角落?在那里独自忍受着思乡之情的残酷煎熬……张有叔与靳老汉不同,靳老汉虽然也承受着孤寂,但他是一个成功的人,毕竟在大盛魁的万金账上写着他的名字并且标着难得的“己”字!而张有叔是一个失败的人,他把买卖做塌了,他必须在孤寂的劳作中力图东山再起,不然回乡的事情就只能是一个梦!而眼前的靳老汉就要脱掉这身破烂的袍子打道回家了!他是成功者,他已经熬出了头,他就要衣锦归乡了!靳老汉在字号上顶有二厘的身股子,做了三十年了,算算账少说也会有十几二十万两银子的红利可分……可是张有叔却像是落入大海的人,在完全看不见岸的波涛之中漂泊呢!
  古海的眼前凸现出张婶那泪眼婆娑的面容。离开家乡那天,爹和娘、杏儿把他送到村口都停住了,张婶执意还要送。张婶拉着他的手说:“娃!婶子托靠你了!是死是活你也要替婶子把你有叔找见!婶子一辈子谢不完你的!”
  古海紧捏着张婶交在他手里的一双鞋,扭身去追赶已经走远的马车。为走归化,爹和靖娃、杰娃家凑钱为姑夫姚祯义雇了一辆马车。走出很远了古海回头看了看,张婶还在马路当中央孤零零地站着呢。那时候古海被千里之外归化城上空飘动着的祥云召唤着,心里被未来的新奇生活怂恿着,根本不理解张婶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