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5 节
作者:想聊      更新:2022-10-22 19:50      字数:4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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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们曾有许多次把一些野蛮人带到巴黎、伦敦和其他城市。人们急于向他们夸示我们的豪华、我们的财富和一切最有用而最出色的艺术:这一切对于他们只引起一种愚蠢的惊叹,可是他们丝毫没有羡慕的心情。我还想起大约三十年前被人领到英国皇宫里的某些北美洲人的一个酋长的故事。为了送给这位酋长一件最能使他喜爱的礼品,人们把千百种东西摆在他面前,结果并没有发现一件东西引起他的注意。我们的武器在他看来可能是笨重而不方便;我们的靴鞋使他的脚感觉疼痛;我们的衣服使他身体觉得很不舒服,他拒绝了一切。最后,人们看见他拿起一条毛毯,他好象很想用它把肩膀裹起来似的。人们立刻向他说:“你至少承认这件东西的用处吧?”他回答道:“是的,我觉得它差不多和一块兽皮同样合适。”如果他用这条毛毯去遮雨的话,也许他连这样的话都不会说呢。
  或许有人向我说,每个人所以留恋于自己的生活方式,乃是由于习惯的缘故,因此习惯也阻止着野蛮人感觉到我们生活方式中的优点:从这种观点来说,习惯的力量使野蛮人留恋于他们的贫困,却比使欧洲人留恋于他们的安乐还要大,这至少应该是一件非常奇怪的事。但是为了给这种说法以一个无可置辩的回答,我不想引证人们徒然努力使其文明化的那些青年野蛮人作为我的论据,我也不想谈人们曾想在丹麦加以教养,后因悲伤和绝望而全数死亡了的格林兰和冰岛上的那些居民(他们有的是死于长期的忧郁,有的是想泅水逃回故乡而死在海中);我只想引证一个业经完全证实的事例,提供欧洲文明的赞赏者来研究。
  “好望角的荷兰传教士们曾尽一切努力,但从不能使一个霍屯督人改变其信仰。好望角总督方·德·斯太尔收养过一个霍屯督人,自幼就使人依照基督教的教理和欧洲的习惯来教养他。人们给他穿极华丽的衣服,教他学了许多种语言,他在各方面的进步也都足以报答人们对他的教育的关心。这位总督对他的才智,抱有很大的希望,派他跟一位专员到印度去。专员很重用他,派他办理公司的事务。专员死后,他又回到了好望角。他回来后不几天,在拜访几位霍屯督族人的时候,就决意抛弃欧洲式的装束,重新披上羊皮。他穿着这身新装,背着一个包裹,里面装着他先前穿的衣服回到城堡,他把这些衣服呈献给总督,并向他这样说:先生,求您垂鉴,我要永远放弃这种服装;我也要终身放弃基督教的信仰。我决意在我祖先的宗教、礼仪和习惯中生活和死亡。我向您恳求的唯一恩典,就是把我所戴的项圈和所佩的短刀送给我,为了对您的爱,我将永远保存这两件东西。不等方·德·斯太尔的回答,他马上就逃走了。从此,人们在好望角便没有再看见他。”(“旅行纪事”,第5卷,第175页)
  〔十七〕(第126页)——也许有人反驳我说,在这样的混乱中,如果对于人们的分散没有任何限制的话,人们与其一味地互相残杀,勿宁各自分散。但是首先,这些限制至少是地面本身的限制;如果我们考虑到由自然状态而产生的人口过多的结果,我们便可以推断:在这种状态中,地球很快地就会被那些不得不实行群居的人们所布满。此外,假使祸害来得很快,假使这是一朝一夕所发生的变化,人们是会各自分散的。但是,他们生来就处于枷锁之下,当他们感到枷锁的重量时,他们已经有了戴枷锁的习惯,只以等待机会来摆脱它为满足。最后,他们业已习惯于使他们不得不实行群居的千百种的便利,人们的分散,不象在原始时代里那么容易了。在原始时代,每一个人,除自己外,不需要任何人;如果他有所决定的话,是无须等待别人的同意的。
  〔十八〕(第129页)——德·维拉尔元帅讲过这样一件事:在他的某次战役中,因为军粮承揽人屡次诈骗巨款,致使兵士生活很苦,军中不免发生怨言。他严厉地谴责了这个承揽人,并且威胁他说,要叫人把他绞死。这个骗子大胆地回答道:“这种威胁我是不怕的。我很愉快地告诉你,人们决不会绞死一个拥有十万银币的人。”元帅天真地接着说道:
  “我也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虽然他已经有一百次应当被绞死,可是实际上,他始终也没有被绞死。”
  〔十九〕(第143页)——在文明社会里,赏罚上的公平即便是可以实行的话,这种公平与自然状态中严格的平等也是相对立的。由于国家的所有成员都应当按自己的才能和力量为国家服务,所以公民也应当按照他们的贡献受到提拔和优待。我们应当从这种意义上去理解伊索克拉特的一段文章。在这段文章里,他盛赞古雅典人,因为他们已经善于区分在两种平等中哪一种是最有益的:一种是毫无差别地给予所有的公民同样的利益;另一种是按每人的功劳给以不同的利益。这位雄辩家还说,这些熟练的政治家们,一面摈弃了对恶人和善人不加任何区别的那种不公正的平等,同时,坚决拥护按照每人的功过予以赏罚的那种平等。但我在这里应当指出:第一,从来不曾有一个对恶人和善人不加任何区别的社会,无论这个社会腐败到什么程度;其次,关于道德方面的事情,法律不能规定出一种相当精确的尺度作为官吏运用的准则,为了不使公民的等级或命运完全听凭官吏的支配,所以法律禁止官吏判断人的本身的善恶,而只许他判断人的行为的是非,这是很明智的措施。只有古代罗马人那样淳朴的风俗,才能经得起监察官的监察;但是象这样的裁判所,如果今天还存在的话,很快就会造成社会的混乱。如何把恶人和善人加以区别,应当付之于公众的评论。官吏只不过是严正的法律上的裁判者;人民才是真正的道德上的裁判者,也就是:最清廉的,甚至可以说在这一点上富有经验的裁判者,这样的裁判者,人们或许可以欺骗他,却决不能腐蚀他。因此,公民的等级,不应该根据他们个人的善恶来决定(这差不多等于给官吏以任意适用法律的方便),而应该根据他们对国家的实际贡献来决定,只有根据实际的贡献才能做出更正确的评价。
  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
  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
  附录(一)
  介绍卢梭《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
  〔德〕彼得·哥尔达美尔
  “在所有写过著作的人士中,卢梭取得的成就最为巨大,最为显著。”这是亨利·曼在他的论文《精神和事业》里开头的几句话。我们细心审察卢梭的著作在十八世纪后半的社会生活和意识形态中所遗留下来的既深刻而又多样的痕迹,就可以在无数事例中看到那些显著的成就,卢梭的这些成就,——这里亨利·曼在1910年所写的话今天需要加以限定和补充——的确只是在后来才被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成就所超过。卢梭的《爱弥儿》对整个教育理论和教育实践发生革命性的影响;通过《新哀洛伊丝》的范例,十八世纪资产阶级小说才达到了一种更高的美学境界,从而有可能更深刻地理解生活的现实,没有《新哀洛伊丝》也许就不会有《维特》。在1760年以后的几十年里,没有一个有文化修养的人,他的思想和感受不曾在某种方式上受到卢梭的影响,而在1789年的法国革命实践中,卢梭的思想直接获得最深刻的决定性表现。
  在法国启蒙思想家中,让·雅克·卢梭占有特殊重要的地位。尽管在他一生的后半期,他曾多次对自己思想的后果显出畏惧退缩,尽管他在《社会契约论》里并不把(形式上的)民主政体——自然也是正确地意识到它的内在矛盾——视为绝对最好的和最合理的政府形式:他的著作的一字一句都完全是为革命和资产阶级民主服务的。他所写的一切东西都是对他自己所属的“第三等级”说的。凡是民间出身的人感到不明白的地方,卢梭就把它说得清清楚楚。他那慷慨激昂地陈述出来的关于人类社会产生的思想,充满着强烈的爱憎感情。那些把思想表述的严密逻辑性和系统性看得比天才思想的大胆创见更为宝贵之辈,会指责卢梭所表述的观念条理不清和矛盾百出:历史却对卢梭的生平巨著早有定论;在法国大革命发展到顶点时雅各宾党人引证他的理论的时候,在1793年的宪法摘录他的理论中的句子作为宪法条文的时候,在群众拿起武器来实现全民意志的时候,那时就已对卢梭的著作作出了定论。
  只有把历史对他所作的论断认识清楚,然后才可以、而且必须评论卢梭思想的不明确和种种矛盾;特别是在后来,各种不同的世界观和阶级思想意识把他曲解为自己的主要见证人:说什么他是启蒙运动的反对者;他既是重感情而反对理性,那末他就是浪漫派反理性主义的先驱者;形形色色的自然爱好者把他推尊为偶象来实现他们的或多或少是无害的雄心;有人甚至要对他贴上社会或国家的反对者这样的标签,而意大利法西斯主义居然要把这位坚决反对一切压迫人类和侮辱人类的他,说成是法西斯“集权主义国家”的保护人。怎么会发生这样的事呢?
  我们已经指出过,卢梭的思想表述不是永远合乎逻辑的,他表达他的思想往往缺乏系统。就他的性情说,他远不是一个理论家,而是一个雄辩家——就这个词的最好的意义说。他并没有创造体系的意图;无论他的短篇论文或宏篇巨著,都是时事问题论著,虽然是出于一个统一的基本世界观,却完全是为了一定的目的而构思和论述的。他的议论大都不是经过长期思考的产物,而是对各种使他深深感动、而时代又要求立即予以解答的问题作直接的热情洋溢的分析。他那撼动人心的热情奔放的文体;其根源就在这里;他的著作过去曾经遭到许多误解,而直到今天仍然还遭到许多误解,其原因也是要在这里去寻找。几乎没有一个重要的术语,卢梭不是用在两可的义意上的,而同样一个概念,他却用不同的词句来表述。这是细心阅读他的书的人到处都可以察觉到的。(因此他的著作的任何翻译都会有问题,这点只是顺便在这里提一提。)
  还有一点需要说的:正如恩格斯曾经指出的,卢梭的思想,按其本质说,是辩证的。如果人们懂得这一点,那末有些仿佛是无法解决的正题和反题的二律背反,就会变得富有意义而自成条理,并且毫无困难地可以得出合题。如果人们把这位个性坚强的思想家的各个论点脱离它们的相互联系来看,如果人们阅读他的著作时没有经常地思考,他是从哪种意识形态的立场出发的,简言之,他是在替谁说话,那末,不难理解,就必然会发生可怕的思想混乱。要认识卢梭是站在谁的一面,要想把卢梭的理论作为统一的整体来理解,最好的和最稳妥的方法,就是认真研究已经显然具有这个理论的那部著作:《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
  ***
  在《论不平等》这部著作发表以前四年,已经就有另一部著作《论科学与艺术》奠定了卢梭的声誉。这篇论文是为第戎学院的征文而写的,征文题目是《论科学与艺术的复兴是否有利于敦风化俗?》。卢梭对于这个问题作了否定的答复,他在一篇论当代社会文化的论文里论证这一点。大多数读者确是看出了作者的勇敢坚决的立场;他们称赞了作者观察问题的方式和文体的独创性,但对这篇文化批评论文里所讲的否定现存社会制度这一点,却是同授予作者奖金的第戎学院的评判员一样,他们似乎很少察觉出来。
  第二篇论文也是由于这个学院的征文而产生的。征文题目是:“什么是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它是否为自然法所认可?”卢梭写出《论不平等》这篇论文来应征。这第二篇论文不但篇幅远比第一篇来得大,而且作者的各种观点也表述得更为明确和全面。卢梭这次却没有获得第戎学院的奖金,这似乎也是并不奇怪的。
  在同时代人对这篇论文的评论中,特别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德国人的第一篇评介文章,它发表在1755年7月10日的《柏林特权者报》上,系出于莱辛(G.E.Lessing)的手笔。我们知道,当时这位德国启蒙运动的未来代表刚刚写成他的市民悲剧《莎拉萨姆泼逊女士》(Miss S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