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 节
作者:青词      更新:2022-09-26 14:22      字数:4759
  ,我忽发现人最大的本事就是自找罪受。
  前几天,在孙菊家聊天,她说我有宗教倾向。我说我没有,她说我整天生呀死呀刹那与永恒啊,而这就是宗教最基本的问题。这话把我说得吃了一惊,便不敢再开口,我不懂宗教,而孙菊是虔诚的天主教徒,她常去做礼拜。我也随她去看过。天主教堂很美,尤其是一群孩子在里面唱赞美诗时,歌声穿过屋顶,一些鸽子便在屋檐边慢慢敛起翅翼。我很欣赏教堂建筑的线条,那是一种纯净。
  但我不喜欢在教堂里面跪下,更不喜欢去对着某种莫名其妙没有形状无法想像的东西去忏悔。人或是荒唐的,但人不是生而有罪的,原罪感让人根本就没必要存在。我不想反驳上帝,假若真有上帝的话,因为我可以肯定自己不是魔鬼。
  吃过饭,回到自己的小屋,夜色又来到窗边。罗裘不耐五更寒,星光寂寥,是寒星。“寒”这个词太对了,也不知道先人们是如何想出来的。星星的确与往日不同,冰凉冰凉,凉到骨髓里面了。我在房间里坐,在灯下坐,屋内这一小片光明因为砖砌成的墙而让我独享。屋外的黑暗是我不能想像也不敢去打扰的。我仔细凝视着一只蚊子紧贴着玻璃飞,它不停地翻着跟斗。它看不见更谈不上理解玻璃这种透明的东西。它一定感到慌张,忽上忽下忽左忽右。有些好笑,假如它是一只蝶,我会想起梁山泊与祝英台,可它是一只蚊子,所以我最后还是伸出手,把它捻死。腿上那几个还痒着的红包或许就有它昨夜的苦劳。
  又想起个故事,说人本来是个完美的圆,而神是人的奴仆。后来在人最得意忘形的时候,神把人劈成两半,这样人就急着去找自己的那另一半,不再拥有生命的力量,人也渐渐成为神的奴仆。这个故事很有道理,就譬如现在的我,除了胡思乱想,就是想他。剪不断,理还乱,这次第,怎一个愁字了得?不舍,你听见我想你时的心跳声吗?对你的情意,就像那湿漉的沼泽,我无力自拨,被逐渐吞噬。时至今日,你还是没来找我,我在纸上千百遍写你的名字,然后一一打上叉,我恨你!
  案头堆着唐诗宋词元曲红楼三国水浒狄更斯卡夫卡萨特泰戈尔……爸爸常笑我是个两脚书橱,我则笑他不学无术。这些书差不多是叔叔给我的,我喜欢他,可他在社会上远远没有爸爸混得好,在别人眼里,他是个怪人。我也是怪人,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我很明白,因为我是女孩儿,爸爸才会允许我看这些闲书,若是宝贝儿子,怕不定他早就会指着叔叔的鼻子骂。
  喜欢被书包围的感觉,在无数书本中变幻角色,我是女人,我也是男人,我是老者,我还是孩子。这道理,爸爸不会懂的。不舍,你懂吗?千百世的轮回都在今生今世。单位上许多女孩儿正忙着谈情说爱,年纪小小就想结婚嫁人。不舍,我也想嫁给你,什么时候你会拿着花在我身边跪下?
  我对一切不再奢望,总感觉自己总有一天,会把灵魂交出去,不是给上帝就是给魔鬼。不过,魔鬼好像要比上帝来得实在些。至少它在想购买灵魂的同时肯付硬通货,不像上帝只会开些天堂什么的空头支票,而且《圣经》上说,魔鬼原也是天使,只是不小心堕落了。堕落的天使也就成了魔鬼——上帝可真会安排自己的对手。有时,我又觉得上帝与魔鬼根本就是同一种东西。要不就是串通好来糊弄咱们。否则无所不能的上帝连个自己原来手下的兵也是收拾不了,那还叫什么无所不能?若他与魔鬼确是两种东西,也确是无能为力。那他怎能
  好意思叫人们来建那多教堂来赞美他的无所不能?真是羞也羞死了……
  我想把我想的一切都通过文字在日记上说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可没过一会儿就丧失了勇气。笔尖好像打着结,我咬着笔杆,不知如何是好。人不仅要会拿起,也应该会放下。道理很简单,但我总是放不下。机锋谁不会打?只不过是嘴皮子快活罢了。知易行难,言语上的悟从来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悟。两个和尚过河,遇妇人。老和尚抱起妇人过了河,小和尚奇怪,便问,佛不是说不近女色吗?老和尚答道,你为何还没有放下?
  把信纸一张张揉皱,扔入废物篓里,我好像是在与另一个自己捉迷藏。我想他,他却总不来,都说女孩儿心最难猜,可他的心意却根本就是不可猜。不舍,你的父母为何于你取了这么个名字?不舍不得。你会不舍得我这朵听雨花吗?陈自立与李宏又来找了我,气氛有些尴尬,自立应该是喜欢我,老是不敢正眼看我,倒是李宏嘻嘻哈哈没一个正经样,难怪大家都叫他小猴儿。我与他们两个一起去逛书店,买了几本书。有一本《生命的悲剧意识》说的是人最终极的毁灭,在这种毁灭面前,爱情有什么意义?也许李白说的对,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去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不知为何,我对酒忽然有了空前的好感,蛾冠素服,明月生香,庭院深深,觥筹交错,呼朋唤友,倒也其乐融融。真羡慕古人的这种生命。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这是何等洒脱。
  酒或香或苦或酸或辣,饮之入口,恍恍然如居云端,无所谓在,无所谓不在。假若我是个男孩儿,那定是个酒囊无疑。风后造酒,大禹尝之,叹曰,此物甘醇。圣人尚且如是,我这等世间凡夫对此唾手可得的世间之珍,又有什么理由来拒绝它?酒为知已,书为挚友,梅花几点,琴棋相伴,这种生活方式想想得觉得惬意无比。
  我与他们两个在家小饭馆里吃的晚饭。自然是他们请客,我付钱,谁叫我上班了呢?想想也开心,请人的滋味真好。陈自立好像很不自在,我知道他在想什么,有些男孩实在是笨得可以,把饭碗打翻了不说,还把汤溅了服务员一身。不舍,知道吗?那时,我又想起你,我知道你是个天生的贵族,无论你穿什么或是在哪里,你都一定是淡定自若、从容自得,我不喜欢他们,我想你。我永远也忘不了见你的第一眼。那年的雪下得真大,我们一班学生在上课铃声还未响起来的那一段时间拼命地跺脚。老师推门进来,你忽然就这样安静地出现在我眼前,双肩落满雪花,脸蛋冻得通红。老师说,这是新转班来的学生叫任不舍。教室里响起几声稀稀落落的掌声,你随随便便地笑了笑,好像什么都与你无关,又仿佛是对我一个人在笑。你在我身边空位上坐下,你的嘴唇很薄,你的手很干净,你又对我礼貌地笑了笑,你的牙齿白得可真好看。
  秋天来了,天气已是很冷,再也不能穿着睡袍站在阳台上无聊地东张西望。很多人都说我瘦了,瘦了与否,不太清楚,对这也并不感兴趣。但我病了,吃不下饭,到医院检查却什么事也没有,这可真奇怪。也好,大胆放心地生着病,舒舒服服地养着病,真是件乐事。在病中,平常所没有留意到的一切都变得清晰,色彩鲜艳,层次丰富,哇,真是妙不可言。
  平平淡淡的日子应该是适合我,但我却好像适应不了平淡的日子。努力地让心灵平静,每天都喝下六大杯白开水。平静不能用湖面来形容,那种静被风一吹也就碎了,平静是山是荒原是苍穹,在沉默、无垠或浩瀚中,狂风不能撼其半丝分毫。
  下午,又忽然下起暴雨,铺天盖地的水。又不是春天,怎么也是张娃娃脸?也好,因为雨,这个世界很静,太静了,便若死了一般。我在被子里哆嗦起来,赶紧拿起几本闲书乱翻,并大声念出来,爸妈都不在家,他们上班去了。许多文字剌眼得很,碧云天,黄叶地,念了几句更觉凄凉,真是受不了,风景本无情,人心自度之,我忽发现人最大的本事就是自找罪受。
  前几天,在孙菊家聊天,她说我有宗教倾向。我说我没有,她说我整天生呀死呀刹那与永恒啊,而这就是宗教最基本的问题。这话把我说得吃了一惊,便不敢再开口,我不懂宗教,而孙菊是虔诚的天主教徒,她常去做礼拜。我也随她去看过。天主教堂很美,尤其是一群孩子在里面唱赞美诗时,歌声穿过屋顶,一些鸽子便在屋檐边慢慢敛起翅翼。我很欣赏教堂建筑的线条,那是一种纯净。
  但我不喜欢在教堂里面跪下,更不喜欢去对着某种莫名其妙没有形状无法想像的东西去忏悔。人或是荒唐的,但人不是生而有罪的,原罪感让人根本就没必要存在。我不想反驳上帝,假若真有上帝的话,因为我可以肯定自己不是魔鬼。
  吃过饭,回到自己的小屋,夜色又来到窗边。罗裘不耐五更寒,星光寂寥,是寒星。“寒”这个词太对了,也不知道先人们是如何想出来的。星星的确与往日不同,冰凉冰凉,凉到骨髓里面了。我在房间里坐,在灯下坐,屋内这一小片光明因为砖砌成的墙而让我独享。屋外的黑暗是我不能想像也不敢去打扰的。我仔细凝视着一只蚊子紧贴着玻璃飞,它不停地翻着跟斗。它看不见更谈不上理解玻璃这种透明的东西。它一定感到慌张,忽上忽下忽左忽右。有些好笑,假如它是一只蝶,我会想起梁山泊与祝英台,可它是一只蚊子,所以我最后还是伸出手,把它捻死。腿上那几个还痒着的红包或许就有它昨夜的苦劳。
  又想起个故事,说人本来是个完美的圆,而神是人的奴仆。后来在人最得意忘形的时候,神把人劈成两半,这样人就急着去找自己的那另一半,不再拥有生命的力量,人也渐渐成为神的奴仆。这个故事很有道理,就譬如现在的我,除了胡思乱想,就是想他。剪不断,理还乱,这次第,怎一个愁字了得?不舍,你听见我想你时的心跳声吗?对你的情意,就像那湿漉的沼泽,我无力自拨,被逐渐吞噬。时至今日,你还是没来找我,我在纸上千百遍写你的名字,然后一一打上叉,我恨你!
  案头堆着唐诗宋词元曲红楼三国水浒狄更斯卡夫卡萨特泰戈尔……爸爸常笑我是个两脚书橱,我则笑他不学无术。这些书差不多是叔叔给我的,我喜欢他,可他在社会上远远没有爸爸混得好,在别人眼里,他是个怪人。我也是怪人,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我很明白,因为我是女孩儿,爸爸才会允许我看这些闲书,若是宝贝儿子,怕不定他早就会指着叔叔的鼻子骂。
  喜欢被书包围的感觉,在无数书本中变幻角色,我是女人,我也是男人,我是老者,我还是孩子。这道理,爸爸不会懂的。不舍,你懂吗?千百世的轮回都在今生今世。单位上许多女孩儿正忙着谈情说爱,年纪小小就想结婚嫁人。不舍,我也想嫁给你,什么时候你会拿着花在我身边跪下?
  阳光依旧很好,但有点儿不大对劲。皮肤上好像有了许多蚂蚁在爬,我怀疑是跳蚤,伸手进去,准备摁死几个来。忙乎了一阵,竟然没有找到一只,有点儿失望,再把手拿出来放在阳光底下仔细研究,我的手又粗又厚又大,十指张开就似一个丑陋钉钯。我前妻说我这双手是典型农民的手,说她当时怎么瞎了眼就没看见呢?我说她胆敢恶毒攻击我们的领导阶级农民伯伯,真是活腻了,她就冷笑。她的笑声让我毛骨竦然,我感觉到若不能证明自己不是个农民,她就要一脚把我踹下床,于是我说我这双手很柔软,而且不论何时总在泛着红光,
  相书说,这是大富大贵的手相,我觉得自己很厚颜无耻。
  我的厚颜无耻明显没有取得预想中的效果,我前妻笑得差点背过气了,她说这只能证明明你骨子里根本就是个农民,没去田里栽禾,手当然会柔软。手之所以会红,是因为营养不差没有贫血。我前妻不无傲慢地举起她两只手让我欣赏,她说你又何必这么辛苦把自己打扮成不是农民呢?你有本事就弹一首“多瑙河”来听听。我傻了眼,那活我还真干不来,每每看见人家纤细的手指在钢琴上小鸟般飞来飞去,我就晕头转向。
  我前妻是学校里的音乐老师,所以我完全有理由相信,若她身上有了跳蚤,一定能迅速敏捷地逮住它们。可惜我现在没有钱,如果有,我就跑到最好的医院去,叫他们给我换上那么一双葱葱玉手,我之所以敢这样想,是有科学依据的,报纸上说,现在都能把被女人剪下来的那玩意儿再接上去,那男主角因祸得福,还能跑去拍小电影,换双手那还不是小菜一碟?
  我不死心,又捉了许久,开始只在胸膛上捉,后来把手伸入后背,最后干脆伸入裤裆,但还是捉不到一只跳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