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4 节
作者:公主站记      更新:2022-05-26 17:23      字数:4734
  段风离算是从段风涯的表情看出了个所以然来,三年前,凤凰镇下,他问段风涯,“娘做给你的那件披风呢?”
  段风离尚清楚的记得,当时的段风涯,有点受挫的落魄感,尽管不明显,他却的确,可以看在眼里,段风涯当时说,“我送人,送给一个不会再见的她了。”
  这个她,后来,段风离知道了,是唐依,这么说,是唐依把披风贱卖给钟芯素了?段风离帮段风涯问出了他想问的问题,“四妹,你这披风,从哪里弄来的?”
  钟芯素低头,看到段风涯这般神情,她的确意外了,而且,也有点害怕,这几年来,在段风涯独宠上官清婉的时候,她已经没有再向段风涯撒过娇了。
  上官清婉走到段风涯面前,挽着段风涯的胳臂,目光扫了一眼披风上那两个字,眉头轻皱,也理不出个所以然,笑嘻嘻的说,“相公,你看,四姐都让让你们急得忘了,有什么就好好说。”
  段风涯收起目光,眉宇间渗透着一股冷冷的漠然,“芯素,我没别的意思,你就实话和我说,你从哪里弄来的披风。”
  “就,”钟芯素后退两步,小声说,“就刚才,看下人打扫五妹的房间,就看到了这个,五妹也去了那么久,她的东西,能用的,就拿来用了。”
  “你的意思是,在季晴那里拿来的?”
  “嗯,下人刚从箱子下拿出来的。”
  段风涯的手紧紧的握住了披风,脸上抽搐,心里一股热血涌上脸上,涨得通红,怎么可能,唐依的东西,怎么会在安季晴手上,两个没有交集,没有认识的人,怎么可能,除非,只有一个可能。
  没错,他早就该猜到了,安季晴和唐依,本是同一个人,想起那次,唐依脱口就叫地瓜做番署,还有,小颜说,唐依就是五夫人,在她心里,还有,见到端王爷那一刻,她第一时间就叫出了王爷,这根本就不可能,是不认识王爷的,她当时的理由,也太唐塞了。
  安季晴,再相见,你用这种方式与我相离又相近,难道你不知道,生离,有时候,比死别更残忍吗?
  段风涯头也不回的,跑了出去,把一屋子的人晾在那里,只有段风离怔怔的站着,在众人的嘈嘈杂杂的碎语中,久久未回神,阿依玛拉了拉他的衣衫,他才回过神,口里吐出一句话,“世事难料,怎么可能,不可能的。”
  世事非难料,很多人,会习惯的,对一些事物,先入为主,如果没有那巧合的尸骨,会有人,断认那尸骨是安季么?想起来,箫沐说了句有趣的话,如今,段家日夜供养安季晴的神位,段老夫人每逢初一十五念经,却不知从供着的,是谁的尸骨,说出去,这么个大乌龙,的确够天下人笑上一回了,不过,段风离心想,如果一个笑话,可以让人重新活过来,让众人笑一回,又何所惧?
  段风涯一口气跑到念风堂,楼下已一片黑暗,二楼还亮着灯,他心口一团热火,恨不得马上冲上去,对着依,揭下她的面纱,再看一回,婉纱碧人。
  段风涯粗暴的敲着念风堂的木门,急促的咚咚直响,小颜以为有病,小颜跑着过去拉开门拴,看到段风涯挫败的双目,而又带着咄咄逼人的气盛,她自然的退怯了一步,拉开两个人的距离,喏喏的说,“少爷,过大年的,你怎么来了?”
  段风涯勾起嘴角,笑得幽怨,“小颜,你实话和我说,你是不是早就知道了,唐依就是季晴?”
  “少爷,奴婢,”小颜惶恐的的看着段风涯,突然浅浅而笑,“奴婢早就提醒过你了,夫人说对了,朽木不可雕也。”
  “那你不会可怜一下我,明确的告诉我吗?”得到小颜的肯定回答,段风涯笑逐颜开,悬着的心,也放下了,说着,他已经越身进去,藏不住嘴间的惊喜,“她呢,在二楼吗?”
  小颜拉住段风涯,“夫人在洗澡,少爷还是再等等,奴婢去给夫人做个心理准备。”
  “我已经等了三年了,这一时半会,我也等不了。”段风涯轻轻一摆手,就挣脱了小颜的手,瞧小颜会意一笑,疾步跑上了二楼。
  小颜轻轻的舒口气,“夫人,你说的,简单明白就好,你也别折腾自己了。”然后拦上门栓,吹过灯火,黑暗弥漫。
  ☆、148。 思念,淋漓尽致
  安季晴刚穿好衣服,厚厚的外衣把她裹得严严实实的,这些年来,她改变了很多习惯,唯独怕冷这档事,她是怎么改变不了,一入冬,她身上的衣服,就不断的加了。
  段风涯门也没敲,直接推门进来,安季情边转身边笑呵呵的说,“我们家小颜越来越……”,不懂规矩这几个字,在安季晴看到段风涯的那一刻,硬生生的吞了回去,一时间,她的笑容僵在脸上,四目相对。
  段风涯想过,见到安季晴时,什么都不说,就上前给她一个结结实实的拥抱,然,真的见到自己做梦都想梦到的这张脸时,脚下千万沉凝了,宛如身上压着千斤大石,挪移不了,万语千言,从心里一直冲到咽喉,就是说不出来。
  两人就这么直直的对视了良久,安季晴才敛眉,弱弱的说,“风涯,你怎么来了?”
  “你说的,我猜透了,就可以再相见了,不是么?”段风涯的声音,沙哑而带着一丝不明显的哽咽,“安季晴,你终于长翅膀了,懂得这么折腾我,为什么不回来找我?”
  安季晴沉凝了许久,直视段我涯的双目,心里泛起一丝接一丝的涟漪,“风涯,我想过要找你,可是我发现,我不想做你的鸡肋,让你觉得,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所以,对你,我宁愿因噎废食。”安季晴把这句话,加重了语调,娇滴滴的双目,含着明澈的液体,她很灵巧的回驳了段风涯的问题,因噎废食,无非就是害怕了,并非不爱,恰恰相反,就是因为太爱,才宁愿废食,或者说,安季晴的回答,过于圆滑,却的确,让人心疼。
  一翻话,让段风涯又喜又痛,他上前,紧紧的抱着安季晴,红着双目,“傻瓜,傻瓜,你真傻,谁说是食之无味,弃之可惜了,季晴,我想你,都把心给掏空了,你竟然这么对我,太残忍了。”
  “风涯,别开玩笑了,谁不知道,你这些年来,从来就喜事重重,更是和九夫人,出双入对,你哪天不是夜夜承欢的。”安季晴赌气的说。
  段风涯的手透着厚厚的衣衫,摩挲着安季晴的背,没有解释,他从一开始就知道,爱情,根本就没有等价代换,只是,当时以为安季晴一去不回时,恰巧,上官清婉的出现,填补了他内心,对安季晴的那份惦念,他也没有说,给女儿许名段向晴,言下之意是段想晴,段风涯想念安季晴,想一辈子,念一生世,他想,安季晴那么聪明,肯定会懂的。
  “季晴,我认输了,不要折腾我了,可以吗?”段风涯看着安季晴,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所有言语,在这刻,都显得那么冗长多余,安季晴温情的点着头,她从来,也没有折腾谁的意思。
  段风涯勾起安季晴的下巴,深深的吻下解了两人的相思之苦。
  思念,本就是一场永无休止的苦痛,长长的压抑,凄凄的孤寂,密密的疼痛,念到深处便是痛,无一幸免,如今,对他们两个人而言,肌肤间的接触,才能把这场思念,淋漓尽致的表现出来。
  红绡帐内,尽是欢爱的气息,久久弥漫着整个房里,安季晴睁着眼睛,看着白色的帷幕,再看看身边的一地凌乱,还有身侧的段风涯,觉得一切来得那么快,那么急,却又那么真实,或者,到底,是她等的这一天,还是唐依等的这一天?可能,也不重要了吧。
  段风涯翻身,把安季晴拉入怀里,享受着这种贴心的感觉,“季晴,想什么?”
  “我在想,你当时说的那句话,你说,如果你不是一个命不久矣的人,我们的缘分就不会那么浅了,风涯,那时,说真的,你是不是就心动了?”
  “没有,那时只有欣赏的成分。”段风涯侧起身,撩着安季晴的前发,深情款款,“爱上你,也是娶了你之后的事,没有你的那些日子,我感觉自己在行尸走肉,你回来了,我就再也不会放手了。”
  “风涯,就算你是花言巧语,我也认了,谁让我,过了三年,还是那么爱你。”
  安季晴的话才刚说完,段风涯就咬住了她的唇,断断续续中,安季晴还说,“风涯,你答应过我,要毁《布图》的。”
  “会很快的了。”段风涯说完,继续在安季晴身上磨蹭。
  一时间,安季晴出现在以唐依的身份出现在念风堂,在滇城惹起了一阵骚动,近日,来念风堂的人,多半是来看热闹的,来得最多的,是段家的人,先是段风涯仪,然后是段风涯,段家少夫人,还有阿依玛,其间,安季晴只去过段府一次,而且,和段夫人独独相处了大半天。
  闹得沸沸扬扬,终于,某一天,端阳王抱着极大的好奇心,也来到了念风堂,当他看到安季晴那张明净的脸,笑容可掬的对着每一病人,心里顿生敬佩,他和安季晴并没接触太多,只是,每一次,都能让他感到心灵上的欣慰。
  段风涯从内堂出来,见端阳王站在那里,久立不动,走去调侃,“王爷,你不会也是跑过来看热闹了吧?”
  端阳王目光停在安季晴身上,笑得深隐,“风涯,没想到,真的是安季晴,她真活着回来了,也对,她为大北皇朝做了那么多事,上天没理由亏待她的,幸好,当初你娶了她。”
  “最近,我也在想这个问题,如果当初不是我呕气,娶了季晴,我也不会有今天了,从今以后,就算散尽钱财,我也不会让季晴从我身边溜走了,这个人,太精了,得盯紧一点。”
  两个人不顾旁人,乐呵呵的笑了起来。
  从此,江湖上有了一段关于《布图》的说法,段风离和阿依玛成亲那天,在端阳王的认证下,段风涯当众把《布图》撕得粉碎,虽然当时,也有人打过《布图》的主意,然而,没有人敢让段风离的红事变白事,再说,有端阳王在,谁也不敢造次,令世人闻风丧胆,却又人人都想得到的《布图》,白胡仙人的毕生杰作,就这么,从此没了,其实,那么简单。
  几年后,滇城几乎没有人不知道,念风堂的存在,如今的念风堂,已经归属在段家的产业上,由安季晴和刘夫子主治病人,而在念风堂,总能见到的,是段风仪,阿依玛,小颜,霓裳,还有,段风涯,当然,还有许浩然,和两个长得一模一样的小男孩。
  滇城人都知道,要想在念风堂免费治病取药,最简便的方法,就是两个烤地瓜,只有讨好那两个爱吃烤地瓜的小男孩,就什么事都有和得商量了,因为,安季晴最听他们的话,而段风涯喜欢安季晴在耳边吹风,亏本生意,是念风堂纵出来的宗旨。
  正文终
  ☆、非君不嫁(安季晴篇一)
  自小,所有人都告诉我,我是安全太行的女儿,我爹是南平三朝元老,劳苦功高,公主该有的,我都理所当然的,应有尽有。这是事实,南平可以独立一方,万民都承认,是托我爹的马上功夫,还有用军之道,所以,皇上对我们安家,也是万分器重,或者说,是纵容,娘常说,我们都是食君之禄,自当忧君之忧,更不能恃宠而娇。
  我从来,也不妄图,恃宠而娇,因为压根,我就不喜欢,也不需要恃宠,我要的很简单,从来都很简单,那就是,陪着爹娘,承欢膝下。
  六岁那年,娘亲突发大病,皇上遗派御医日夜守着娘亲,我看着娘亲痛苦的样子,听说观音山山顶有一种叫沫金香的花,向阳而生,能治百病,于是,我趁着丫环不注意,一个人偷偷的跑去找沫金香。
  在山脚下,我仰头便可见,向阳而生的沫金香,优雅而艳丽的开放,向阳开放。我心里一阵窃喜,踩着岩石,拉着蔓藤,我以为,这样就可以到达山顶,我以为,沫金香就是唾手可得的了。
  只是,我把自己弄得全身是伤,都爬不上山,日落西斜,借着一固热劲,我死心眼的以为,自己一定能够上山,在我一次又一次的从蔓藤滚下时,全然不知,一只饿狼已然在张牙舞爪的对着我,顿时,我双眼瞪得大大的,忘了哭,忘了叫,也忘了逃,睁着眼,看着它向我慢慢的,慢慢的逼近,最后,向我扑过来,那一刻,我是惊恐的闭上了眼睛。
  直到好久,狼都没有把我扑倒,我才慢慢的睁开眼,映入眼帘的是,一双明眸清流澈的眼睛,我不知道,我这颗小小的心,怎就这么的,沦陷了,当时的我,似乎,除了这双眼,就什么都容不下了。
  一个大哥哥温笑的看着我,“小妹妹,见到狼就要喊,还有,狼是怕火的。”
  我咧嘴,一个劲的点头,大哥哥似乎很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