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5 节
作者:蝴蝶的出走      更新:2022-05-10 16:12      字数:3561
  独揽议和大权。但最后还是高宗拍板。绍兴十年(1140)议和成立之前,礼部冯时行召对,言议和不可信,至“引汉高祖分羹为谕”,高宗即以“朕不忍闻颦蹙而起。”(“秦桧传”)桧即刻“谪时行知万州”。又金国使臣来宋,要求所过州县俱“迎以臣礼”,至临安,又“欲帝待以客礼”。韩世忠大愤,凡四上疏力谏,且言“兵势重处,愿以身当之”,又说:“金诏喻江南为名是”暗致陛下归顺之义,此主辱臣死之时,愿效死战以决胜败,如其不克,委曲从之未晚”(“秦桧传”),高宗“一不许”、“再不许”。于是“中朝贤士,相继而去。”如此等等,都说明议和的主意确实出于高宗,秦桧是其得力的助手和主要帮凶。
  其实早在绍兴三年(1133)秦桧执政之前高宗就已正式派使臣与金国议和,可见高宗议和的主意是早就定了的。不过是由于主战派的激烈反对和金国的猖獗,才逼使他采取“且守且和”的策略。
  但说秦桧只是“逢迎其君,以为容悦,以固恩宠”才主张议和,笔者则以为不尽然,照上面《宋史》的记载,确实多少含有此意。但纵观秦桧整个主和的历史过程,其主和的意向,並非他任宰辅之后,窥见高宗有议和之意才“逢迎其君”的。而是他自从行金国之时就已立下此意,他之所以能从金太宗之弟挞懒身边带家眷仆婢回归南宋,正是如前面所提到的“盖桧在金廷首倡和议,故挞懒纵之,使之也”。回归宋廷时,高宗召见,先一日,帝命见宰执,桧首言“如欲天下无事,南自南,北自北。”又“首奏所草与挞懒求和书”(“秦桧传”)。所以实际他是金国安插入宋廷的内奸。议和是金国当时的最低要求。
  又绍兴二年(1132),他向高宗再陈二策,坚持以淮河以北割给金国,中原地区归让刘豫,南宋只辖淮南。说明议和是秦桧的一贯主张,未见得是他回宋廷窥见高宗有议和之意才逢迎其君。
  总之,就议和本身说,可以说高宗和秦桧是不谋而合,没有谁蛊惑谁的问题,但从责任上说,高宗应负主要责任,而秦桧则起了极大的推波助澜作用,甚至还应负参与决策的责任。所以陆容说他“罪固无所逃”也是正确的。
  至于何以“天下后世,专罪秦桧”,这也不是没有来由的。秦桧在兜售议和的过程中,耍尽阴谋诡计,卑痞毒辣的手段,他先后为议和而逐赵鼎、竄张浚,特别以“莫项有”的罪名杀害岳飞父子。就已使天下后世愤不能平。为进一步揭露他何以为后人所责怪,要他承担主要责任,我们摘录《宋史》“高宗纪”和“秦桧传”中几则记载,以为佐证,据以上二个“纪”、“传”记载,反对议和的大小官员有名有姓的就有32名(不计赵鼎、张浚、韩世忠和岳飞)。其中殿中侍御史黄龟年是最早(绍兴三年)劾秦桧主议和的,但最后的结果是被司谏“希桧意,劾龟年附丽匪人,晋绅不齿,落职本贯居住。”
  兵部尚书枢密副使王庶以“抵议和,乞诛金使,与桧尤不合,桧尤恨庶”,于是“以故出之”。
  枢密院编修胡铨上疏“请斩桧与王伦以谢天下”。引起“上下汹汹,”桧“谬为解救,卒械送铨,贬昭州”。陈刚中以小书信贺铨,桧大怒,“送刚中吏部,差知赣州安远县,当时安远地恶瘴深,谚语有“龙南安远,一去不转”的说法,意思是去安远必死无疑,刚中果然死于安远。
  冯时行因召对时说“和议不可信”被秦桧谪知万州“寻亦抵罪。”
  礼部侍郎张九成不附议和,“桧诱之曰:且成桧此事,九成曰:九成胡为异议,特不可以苟安耳,桧曰:入朝须优游委曲”九成拒绝。秦桧“甚恶之”,把九成谪导邵州,不久,又恐九成议论他什么,令司谏詹大方论九成与宗杲“谤讪朝政谪居南安军。”
  大臣曾开入见秦桧,对秦桧说:“今日当论存亡,不当论安危。”秦桧惊愕,立即把曾开逐出。
  秘书省正宗汪应臣,樊光远,沣州推官韩 ,临安府司户参军毛叔庆皆认为金人叵测,秦桧———加以黜责,而把韩 贬循州。
  仅从以上几条事例,就可见秦桧对反对议和者所采用的手段:或诬其“附丽匪人”而“以故出之”。或先“谬为解救”而“卒械送”或“先诱之”,不成则“谪之”或先“谪之”后“抵罪”。或“逐出之”、或“黜责”而又贬之。中书舍人勾龙如渊附和秦桧,把一切反对议和的言论都诬为“邪说”,抗言于秦桧,说“邪说横起,胡不择台官击之去”?桧遂“奏如渊为御史中丞”。如此种种,道地的“顺我者昌,逆我者亡”。极尽奸滑之能事。这就是“天下后世,专罪秦桧”的一大原因。
  绍兴十年(1140),金国果然单方面撕毁盟约。分兵四路入侵南宋。兀术入东京,葛王褎取南京,李成取西京,撤离喝取永兴军。河南诸郡相继沦陷、宋高宗此刻才“大怪,下诏罪状兀术”。议和之说至此已经撤底破产,反议和派的忠言也已完全实现。就在这生死存亡的关头,主战派奋起抗击,当时的战况是:张俊克毫州、魏胜克海州,岳飞克郾城,且“几获兀术”。张浚战胜于长安,韩世忠胜于泇口镇。诸将所向皆奏捷。高宗此时若有恢复中原之志,理应鼓励诸将乘胜追击,然而这个置国仇家恨于度外,力主议和的昏君,却一任秦桧倒行逆施,在秦桧力主班师的全力鼓动下,“九月,诏岳飞还行在(杨)沂中还镇江,(刘)光世还池州,(刘)锜还太平。”致岳飞闻诏“旗靡辙乱”,而岳飞则“口呿不能合”。于是淮河一带、宁州、蔡州、郑州“复为金人所有”。而秦桧则“以明堂恩封莘国公”。这二个议和头子在投降路线上再一次一唱一拍,弹冠相庆。
  这还不够,请再看下一段:
  绍兴十一年(1141)兀术再次大举入侵,先取寿春,次入庐州。诸将邵隆、王德、关师古连战皆捷,杨沂中战拓,又破之。此时的秦桧再一次倒行逆施,忽然传谕给杨沂中及张浚,令其迅速班师。致韩世忠闻讯“止濠州不进”,刘锜闻讯“弃寿春而归”,而从此,诸将皆不再出兵。秦桧却还嫌不足,认为诸将抗战终归是议和的障碍,于是下决心“尽收诸将兵权”,密奏高宗,召韩进忠、张俊岳飞:大将回朝,名为“论功行赏”,实是缴回他们的兵权。这是最阴险的一招。同年十月,秦桧立即“兴岳飞狱”,十二月杀岳飞于风波亭。“秦桧传”对秦桧何以必欲杀岳飞,只有短短的这么几句:“桧以飞屡言和议失计,且尝奏请定国本,俱与桧大异,必欲杀之”。但已足说明他的毒辣。
  很清楚,秦桧这个一味屈膝求和,卖国求荣的奸臣,不论主战派如何舍生忘死,取得何等辉煌的大好形势,他都非把它葬送不可。这又是“天下后世专罪秦桧”的另一重要原因。———当然,实际上如果没有高宗这个总后的支持,秦桧是不可能有如此肆无忌惮欲所欲为的,还必须指出,历史正告我们,假使没有主战派给兀术一再重创,兀术是不可能让步签订和约的,南宋也必亡无疑。尔时,高宗、秦桧就连屈膝求和“行屈已之礼”的本钱都没有!
  陆容此论影响到四、五十年后,文徽明(1470…1559)对杀害岳飞的元凶也提出异议。文徽明于嘉靖九年十二月二日,(1530年12月21日)写了一首《满江红》,全文如下:
  拂拭残碑,敕飞字,依稀堪读。慨当初,倚飞何重,后来何酷。果是功成身合死,可怜事去言难赎。最无辜,堪恨更堪怜,风波狱。
  岂不念,中原蹙,岂不惜,徽钦辱,但徽钦既返此身何属,千古休夸南渡错,当时只怕中原复。笑区区一桧亦何能,逢其欲。
  此词后人刻之于石碑,立于杭州西湖岳王庙,至今犹存。
  文徽明明确指出杀岳飞的元凶是高宗,不是领略高宗的意图秦桧,秦桧也只是领略高宗的意图,而高宗所以要议和,并不是“不念中原蹙”,“不惜徽钦辱”,而是怕“徽钦既还,此身何属”,也就是保皇帝位的问题。因此他宁愿屈膝求和,反“怕中原复”。此说更进一步揭露高宗“无复仇雪耻之志”和“置君父仇于度外。”也一反历来的传统看法,即专罪秦桧。对文徽明此论,我们将另文专题讨论。
  (作者单位:华侨大学人文与公共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郑国权主编:《泉州传统戏曲丛书》第二卷“梨园戏?小梨园剧园”下;北京中国戏剧出版社1999。
  '2'《改良御前清曲》。厦门:厦门会文书社印行;民国十八年(1929)。
  '3'朱天顺。《妈祖信仰的起源及其在宋代的传播》。《厦门大学学报》1986,第2期。
  '4'吴幼雄、黄伟民、陈桂炳主编:《泉州史迹研究》第九章“天后宫”。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 1998。
  '5'金秋鹏。《迄今发现最早的郑和下西洋船队图象资料…〈天妃宫〉卷首插图》。《中国科学技术史料》第21卷,第1期2000,北京。
  '6'《宋史》“列传”第124“岳飞传”。《二十五史》下;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
  '7'宋吴自牧。《梦梁录》卷十九“园面”、卷十三“铺席”;浙江:浙江人民出版社;1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