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4 节
作者:沸点123      更新:2021-02-17 13:01      字数:5008
  说完,雪玉似的的小手提起酒壶,先为王屠户倒满,两位公子随后。
  这三人的心都快化了,手里捏着杯子,恨不得揉进怀里。
  闵朝宗实在按捺不住,低声喝问道:“厨房里就准备了这些?”
  碧荷忙笑:“太太还叫品婆婆预备了烧肉,此时还在厨房里没出锅,也有一个雅名,叫炙手可热。”
  闵朝宗一拉她袖口。低声咒骂:“你说,这馊主意是不是闵芳菲出的?”
  碧荷轻笑着将袖口从大老爷手中抽出:“四姑娘孝敬了一道香煎脆皮豆腐,还请老爷笑纳。”
  谁稀罕那东西!
  闵朝宗要不是碍于有客人在场,非咆哮起来。从昨儿在大太太那里,就是这道菜。今天还嫌不够?
  “端下去端下去。王兄是什么人!家里的贵客,也好意思拿什么豆腐上来?”闵朝宗一声厉喝,惊住不少人。
  其中之一就是王屠户。他正在这儿四处乱打量,想着一会儿开席时先在哪碗菜下手。
  王家出了位娘娘不假,但除了得个县丞差事,余下好处没看见丁点儿。
  娘娘自己的月钱还嫌不够花,根本无暇顾及外面。甚至还暗暗透漏出些消息,想叫王家卖肉补贴一二。
  这王屠户进京来谢恩,带了全部银子做家当。一家五口住在客栈里,连个丫鬟都舍不得雇,吃的自然简朴。
  猛然间见了这好酒好菜,王屠户欢喜还来不及。哪里会嫌弃?
  一抬眼,见两个儿子不等主人家招呼,已经动手大吃大喝,这王屠户也唯恐落后讨不着好处,连忙拿起筷子:“闵大人。你也吃,嘿嘿,我们就不客气了。”
  在闵朝宗瞠目之下,父子三人抡圆了腮帮子,吃相惊人的狼狈。
  闵朝宗举起酒杯,想共饮一杯,却见王屠户筷子飞动,肉沫子飞溅到他的酒盅里,顿时胃口大减,几乎不想动筷子。
  果然是杀猪的,嘴里还发出唧唧声,实在刺耳。
  闵朝宗勉强撑住定力,举杯笑道:“王兄,恭喜你们家美人即将诞下皇子皇孙喽!”
  王屠户正啃着盐水鸭,一半骨头在嘴里,一半骨头露在外面,话却自然而然接了过来:“这有什么,我家娘娘好本事,要生就是个儿子。”
  闵朝宗暗地里撇撇嘴,心道:想的美,也不看看自己什么货色,也敢妄想生皇子?
  这时,闵朝宗对芳菲安排的这桌廉价席面反而有几分满意。
  一个杀猪的,也只配吃这个而已。
  他假意笑道:“王美人好福气,要真是生下个皇子。。。。。。别说是宫里头一份,就是整个皇族里,那也是宝贝疙瘩。王兄,你说说你们家多大的福气!”
  那王屠户咧嘴哈哈大笑,一口黄牙藏也藏不住:“村里的铁嘴算盘先生也这么说,我们家祖坟冒青烟,竟还出了个娘娘。”
  他狡黠的目光落在闵朝宗身上:“不过话说回来了,大人你不也是如此吗?听说你家里还有个没出嫁的女儿?年纪不小了吧?还没定下人家?你瞧我这俩儿子怎么样?”
  正啃鸭腿的俩傻小子一听,赶紧放下碗筷,挺胸叠肚往这儿一坐,嘴上油滋滋的,看着叫人一阵阵作呕。
  闵朝宗强笑道:“已经定下了人家。”
  “唉,定下也可以改嘛!”王屠户来之前就和妻子商量过,既然闵家有钱又有权,不如做个亲家,绑在一起,闺女在宫里才能有个左膀右臂。
  他本来还害怕闵朝宗生气,不答应,可进门后,王屠户见闵朝宗处处礼让,胆子也大了起来,笑嘻嘻道:“我这俩儿子,单拿出哪一个都是了不起的人物。在我们村里,多少人家捧着嫁妆求,我都不肯。”
  闵朝宗的笑意更加勉强,近似于难看:“我那女婿是读书人,功课极好,今年预备进京殿试。王兄可知道什么叫殿试?”
  王屠户茫然的摇摇头,看向两个儿子,俩傻小子更是一问三不知。
  “所谓殿试,就是天子门生。咱们万岁爷出题,高中的便是状元!”
  王屠户当然知道什么叫状元,戏文里常唱的!不过。。。。。。他不识字归不识字,可脑子不笨。
  从没听说过只要念书就都能中状元的。
  “闵大人,要是那小子没中呢?”王屠户一脸嬉笑:“那咱们两家可不就是老天注定的缘分?”
  ****
  先发上来,稍后捉虫!
  ☆、第167章、连吃带拿,满载而归
  王屠户并不觉自己的说法有什么问题,恰恰相反,他这会儿自我感觉良好着呢!俩儿子配闵家的姑娘绰绰有余,想他们在家的时候,镇子里的财主都巴结着要攀亲,是王屠户看不上,所以没搭理。
  王屠户心思高着呢!儿子要娶就娶一个不简单的。就算不是大富,也要大贵!
  “闵大人,你可别犹豫,我们乡下人说的好,过了这村可就没了没这店。”他得意的放声大笑:“两个儿子像我,天生有把子气力。你闺女嫁到我府上,今后就是吃香喝辣,享不尽的荣华富贵。”
  后面这几句是王美人派小太监去传话时,王屠户从小太监嘴里学来的。
  过去,王家虽略富,却也不敢奢想什么叫荣华富贵。等如今得了娘娘的势,今后又要借皇子的光,王屠户才敢在闵朝宗面前夸下海口。
  “王兄不急,这事儿容以后再说。”闵朝宗讪笑着又为王屠户斟酒。
  他暗骂这人好不要脸,就算四丫头是庶出,可也比这一家子强百倍。瞅瞅那兄弟俩的吃相,简直就是饿死鬼投胎!
  吃块豆腐都你争我抢,丢人到家!
  闵朝宗心中后悔将这父子三人请来家中,又暗中埋怨闵芳华不争气,没能在王美人之前怀上胎。
  单说一桌酒席顷刻间去了大半,小厮端上烧肉,立即吸引住王屠户和儿子们的注意力。
  这并非普通的清蒸或红烧,是用烧的滚烫的石板,在上面抹了一层又一层牛油蜂蜜,再把切成片的牛肉放在石板上,就见那肉瞬间冒了白烟,围绕在肉周遭“滋滋啦啦”冒着小白泡,热气腾腾。
  碧荷用筷子夹了一片在闵朝宗碗中:“请老爷品尝。”继而又送与王屠户父子三人。
  这爷仨也不怕烫,一口塞进嘴里,烫的他们哇哇叫。唾沫星子乱飞。
  “香!姑娘再来一块!”王屠户自己杀猪无数,家里也不缺肉食,却从没吃过这样香嫩的烧肉。甜滋滋,咸津津。还带着浓浓的果香。
  王屠户一连吃了五大块,见石板上剩下的不多,只零星略有几块,这才恋恋不舍的放下碗筷:“闵大人,你家这肉是怎么做的?说与我们听,家去也叫你嫂子来吃。”
  王屠户顺着梯子往上爬,酒酣耳热,立即就嫂子弟妹的叫了起来。
  闵朝宗强笑道:“这有什么难的?我叫厨娘来说与你听。”
  他一使眼色,碧荷立即去唤人,不多时。品婆婆端着最后一道“独钓寒江雪”来上菜。
  闵朝宗瞪眼一瞧,气顿时消了,四丫头,歪点子还真是多。
  四个白豆包,上面各戳一红点儿。胖嘟嘟像小姑娘的圆脸蛋。
  这还是一道甜品。
  “老爷,”品婆婆垂首道:“这里面裹的是酸梅金杏肉,解酒最好,请老爷趁热品尝。”
  闵朝宗好奇的掰开白豆包,果然露出满满的杏肉酸梅,金黄肥嫩,甜汁儿往外淌。瞧着便叫人生津止渴,似乎去了醉意。
  王屠户爷仨头回见包子里不是肉菜,却是水果,不禁好奇,赶忙也捻起一个,用力掰开。却是熏肉梅菜、豆沙甜酱、核桃杏仁。
  原来每个里都不一样。
  王屠户举着手里的包子笑道:“绝了,真是想绝了。大人家这厨子好手艺,真叫人羡慕。”
  闵朝宗淡笑:“好手艺算不上,只是从富春带回来的厨娘,多少知道老家的口味。说起来。王兄这次进京谢恩,可带了家下仆役?”
  “呃。。。。。。”王屠户被问的尴尬。他们家哪有什么仆役,听说京城里一个十七八岁的丫头要好几十两银子。
  王屠户可舍不得,况且,他算计来算计去,等到了任上,自己就是县丞大人,底下谁不巴结来送礼?
  别说是伺候的丫鬟奴仆,就是小/妾姘/头,也有人送上门来。
  闵朝宗了然一笑:“在京城里走动,少不得要有些体面,既然王兄没有合适的家仆,不如我送你两个小厮?都是机灵的好孩子,寻常小事都可以叫他们去做。”
  王屠户犹豫不决。
  这要了人简单,之后呢?又添两张嘴,吃喝可不少银子。
  闵朝宗招手,顷刻间,外面进来俩少年,都是十三四岁,相貌几乎一样,竟是一对儿双胞胎。
  闵朝宗笑道:“这哥哥叫木杨,弟弟叫木柳,也是我们家刚上京之后新添的人手。兄弟俩对京中环境甚是熟悉,王兄若去哪里,交际客人,带出去都方便。”
  他冲门外管家点点头,管家立即托上来一只银盘。
  “这里面是五十两银子,算作我送王兄赴任时的盘缠。”
  王屠户眼珠子都黏在了白亮亮的雪花银上,赶紧起身,手往满满的油渍直接往衣服上擦。
  闵朝宗看了眼皮子直蹦跶,强忍着不愿多管闲事。
  王屠户一手抓一个大元宝,笑的合不拢嘴:“那我就收下了,反正咱们两家也要做亲家,你我分的太清楚,反而没意思。等我见了娘娘,一定为大人美言几句。我们娘娘心里一高兴,兴许和府里的大姑奶奶关系就更好了?”
  闵朝宗听着听着就觉得不对味儿。
  他们家芳华才是分位最高的婕妤,王美人就算怀着孩子,可万岁也没加封她啊!
  王屠户凭什么趾高气昂,活像施了大恩给闵家似的?
  当下,闵朝宗眼里再藏不住厌色,好在王屠户爷仨的心思都在那五个大元宝身上,倒也没留心闵朝宗的变化。
  等王家走时,捎带着还打包了许多吃食,父子三人脸皮不是一般的厚,开口什么都喜欢,什么都想要,几乎如蝗虫过境一般,连门口摆着的两盆牡丹也没放过。
  说是他家的小女儿从小就喜欢这些花啊朵啊,闵朝宗无奈,只好叫人一并搬上马车。
  好容易送走这爷仨。前院狼藉一片,闵朝宗看着就心烦,抬脚就要去后院大太太房里。
  路过客房,却想起许久没见了闵云凯。遂推门而入。
  哪想到眼前一幕却惊的闵朝宗跌坐在地:“救,救命!”
  十几步开外,闵云凯被人掐住喉咙,两脚乱踢,脚下的锦被一半坠落在地,一半挤到床角。
  他因抵抗而剧烈抖动的身体,使得床板上下起伏,眼珠子往外凸,马上就要断气。
  行凶者并未因看到闵朝宗就放手,反而发力更猛。
  闵朝宗连滚带爬往外逃。丝毫不顾及儿子性命:“杀人了,杀人了!”
  前院乱哄哄都是干活收拾的,一听见老爷这样喊,都围上前,又瞧着三少爷的屋子门口打开。有几个胆子大的往里进,却只看见三少爷附在床头大口咳嗽喘气。
  胆子大些的家仆在屋子里打量一圈,也没看见奇怪的人,忙回来找闵朝宗:“老爷,是不是您看走眼了?”
  闵朝宗反手拍这家仆脑袋上:“老爷我什么眼神儿,会瞧错?赶紧进去问问三少爷,看他是死是活!”
  家仆赶紧往里跑。问过之后,却又面色古怪了走了出来:“老爷,您真瞧错了,三少爷说他不过咳的猛了些,确实没有人要害他!”
  闵朝宗从地上跳了起来,猛蹿进屋子。揪住儿子的脖领往外翻。
  闵云凯的脖子一片青紫色勒痕,手印儿清晰可见。
  “竖子,还敢说谎,这不是人掐的,难道还是你自己?”
  闵云凯冷淡的将衣领扯回:“父亲说的不错。确实是我弄伤了自己。”
  闵云凯咬死刚刚没人来行凶,大伙儿一会儿看看老爷,一会儿看看少爷,都不知该信谁。
  不过倾向于后者的居多。
  毕竟这个世上还没多少人傻到快要被掐死,却愣是声称没这事儿。
  何况老爷刚刚吃了不少烈酒,说不定是眼花瞧错了,这也是情理之中的事儿。
  管家几个忙进来搀扶住摇摇晃晃的大老爷,一路送回后宅门口,二门处,另有两个体格壮实的婆子接过,架着进了大太太的正房。
  芳菲从窗口觑着大老爷进了屋,这才往后院来,厨房里进进出出全是人,三个媳妇蹲在墙根下刷碗,又有小厮烧水,品婆婆正指挥着人清点剩余食材。
  “四姑娘!”大伙儿瞧见芳菲,纷纷躬身问安。
  芳菲笑道:“你们忙,我寻品婆婆问几句话。”
  品婆婆心下会意,不动声色的与芳菲来至拐角的小屋。品婆婆好歹也是个小管事,所以闵家的宅子虽小,却还是单留给了她一间。
  品婆婆拐角这里清静,平日少有人来往,所以就挑了它。
  屋中却是局促狭小,勉强放的下一张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