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34 节
作者:敏儿不觉      更新:2021-02-17 12:44      字数:4753
  一切都尽善尽美,然而我却感到缺乏信心。要出差错了,要出差错了。
  真出了差错的话,我知道他会归咎于我。这回他已经断言要杀了我 第二天我给他带去报纸。他看了一遍又一遍,两眼褶摺闪光。他在纽约时报头版左下方独占了一块花边新闻。时报对他死亡的秘密谈得不多,美联社也是如此。但有家小报头版上排出了耸人听闻的大标题:原子专家神秘死亡。
  他看了哈哈大笑。全都看完后,又重新翻到头一张。他目光锐利地抬头看了看我,“别走。听听他们说些什么。”
  “我已经看过了,兰斯洛。”
  “我让你听着。”
  他逐字逐句大声给我读,念到对死者的赞颂之处就拖长了声,由于自呜得意而容光焕发。然后对我说:“你还认为会出差错吗?”
  我迟疑他说:“要是警察再来问我为什么觉得你有心事……”
  “你真够呆的。跟他们说你作过恶梦。如果他们真想进一步调查,等他们决定那么干的时候,已经为时太晚了。”
  诚然,一切都灵验了,可我不敢希冀长此一帆风顺。而且人的心理真是古怪:越是不敢指望的事,越要固执地怀着希望。
  我说:“兰斯洛,等这件事完了,你也成名了。真的成名了以后,你就可以稳稳当当退隐了。我们可以回城里过清静日子。
  “你是个低能的笨蛋。你没看到一旦我获得公认,我必须接着于下去吗?年青人会聚集在我周围;这个实验室将变成庞大的时间研究所;我有生之年将成为传奇人物;我的伟大将达到至高无上的境地,此后任何人和我相比都只不过是知识诛儒。”他目光闪烁,踞起了脚尖,就象是已经见到了他将被推戴上去的崇高宝座。
  那曾是我对最低限度个人幸福的最后一线希望,我叹息了。
  我请求殡仪馆准许在长岛斯特宾斯家族墓地举行葬礼之前,将遗体入殓后暂放在实验室里。我请求不要作防腐处理,而主张连棺材保存在一个大冷藏室里,温度调到华氏40度。我请求不要把它搬到殡仪馆去。
  殡仪馆的人带着一脸冷冰冰不以为然的神情,把棺材弄到实验室来了。无疑最后结帐时会把这项开销也算上。我提出的借口是在最后的时刻我希望他在我身边,也想让他的助手们有再看一眼遗体的机会。这听起来站不住脚,本来也站不住脚。
  其实我该说些什么也是兰斯洛明确规定的。
  死尸一安排好,棺材还没钉板,我就去找兰斯洛了。
  “兰斯洛,”我说,“殡仪馆的人挺不高兴。我觉得他们怀疑这里边有什么蹊跷。”
  “好的,”兰斯洛心满意足他说。
  “但是……”
  “我们只需要再等一天。在那以前,仅仅出于怀疑,谁也摸不出什么名堂来。明天早晨尸体就消失了,或者说明应该消失了。”
  “你的意思说它可能不消失吗?”我早料到了,早料到了。
  “可能会延搁,也可能提前。我从来没转换过这么重的东西,我对我运算的精确程度不十分有把握。我所以让尸休留在这儿不让它送殡仪馆,原因之一就是需要观察。”
  “可是在殡仪馆里它可以当众消失啊。”
  “你认为他们会怀疑这其中在耍花招吗?
  “当然。”
  他似乎觉得很有趣。“他们会说:为什么他把他的助手都打发走了?为什么他要独自作那种小孩子都能作的实验又在实验室过程中想法弄死他自己”为什么尸体恰恰在无人目睹的情况下消失了?他们会说:时间运动的荒唐故事纯属子虚乌有。他服了使他自己陷入木僵昏睡状态的药,医生被他蒙骗了。”
  “对,”我细声细语地说。他怎么一切全明白啊?“而且,”他继续说,“当我仍然坚持我已解决了时间运动问题、宣布我已死亡是无可争辨的事实的时候,正统派科学家就会猛烈攻击我是个骗子。于是,一周之内,我将成为地球上家喻户晓的人物,成为人人议论的对象。我将建议在任何有意出席观看的科学家小组面前当场表演时间运动。我将建议进行表演时现场转播洲际电视,公众的压力将迫使科学家们前来参加,各电视网同意播送。不管看电视的群众是希望看到奇迹还是希望看到私刑处死,他们总归要看!接着我就会成功,在科学界又有谁的毕生事业达到过如此登峰造极的地步呢。”
  有阵功夫我有点昏昏然了。不过我内心深处的一个声音毫不动摇地在说:太长久了,太复杂了,会出差错的。
  当晚,助手们赶到了,去到灵前哀悼致敬。这就又多了两个见证人可以发誓说确曾目睹兰斯洛业已死亡;也多了两份证言可以把事情渲染得更加神乎其神,有助于把它推向最高潮。
  次日清晨四点,我们裹着大衣在冷藏室里等着零点到来。
  兰斯洛兴奋异常,不住地检查各种仪器,进行着我一窍不通的操作。他的台式计算机不停地工作,我纳闷儿的是他冰冷的手指怎么还能灵巧自如地在键盘上跳来跳去。
  我自己可是心境凄凉。周围的寒冷、棺中的死尸、未来的前途未卜。
  我们呆在那儿,时间好象漫无尽头。最后兰斯洛终于开口了:“成了。将按预定设想完成。由于涉及七十公斤的大型物体,大不了消失时间推迟五分钟。我的时间作用力分析功夫真是炉火纯青了。”他对我微笑,也以同样的热情对着他自己的尸体微笑。
  我注意到他这三天一直穿在身上的实验室短工作服。它又旧又皱,我肯定他穿着睡觉来着。看起来就象那个死的第二个兰斯洛刚现身的时候穿过它似的。
  兰斯洛似乎查觉了我的思路,或许只是发觉了我凝视的目光,因为他低头看了看他的工作服,说道:“啊,对了,我还是系上橡皮围裙吧。我的替身现身的时候是系着的。”
  “你不系上它又有什么呢?”我无精打彩地问道。
  “我得系上,非系不可。总算提醒了我。不然就不象是如出一体了。”他眯起眼睛,“你还认为要出差错吧?”
  “我不知道。”我含糊其词他说。
  “你认为尸体不会消失,还是认为我反而会消失呢?”
  由于我根本没回答,他又有点尖声尖气他说了起来,“你没看见我的运气终于转了吗?你没看见一切按计划进行得多顺利吗?我就要成为有史以来最伟大的人物了。来,烧水冲咖啡。”他突然又平静下来。“用它来庆祝我的替身与我们分手和我重返人间。这三天我一口咖啡也没喝过。”
  他塞给我的不过是速溶咖啡,但对三天没喝咖啡的人,那也就将就了。我用冻僵的手指笨拙地慢慢摸索实验室的电炉,直到兰斯洛粗暴地把我推到一边并且把烧杯水放在上面。
  “还得一会儿。”他说着把控制旋钮拔到“高热”位置。他看看表,又看看墙上各种各样的调节控制仪表。“等不到水开,我的替身就要去了。过来看。”他走到棺材旁边。
  我还在犹豫。
  “过来啊!”他专横他说。
  我过去了。
  他怀着无限乐趣俯视着他自己。等待着。我们一起等着,目不转睛地盯着那具尸体。
  发出了噗的一响,兰斯洛高喊道:“误差不到两分钟。”
  眼睁睁地看着死尸无影无踪了。
  敞开的棺材里装着一套空荡荡的衣服。当然,这衣服并非死尸被复制出来时穿的那些,而是货真价实的衣服,所以留在了现实世界中。它们历历在目:内衣外面套着衬衫和裤子;衬衫上打了着领带;领带外面是短上衣;鞋已经翻倒了,里边塞着空自悬垂的袜子。只有尸体不在了。
  我听见水开了。
  “咖啡,”兰斯洛说。“先来咖啡,然后我们再给警察和报社打电话。
  我为他和我自己冲好了咖啡。按惯例从糖罐里取一平茶匙糖替他加好,不多也不少。尽管我相信这一回在这种情况下他已顾不上计较这些,习惯还是难以改变的。
  我缀饮着咖啡。我习惯喝不加奶油和糖的清咖啡,那种浓郁最为可口。
  他搅动着咖啡。“一切”,他轻声他说,“我所期待的一切”。他把怀子放到露出阴蛰的得意神色的唇边一饮而尽。
  那是他最后的话。
  现在事情结束了,一种疯狂的冲动攫住了我。我动手剥掉他的衣服,又用棺材里的衣服给他穿戴起来。不知哪儿来的力气,我竟能把他举起来放在棺材里。我把他双臂交叉放在胸前,就象原来的尸体的那样。
  接着我在外面房间的洗涤槽里把咖啡的残渍和糖都洗得一干二净。我冲了一遍又一遍,直到把我曾用来替换白糖的氰化物全部涤除。
  我把他的实验室工作服和其它衣服都放到一个大盖篮里,我原来曾把替身穿的复制出来的衣服放在那儿。当然,那套复制品已消失了,现在我把原物放进去。
  后来我就等着。
  到晚上,我料定尸体冷得差不多了,就打电话叫殡仪馆。他们为什么要多心呢?他们等着处理一具尸体,这具尸体就在这儿,一模一样的尸体,分毫不差的尸体,就连体内含有氰化物这一点也和第一具尸休的假定情况相同。
  我猜他们还是能够辨别出死去十二小时的尸体和尽管冷冻保存,却已死了三天半的死人之间的差别。可他们为什么要异想天开去注意这些呢?
  他们没有注意。他们钉好了棺材,抬走了他,埋葬了他。这是天衣无缝的谋杀。
  其实,因为在我杀死兰斯洛时他已被合法地宣布死亡,所以严格说来,我闹不清这究竟算不算谋杀。当然,我决没有意思去找律师打听。
  现在,我的生活是安详、宁镒而满足的。我有充裕的钱,我上戏院,我结交朋友。
  我毫无悔恨地生活。诚然,兰斯洛永远也不会获得时间运动的荣誉了。当有朝一日时间运动再度被发现的时候,兰斯洛·斯特宾斯的大名仍然将默默无闻地沉睡在冥冥黑暗之中。当时我曾告诉过他,不管他计划什么,都将以荣华梦断而告终。如果我不杀死他,别的什么因素也会把事情弄糟,那么他就会杀死我。
  不,我毫不悔恨地生活。
  实际上,我已经忘了兰斯洛的一切,除了他啐我的那个时刻。很有点讽刺性的是他在死前确实曾有过一段幸福的时光,因为他得到了一件难得有人获得过的礼物,而他却超乎常人地享受到了。
  尽管他在啐我的时候大叫大喊,兰斯洛总算设法看到了他自己的讣告。
  《妇人画像》作者:查尔斯·M·萨普拉克
  作者简介
  查尔斯·M·萨普拉克出生于西弗吉尼亚的贝克利。他是在许多不同的煤矿和小镇上长大的。他曾获得过心理学学士学位,并在海军服役八年。
  最近,他又获得了英语语言硕士学位。他已婚,并有一个五岁的生儿。他喜欢画画、读书、园艺和棒球运动。
  同我们的许多新作家一样,他已经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他的作品已经被卖给了《明日杂志》等许多刊物。不久,读者就会读到他的许多作品。
  天蓝色是天空万里无云时的颜色。
  桑德拉仰望头顶的蓝天。这些天来,她一直在与沮丧的心情搏斗。眼看就要到三月末了,春天正悄悄降临。今年春天她就要满三十五岁啦。
  “你还年轻,”她大声对自己说,“打起精神来,你这个大孩子。”但是每当她看到天空,她就觉得抑郁,她甚至想哭。无论在中国,还是在非洲,无论在英国的王宫还是在越南的孤儿院,人们头顶的都是同一片蓝天。
  她看见那些高楼大厦里,只有几扇窗户有灯光。大多数公寓都放下了窗帘。她习惯了在睡觉之前,看着城市醒来。过去的四个月里,她一直在圣心医院值夜班,她在那儿当护士。
  对面大楼一扇亮着灯的大窗户引起了她的注意。那窗户正对着她,那是顶楼上的一间画室。一个男人正在一个画架前画画,他的对面,一个女人正坐在一个用黑布罩着的椅子或是凳子之类的东西上。
  桑德拉虽不是过份拘谨的人,但也决不是爱偷看下流场面的人。然而她还是被眼前的情景迷住了。那男的在画架和画布之间娴熟地挥舞着画笔,桑德拉足足看了几分钟,才发现那女的全裸着身子。
  当晨光直射到那扇窗户时,它反射出刺眼的光芒,桑德拉再也看不见里面了。她在窗前站了一会儿,便转身脱衣服,准备睡觉。这时,她回头看了一眼窗户,确信没人能从窗子那看见她。从她现在的角度看,窗外除了晴朗的天空,什么也没有。
  鲜红色是从遍地的红花中提取的颜色。
  这个城市大约有十二万六千人,包括那些无家可归者和来往过客,同时还包括那些未透露数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