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3 节
作者:生在秋天      更新:2021-12-07 09:34      字数:4823
  尤物、梨花带雨、我见犹怜,还有你才刚说的顾盼生辉,太多了,我数都数不过来,你还好意思说什么唯一的一次心动,真是不嫌臊得慌,还亏你岁数比我大三两岁,饶是没见过世面似的。”小少年很不齿地损了罗大公子几句,奉上一脚,被对方躲了过去。
  “这回这个真不一样,真的,我发誓,比珍珠还珍,不信,你问文三,对不对,文三?要不然文三也不会看呆了眼。”罗大公子问道。
  文三听了很不爽,好像藏在心底的宝贝被人觊觎一样,可眼前的人哪个他也得罪不起,不过,他再也提不起兴致吃喝玩乐了,找了个借口告辞出来。在庙会里转来转去,可惜再也没有见到心心念念的人。文三也不愿意早早回去面对那张死板的面孔,又想到子晴晚上肯定会去看花灯,不若等天黑了,自己再去碰碰运气。想到此,便找个地方歇息,等天黑再做打算。
  第一百八十六章、巧遇(二)
  话说子晴在庙会满载而归了,林康平让林安拉着东西先回去了,自己带着子晴找了个茶馆要了个雅间歇息,子晴知道晚上还要去看花灯,便乖乖地靠着窗户坐下来喝茶,不经意间往外一瞧,正好看见了文三,文三抬头也看见了她,子晴的表情先是愕然,而后是惊喜,文三的眼中可真是惊喜,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子晴对林康平说道:“文三过来了,偌大的京城,怎么我第一次来,第一次出门逛,就能碰见这唯一的熟人。可真是巧了。”
  “可不真是巧了,我做梦也想不到能在这遇见你们,这个他乡遇故知,也算人生一大乐事吧,不介意我同坐吧。”文三推门进来听到子晴的话,回道。
  “坐下吧,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客气了?”子晴说道。
  文三先问了子晴的来意,尔后三人各叙了些别后情形,子晴得知文三今年也要去参加会试,而且他也在国子监读书,与子福算是同窗,文三说他也认识子福,不过来往得不多,子晴也理解,毕竟两人的生活圈子是不一样的。
  “我哥的功课怎样?有没有人欺负他?在家他从不和我们谈论学堂的事情。”子晴有些好奇,问道。毕竟京城里的人眼睛都长在头顶上,子福只不过是一个从乡下过去的小举人,家里什么势力也没有。
  “你哥很用功,学业不错。很得先生的赞赏,估计今年的会试应该会有希望吧。没有人欺负他,你放心吧。”
  “那你也准备今年参加会试吗?我怎么觉得你好像没有正经念过书似的?”子晴问道。
  “那说明我文三天资聪颖,也不看看我们文家什么出身?”
  “你就可劲吹吧,横竖也没人揭发你。”
  三人说说笑笑,不觉天色已晚,子晴对文三说道:“对不起。我们还要去逛逛京城的花灯,下次再来不知什么时候了,所以这次我们要玩个够。不若你明日过来我们家。我们请你吃顿便饭。”
  “好啊,我还真是有些想念你的手艺。不过我今日也正打算去看看花灯呢,你们不介意同行吧。而且。看花灯就是人多热闹才好玩的,我还是个猜谜高手呢。”文三说道。
  子晴看看林康平,林康平握着子晴的手,开口说道:“少爷既有此雅兴,俗语说的好,相请不如偶遇,更何况,还是在这千里之外的他乡呢。晴儿才刚也说了,你是她在这里唯一的朋友。”
  于是三人整理整理,便往灯市走去。灯市在离皇宫不远的大街上,因为这一天,皇室的人也会微服出来与万民同乐。难怪连林康平的大嫂都知道了,这是公开的秘密。
  子晴发现这人比庙会上的还多,摩肩接踵的。一不小心,就会被人群冲散了,所以林康平紧紧地握着子晴的手,而文三则站在了子晴的另一边,各式各样的花灯点缀着整个街道,每家的灯市前都有围观猜谜的。连猜三次,猜中了可将花灯带走,猜不中就要花钱买了,子晴一向不大会猜谜,文三在一旁不停地问子晴可有相中的?
  忽然,子晴见前面聚集了很多人,原来这家的花灯做的最精致,吸引了很多的游客,子晴也相中了两盏,指给文三看了,已经有人在猜,不过还是买的人居多。子晴看中的是一个“曲”字,打一曹操的一句诗歌,文三猜了两遍均不对,子晴想了想,说:“对酒当歌。”老板笑呵呵地说:“恭喜小娘子答对了,这盏花灯送你了。”
  文三不服气,还要再猜一个,是一个“品”字打一成语,这个文三猜出了,是“三缄其口”。不过文三看中了另一盏花灯,是鲤鱼跳龙门的,寓意好,谜面是“画中不是田”,打一字。文三猜了两次不中,回头看着子晴,子晴笑笑,说“十字”。老板这次有些笑得就有些勉强了,当然,灯笼仍送给文三了。文三气馁,故意顿足说:“读了那么多年书,居然还猜不过一个村姑,情何以堪啊?”
  子晴听了看着林康平嘻嘻一笑,并不在意,知道他是故意让着她的。三人说说走走的,已逛了大半,子晴感觉差不多大同小异的,要回家了,文三说再猜最后一个就走,看中了一盏小巧的鱼灯,粉色绢布上画的老松树下趴的一条鱼,也是打一成语,这次文三倒是很快猜出来了,拿了这盏灯送子晴,子晴原本不想要,林康平接了过来。
  文家的马车送林康平和子晴回家,子晴玩了一天,倒床就睡,一夜无话。
  第二日子晴醒来,林康平又不在身边,王财王喜也没在,林安说是京城的商铺大都今日开业,林康平出去巡视自己家铺子了,顺便去把另一个铺子的租金收了。临出门时交代子晴不要独自出门,在家等他。
  子晴一看无事可做,便把昨日庙会买的东西归置整理,还有过几天去看子福和刘氏,给孩子也买了不少玩意,趁林康平这会不在,好好归整。谁知正忙着,文三带着他的小厮来了,子晴有些意外,忘了请他吃饭这茬,有些呆呆的。
  “该不是你昨日邀请我又忘了吧,亏我还眼巴巴地惦着,怕来早了打扰了你们。我算知道了,在你心里,我是一点也不重要,好在我也不是第一次被你伤了,我还勉强撑的住。”文三见林康平没在,说话随意了许多。
  “哪里,胡说什么呢?我是真心把你当朋友的,从小就是。你放心,我一定亲手给你做一顿你从来没吃过的美食。”说完子晴去了灶房,让刘婆子出去买一条大活鱼,有黑鱼最好,其次是草鱼,买一只嫩母鸡,买一些豆芽和豆腐。
  刘婆子说道:“奶奶,这季节要买活鱼可是不易,价格也贵得离谱,您看要是万一买不着,用买些别的替换吗?”
  子晴看了家里还有大白菜,猪肉,花椒,还有子晴带来的干辣椒,便说道:“不拘多贵,有就要了,实在没有就买一只活鸭子或半只羊腿回来。”
  子晴让文三在厅堂里坐着,自己在灶房剁肉馅,文三在厅堂根本坐不住,他本来就是来看子晴的,便站在灶房门口和子晴聊天。
  刘婆子很快就回来了,倒是运气不错,还真买来了一条大草鱼。子晴教她如何收拾鱼和鸡,在林康平进门前,子晴总算做好了三道菜,一道水煮鱼,一道白斩鸡,一道菜心丸子,用的是鸡汤做底汤,而且放了些海米瑶柱调味,自是鲜美异常。文三没想到子晴真的做出了两道他没有见过的菜式,而且还十分美味,菜心丸子虽然吃过,却也没这般清亮鲜美。
  子晴原本以为他们不会很快接受水煮鱼的麻辣,还不敢十分地放辣椒,没想到文三说:“真是过瘾,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真是鲜、咸、麻、辣、香,没想到你还有这手艺。我真是羡慕康平的福气,你说你当初怎么就没看上我呢?好了,说正经的,子晴,你打算开饭馆吗?”
  “没想过啊,怎么了?”子晴有些莫名其妙。
  “那把这二道菜的菜谱卖给我吧,我有酒楼,保准能卖火了,太过瘾了,尤其是那道鱼,你出个价吧。”
  子晴看看林康平,说:“你可真是,吃顿饭还想着挣钱,我也没卖过菜谱,我倒是和你爹打过几次交道。说实话,这些年,你家对我家帮助确实挺大的,要不这菜谱就算我酬谢你家了。”
  “别,一码归一码,我爹也没吃亏,他从你手了还挣了不少银子呢。这样吧,我给你一千两银子,你再给我凑二个菜谱,如何?”文三说道。
  子晴又看看林康平,林康平摸摸子晴的头说道:“我家晴儿就是厉害,请顿客还能挣出一千两的银子。不怕,少爷最不缺的就是银子,你可劲儿要吧。”
  子晴想了半天,把做蛋糕的方法教他,说:“这个白斩鸡和蛋糕,我老家的二嫂在做,应该影响不了你。这蛋糕你可以开发出很多品种来,大的小的,圆的方的,加奶油不加奶油的。按理这一个蛋糕的方子就值五百或一千两,那二个算我赠送的,朋友一场的回馈。”
  “那哪成,我不能占你的便宜,像你说的那什么蛋糕,我可以专门开一个这样的铺子,还是独一份呢。康平这几年没少帮我,我一生气,也没给他工钱,这次一并算了吧。回头我给你们一千两。”
  饭后,文三催着子晴去他的酒楼,教酒楼的大师傅做菜,林康平跟着。从酒楼出来,天已黑了,林康平牵着子晴的手,大街上的人还不少,子晴抬头看见了天上的那轮圆月,淡淡的黄晕烘托出清冷的月辉,如水一般泻下来。
  子晴想起了她来到这个世界之前的那个元宵,一晃,时光过去了十多年了。时空的改变早已物是人非了,身边陪着自己的是林康平。如今,也算是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幸福吧。想到这,子晴拍了拍林康平的后背,林康平背着子晴回了家。
  十八那日,听说庙会有大型的民族风俗表演,林康平又带着子晴去了,两人谁也没想到,等待他们的差一点是万劫不复的深渊。
  第一百八十七章、猎物
  这日,子晴刚换上了桃红色的撒花苏锦长身立领棉袄,有点像旗袍的样式,同样的领口和袖口有一圈白狐毛,正坐在梳妆台整理服饰,林康平给她插了一只镶着翡翠的金钗,子晴忽然想起来那日文三说的话。  问道:“成日总说文家文家的,究竟文家是什么来路,为什么文三说,凭他们家的出身,科考似乎探囊取物一般简单?还有,文三的爹爹不是告病回乡休养了吗?怎么他还会有一品大员的女儿肯嫁给文三?”
  “我还以为你不会问这些呢?少爷的祖父曾做过二代帝师,官拜一品大学士,文家的大老爷现在是两广总督,是从一品,少爷的夫人家应该也是从一品的吧,文家二老爷出任户部的侍郎,三老爷以前是巡盐御史,还有,文家的近支还有出任巡按,知府等等,所以,文家也算家大业大了。”
  “听着好像官都挺大的,算了,我也记不住,我怎么觉得当官的不是有什么回避制度吗?怎么文家一门就出了这么多的大官?朝廷难道不担心吗?”
  林康平摸摸子晴的头,闷声笑道:“小脑袋瓜子想什么呢?这也是你我能操心的事?咱们呀,还是赶紧出门,一会庙会上的人更多了,我瞅着你的棉袄大抵都是红的,配这个大红羽纱的披风不是很好看,昨日我出门,给你相中了一件纯白的兔毛披风,我买了回来,今儿正好试试。”
  说完林康平打开一个包袱,给子晴披上了披风,端详了一下,说道:“果然还是这个白色更合适些,可惜,没有纯白的狐狸皮子了,只好将就这兔毛的,我听说大户人家有什么银鼠皮子。还有什么东北的貂皮,等我找到合适的再给你换一件。”
  子晴听了忙道:“不用了,过几天咱们就回家了,家里那边有一件棉袄对付就蛮够了。我有那些的棉袄呢,哪里用着这些,没得浪费了。倒是你自己,常出门在外的,备一件倒是正经。”
  两人携手出门,离隆佑寺老远就下了马车,因为人实在太多了。林康平紧握子晴的手,挤进了人群,果然有好多身着民族服装的在载歌载舞,基本一个民族一个位置,不光有民族舞蹈,还有民族小吃,民族服饰,在庙会转热了。子晴便把披风脱了,林康平习惯性给她擦汗,子晴看着林康平做这些。  嫣然一笑。
  两人不觉又转到了那日的酒楼前,子晴正在试苗族的银饰,旁边正好有卖苗族糍粑的,苗族竹筒饭,竹筒鸡杂的,子晴要了份鸡杂,用签子扎着吃,时不时喂林康平几口,味道还不错,香气四溢的。又放了不少辣椒,正是子晴爱吃的,所以连头上的银饰还没取下来,子晴就吃上了,还是平时出门的机会少,一点也没想过这样做有什么不妥。要是曾瑞祥和沈氏见了,准得骂她,“哪里像个闺秀的样子?”
  可是偏偏在林康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