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 节
作者:京文      更新:2021-02-17 12:20      字数:5062
  第十条 室内工作时,不得单独游憩,不得先进或后退。
  第十一条 室内工作时,监视人员须分立于执行事务人员之间,不得自由来往于事务地之外。
  第十二条 室内工作时,不得吸烟。
  第十三条 组员有违背规则时,监视人员得报告于委员长及监察员处理之。
  第十四条 点查时间,每日两次:上午自九时起,十二时止;下午一时起,四时止,作息均不得逾法定时间。遇必要时,星期日亦可点查。
  第十五条 各组组员,只须勤务半日,以节劳逸。每一处物品开始点查后,即由某组始终其事,以专责成。故每处点查时间,每日只须三小时。如组员愿终日在内勤务者,可声明志愿,得附隶于上下勤务之两组。
  第十六条 各组进屋勤务,无论已毕未毕,出屋时每次必须加以封锁,由本组会同军警签字,或作别种符号于上。点查未完之箱柜,亦照此办理。
  第十七条 本会应将点查情形,编出报告公布之。
  第十八条 本规则遇有必要修改时,应由委员会开会行之。
  第一部分:迁移的初步点查规则以及我的参与(2)
  我现在回溯到第二节所述的易寅村同我声述了委员会的成立,并且邀我加入的事。
  过了两天,我又在东安市场路遇了易寅村,他对我说:“委员会已经聘了你做顾问。”我说:“谢谢!好得很。”?
  “我明天上午10点钟左右来奉访,”他说,“我带了聘书来,请不要出去。”?
  “好!我准时奉候。”彼此一笑分别了。这是12月21日。?
  我回得家来,已是上灯时分,家人对我说:“内务部连次电话,要你明天上午9点钟到部有要公,王次长也要来。”我非常奇怪,因为明日正是星期,不是有临时紧急的事,不会办公。
  我所主管的,是外事警察、非常警察,以及地方治安,如若有紧急之事,都是非同小可。我急急电本司去问,司里已经没有职员了。又电文书科,回话说:“方科长亲自来部所传,也不知道什么事。”方科长名懋,又电话问他的家中,他并没有回去。但是我已经明白这事显然不平凡。
  第二天一早,方科长电话来了,说是:清室善后委员会议决点查清宫物品,定明日(星期一)实行,执政府有令制止。此事属于非常警察,恰恰是我所管,果然是“故宫”的事。王次长约我到部处理,他自己也来。我明白了,同时我很欣幸我不要部派“助理员”的名义,非常有道理。我于是立刻到部去。又知道易寅村要来,便留了一张字条告诉他此事有变局,就出门了。
  我到了内务部,王次长已经先到,他名来,号耕木,浙江人。他一见我,连连地指着桌上的一件公文,努着嘴说:“这要赶快地办!”
  我看了这件公文,是“临时执政府秘书厅公函”第一百十号:
  迳启者:
  奉执政谕,据报清室善后委员会于本月二十三日点查清宫物件,现清室善后之事,政府正在筹议办法,该委员会未便遽行点查,着内务部暨警卫司令查止。等因;相应函达贵部,希即查照办理可也。 此致
  内务部
  中华民国十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我看了一遍,问王次长:“怎么办?”
  他说:“赶快办稿行知京畿警卫司令部同京师警察厅执行查止!”
  我望着他少须停顿了一下,“恐怕不好这么办。”我说。
  “执政的谕,我们怎么可以不遵办?”他说。
  “这桩事在清室委员会要着手点查,是保管上应有的手续。”我说,“并且警卫司令鹿钟麟就是极端主张的一人,万一他不奉令,是否要警察厅同他对立起来?本部恐怕要为难,有关威信,似乎要慎重。以愚见,至多行知委员会,一面也行知警卫司令,听他自己酌量,我们不要说什么,可以比较活动。”
  “执政府没有承认这委员会,我们如何与之行文?” 王说。
  “委员会依前政府命令组织,执政府没有否认前摄政政府任何法令。并且本部已经派了‘助理员’去参加。”
  他问:“抛回助理员怎么样?”
  我答:“国务院以及各部都已照派了。”
  第一部分:迁移的初步点查规则以及我的参与(3)
  他默然了半响,就要我办稿分行警卫司令部同委员会,前者用公函,后者则用便函,以表示似乎承认,又似乎不承认的形态。
  我忙提起他桌上的笔写,内容是这样:
  内务部致京畿警卫总司令部?办理清室善后委员会
  公便函
  迳启者:本日准临时执政府秘书厅函开:“奉执政谕,据报清室善后委员会云云(词句同前,从略)查照办理可也。”等因;除函警卫司令部外,相应函达贵司令部,即希查照办理。
  查照,务希将查点清宫物件事宜从缓办理。此致
  京畿警卫总司令部
  办理清室善后委员会
  ?
  王次长画了诺,交下去缮发。分头各自回去。
  我回得家来,知道易寅村已经来过,我的留字也拿去了,留下一个聘书,并且留信要我午后2时到神武门参与清宫点查预备会议,就是要查止的那个会议。我要变为两头人了,去不去呢?这个问题在我心上一闪,立刻决定了去。下午2时,我去了!?
  第一部分:迁移的初步调停双方执行点查(1)
  神武门里乱嘈嘈地,只见警察同兵士往来穿梭,向左手不多路,有一带不高的群房,人声更哄哄地,那就是开会的所在了。看见了委员长李石曾、易寅村、吴稚晖、鹿总司令以及许多善后委员会的委员、监察员、顾问、各部会的助理员等等许多许多的人,约莫有七八十,还有警察、卫兵、黑压压的一屋子。我的舅父庄思缄(蕴宽),他是当时的审计院长,虽年事已高,因被推为委员会监察员之一,也来了。彼此招呼落座。
  李石曾、易寅村当然已经知道了这事,一般人都发着各种不同的议论在互相谈话,内务部的公函已到,于是乎开会了。许多人围坐了一张会议桌,也有散坐在后面同两旁的。李先生第一个起立致词,他是主席。他说:
  (上略)民国优待清室条件,本已载明溥仪暂居宫中。不料我国人民素性宽大,竟任其延长至13年之久。此次国民军回京,摄政政府代表大多数国民意见修改优待条件,并令溥仪迁出宫禁,本属极正当极自然之事。况民国六年张勋复辟清室显已违反优待条件,决非张勋一人之罪。有张勋死后,清室赐谥忠武之事,可以为证。且在民国统治之下,京中满街翎顶补服,宫中并有宣统十几年上谕,非清室违反优待条件之证明而何?是此次摄政政府举动,虽仍觉过于和缓,然吾人对此种办法,亦可认为比较的满意。今查封手续既告完竣,开始点查,即自明日起开始办事。
  惟有一言为到会诸君告者:今日忽接内务部转来执政府公函,大意对于清室善后问题,正在考虑,应从长讨论,所有清室善后委员会点查物件等事,暂缓进行等语。查本会系由委员会委员、监察员、各部所派助理员及本会所聘学术专门家组织而成,非如其他行政机关可以随时听候政府命令者可比。且点查系本会内部手续,本会既已承受保管,决不能不知其中究有何物?共有若干?正如受人委托保管一包银钱,决不能不知包中所有银钱数目而贸然负此责任也。故个人对于原则上主张反抗政府此种违反民意、不合手续之命令,至于事实方面若何办理?则请到会诸公详细讨论。(下略)
  跟着说话者纷纷,吴稚晖说话最多,时刻站起又坐下,坐下又站起。易寅村说的更为激昂,舅父庄思老年纪最长,素来望众于士林,此刻也侃侃而谈,大都是同李石曾一致的,大家你言我语情绪激昂,会场愈显异常亢奋,所有的观点也都十分的统一。
  庄思老最后以长者的身份说:“今天是看鹿总司令的态度了。”
  “我们军人,固然以服从为天职!”鹿司令表态了,“但是要迫我向后转,那也就有所不
  顾了!我要到执政府先同武官长卫兴武商量一下。”
  于是在场意见,几乎全体一致,决议:照旧点查,并推吴稚晖同国务院所派的助理员杨千里一同起草,答复内务部。原文是:
  敬复者:准贵部函开:(同前函文略)从缓办理。等因;查本会于本月二十日议决于二十三日点查清宫物件,系会内应有手续。又本会点查规则,系会同军警各机关及各项专门学术人员分组办理,亦系由本会合议决定,似非单纯行政机关可比,万难中止。除由京畿警卫总司令部另行函复外,相应函复,希即查照为荷。此致
  内务部
  中华民国十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第一部分:迁移的初步调停双方执行点查(2)
  会散,有当地警察照例应该列席驻听的,报告当时的情形到了内务部,王次长吃了一惊,他平常对我说他个人最崇敬的人是庄思缄同汪伯唐(大燮,当时的平政院院长),不管他这话是真是假,可以知道庄思缄(蕴宽)在他心里上有相当的重量。
  庄蕴宽(生于1866年卒于1932年)是家母庄还女史三弟,我的嫡亲娘舅,清末名臣,嫉恶如仇,鲠直敢言,并以诗文书法享誉当时。曾继郑孝胥之后任广西边防督办;救过孙中山和黄兴。孙中山在南京就任大总统时,请庄蕴宽(思缄)同列火车赴南京,并委任为江苏都督佐理军政。
  庄在广西离任时提拔了手下爱将蔡锷,接任他的职务。南北议和,袁世凯称帝。当时全国60位议员59位表态支持。惟庄蕴宽一人反对。并让徐世昌代递公开信,痛陈帝制不可为;民意不可欺,公然提出取消洪宪年号,撤销大典筹备处。引起袁世凯勃然震怒,从而庄蕴宽以犯颜直谏,名动天下,享誉士林,乃当时京城和全国广受世人敬仰的大人物。连段祺瑞等对他也是颇为尊重。现在这位老先生参加了委员会,并且发言相当严重,王次长揣量了这种情况,知道不是用执政府名义这一道符可以退得了的。
  那时内务总长龚仙洲(心湛)正病在医院,他自然流水地赶到医院去商量。恰好龚仙洲同庄蕴宽是多年的同官朋友,龚是纯粹的旧官僚,又是安福系,思想虽然不同,可是他也知道此事不比寻常,于是吩咐王次长去问一问庄,或可以知道一些应付的法门。于是王次长深夜到了大院胡同庄公馆访问庄蕴宽,一直谈到1点钟才走。
  他得到一个妥协的原则,庄又给他带了一封非常重要的信给龚,那信上写着:
  仙翁先生总长大签:
  闻公偶抱采薪,昨经电询,夜间复与王次长晤谈,敬悉政躬即占勿药,略以为慰。清室善后委员一事,弟本不与闻,乃因公推为监察 员用函聘请,询其何故,谓弟夙有公正虚誉,一再相邀,故勉从其约。及到会后,知诸公皆清白乃心,刻苦从事,乃大异于所闻。昨忽见贵部传谕之函,窃疑当局有所误听而发。点查之举,乃会中因鹿总司令负责过重(亦鹿司令所自请)亟行此,期昭信于国人,且各部院均派助理员,事属公开,绝不违法。尽可由政府派员查察,何止之有?会中如李、易、吴诸君,皆民党清白之人(稚晖亦阁下素识,不待弟言),其发言或有激昂,但理则甚当。弟之所说,较近官僚,意在融和,不生窒碍。闻警察中有人报告执事,目弟发言激烈之至,此等名字,弟所肯承。惟办事必须辨明正当与否,且亦必有各种手续,不可不于各方面着想。段公性质,弟所略知,左右宜匡救而弥缝之,若以回护而生枝节,影响所关匪细。(满人之胡涂,皆一偏之见耳,其言可听耶?)高明以为然乎?专上,敬颂愈安。诸维详察。次长同此。弟宽顿首。[()内字原文皆旁注]
  ?
  到了第二天清早,因为昨日会议决定要开始点查,我预备到神武门去,却接到舅氏庄思老的电话要我先去一谈,我只得先到大院胡同,思老就将昨晚同王次长的一番谈话对我说了。并且告诉我说:“我向王耕木提过,有什么要向委员会干旋的事,同你商量好了,你同他们有相当的交谊,可以有办法的。”
  舅氏的话我记下了,看见时候已到,赶急地到了神武门。进门先到昨天会议的地方,集合了陆续到来的人士,大家兴高采烈地组织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