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94 节
作者:闲来一看      更新:2021-07-17 08:22      字数:4873
  同天。早愿图之,久而未遂,常惧亡灭,不展冤情。今大耻既雪,甘从刑宪。”州司据
  法处死,列上其状,太宗特诏原免。
  周智寿者,雍州同官人。其父永徽初被族人安吉所害。智寿及弟智爽乃候安吉于途,
  击杀之。兄弟相率归罪于县,争为谋首,官司经数年不能决。乡人或证智爽先谋,竟伏
  诛。临刑神色自若,顾谓市人曰:“父仇已报,死亦何恨!”智寿顿绝衢路,流血遍体。
  又收智爽尸,舐取智爽血,食之皆尽,见者莫不伤焉。
  豫州人许坦,年十岁余,父入山采药,为猛兽所噬,即号叫以杖击之,兽遂奔走,
  父以得全。太宗闻而谓侍臣曰:“坦虽幼童,遂能致命救亲,至孝自中,深可嘉尚。”
  授文林郎,赐帛五十段。
  博州聊城人王少玄者,父隋末于郡西为乱兵所害。少玄遗腹生,年十余岁,问父所
  在。其母告之,因哀泣,便欲求尸以葬。时白骨蔽野,无由可辨。或曰:“以子血霑父
  骨,即渗入焉。”少玄乃刺其体以试之。凡经旬日,竟获父骸以葬。尽体病疮,历年方
  愈。贞观中,本州闻荐,拜除王府参军。
  赵弘智,洛州新安人。后魏车骑大将军肃孙。父玄轨,隋陕州刺史。弘智早丧母,
  事父以孝闻。学通《三礼》、《史记》、《汉书》。隋大业中,为司隶从事。武德初,
  大理卿郎楚之应诏举之,授詹事府主簿。又预修《六代史》。
  初,与秘书丞令狐德棻、齐王文学袁朗等十数人同修《艺文类聚》,转太子舍人。
  贞观中,累迁黄门侍郎,兼弘文馆学士。以疾出为莱州刺史。弘智事兄弘安,同于事父,
  所得俸禄,皆送于兄处。及兄亡,哀毁过礼。事寡嫂甚谨,抚孤侄以慈爱称。稍迁太子
  右庶子。及宫废,坐除名。寻起为光州刺史。
  永徽初,累转陈王师。高宗令弘智于百福殿讲《孝经》,召中书门下三品及弘文馆
  学士、太学儒者,并预讲筵。弘智演暢微言,备陈五孝。学士等难问相继,弘智酬应如
  响。高宗怡然曰:“朕颇耽坟籍,至于《孝经》,偏所习睹。然孝之为德,弘益实深,
  故云‘德教加于百姓,刑于四海,是知孝道之为大也。”顾谓弘智:“宜略陈此经切要
  者,以辅不逮。”弘智对曰:“昔者天子有诤臣七人,虽无道不失其天下。微臣颛愚,
  愿以此言奏献。”帝甚悦,赐彩绢二百匹、名马一匹。寻迁国子祭酒,仍为崇贤馆学士。
  四年卒,年八十二,谥曰宣。有文集二十卷。
  陈集原,泷州开阳人也。代为岭表酋长。父龙树,钦州刺史。集原幼有孝行,父才
  有疾,即终日不食。永徽中,丧父,呕血数升,枕服苫庐,悲感行路。资财田宅及僮仆
  三十余人,并以让兄弟。则天时,官至左豹韬卫将军。
  元让,雍州武功人也。弱冠明经擢第。以母疾,遂不求仕。躬亲药膳,承侍致养,
  不出闾里者数十余年。及母终,庐于墓侧,蓬发不栉沐,菜食饮水而已。
  咸亨中,孝敬监国,下令表其门闾。永淳元年,巡察使奏让孝悌殊异,擢拜太子右
  内率府长史。后以岁满还乡里。乡人有所争讼,不诣州县,皆就让决焉。圣历中,中宗
  居春宫,召拜太子司议郎。及谒见,则天谓曰:“卿既能孝于家,必能忠于国。今授此
  职,须知朕意。宜以孝道辅弼我兒。”寻卒。
  裴敬彝,绛州闻喜人也。曾祖子通,隋开皇中太中大夫。母终,庐于墓侧,哭泣无
  节,目遂丧明。俄有白鸟巢于坟树。子通弟兄八人,复以友悌著名,诏旌表其门,乡人
  至今称为“义门裴氏”。
  敬彝少聪敏,七岁解属文。性又端谨,宗族咸重之,号为“甘露顶”。年十四,侍
  御史唐临为河北巡察使,敬彝父智周时为内黄令,为部人所讼,敬彝诣临论其冤。临大
  奇之,因令作词赋。智周事得释,特表荐敬彝,补陈王府典签。智周在官暴卒,敬彝时
  在长安,忽泣涕不食,谓所亲曰:“大人每有痛处,吾即辄然不安。今日心痛,手足皆
  废,事在不测,得无戚乎?”遂请急还,倍道言归。果闻父丧,羸毁逾礼。事母复以孝
  闻。
  乾封初,累转监察御史。时母病,有医人许仁则,足疾不能乘马,敬彝每肩舆之以
  候母焉。及母卒,特诏赠以缣帛,仍官造灵舆。服阕,拜著作郎,兼修国史。仪凤中,
  自中书舍人历吏部侍郎、左庶子。则天临朝,为酷吏所陷,配流岭南,寻卒。
  裴守真,绛州稷山人也。后魏冀州刺史叔业六世孙也。父慎,大业中为淮南郡司户。
  属郡人杨琳、田瓚据郡作乱,尽杀官吏。以慎素有仁政,相诫不许惊害,仍令人护送慎
  及妻子还乡。贞观中,官至酂令。
  守真早孤,事母至孝。及母终,哀毁骨立,殆不胜丧。复事寡姊及兄甚谨,闺门礼
  则,士友所推。初举进士,及应八科举,累转乾封尉,属永淳初关中大饥,守真尽以禄
  俸供姊及诸甥,身及妻子粗粝不充,初无倦色。寻授太常博士。
  守真尤善礼仪之学,当时以为称职。高宗时封嵩山,诏礼官议射牲之事,守真奏曰:
  据《周礼》及《国语》,郊祀天地,天子自射其牲。汉武唯封太山,令侍中儒者射
  牲行事。至于余祀,亦无射牲之文。但亲舂射牲,虽是古礼,久从废省。据封禅祀礼曰:
  未明十五刻,宰人以鸾刀割牲,质明而行事。比鸾驾至时,宰牲总毕,天皇唯奠玉酌献
  而已。今祀前一日射牲,事即伤早;祀日方始射牲,事又伤晚。若依汉武故事,即非亲
  射之仪,事不可行。
  又《神功破阵乐》、《功成庆善乐》二舞,每奏,上皆立对。守真又议曰:
  窃唯二舞肇兴,讴吟攸属,赞九功之茂烈,叶万国之欢心。义均《韶》、《夏》,
  用兼宾祭,皆祖宗盛德,而子孙享之。详览传记,未有皇王立观之礼。况升中大事,华
  夷毕集,九服仰垂拱之安,百蛮怀率舞之庆。甄陶化育,莫匪神功,岂于乐舞,别申严
  敬。臣等详议,奏二舞时,天皇不合起立。
  时并从守真议。会高宗不豫,事竟不行。及高宗崩,时无大行凶仪,守真与同时博
  士韦叔夏、辅抱素等讨论旧事创为之,当时称为得礼之中。
  守真天授中为司府丞,则天特令推究诏狱,务存平恕,前后奏免数十家。由是不合
  旨,出为汴州司录,累转成州刺史。为政不务威刑,甚为人吏所爱。俄转宁州刺史,成
  州人送出境者数千人。长安中卒。
  子子余,事继母以孝闻。举明经,累补鄠县尉。时同列李朝隐、程行谌皆以文法著
  称,子余独以词学知名。
  或问雍州长史陈崇业,子余与朝隐、行谌优劣,崇业曰:“譬如春兰秋菊,俱不可
  废也。”景龙中,为左台监察御史。时泾、岐二州有隋代蕃户子孙数千家,司农卿赵履
  温奏,悉没为官户奴婢,仍充赐口,以给贵幸。子余以为官户承恩,始为蕃户,又是子
  孙,不可抑之为贱,奏劾其事。时履温依附宗楚客等,与子余廷对曲直。子余词色不挠,
  履温等词屈,从子余奏为定。
  开元初,累迁冀州刺史。政存宽惠,人吏称之。又为岐王府长史,加银青光禄大夫。
  十四年卒,谥曰孝。子余居官清俭,友爱诸兄弟。
  兄弟六人,皆有志行。次弟巨卿,卫尉卿;耀卿,别有传。
  李日知,郑州荥阳人也。举进士。天授中,累迁司刑丞。时用法严急,日知独宽平,
  无冤滥。尝免一死囚,少卿胡元礼请断杀之,与日知往复至于数四。元礼怒,曰:“元
  礼不离刑曹,此囚终无生理。”答曰:“日知不离刑曹,此囚终无死法。”因以两状列
  上,日知果直。
  神龙初,为给事中。日知事母至孝。时母老,尝疾病,日知取急,调侍数日而鬓发
  变白。寻加朝散大夫。其母未受命妇邑号而卒,将葬发引,吏人赍告身而至,日知于路
  上即时殒绝,久之乃苏。左右皆哀恸,莫能仰视。巡察使、卫州司马路敬潜将闻其孝悌
  之迹,使求其状,日知辞让不报。服阕,累迁黄门侍郎。
  时安乐公主池馆新成,中宗亲往临幸,从官皆预宴赋诗。日知独存规诫,其末章曰:
  “所愿暂思居者逸,莫使时称作者劳。”论者多之。
  景云元年,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转御史大夫,知政事如故。明年,进拜侍中。先天
  元年,转刑部尚书,罢知政事。频乞骸骨,请致仕,许之。
  初,日知将有陈请,而不与妻谋,归家而使左右饰装,将出居别业。妻惊曰:“家
  产屡空,子弟名宦未立,何为遽辞职也?”日知曰:“书生至此,已过本分。人情无厌,
  若恣其心,是无止足之日。”及归田园,不事产业,但葺构池亭,多引后进,与之谈宴。
  开元三年卒。
  初,日知以官在权要,诸子弟年才总角,皆结婚名族,时议以为失礼之中。卒后,
  少子伊衡,以妾为妻,费散田宅,仍列讼诸兄,家风替矣。
  崔沔,京兆长安人,周陇州刺史士约玄孙也。自博陵徙关中,世为著姓。父皑,库
  部员外郎、汝州长史。沔淳谨,口无二言,事亲至孝,博学有文词。初应制举,对策高
  第。俄被落第者所援,则天令所司重试,沔所对策,又工于前,为天下第一,由是大知
  名。再转陆浑主簿。秩满调迁,吏部侍郎岑羲深赏重之,谓人曰:“此今之郄诜也。”
  特表荐擢为左补阙,累迁祠部员外郎。沔为人舒缓,讷于造次,当官正色,未尝挠沮。
  睿宗时,征拜中书舍人。时沔母老疾在东都,沔不忍舍之,固请闲官,以申侍养,
  由是改为虞部郎中。无何,检校御史中丞。时监察御史宋宣远,恃卢怀慎之亲,颇犯法,
  沔举劾之。又姚崇之子光禄少卿彝,留司东都,颇通宾客,广纳贿赂,沔又将按验其事。
  姚、卢时在政事,遽荐沔有史才,转为著作郎,其实去权也。
  开元七年,为太子左庶子。母卒,哀毁逾礼,常于庐前受吊,宾客未尝至于灵座之
  室,谓人曰:“平生非至亲者,未尝升堂入谒,岂可以存亡而变其礼也。”中书令张说
  数称荐之。服阕,拜中书侍郎。或谓沔曰:“今之中书,皆是宰相承宣制命。侍郎虽是
  副贰,但署位而已,甚无事也。”沔曰:“不然。设官分职,上下相维,各申所见,方
  为济理。岂可俯默偷安,而为怀禄士也!”自是每有制敕及曹事,沔多所异同,张说颇
  不悦焉。寻出为魏州刺史,奏课第一,征还朝廷,分掌吏部十铨事。以清直,历秘书监、
  太子宾客。
  二十四年,制令礼官议加笾豆之数及服制之纪。太常卿韦縚奏请加宗庙之奠,每坐
  笾豆各十二。外祖服,请加至大功九月,舅服加至小功五月,堂姨、堂舅、舅母服,请
  加至袒免。时又令百官详议可否。沔建议曰:
  窃闻识礼乐之情者能作,达礼乐之文者能述。述作之义,圣贤所重;礼乐之本,古
  今所崇。变而通之,所以久也。所谓变者,变其文也;所谓通者,通其情也。祭祀之兴,
  肇于太古,人所饮食,必先严献。未有火化,茹毛饮血,则有毛血之荐;未有曲糵,污
  樽抔饮,则有玄酒之奠。施及后王,礼物渐备,作为酒醴,伏其牺牲,以致馨香,以极
  丰洁,故有三牲八簋之盛,五齐九献之殷。然以神道至玄,可存而不可测也;祭礼主敬,
  可备而不敢废也。是以血腥烂熟,玄樽牺象,靡不毕登于明荐矣!
  然而荐贵于新,味不尚亵,虽则备物,犹存节制。故《礼》云:“天之所生,地之
  所长,苟可荐者,莫不咸在。”备物之情也。“三牲之俎,八簋之实,美物备矣;昆虫
  之异,草木之实,阴阳之物备矣。”此则节制之文也。铏俎、笾豆、簠簋、樽罍之实,
  皆周人之时馔也,其用通于宴飨宾客。而周公制礼,咸与毛血玄酒同荐于先。晋中郎卢
  谌,近古之知礼、著《家祭礼》者也。观其所荐,皆晋时常食,不复纯用礼经旧文。然
  则当时饮食,不可阙于祭祀明矣,是变礼文而通其情也!
  我国家由礼立训,因时制范,考图史于前典,稽周、汉之旧仪。清庙时享,礼馔毕
  陈,用周制也,而古式存焉;园寝上食,时膳具设,遵汉法也,而珍味极焉。职贡来祭,
  致远物也;有新必荐,顺时令也。苑囿之内,躬稼所收,蒐狩之时,亲发所中,莫不割
  鲜择美,荐而后食,尽诚敬也。若此至矣,复何加焉!但当申敕有司,祭如神在,无或
  简怠,勖增虔诚。其进贡珍羞,或时物鲜美,考诸祠典,无有漏落。皆详名目,编诸甲
  令,因宜而荐,以类相从。则新鲜肥浓,尽在是矣,不必加于笾豆之数也。至于祭器,
  随物所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