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65 节
作者:旅游巴士      更新:2021-07-12 22:24      字数:4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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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呆目瞪口呆地看着玄月做完这些,心中尚未明白她的用意,此时听到她要结帐,顿时紧张了起来。
  得到金勺的老板惶恐的道:“祭祀大人,您能光临小店已经是我们的荣幸了。怎么能收您的钱呢?您这可是折杀小人了。”
  玄月微笑道:“那怎么行,我们虽然是神职人员,但吃饭也不能不给钱啊!这样会败坏了教廷名誉,天神会生气的。”
  “不会,不会。祭祀大人是代表天神来赏赐我的,这么珍贵的赏赐。又怎么是这些俗物可以媲美的。祭祀大人,如果您要给我钱的话,天神一定会怪罪我贪婪的。请您收回成命吧。能请祭祀大人用餐,绝对是小人最大的荣幸。”其实,他早就知道玄月和阿呆来了,但因为以前有过祭祀吃饭不给钱的情况,因为对方是神职人员,他也不好要。所以这次他并没有出面。可后来玄月指名要见他,不出来就不好了。以为对方是为了不给钱才叫他地,他一出来就没打算再收钱。可哪儿知道,这位伟大的祭祀竟然赏赐给他一件充满神圣气息的宝物,他现在说的都是心里话,确实是发自内心的想请玄月和阿呆吃这顿饭。
  玄月叹了口气,道:“好吧!既然你如此虔诚,那我们也就不客气了。大哥,咱们走吧!”玄月用出了早已经准备好的瞬移魔法。金色的光芒包裹住她和阿呆的身体,在众人吃惊地注视下。就那么凭空消失。
  “天神,这一定是天神显灵啊!”饭店内所有人都跪了下来,虔诚的念着祈神咒。
  一名商人凑到饭店老板身旁,低声道:“老弟,咱们也是老关系了,你看,能不能把这祭祀大人赏赐给你的东西让给我,我出高价。”
  老板警惕的看了他一眼,赶忙把金勺揣入怀中,坚决的摇头道:“不行,这是祭祀大人赏赐给我的,怎么能转让呢,那是对天神的亵渎。”
  周围的食客们本来都有想买这个金勺的念头,听老板这么一说,不得不打消了心中的贪欲。自以为见识了神迹的他们,又怎么敢违背天神的旨意呢?玄月给老板的金色勺子并没有骗他,其中确实被她封印住了少量神圣气息,有一定地作用,这可以算是最简单的炼器了。以玄月现在的魔法修为,自然轻易作到。后来,饭店老板到城里的祭祀殿去祈祷的时候,让那里的祭祀帮他鉴别,祭祀告诉他,勺子中蕴涵的神圣能量是他所见过最纯净的。一下使这支金勺身价大升,成为整个米姆城的一宝,这就是玄月想不到的了。
  玄月和阿呆被瞬移魔法传送到饭店三十米外,玄月微笑道:“怎么样?大哥,这不是就解决了吗?”
  以阿呆的眼力,自然看出玄月刚才做了什么,皱眉道:“只是将自身一些能量封存在器物中,真的能值那么多钱吗?”
  “当然了。要不,我怎么能要那么多好吃的,大哥,你可别忘记了,大陆上的魔法师毕竟是少数,像我这样级别的神圣光系魔法师就更少了。这还是便宜了他呢,如果他把那个勺子卖了,估计上千金币应该是没问题的。”
  阿呆心中一动,道:“那咱们以后不如去卖东西好了,这样不就有固定的收入了。”
  玄月摇了摇头,道:“那样不好,这种东西如果出现的太多也就不值钱了,而且,回去以后爷爷会骂我的。我刚才这么做,既可以免去咱们的饭钱,又可以宣扬天神,一举两得,如果用神圣之力来获得自身的收益,是对天神的亵渎,我做不出来。”经过神之洗礼的她,对天神的执着信念早已经充斥着她的身心。
  阿呆心想,自己怎么也是哥里斯老师的徒弟,对于炼器这方面可比玄月精通的多了,她不愿意借助神力炼器,难道自己不行吗?随便炼点简单的东西自己还是能做到的,而且,自己的生生真气也有神圣的特性,以后要是没有经济来源。就照她的方法试试,倒不愁吃穿了。他身上本来就带着不少哥里斯的杰作,但那都是哥里斯留下的遗物,他又怎么舍得卖呢。
  玄月和阿呆问清路径,顺利的来到了位于米姆城中部的佣兵工会分会,由于米姆城本身的面积不大,这里的佣兵工会规模也自然小了许多。只有少量佣兵来回进出着,从他们身上的气息,阿呆可以清晰的感觉到他们的弱小。
  玄月来此的目的,无非就是换去一张特级佣兵的卡片,可这里的佣兵工会规模实在太小了,竟然没有存货。
  “看什么看?没见过祭祀当佣兵啊!”玄月看着周围那些惊讶的目光,不耐的喊着。
  除了阿呆和玄月,包括佣兵工会的工作人员几乎同时回答道:“没见过。”是啊!教廷的神职人员在大陆上是何等地位,谁会像玄月似的来当佣兵呢。而且还是个特级佣兵。
  阿呆看着玄月涨红的面庞,微笑道:“算了兄弟,既然这里换不了卡片,等咱们到红飓族再说吧。”
  玄月哼了一声,不满的道:“好吧,那咱们走。他们的目光真是讨厌。”说着,扭头向外走去。
  两人刚出了佣兵工会,一个年纪在六十多岁的白发老者突然拦住了他们。阿呆客气地问道:“老先生,您有什么事吗?”
  老人满面笑容的道:“两位佣兵先生,刚才我听说你们要去红飓族。是吗?”
  玄月心中正因为刚才那些佣兵的话郁闷,没好气的道:“您老岁数不小。耳朵倒挺灵光的。”
  老人尴尬的笑笑,道:“哎––,老了,老了,年轻的时候,我可是有名的顺风耳。我有件事情想麻烦二位,不知二位愿不愿意。”
  阿呆道:“您说吧,是不是需要什么帮助?”
  老人点了点头,道:“我确实需要两位的帮助。看两位的装束,一定是功力不弱的佣兵,我是天金帝国的商人,我们商会这次要运送一大批货物到亚金族的首都安迪司城。这一段路途不近,为了避免路上出现问题,所以我们决定多雇佣些佣兵。我刚才听里面的工作人员说,你们两位都是特级佣兵,现在特级佣兵难找啊!两位既然去红飓族,必然要路过安迪司城,所以我冒昧想请两位加入我们雇佣的佣兵之中。这样,我们的货物也就更安全了。至于待遇方面两位可以放心,对于尊贵的特级佣兵,我们是绝不会吝啬的,尤其是还有一位祭祀大人在。我们愿意出一千个金币,不知两位意下如何。”
  阿呆对于钱本就没什么概念,够花就行,这位老年商人的样子看上去很诚恳,使他好感大增。扭头冲玄月道:“兄弟,你说呢?”
  玄月想了想,道:“反正咱们也要去亚金族,就跟着他们一起走吧!老先生,那我们的吃住可都由你们包了,而且不能太差。”
  老人一听他们答应了,心中大喜,赶忙道:“没问题,有两位加入,我们的商队一定能顺利的抵达目的地。就这么说定了,明天一早,在东城门见,我们的商队会在那里集合。哦,对了,我叫木拉茨,到时候你们直接找我就行了。”说完,转身匆匆离去。
  玄月微笑道:“大哥,跟着商队应该是很舒服的吧,有人管吃赛住,最后还当我,这倒是不错的事。”
  阿呆挠了挠头,道:“应该没那么简单吧。如果戴是这么清闲,人家恐怕也不会花这么多钱雇佣咱们了。还是小心些好。”
  “发生点什么才好,这样,咱们的生活才精彩啊!也才更能体现出历练的价值。走吧!找个地方休息去。”
  两人随便找了家便宜的旅店住了下来,在迷幻之森中,玄月早已经习惯了和阿呆一起睡,以省钱为名只开了一间房。可当他们进房后,玄月却无奈的发现,这称为标准间的房间里竟然有两张床。不禁心中有些失落。
  阿呆微笑道:“兄弟,这回我可不会挤着你了,咱们一人一张吧。你睡那边。”
  玄月内心不断地斗争着,回想着阿呆温暖的怀抱,咬了咬牙,道:“大哥,这些天我都和你睡习惯了,我生性怕冷,要是一个人睡,我怕会睡不安稳的。”
  阿呆怔道:“兄弟,你的身体也太差了,现在都快进入六月了,还会怕冷吗?记得你刚跟我到迷幻之森的时候,还要求一个人睡呢?这么几天就适应了?”看着玄月微怒的表情。阿呆不敢再取笑他,赶忙道:“这样吧,咱们把两张床拼在一起,这样既有地方,又不会冷,怎么样?”
  玄月轻轻地点了点头。“就这样吧。不过,你刚才取笑我,惩罚你拼床。”
  拼张床对阿呆来说自然不算什么,几下就搞定了。现在还是下午,玄月是被阿呆驮来的,根本没有一丝困意,扭头冲阿呆道:“大哥,咱们出去转转吧。逛逛这米姆城怎么样?”
  阿呆微微一笑,很久没有这么轻松过了,点头道:“好啊!咱们在迷幻之森的时候不就说好了吗,这一路上,我都听你的。你说上哪儿我就上哪儿。就算是帮你为月月完成心愿吧。”每当提起玄月的时候,阿呆心中就一阵激荡。
  玄月心中一暖,低声说道:“大哥,谢谢你,我,我……”
  “好了,不用说谢了。咱们不是朋友吗?走吧。”
  玄月真想立刻就告诉阿呆自己的真实身份,可是,每次一想起阿呆怀中的那个冰,她的心就一阵刺痛,她曾经试探过很多次,但阿呆都在逃避着,始终不肯对他说起冰的事。阿呆越不说,她心中这根刺就越硬,咬紧牙关,玄月决定继续隐瞒下去,直到搞清楚冰的事再考虑告诉阿呆自己的身份。
  两人出了旅店,在大街上游荡着,玄月突然看见面前不远处有一家制衣店,冲阿呆道:“大哥,咱们过去给你做几套衣服穿吧。省得那些市侩的家伙老对你那副嘴脸。”
  阿呆叹了口气,道:“不用了,我身上钱也不多,何况,我本身就是个平民,人家怎么看我,就由着他们吧。”
  玄月执着的道:“那怎么行,你不理会他们,我可看不过去。今天在饭店的时候,我就差点和那个服务生翻脸,而且明天咱们就有上千金币的收入了,又不用为吃喝发愁。走啦,你不是说什么都听我的吗?不许反抗。快跟着我走。”说完,不容阿呆反对,强行拉着走到制衣店处。
  制衣店内整齐的摆放着各种颜色的布料,在墙壁上,还悬挂着各种琳琅满目的成衣。
  店员见阿呆和玄月走了进来,赶忙问道:“两位好,是要做衣服吗?”
  玄月指了指阿呆,道:“是我大哥要做几件衣服,大哥,你喜欢什么颜色?”
  阿呆苦笑道:“兄弟,我看还是算了吧。我带着好几套衣服呢。够穿的了。”
  玄月坚持道:“不行,说好要做衣服就一定要做。快说,你喜欢什么颜色,不说我可替你挑选了。”
  一个小时后,阿呆和玄月离开了制衣店,在玄月的一再坚持下,一共给阿呆买了三套衣服,都是标准的武士装,质料上乘,花掉了阿呆十个金币,让他肉痛不已。十个金币,能买多少个馒头啊!
  “大哥,你开心点,你看,换上衣服明显就不一样了。你的武技高深,身上自然的就会透出一服气质,再有这件衣服的衬托,多精神啊!”
  阿呆无奈的看着自己身上的淡蓝色劲装,感觉自己条变了个人似的,那浅蓝色的布料非常轻盈柔软,韧性也很好,行人看到自己,再不会像先前那样把自己当做仆人看了。这身淡蓝色的劲装是玄月帮他挑的,她说,这身劲装正好能够衬托着他蓝色的长发。
  突然,一个粗鲁的声音怒喝道:“他妈地,你小子找死是不是,竟然敢偷老子的东西,我打死你。”
  “啊––”惨叫声响起,阿呆和玄月下意识的向那个方向看去,只见一群人正围在一起,不知道看着什么。
  阿呆道:“兄弟,咱们过去看看吧。”
  玄月愣了一下,阿呆平常可是不喜欢热闹的啊!今天这是怎么了。
  惨叫声不断从人群中传来,两人排众而入,阿呆用柔和的斗气将两旁的人挤开,顺利的挤到了最里面,只见一名壮汉正在殴打着一名身体单薄的少年。少年被他打的口吐鲜血,倒在地上,抱着头,不断发出惨叫声。
  周围围现的人群不断有人喊着,“打死他,打死这个小偷。”“活该,谁让他偷东西的,该打。”
  阿呆心头一震,这个被打的是个小偷吗?看着这满身伤痕的小偷,阿呆不禁想起了当初自己在尼诺城牵鱼失败被打的情景。那痛苦的感觉依然历历在目,不由自主的大喝道:“住手。”身体闪出,一把抓住那壮汉的手。
  那名壮汉一身标准的佣兵服装,看上去三十多岁,满脸横肉,他正在气头上,一看有人阻止,顿时怒骂道:“别他妈的多管闲事,滚开。”用力的一扭,想将阿呆的手甩掉。但他的功夫又怎么能和阿呆相比呢。阿呆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