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6 节
作者:丢丢      更新:2021-06-17 09:20      字数:4693
  门铃刚一响起,门就开了,看来我爸妈已经在门口恭候多时了,我妈忙不迭地张罗我们快进屋,当她看到我老婆一身戎装打扮时,下意识地后退了两步,原本26度洋溢着春风般微笑的脸上象被寒山寺的秋风扫过一样,挂了一层霜,我看她脸上风云骤起,马上递上购物袋岔开话题:“这是你儿媳妇特意给你们买的衣服和帽子。”我老婆也僵硬地作出一脸标准式微笑:“妈——您和爸一会儿试试吧,不合适了,我们还能去换。”我妈听了儿媳妇叫她一声“妈——”立刻又抖擞出一脸笑容来:“来了就来了,还买什么东西呢!”一边把大包小包的礼物接过来。
  进了屋才发觉,今天我家的暖气烧得特别旺,穿毛衣都嫌热。我闺女一进门,顾不上脱衣服,就急不可耐得要露一手自己新学的本领,指挥我爸妈坐在沙发上,然后自己退到后面,学着《大长今》里小长今的样子行大礼,她很是艰难地把自己的腿交叉叠起,双手叠加平放在胸前,好容易摆好了姿势,刚想颤颤悠悠地站起来,可是因为穿得太厚了,起到一半时候,因为失去重心,身子朝一边严重倾斜,一下子就摔倒了,就象一个笨重的大熊猫一样打着滚儿,滚到了一边,样子酣态可拘。我们一边鼓励她自己爬起来,一边笑得前仰后合,气氛顿时活跃了不少。
  我爸也马上掏出早已准备好的压岁钱塞到我闺女手里,我闺女见钱眼开,“扑——通”一声就跪了下来,边磕头边说:“谢谢爷爷奶奶,我给你们拜年!”把我爸美得嘴都合不上了,一把就把女儿举过头顶。我妈见状,连忙制止:“快放下来吧,你还以为自己是三十年前的小伙子呢!就你那老腰,还经得住这么折腾?”我妈接过已经满头大汗的女儿,就开始里三层外三层地象剥粽子一样给她脱衣服。我爸则在我老婆的帮助下,试穿那件外套,拉上拉链后,他那大肚子居然不显山不露水了,再戴上那顶皮八角帽,还真象一个拿着劲儿的“文艺老头儿”。他故意乐呵呵地在我们面前走过来走过去,怎么也舍不得脱下来。我妈戴上了那顶银灰色毛线帽子,正好把白头发遮挡起来,还多了几分知性气质,她也左右端详起自己,嘴里不停地夸我老婆好眼力,会买东西。直到厨房的高压锅开始上气了,我爸才恋恋不舍地脱掉了外套,去厨房忙活了。
  不大一会儿工夫,我老婆就帮忙把几个冷菜端上桌了,这时候,门铃响了,原来是我爸提前预定的“松鼠鲑鱼”,这是我闺女最爱吃的一道菜,因为工序实在复杂,所以只是偶尔在饭馆里才能吃到。我把那盘淋着橘黄色浓汁的金璨璨的鱼摆到了饭桌上,一下子就占据了1/3的位置,饭桌上立刻就显得富丽堂皇起来,一桌普通的家宴也立刻显得盛大隆重了。送外卖的小伙子递给我发票,我一看——138元,我的心顿时一阵紧缩,一到过年,物价真是跟风涨,一条鱼都138,够我们全家人在“大鸭梨”饱餐一顿了,不过一想,今天非比寻常,又是过年,又为迎接我老婆大驾光临,所以破费一点也是应当的。于是我准备伸手从牛仔裤后兜里掏钱出来,正在这时候,我妈从里屋跑了出来:“我这儿有准备好的零钱,你别掏了。”我见她居然已经准备好了,就又虚伪地谦让了两下,我妈还当真了,她用手指了指在厨房里帮我爸端菜的老婆,示意我不要和她争抢,我乐得成全她,马上把钱装进了自己腰包。
  不多一会儿工夫,红烧肉和酱肘子也端了上来,那盆肘子也忒夸张了点,倒象是半扇猪屁股,够全家老小吃上十天半个月的了,浑圆一片,连个下嘴的地方都没有。在我的张罗下,大家各就各位举杯同庆新年。刚放下酒杯,我妈就忙不迭地夹起一块肥美的鲑鱼颤悠悠地递到了我老婆碗里,她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手颤抖得厉害,即使手里不拿东西,也会止不住地抖动。我老婆起初没有防备,见我妈举着筷子直奔自己而来,下意识地赶紧站起来,说时迟,那时快,一块鱼就落在了她的碗里。我妈还用关心的腔调说:“这是你爸特意为你预定的,酸甜口味,家里还做不出来,你该多吃点,看你还那么瘦,不要一味减肥,多吃点没关系,也该好好补补身体。”
  我老婆看着碗里的鱼肉顿时傻眼了,我这才想起来她昨天刚发过愿,正月里要杜绝肉食,正式开始吃斋念佛。可是今天桌上的菜不是大鱼就是大肉,特别是我妈一上来就先给她来了一块鱼肉,这吃还是不吃,都是难题,我爸妈可都眼睁睁地看着她呢,如果她不吃,那就是不给我妈这个面子呀。为了给她解围,我手疾眼快地一筷子又把她碗里的那块鱼夹到了我闺女碗里:“来——年年有鱼,年年有鱼,宝宝最爱吃鱼了,咱们把妈妈的鱼抢过来吃。”我老婆见状感激地朝我微笑了一下,可是,我爸见鱼被我抢走了,又立刻补充了一筷子,夹起了鱼背上的更大一块鱼肉送到了我老婆碗里,这回我老婆更加傻了,我肯定是不能再抢过来了,看来这鱼她今天可是不吃都不行了,她只好边说“谢谢”边勉为其难地张开嘴吃了一小口,连忙对这块送到嘴里的鱼肉赞不绝口。我爸妈才放心地微笑着点了点头。
  接着我老婆又给我妈和我爸分别都夹了一块鱼肉,我爸又给我闺女夹了块,我妈又给我夹了块红烧肉,我闺女见我们这么你夹我,我夹你的开始乱夹起来,她也跃跃欲试站到了椅子上,要给我们夹菜。我连忙起身拦住她:“大家各吃各的啊,吃顿饭又不是击鼓传花,谁爱吃什么吃什么,别弄得跟填鸭子一样。
  好容易饭总算吃完了,我老婆还假装贤惠地收拾晚筷到厨房洗碗,我见状连忙尾随她溜进厨房,她当惯了姑奶奶,什么时候洗过碗呀,再说,就她那四两劲儿连只锅都端不稳,要是再湿点水手一滑,打破一两只碗倒是小事,大过年的摔碎东西可不太吉利。我走进厨房顺手带上屋门,三分下流七分奖励地拍了她屁股两下:“不错呀,今天超额完成任务,值得嘉奖!你就不要再表现了,他们也看不见了。你哪会洗碗呀,这脏活儿还是哥哥我来干吧!”她听了转身对我龇牙:“明明知道我不吃肉,还这样诚心逼我破戒,说什么特意为我买的鱼,那条鱼那么大,要是真的为我杀生,我的罪过可就大了。”我一边帮她洗碗,一边嘿嘿直乐:“我看你吃得挺香的呀!没关系,等天暖和了,我陪你到市场里买两条大活鱼去放生,专门为你赎罪。你要是心里还不落忍呀,咱们就去屠宰场再买头猪回来当宠物养!”
  吃完水果,我借口老婆还有别的事情,就先放她的假让她回去了,省得她和我爸妈坐在一起貌和神离,大家都别扭,万一谁再说错句话,美好的一天就毁于一旦了。她巴不得早点离开我家,能缓解一下一直紧绷的神经。我爸妈起身送她出门,互相道了再见。等关上屋门,我才发现他俩居然一直都头顶着帽子,屋外艳阳高照,屋内暖气充足,这还不得捂出一头痱子呀,我就招呼他们快把帽子摘下来凉快,凉快。果真如此,他们摘了帽子后头顶都缓缓升起热气。看来,我老婆终于如愿了——我爸妈顶着她买的帽子顶了这么长时间,看来一定是把她给“顶“起来了。
  (五十三)
  尘埃落定,春节假期转眼就过完了,几天下来,肚子上就又多了两条“米其林”轮胎。还好,我们一上班全家又鸡飞狗跳般地忙碌起来了。丈母娘已经在准备回老家的行囊了,宝宝的学费也已经提前汇去,外地的学费就是便宜,在北京上一个月的学费能在外地上一个学期了。因为春寒料峭,我怕那边没有暖气,他们会水土不服,就坚持他们晚走一个月。这段时间,我一下班就象离舷之箭一样第一时间回到家,为了能和闺女多多培养感情,不至于人走茶凉,她就不记得我了。女儿已经摸透了我的脾气,我一进门,她就象《喜剧之王》里的张柏芝一样用两条胳膊死死地套在我的脖子上撒娇,嗲得连话都不会说了,我就是喜欢被她这样“纠缠”,就为了和她“腻咕”,我把能推的应酬都推了。就因为这,单位里的单身同事总是起哄嘲笑我是“四等男人”——“一等男人家外有家;二等男人家外有花;三等男人花中寻家;四等男人下班回家。”
  我反而洋洋得意:“你们还不如我呢,五等男人妻不在家;六等男人无妻无家。”
  我们单位的班车司机老方,他老婆正在闹“更年期”,横竖看他不顺眼,他回家早了,他老婆便挖苦“一个大男人,下班就回家,没有朋友也没有应酬,要不你就没本事没出息!”于是,被逼无奈的老方,只好在街上闲逛,熬到快半夜,肚子饿了就在路边摊上吃碗面,多放点辣椒辣出个满面红光。打起精神回家,可敲开门,老婆杏眼一瞪“你还知道回来啊,死在外面算了……”
  不知道什么时候起,象我这种下班只能回家吃饭的男人,成了“没事业”的代名词;象大宝那样下班不能回家吃饭的男人,被人说成没自己的生活;象滨子那样下班不知道去哪吃饭的男人,肯定是没自己的老婆。我就属于那种“上班忙得团团转;周末围着菜场转;晚上只能围着孩子转”的居家男人,经济实用。
  这刚过完年,我老婆的业余活动也开始频繁起来了,今天中学同学聚会,明天大学同学HAPPY,而且都要求携带家属。她们那些中学同学,凡是能留在北京的,不是当地的官宦子弟,大富之家,就是硕博连读满腹经伦的名校才子,不然,也不可能在北京扎根立足,活得风生水起。说实话,我见这些人心里没底气,我一没有名校文凭就低人一等;二没有高人一截的地位又低人二等;三没有腰缠万贯又低人三等……
  而她的那些大学同学都是搞艺术的,这种人大都有着真真假假的癖好,不是“假朋克”就是“瓷器男”,他们这些艺术类学生赶上了中国广告行业飞速发展的好时代,纷纷由“落破艺术家”成功转型成为靠贩卖创意和点子为生的潮流设计师。几年前,我和老婆有次在逛街时撞见她的两个同班同学,其中一人当时在一个4A级的广告公司里做“美指”(就是美术指导),他穿着磨出窟窿、画满骷髅和美女的牛仔装,梳起酷毙了的鸡冠头,鼻子上耳朵上穿洞挂环;另一个打扮类似,只是长发飘飘,表情颓废,从前面看是个男生,从后面看是个女生,从侧面看不男不女,我到底也没猜出来他是男是女?我们寒暄了两句各自走散后,老婆才告诉我这两人都是男的。很难相信一向循规蹈矩的老婆和他们居然是同学,老婆在他们班年龄最小,始终融不到他们的圈子里,倒更像是中文系出来的文静女生。也难怪丈母娘看不上老婆这些广告圈里的同学,一看就中看不中用,不像能安安稳稳过日子的主儿。
  以前有段时间,我经常去五星级的写字楼里配合别人做后期,在那里让我见识了瓷器般精致的广告男:他每天不重样地更换衬衣,从粉红到橘黄,色彩之鲜嫩让办公室里所有的女同事汗颜,他的风格一丝不苟——连袖子上的一条褶皱仿佛都是经过精心设计的,而且在耳垂上点缀耳环一个,在手腕上附加手饰三条,喷香水,戴墨镜,鸭舌帽。。。。。。每次出场,都仿佛是从韩剧中刚刚走下来的酷帅哥,一副目不斜视,凡人不理的样子。这还不说,我亲眼看到这个极度自恋的男人,趴在苹果电脑主机的反光板上盯着自己的脸反复端详了半个小时,还不时地翘着兰花指,用小梳子翻来覆去地摆弄他额前的那点刘海儿,本来我就头发少,他还特意在我面前显摆他那一撮头发,看得我汗毛倒竖,浑身直起鸡皮,有种想冲上前揍他一顿的冲动。我对这种绣花枕头类型的男人充满了酸葡萄心理,谁说帅不当饭吃?连我们公司前台的择偶标准都是:“你首先要帅,如果不帅,那你得有钱,如果没钱,那咱就免谈。”看来帅何止是能当饭吃呀,还能折合成人民币呢!只要有本事长得象金城武或梁朝伟再加周润发,那么就能象换衬衣一样地换女朋友。那时侯我就忿忿不平:这小子太不地道了,当今男女比例严重失调,而他居然还霸占那么多美貌如花的女孩,真是“饱汉子不知道饿汉子饥”,暴殄天物呀!
  这些“广告男”不仅情场得意,职场也得意。这几年,人家大多自己开了公司或者工作室早早地就做起了老板,一本万利地大把赚钱。我老婆的这帮同学,刚来北京时候都租房,这才几年工夫,一个个就都左一套房,右一套房地买个不停,而且一个比一个地段好,规格高。把我这皇城根儿下长大的都比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