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90 节
作者:猫王      更新:2021-05-04 17:25      字数:4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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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兼邪致病:即风邪较少单独侵犯人体,常与其他外邪一起致病,如风与寒、风与湿、风与热、风与燥等,形成复合的致病因素,致病表现则兼有两种外邪的特点。因为风是外感病的主要病因,所以有“风为百病之长”的说法,甚至有时以风邪代指外邪。
  凡符合以上特点的,就是因风所致的疾病。而中药中就有相对应的散风、祛风、息风等治风的药物。清代医事制度以及医学教育 其他 中医常识 一、医事制度
  (一)太医院
  鸦片战争以前,清代医事制度多沿袭明朝旧制。顺治元年(1644)设太医院为独立的中央医事机构。为帝后及宫内人员诊视疾病、配制药物,也担负其他医药事务。最初设院使一人(正五品),左右院判各一人(正六品),掌太医院事。其下设御医10人、吏目30人、医士40人、医生20人、切造医生20人,分掌所属事务。以后历朝,院官员额各有增减,雍正八年(1730)添设食粮医员30人。乾隆二年(1737)题准食粮医员之设永为定例。自院使以下各官具为汉缺,乾隆五十八年(1793)特简满大臣一人,管理院务。
  院官的升除。院使由左院判升补,左院判由右院判转补,右院判由御医升补。御医、吏目、医士等官,初由各省选举精通医理的人报太医院,由院考选补用。
  (二)御药房
  御药房是供应宫内所需药物的炮制及各型成药加工制备的机构,顺治十年(1653)设,属总管首领内监经理。康熙三十年(1691)裁总管首领内监,改派内管领一人,副内管二人兼管。
  御前药房分东西二所,由太医院医官轮流为皇帝值班。西御药房由院使、院判、御医、吏目分班侍直,叫作“宫直”。东御药房由御医、吏目、医士分班侍直,叫作“六直”。
  圆明园药房、西范寿药房,太医院亦如给事于内廷,都派医官侍直。皇帝巡幸,院官或奉旨特派,或按班轮委随驾侍直。
  (三)药库
  药库,也称生药库。由医士中选委二员管理药库,买办药材,二年一换,升授吏目。凡各省出产药材地方,每年照例解运药材,交纳药库由管库委官验收贮存。其药材均以生药交进,经管理药库医官验看,由御药房处于差役地位的“苏拉医生”或以民间召募的“民医生”切造、炮制备用。
  清代对东北地区所产人参实行皇家专采专卖制度,作为最高统治者宫廷特供生活的重要经济来源和保障。因之,御药房的人参使用,控制较严,实行交请应用办法,无定额限制,用完时,开明耗费数量,并将需用数及职名奏呈,再行请用。
  (四)社会抚恤组织
  清初仿照明朝制,有施药例。顺治间曾在北京景山东门外建药房,令医官给满汉军民施药,康熙中期曾一度扩充,在五城地方设厂施药,至四十年(1701)停止。
  清代统治者及地主、豪绅、为了缓和阶级矛盾,兴办有养济院、普安堂、育婴堂及粥厂等,让会抚恤组织,收养社会上的贫孤无靠者,以示恩泽民众。
  养济院明代已有,英宗天顺间谕户部令顺天府在大兴、宛平二县各设养济院一所。清沿前代例,在京都及全国各地设置养济院,养赡鳏孤寡独,残疾无依靠的人,政府拨给银两和口粮,地方士绅有乐于资助者,任其捐献。乾隆间还把年逾六十或成笃疾者、不能食力的军流等犯人,拨入养济院,按名给孤贫粮。
  京城及外省还有普济堂,收养无依靠的体弱多病老年人。乾隆初年定,大口日给米八合,小口减半。
  我国自古以来把“慈幼”视为美德,宋淳佑间,创立慈幼局收养道路遗弃初生婴孩。清代则有育婴堂创立,收养抛弃或无力养育的婴儿。
  二、医学教育
  鸦片战争以前清代医学教育,设教习培养医官人才,分为内教习与外教习两种,各置教习2人,由御医、吏目中选品学兼优者充任。内教习住在东御药房,担任教授药房的太监学习医书。外教习担任教授初进太医院教习厅肄业生及医官子弟学习医学。凡到院学习者,通常要经六品以上同乡官员推荐,满人要经该管佐领推荐,并由本院医官作保,由首领官而试,粗知医理,且通晓北京话,合格者方可入学,称之为医生。入院学习后,称为肄业生。
  医学分科曾3次改制,顺治间分为大方脉科、小方脉科、痘疹科、伤寒科、妇人科、疮疡科、针灸科、眼科、口齿科、咽喉科、正骨科等11科。嘉庆二年(1797)痘疹科并入小方脉科,口齿咽喉合为一科成为9科。嘉庆六年(1802)奉旨以正骨科划归上驷院蒙古医生兼充,成为8科。道光二年(1822)奉旨以针灸之法究非奉君之宜,太医院针灸一科永久停止,成为7科。同治五年(1866)改为大方脉科(伤寒科、妇人科并入)、小方脉科、外科(即疮疡科)、眼科、口齿咽喉科等5科。教学内容主要是《内经》、《本草纲目》、《伤寒论》、《金匮要略》,以及有关本专科的医书,后来又增习《医宗金鉴》,并渐以之为主要教科书。一般肄业生学习3年期满,由礼部堂官来主持考试,合格者标为医士,不合格者继续肄业,以待再考。凡肄业一年以上,经季考3次,名列一等者,遇粮生有缺,可呈报礼部递补,不再考试。
  清代在地方虽也开办医学,并规定了考试制度,但规模小。府设正科,州设典科,县设训科,名额各为一人,俱未入流。雍正元年(1723)题准,命各省巡抚,详加考试所属医生,对精通《内经注释》、《本草纲目》、《伤寒论》者,题请作为医学官教习,每省一人,准其食俸三年,此间,如果工作曲奋慎重,品德正派,即上调太医院,授为御医,其遗缺,由本省习医人内拣送补授。
  有清一代的医学教育,虽然大体上沿袭宋明以来的制度,但趋向衰弱,不复历代兴盛,具有悠久传统的民间家传与师徒相授成为主要教授医学形式,造就出不少医学名家。
  医德教育为中国历代医家重视,至清尤然。在他们的医著中,几乎都要论述做为一名医生必须具有的道德修养,教育后人,医德规范大体可以归纳为;(一)不图名利;(二)急病人所急;(三)贫富一视同仁;(四)珍重人的生命;(五)谦虚谨慎,互相学习。中医医疗技术的创造与发明
  其他 中医常识 一、针灸疗法的起源
  针灸起源有人以为早于药物,这一结论可能是一种主观的想象推断,很难有确切的依据。针或灸的医疗方法,都需要借助医疗工具,且需刺灸人身的一定部位,应该说较难于药物知识的积累。针刺工具之发展,大体上有这样一个过程,即砭石→箴石→箴→(钅咸)→针。如此,则其质之发展改进似由砭石而石针、竹针木刺、骨针、青铜针、铁针、金银针……等。砭石在远古不单用于刺病,而且用于外科化脓性感染的切开放脓的可能性更大些。晋代郭璞注《山海经·东山经》之砥石时说:“可以为砥针,治痈肿者。”清代郝懿行认为“砥当为砭字之误,可以为砭针是也”《说文解字》注:“砭,以石刺病也。”可见,砭石在远古的用处,一是治化脓性感染的脓肿;一是以石刺病,可能包括有针刺穴位的针灸疗法在内。
  现代学者大多认为砭石为针之母体,那么针灸起源于砭石应该是有道理的。这不但从文献记载找出了不少依据,在发掘的原始社会、新石器遗址中有不少砭石存在,我国考古发掘,原始社会的砭石、石针、骨针、青铜针等越来越多,许多形状也大体相似,给讨论针灸的起源增添了珍贵的资料。至于传统的观点,如《路史》“伏义……而制九针”。很明显,制九针当晚于制针,更晚于砭石之打制和应用,如果伏义制九针的故事有其一定的真实性,那么伏义时代约相当原始社会的山顶洞人时期,砭石之用于外科、针灸当至少已有万年以上的历史。
  针灸疗法除针刺疗法外,还有灸疗法,灸的起源也很有趣,不过从文献记载和考古发掘中均未能得到较确切的证据,因而人们的研究只能出于一种推论。譬如:人们认为现代用艾绒做成艾炷或艾条,点燃以烘烤或烧灼熏人体一定之穴位,用以治疗某种疾病,既用火、艾火治病,为考其最早起源,便想到了原始人用火、人工取火的方法,将烧热的卵石熨身以驱寒,并把热卵石熨身某一部位对某种不适更有效的经验不断积累,疗法即从中慢慢诞生。这种推论虽然未必完全符合历史实际,但不无一定的科学道理。《素问·异法方宜论》在论述灸法的来源时有这样一段话,即:“北方者,……真地高陵居,风寒冰冽,其野处而乳食。藏寒生满病,其治宜灸焫。故灸焫者,亦从北方来。”两千多年前医学家之这一认识其根据不得而知,至少是人们和医家口耳相传的历史传说之类的记事作依据。灸法始于原始人取火用火领域不断扩大之际,恐怕不会有很大的偏差。
  二、外治法和按摩导引的起源
  原始社会人们的生活、生产水平低下,条件极差。为了生存,人与野兽的搏斗,氏族部落之间的争夺搏斗及恶劣环境所致,外伤、风湿性疾病、关节之风寒湿痹等,是原始社会人们的常见病。对此,和先民逐渐积累经验,产生抵御和预防的思想和措施。譬如:《吕氏春秋·古乐》在论述原始人歌舞时指出:“昔陶唐之始,阴多滞伏而湛积,水道壅塞,不行其原,民气郁阏而滞着,筋骨瑟缩不达,故作为舞以宣导之。”它真实地描述了远古人们生活于阴暗、潮湿的环境里,因此造成人们多患筋骨瑟缩不达的风寒湿痹之关节疾病。人们创用舞蹈运动,预防这些常见病。按摩、导引既用于解除人们因过度的体力劳动所引起的肌肉僵硬、关节劳损,也用于防治因与野兽搏斗或战争搏斗所引起的伤害和骨关节折伤脱臼,人们由最初之盲目、不自觉到自觉认识,按摩、导引、外治法即逐渐从中而诞生。几次维护中医药的抗争运动
  其他 中医常识
  中西医之间由论争发展到激烈对抗,主要是在民国时期,民国元年(1912年)学制改新,北洋政府屏中医于学制之外,由此引发了中医界首次的抗争请愿活动。国民政府奠都南京后,废止中医论者得到当局的支持,废止中医活动愈演愈烈。1928年全日教育会议上,汪企张首次提出废止中医案,未获通过。翌年中央卫生委员会议上,由余云岫提出的废止中医案获得通过,成为民国时期大规模中医抗争运动的导火线。其后为设立中央国医馆,颁布《中医条例》都引起中西医双方激烈的斗争,直至抗战爆发才告一段落。
  一、北洋政论时期争取中医教育合法化的请愿
  1918年7月,北洋政府举行教育会谈,参照日本学制,制订了《王子癸丑学制》。1912年11月北洋政府教育部颁布了《医学专门学校规程》。1913年1月,北洋政府教育部公布了《大学规程》医学、药学两门,完全没有中医药学方面的规定,这就是民元的所谓教育系统“漏列”中医事件。
  首次请愿活动,北洋政府教育部颁布法规后,引起了中医界的警觉,有识之士纷纷谴责。首先提出抗议的是上海神州医药总合会长余伯陶(德埙)等人,该会还联合了其它省市的中医药同业组织“医药救亡请愿团”。至1813年10月已有19个省市的医学团体响应此举,并派代表参加。当时推举的代表晋京请愿。
  二、国民政府时期的中医抗争运动
  1929年2月23—26日,南京政府卫生部召开第一届中央卫生委员会议,由卫生部副部长刘瑞恒主持。会上讨论了有关废止中医药的提案共四项,分别是:
  1、中字第十四提案:《废止旧医以扫除医事卫生之障碍案》。2、生字第二十二号提案:《统一医士登录方法》。3、生字第三十六号提案,《制定中医登记年限》。4、生字第四十二号提案:《拟请规定限制中医生及中药材之办法案》其中,余云岫提出的《废止旧医以扫除医事卫生之障碍案》基本包括了后三项提案的内容。他在提案中提出了彻底消灭中医的具体措施共六条。会上还议决将上述四项提案合并为《规定旧医登记案原则》,委托卫生部施行:
  甲.旧医登记限至民国19年(1930年)底止。
  乙.禁止旧学校。
  丙.其余如取缔新闻杂志等非科学之宣传品及登记介绍旧医等事由,卫生部尽力相机进行。
  这就是中医近代史上著名的“废止中医案”。
  全国中医药界联合请愿,1929年2月26日,上海《新闻报》首先披露此事。消息传出,全国为之震动。上海市中医协会首先发起召开上海市医药团体联席会议,邀集神州医药总会、中华医药联合会、上海中国医学院、医界春秋社等40余个中医药团体的代表商讨对策(PetitionReportofNationalMedicalandPharmaceuticalOrganizationsChronicleofMedicalFiel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