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5 节
作者:片片      更新:2021-04-26 12:47      字数:4768
  富人的钱也是从穷人身上赚来的。穷人不仅是劳动力,也是大市场,穷人是一笔宝贵的资源。离开了穷人的支持,富人就像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就算个人的能力再出众,也只不过是沙漠中的一颗宝石,还不如一杯白水有用。穷人是资源,从保护和培育资源的角度,富人也该多拿些钱出来。
  税收说到底是为整个社会服务的,富人多缴些税,也没有什么不公平。钱赚得多,占用的资源多,得到的社会服务也多。想想一个山区的农民,一辈子能看几场电影?打几次电话?麻烦几次警察?坐几回汽车、火车、飞机、轮船?更别说互联网和宽带了。国家的各个公共服务机构,公安部门、经济部门、能源部门,包括所有公共设施:图书馆、体育场、电影院,甚至公厕……为富人提供服务的质量和数量都远远大于穷人。越富的人,越可以生活在好的环境中,整个社会就越为他搭建更高的平台,提供更好的服务,他的事业就越容易良性循环。
  既然如此,富人比穷人多缴纳点税,也是社会公正的体现,理所当然。
  富人的不义之财
  古人说,大财后面必有大恶。这话似乎打击面太广,我们不妨改成温和一点的句式:大财后面往往都有大恶。
  马无夜草不肥,自古以来,不义之财就是一些人发家致富的捷径。如果说男盗女娼在过去还是一件为人不齿的事,那么在这个笑贫不笑娼的年代,道德的底线一退再退,法律的威慑也越来越苍白,财富,尤其是巨额财富的来源,更加成为说不清楚的事。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爱财而取之无道,就是不义之财了。
  不义之财种类有很多,贪污受贿,假冒伪劣,打砸抢,黄赌毒,五花八门,不一而足。但归纳起来,不外乎都是于情不通,于法不容,用他们自己的话来说,是走钢丝,打擦边球,都是惊险动作。
  既然惊险,就不可能神经放松,以平常心态去对待财富。挣不义之财的人,大都有着怪异的习惯。
  绝大多数贪官,事发前都不像贪官。直到被抓了,钱被一捆一捆地搜出来——竟然已经发霉生虫——老百姓才发现,他的两袖清风不过是个假象。真是可惜了那些钱!
  钱既是个人财富,也是属于全社会的,当它投入社会,流动起来的时候,它的价值会数倍增长,而当它窝藏在贪官家里时,却是资源的闲置浪费。
  一个人挣钱的方式往往影响着他花钱的习惯,不义之财来得既然不正当,用得也就不堂皇,不正常的收入,往往导致不正常的消费。
  过去中国人到美国,多数是为了“淘金”,现在到美国的许多中国人,却是从中国带来大把钞票到美国去花。美国西海岸最大的航空港洛杉矶机场,往返中美之间的飞机最为繁忙。一批接一批的旅游团到美国后,不担心吃不好、玩不好,就怕手里有钱买不到合适的东西。
  据说,一段时间以来,美国西海岸许多地方的房价一涨再涨,竟然与太多中国人在这里购房有关。他们出手豪阔,看起了就买,许多在美国人眼里都是豪宅的房产,这些人眼睛都不眨一眨,现金交易,一次付清,看得美国佬都触目惊心。
  中国人不再是过去寒酸的形象了,一些人在美国住豪宅,读名校,开奔驰、宝马……当地媒体称这些年轻人为“大陆阔少”。
  大陆终于有了阔少,但阔少从来与劳动人民无关。以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的地位来看,富裕程度无论如何不能与美国相比,那么阔少们的钱都是从哪里来的呢?为什么又要拿到国外去挥霍?
  这些人中除了一些民营企业家外,很多是把在中国国内的非法所得转移到了美国。据专家统计,中国的资本外流数额为每年160亿美元,这是中国吸引外资总额的40%。
  一方面是千方百计引进外资,一方面却是本国资本的大量外流,一进一出,好处都被富人得了,受损的是国家,最终还是分摊在老百姓头上。
  富人的不义之财,不仅是来得不义,而且最终的去向也不义,对社会来说,犹如一场双重的盘剥。
  更可恶的是,这些人对社会的危害,不仅仅是经济上的,更严重的是文化上的。过去的人虽然穷,但看到要饭的乞丐,还要舀一碗米给他,现在的人有钱了,反而没了同情心,遇到乞丐连正眼也懒得瞧一瞧。不是人心不古了,是因为假乞丐太多。假乞丐的可恶,就在于它谋杀良心,谋杀信任,让社会冷漠,让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得不到帮助。
  因为有了这些贪官,有了这些蛀虫,有了这些巧取豪夺的“富人”,就使得富人的整体形象败坏,就使得社会有了一种仇富的心理,也使得所有的富人生存状态恶化。这是一种毒素,深入肌理,慢慢发作,当它形成一种共识,成为集体的潜意识时,所谓勤劳致富,反而成了另类,那么这个社会还是一个怎样的社会呢?
  法不治众,一个社会如果从文化上烂掉了,再想让它健康起来就费劲了。
  这也是那些不仁的富人最万恶之处!
  穷人买得起什么
  丛林哲学在商场上是特别有人缘的。商场就是战场,是严酷竞争的地方,你死我活,为了自己活下去,往往就顾不上别人的死活了。
  应该说邪不压正,奸商是人人痛恨的,可是为什么走歪门邪道的人反而有那么大的生存空间?就因为有那么多低端的用户——也就是穷人——为他们埋单。穷人为劣质品埋单,这不仅害了他们自己,还等于是为这些奸商输血,让他们成长壮大。
  那么,穷人能不能不买劣质品呢?不行。他并不是“山猪吃不惯细糠”,而是吃不起。比如奶粉,婴儿每天要喝,消耗量极大,数量克扣不了,只能在质量上妥协。同样是奶粉,价格却有天壤之别,进口洋奶粉一袋要卖到几十元,而劣质奶粉却只要几元。一个婴儿如果完全用高质量的奶粉喂养,每月光奶粉费就要上千元,穷人承受得了吗?
  没有经济实力,就只能消费便宜的东西。便宜无好货,大家都心知肚明,但穷人还是要买。从某种意义上说,穷人对便宜货还有种亲切感,只要不是造成很严重的人身伤害,只要还能将就着吃,有总比没有好,至少能够哄哄嘴巴。
  他们甚至是感激劣质品的。
  只要去看看每个城市的夜市和农村的集贸市场,卖的都是些便宜货,大多是劣质商品,但人气却比正规的大商场好得多。为什么?便宜!
  穷人爱买便宜货,不是他们傻,他们贱,是没有办法!
  便宜的东西,必然要压低成本。而成本的构成不仅是在原材料上,还包括购物环境、质量检测等等。以食品为例,按照专家的说法,要基本上达到食品安全标准,检测成本就需要占到食品本身成本的30%~40%。成本增加必然价格上涨,在许多老百姓还带着弹簧秤上街买菜,大多数消费者对每一角钱都要讨价还价的国情下,穷人能否承受为安全而付出的昂贵价格?
  恐怕很难。所以尽管超市里有“绿色蔬菜”,老百姓还是宁愿到农贸市场上去买,知道有农药残留,买回来多洗洗就行了。
  打击劣质商品,不仅仅是要打击,还要扶持优质商品,让优质商品的价格降下来,让穷人的收入升上去,恐怕这才是根本的办法。
  穷人不要生病
  据卫生部统计信息中心2004年的一项调查结果显示,近十年来,我国患病人次增加了71亿,达到50亿。患病人数明显增加了,但就诊率却从1993年的17%下降到13。4%,无医保者就诊率更是剧降至8。6%。
  调查者还比较了1993~2003年的门诊费用和住院费用的变化情况。结果发现,城乡合计年人均门诊费用和住院费用在排除了物价上涨的影响后,平均每年以14%左右的速度上升。
  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老百姓虽然收入增加了,但收入增加的幅度远远赶不上医疗费用的上涨。“看不起病”已经成了穷人最大的心病。
  我们在报上经常看到一些人生了病而无钱医治的血泪报道,开始还解囊相助,捐助一点。后来看得多了,认识到你根本帮不完,只好硬起心肠,翻到报纸的娱乐版,眼不见心就净了。
  但是有些事是你看了之后无法心净的。
  某报讯,贵州农妇杨某随丈夫到福建三明市打工,在厂房的住处分娩时遭遇难产,这位孕妇竟然自己拿起菜刀剖腹取子!双胞胎一死一伤,而产妇由于抢救及时,捡回了一条命。
  自己拿菜刀剖开自己的肚子,这是何等样的惨烈!如果她身在千里迢迢之外的荒野,近处没有医院可去,我们还可以理解,但她就在现代化的都市,打一个120救护车就会呼啸而来。
  惟一的原因只是没钱!
  我们经常在报上看到黑诊所医死人的报道,报道中的黑诊所无一例外的简陋、脏乱,比起正规医院来,确实有天壤之别。这样差的条件,那些上门求医的人难道看不出来?
  谁都是有眼睛的,谁都珍惜自己的命,谁都不愿死在黑诊所里,他们之所以要去那样的地方,最大的理由就是便宜!
  钱,还是钱,剥夺了穷人获得良好救治的权利。当我们的媒体义正词严地声讨着黑诊所的时候,穷人却感到无奈。
  其实,看病的费用高,原因并不仅仅在于一些医院采用了现代化的医疗设备、诊疗手段,使用了新研制开发的药物等,而是由于一些人为因素抬高了医疗的成本。
  “医疗腐败”已经是地球人都知道的事,一些医院为多创收,将医务人员个人的收入与他们给医院创造的价值相捆绑。于是,医务人员的开单提成、开药提成、小病大治等怪现状蔚然成风。由此,他们是岗位致富了,患者的负担却大大加重。
  其实,我们的医药资源并不匮乏,到大街上去看一看,药店多过米店。但药店里真正的平价药寥寥无几。我们曾经看到媒体大肆称道国家对一些常用药品价格实行下调,但是,先后14次降价,穷人却并没有感觉到多少实惠。因为降价以后,利润空间小了,商家干脆不生产、不销售了,便宜药反而被逐出了市场。
  当一个公益性的事业走上市场化道路,我们确实没有理由抱怨它惟利是图,因为市场的规律就是如此。
  穷人没有决定政策的权力,更没有左右市场的能力。“有啥别有病,没啥别没钱”,穷人只有祈求上天保佑,千万不要生病。
  穷人不要惹事
  世界上没有绝对的事,所以法律面前也只可能有相对的平等。法律只能寻求各种利益的平衡点,就像交通法规中的人车之争,完全保护机动车驾驶者或完全保护行人,都是不行的,最后只能达到一个大致的平衡——大多数人没话可说了,也就基本上公平了。
  就算立法本身已经做到了相对公平,这个公平的法律也不是人人可以享受的。为了保证法律的公平,就必须有相应的程序,而很多繁琐的程序看起来是为了公平,实际上是把弱者拒之门外。
  比如维权。
  维权是需要成本的。穷人打不起官司,自古以来就是如此。如果说古代穷人打不起官司,大部分原因是由于执法者的腐败,那么现在穷人打不起官司,不仅是没有钱“打通关节”,就是正常程序所产生的费用,他们也是支付不起的。
  报上登过一件事,2002年,南京市玄武区白甸村农民曾经怀疑村里的一个化工厂毒死了他们百亩蔬菜,有意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然而,当他们到检测机关一咨询,一种小菜的鉴定费用高达二万元,几种蔬菜就要十多万,一辈子没挣过这么多钱的老农们顿时傻了眼。
  傻眼之余,只好作罢。貌似公正的法律对弱者来说是件奢侈品。
  有一个知识分子,他家楼后正在修一个新楼,日夜施工,噪声扰民,于是他想拿起法律武器。这次取证倒是不成问题,但他翻开有关规定一看,“建设单位对确定为夜间施工噪声扰民范围内的居民,根据噪声受污染的程度,按批准的超噪声标准值夜间施工工期,以每户每月30元至60元的标准给予补偿。”他一算,即使按最高标准讨回来的“公道”,可能也抵不上在讨公道过程中所耗费的时间和精力。这显然是件不划算的事,只好作罢。
  经常让人“只好作罢”的法律,公正性从何说起?很多时候,法律对弱者来说只是个摆设。
  倘若只是个摆设,倒也罢了。
  历史上的冤案、错案,无一不是在法律的借口下实施的。现代许多巧取豪夺的事情,也无不是穿上了合法的外衣。法律是件有力的武器,正因为如此,掌握的人才要格外公正,格外仁慈。也正因为如此,穷人一定要遵纪守法,万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