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8 节
作者:击水三千      更新:2021-04-17 18:48      字数:4827
  孟轲,绉(邹)人也。受业子思之门人。道既通,
  游事齐宣王,宣王不能用。适梁,梁惠王不果所言,
  刚见以为迂远而阔于事情。当是之时,秦用商君,
  富国强兵。楚、魏用吴起,战胜弱敌。齐威王、宣王
  用孙子(膑)、田忌之徒,而诸侯东面朝齐。天下方
  务于合纵连横,以攻伐为贤,而孟轲乃述唐、虞、三
  代之德,是以所如者不合。退而与万章之徒序诗
  书,述仲尼之意,作《孟子》七篇。
  根据史记列传的记载,关于孟子的生平,只有短短一百三十七字。有关孟子千秋事业的思想方面,已有他自己七篇的本书,用不着司马迁再来述说。他在本传里,只提出他政治思想的要点,是主张传统文化的王道精神,即不愿讲当时侵略吞并的不义之战,也不愿只讲霸术。所以和梁惠王当然也谈不拢,这是王道与霸业、圣贤与英雄分野的必然结果。
  但是他又把孟子与梁惠王这一段主要的对话,比较详细地埋伏在魏世家中有关梁惠王的一段记述里,他说:
  惠王数被于军旅,卑礼厚币以招贤者。驺衍、淳于髡、孟柯皆至梁。
  梁惠王曰:寡人不佞,兵三折于外,太子虏,上将死,国以空虚,以羞先君宗庙社稷,寡人甚丑之。
  叟,不远千里,辱幸至弊邑之廷,将何以利吾国?
  孟轲曰:君不可以言利若是。夫君欲利则大夫欲利,大夫欲利则庶人欲利。上下争利,国则危矣。为人君,仁义而已矣,何以利为!
  由于司马迁写《史记》,处理资料的手法太高明了,如果不再三仔细地读完全部《史记》,细心留意揣摩,往往把许多历史哲学的重点被他的手法瞒过,也被自己粗心大意读书所误,而不知道司马迁的微言重点所在了。
  他写孟子传记,只是述说孟子之所谓孟子的正面,等于照相的正面全身大照。但是对孟子的侧影或背后的记录,司马迁也不免有些惋惜之意的微辞。可是他把它插进魏世家当中去隐藏起来,要读者自己慢慢去寻找、去体会。
  他说梁惠王自从兵败国破,迁都到大梁以后,心情也真够恶劣万分。但是他还想力图振兴,还肯“卑礼”——很有礼貌地,“厚币”——用很高的费用,邀请招待各国的名贤当顾问。例如驺衍、淳于髡,孟子都因此而被邀请到大梁来了。梁惠王也很坦率地告诉他们自己的心境非常恶劣,处境也很尴尬(如记载所说:
  “我(寡人)真不行!这多年来打了三次败仗,我的儿子(太子申)被齐国俘虏了,我的得力上将也战死了。弄得国家非常空虚,实在羞对祖宗和国人,我对目前的局势觉得太惭愧了。”
  他又对孟子说:“老先生,你不辞干里的辛劳来到敝国,实在是我们的荣幸。不知你将如何为我国谋利?”
  孟子说:“惠王,你不可以这样过于注重利益。你做领导人的这么重视利益,那些高级臣僚的卿大夫们,也就只顾自己的利益。等而下之,所有国民,就都争取自己的利益。这样子上下争利,你的国家就太危险了。做一个领导人,只要提倡仁义的基本精神就好,何必讲究什么利呢?”
  如果依照司马迁这一段的记载,我们读了以后,不免拍案叫好,好极了!可爱可敬的孟夫子,讲的道理是真对。但是梁惠王这个时候,好像是百病丛生,垂死挣扎的危急。你这包颠扑不破、千古真理的仁义药剂,他实在无法吃下去,而且也缓不救急,你叫梁惠王怎么能听得进去,接受得下呢?
  可是司马迁写到这里,谁是谁非,他却不下定论——实在也很难下定论。因为千古的是非,本来就不容易有真正的结论。所以他不写了,但是,他在《孟子列;传》里,却写了一句“梁惠王不果所言,则见以为迂远而阔于多情。”就这样的轻轻带过去了。这是多么有趣、多么耐人寻味的手法!
  义利之辨
  把上面一些正反的史料讲过了,现在我们再来研讨《孟子》本节的重点。首先要了解,孟夫于生当战国时期,而且也远游过各国,难道他真的是那么迂阔不懂现势吗?难道他对驺衍,甚至如当时风尚游说之士们纵横捭阖的作风,一点都不会吗?
  我们的答案可以肯定地说:不是的。他对那些只图个人进身之阶的作法,和博取本身功名富贵的办法,完全懂得。他之所以不肯那样作,实在是“非不能也,是不为也。”而且可以加重语气地说:是不屑于那样作。为什么呢?因为他是抱着古圣先贤的淑世之道,尤其拳拳服膺孔子的仁道主义,完全从济世救人的宗旨出发。他希望在那个只讲霸术、争权夺利的时代中,找出一个真肯实行王道仁政,以济世为目的的领导人物,促使他齐家、治国而平天下。
  所以他针对梁惠王的问题,当头一棒,便先提出政治哲学上义利之辨的中心思想。他也明知道梁惠王不一定能接受,但是他还是存着梁惠王也许能接受的希望。此所谓“明知其不可为而为之”,是乃圣人之用心也。再说,无论是谋国谋身,“仁义之道”的确是真正大利。只是人们都只贪图眼前的急功近利,而不顾及长远的巨利。所以都变成心知其为然,而行有所不能也,如此而已。
  其次要研究的是,根据司马迁的《史记》等史料的记载,当时孟子是先到齐国而后才到魏(梁)国的。《孟子》这部书,不问它是孟子自己写的,还是他门下弟子们记录了他的话而编成的,为什么发生在后的事情,却偏放在最前面呢?因为孟子的思想学说中,义利之辨是最重要的要点之一。
  孟子与梁惠王各言其利,在梁惠王的一面来说,根据前面所说的魏国的历史背景,所处的地理形势,西有强秦,东有刚打败了他的齐国,南有强大的楚国,北接的韩、赵,虽然同是自晋分出,独立的同源邦国,但亦各有怀抱。在客观形势中,又恰逢弱肉强食的时代,他自然希望自己的邦国强大起来,甚至于最好成就霸业。假使你我是当时的梁惠王,大概也同样会有这种想法。所以他一见到孟子时,不谈仁义,开口就问:“亦将有以利吾国乎?”这句话,又怎能指责他是错的?这实在是人情之常。”
  这也是我们读书要注意的地方。读任何书,先要绝对的客观,然后再设身处地地,作主观的研究分析。譬如对于梁惠王一见到孟子,就问孟子对于魏国有什么有利的贡献,经过前面一番较为客观的分析,就不会主观地认为他完全不对了。可惜以前大多数的读书人,多半不作这样绝对客观的分析,乃至于把自己一生都在误解仁义中埋没了。
  孟子答复梁惠王说,你梁惠王何必谈利呢?你只要行仁义就好了。这是中国文化千古以来,尤其是儒家思想中,义利之辨的最大关键。而在后世的读书人,大多看到利字,就望望然联想到“对我生财”的钱财之利这一方面去了;站在国家的立场来说,也很可能误认为只是经济财政之利。至于义,则多半认为和现实相对的教条。因此便把仁义之“利”错解了,而且把仁义的道理,也变成狭义的仁义观念了。如此一来,立身处世之间,要如何去利就义,就实在很难办了。
  举一个实例来说,我们假使在路上看到一些钱,这是利,我要不要把这些钱拾起来呢?这就发生了义利之辨的问题了。以我们传统文化来说,这些钱原非我之所有,如果拾起来据为己有,就是不义之财,是违背了义的道德,是不应该的。在利的一方面看,自己的私心里认为,路上的这些钱,乃是无主之财,我不拾起来,他人也会拾去,据为己有,也没有多大关系。但是到底该不该拾为己有?儒家对这种问题,在个人人格的养成上就非常重视了,由此便形成了中国特有的、非常严谨的个人的道德观念。
  但是,由于这种义利之辨的观念根深蒂固,后世读《孟子》的人,大致统统用这个观念来读《孟子》,解释《孟子》,于是就发生了两种错误。第一是误解了梁惠王问话中的利,只是狭义的利益。第二是只从古代精简的文字上解释,而误解了孟子的答话,以为他只讲仁义而不讲利益,把“利”与“义”绝对地对立起来了。其实并不如此,依照原文用现代江浙一带的方言来读,就可从语气中了解到他的涵义,知道孟子并不是不讲利,而是告诉梁惠王,纵使富国强兵,还都是小利而已;如从仁义着手去做,才是根本上的大吉大利。
  了解了孟子这句话的真正涵义所在,于是我们就可认识孟子,并不是那么迂腐的了。他并没有否定利的价值。他只是扩大了利的内涵,扩大了利的效用。如果孟子完全否定利的观念的存在,那么问题就非常严重了。
  试看几千年来中国文化的整个体系,甚至古今中外的整个文化体系,没有不讲利的。人类文化思想包涵了政治、经济、军事、教育,乃至于人生的艺术、生活……等等,没有一样不求有利的。如不求有利,又何必去学?做学问也是为了求利,读书认字,不外是为了获得生活上的方便或是自求适意。即使出家学道,为了成仙成佛,也还是在求利。小孩学讲话,以方便表达自己的意见,当然也是一种求利。仁义也是利,道德也是利,这些是广义的,长远的利,是大利。不是狭义的金钱财富的利,也不只是权利的利。
  再从我们中国文化中,大家公推为五经之首的《易经》中去看。《易经》八八六十四卦中的卦交词,以及上下系传等,谈“利”的地方有一百八十四处;而说“不利”的,则有二十八处。但不管利与不利,都不外以“利”为中心在讨论。《易经》思想最主要的中心作用,便是“利用安身”四个字。所以《易经》也是讲利,而且告诉我们趋吉避凶,也就是如何求得有利于我。“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的道德因果律,也是告诉人们以积善的因,可以得到余庆的果。相反地,积不善因,便得余殃之果。所以,积善是“利用安身”最有利的行为。
  如果探讨孔孟思想的文化源头,绝对离不开《易经》。所以说假如孟子完全否定了“利”的价值,那么《易经》等等我国的所有传统文化,也被孟子否定了。但事实上并非如此。由此,我们研究孟子,首先就要对义利之辨的“利”字,具有正确的认识。
  同时,我们还可以提出两点来作反证:
  第一,韩非子说:“舆人欲人富贵,棺人欲人死丧。人不贵则舆不用,人不死则棺不买。非有仁贼,利在其中。”他说,棺材店老板希望别人死,并不是心坏,并不是不义;汽车厂老板希望大家发财,也并不是心好,并不是好义。两种不同的心理,都是为了自己的生意好,多赚些钱,都是生意人本分的想法。
  韩非子的这段话,等于为“利”字下了一个这样的定义:或者是人,或者是物,或者是事,当某一时间,某一空间中,能够产生“利用安身”的功能效果,那么它就具有“利用安身”的价值;也就是在当用、该用、要用、可用、适用、值得用的条件下,那么对这人、或事、或物来说,就构成了价值;也就是对这人、或事、或物的利。
  第二,《易经》中卜筮方面所显示的,可归纳为“吉。凶、悔、吝”四种现象。实际上就只有吉凶两端。吉是好的;凶是很坏;而悔为烦恼;吝是困难。简单说,悔、吝也就是小凶。天下人、事、物,都不外吉与凶两端。吉、凶怎么来的?《易经·系传》上说:“吉凶悔吝,生乎动者也。”凡是一动,就会发生或吉、或凶、或悔、或吝的结果;不是吉就是凶,不是凶就是吉。有了这项理解,就知道利与不利之间的辨别,须要从动用之间而分。
  由这里引申出来,可知孟子对梁惠王说的仁义,就是大利。因为在战国时代,国与国之间,都在互相征伐的动乱之中。如果有一个国家,真的以仁义作为治国的最高原则,运用在内政外交上,那么最后的胜利,就必定是属于这个行仁由义的国家。
  玩弄仁义的权智
  汉代桓谭《新论》说:“三皇以道治,五帝以德化,三王由仁义,五霸用权智。”指出上古时代的三皇,是以道治天下,这是最高的无为而为的境界。到了后来五帝的时代,以德来治天下,这已经差了一层——有为而为了,但是仍然是非常高超的政治。等而下之三王用仁义,五霸用权智,可以说是每下愈况。
  又《长短经》的《反经》第十三说:
  三代之亡,非法亡也,御法者非其人矣。故知法也者,先王之陈述,苟非其人,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