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 节
作者:九十八度      更新:2021-04-17 17:41      字数:4732
  我开始有点怀念故乡那时电闪雷鸣的天空了。没有雷鸣的天空,下面的物种都萎绵不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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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把毒咒挂在嘴边
  ——《巫韵飘荡的大地》之六
  作者:谢宗玉
  母亲说,赌过的咒就像随意埋下的地雷,有一天总会让自己踏响,只是时间的迟早问题。
  母亲又说,黄口稚儿脱口而出的话往往非常灵验。相较而言,歹话比好话就更灵验了。
  母亲的意思是小孩子说话要注意一点,别像个杂碎嘴,叽叽喳喳不经脑壳想。可我们说话就常常不经脑壳想。谁也不知一村子小孩为什么都那么孤烈?一个个偏执得很,激拗得很,情急一时,就会满嘴毒咒,譬如说:鬼说的!兽牲做的!谁说过那话蛇咬他嘴巴!谁做过那事天打雷劈!……就算是芝麻般的小事,也会赌上一个令人发指的毒咒。
  我十二岁那年赌过一个毒咒,那个咒后,我就再不敢把毒咒挂在嘴边了。那年夏天,妹妹认定园里的一个香瓜是我摘吃了。我说没有。她说鬼信。我就说,谁吃了蛇咬谁的嘴!
  母亲在一边忙呸呸呸地朝地上吐口水,骂我们尽放屁。说菜园里的瓜总是自家人吃了,何苦要赌这样的毒咒?真是比猪还蠢个阳高!母亲把我们骂散后,两人谁也不理谁,赌了一晚上的气。
  第二天我和父亲上山砍柴。开始我并没打算去,但我瞧着妹妹左右不顺眼,两人又吵了一架。吵完,我拿起柴刀就去追已上路了的父亲。
  那是个平常的夏日,天气除了热些,看不出其它异动。怪就怪在这里,当我追上父亲时,上山的路上开始接二连三有长蛇横窜灌木丛。这不是一个好的兆头,父亲叹了一口气,说:你已经长大了,嘴巴再不要这么
  随便了。我一听,全身顿时紧张起来,我记起昨天的毒咒了,我知道父亲也记起来了。难道真如母亲说的,是兑现的时候了?我用无奈的眼神看着父亲说:要不今天就不去了吧?父亲冷笑一声,像似自言自语:我就不信这个邪。要出事到哪里都会出事。我们注意点就是。父亲也是个拗脾气。
  南方的山林多是灌木荆棘,每一脚踏下去都是一个未知的世界。由于在路上见了那么多的长虫,那天我们砍柴的速度就放慢了许多。往往看准了一丛柴,先用长棍噼噼叭叭四处打一阵,以防长虫盘踞其下,或缠绕枝头。没发现什么意外,才钻进荆棘下,砍翻柴蔸,然后一根根扯出来去芜存精。
  下午,我和父亲将大小四捆柴棍都绑好了,彼此才将一直悬着的心放下来。现在我只差根挑柴的禾枪了。父亲去溪边喝水的时候,我拿着柴刀去杉木林里寻一根死杉做禾枪。杉木成林之后,下面空空荡荡的,前后左右都看得清楚,我不为自己担心,我只是有点担心去溪边喝水的父亲。
  杉林中的竞争是惨烈的,众木齐攀,稍微落后,就会萎缩在邻树的羽翼下,从而失去阳光的照耀。而一旦失去阳光,树就会慢慢死去,这就是生存的法则。杉林中的死木是不难找的。我很快找到一根。我扬刀就砍,咣的一声,树身摇晃,就在这时,几只黄蜂突然从树稍像箭一般地朝我射来,在我还没来得及作出反应,就每只给我一针又箭般返回。我惨叫一声,萄伏在地,知道自己遭蜇了。但在我后来的印象中,这群黄蜂一来一去,快如闪电,那样子就像一条黄蛇弹射下来……
  碰了蜂窝让蜂蛰了,这不足为怪。让人汗毛倒竖的是,蜂没有扎我别的地方,而像商量好似的,全扎在我嘴上。当我挑柴走到半山腰时,嘴唇已肿得比鼻子还高,那痛呀,让我足够记一辈子。
  从那以后,我总感到冥冥之中还有一种神秘的力量在主持村庄另一法则。而那次对我,已是格外开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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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贼影幢幢
  作者:谢宗玉
  一
  现在是四月,是一年气候最好的月份之一。阳光在窗外白晃晃的,把肮脏的城市照得一尘不染,仿佛雨季去后,有谁把阴湿的城市粉刷了一遍。我站在报社办公室的阳台上,两手支撑栏杆,让目光顺着犬牙交错的现代建筑投向晴霭虚渺的远方。我知道远方的蓝天下,纵横交错的高速公路仍然还在,这个季节在上面飙车简直就是一种醉生梦死的享受。几乎可以同性高潮达到的那种致命快感相媲美,但性高潮达到的快感很短,就像要吹爆一个汽球,你一口一口地吹,吹得浑身乏力,才能享受到炸裂时那一瞬间的快感。飙车不同,飙车就像一支利箭飞越时空的隧道,永远也没有结束时。速度使所有的景物变得恍惚模糊、飘忽不定,让人产生一种服过药剂之后的幻觉,而这种幻觉在残酷和沉重的生活面前,真是太必需了。
  可我的车呢?我的车他妈的让人偷了!就在上周星期天的晚上。这真比剜去我的心肝还痛。当我第二天早晨发现放摩托车的地方只有两片碎纸屑时,我真有那种遭雷击的感觉,脑袋里轰的一声就成了一片浆糊,然后是那片浆糊化作无数飞虫。我足足傻了二十秒钟以上,才感到一种痛从心脏深处漫遍全身,那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失去之痛,当年初恋女友弃我而去时就是这种痛!这种痛真是太绞心了,我宁愿失去现在的情人、妻子,也不愿失去我的轻骑铃木。现在的情人说是情人,其实也没有多少感情的成分,只是两人做完爱后可以没有责任和牵拌地轻松走开,互相之间以不成为累赘为原则。情人不是自己的东西,情人很快就可以成为别人的情人。至于妻子,感觉更糟。婚姻是一件画皮,把两人送进有进无出的活死人墓后,就把画皮揭了,从此两人只能面对现实的骷髅度日。妻子本来还不应该这么糟,如果做朋友或情人,也许是个好朋友、好情人,但一旦成了妻子,她就什么也做不了了,只能做一只八脚章鱼,把你当作私有财产死死地缠住。情人丢了可以再找,妻子丢了那是正好!可摩托车不同,摩托车花了我两万元钱,是我三年省吃俭用的结果呀!在这个浮躁的社会,谁还肯用三年时间去办成一件完整的事呢?更重要的是,我对摩托车已有了深厚的感情,它可以使我达到一种比性更高潮的享受,而它对我却不提任何要求。还有比这更值得信任的感情么?我心痛呀!摩托车丢后,我拒绝和任何人上床;我也拒绝出去作任何采访,尽管主任已讲了我好几次了,可我每天仍站在阳台的栏杆边没完没了地追忆,没完没了地懊恼,没完没了地痛心,没完没了地恨恨恨!
  电话铃响了,电话铃一响总会吓我一跳。这家伙不管什么时候,从电话线里一蹦进房内,就叮铃铃地以主人的身份自居,弄得真正的主人倒是贼心一跳,还非得要倒履向前,给它一个说法。可现在我烦着呢,它爱响就响去吧。我连头都没回。铃声响到十一下时,终于偃旗息鼓妥协了,我轻轻地嘘了口气,想跟我较劲?再说吧,我现在心情不好,就剩犟劲!
  可没过一分钟,电话铃又催命鬼似的响起来。我想不好,莫非是隔壁的顶头上司打进来的?主任他就爱打电话,明明可以喊得应,可他就不喊,他要打电话。主任是知道我在房里的,如果真是他打进来的,我不接,这个月的奖金恐怕又得泡汤。这个眼镜鬼就喜欢偷偷摸摸到总编那里告状,尽管我也戴眼镜,可我不像他,总一副阴谋家的样子。
  这么一想,我就立不住了,只好暗骂一声,走过去,极不情愿地拿起电话。
  喂?请问是江水日报副刊部吗?
  奶奶的原来不是主任!我不耐烦地反问:有嘛事?
  对方显然听出了我的不耐烦,就生硬地说:你们那有个叫肖扬的吗?要他听电话。我们是峰南路派出所。
  妈呀!好硬的口气呀!峰南派出所可没有我认识的警察,他们找我干嘛呀?我迟钝了很多日的头脑突然飞快地运转起来,杀人放火我没干,贪污我还不够格,非正式嫖娼和正式赌博我有过,但那已是很久以前的事了。派出所的究竟找我干嘛呀?
  哦,哦,我叫他。……肖扬,派出所的找你!
  放下电话,我把曾经有过交道的警察很快在头脑中筛选了一遍,要“了难”得趁早找人呀。然后我才抓起电话,用极为小心极为友好的声音说:我是肖扬,请问阁下贵姓,有什么事?
  你丢了一辆摩托车,是不是?请你把发动机号和车架号告诉我们。
  未必是我的摩托车有消息了?我热血一涌,一口气就堵在嗓眼说不出话来。谁说天上不会掉馅饼下来?谁说的就该掌谁的嘴!娘稀匹的看来今年我运气并不坏!
  二
  我无法形容从报社到派出所领回摩托车的那段心情,反正一路上我只说一句话:娘稀匹的好!娘稀匹的好!我一高兴到极点,就会口吐脏话。国骂好!国骂抒情!当然我稍不高兴,也会口吐脏话。国骂好!国骂解气!
  我真是高兴得昏了头,我只想把这个好消息尽早告人。一拨电话,居然拨到了妻子单位。妻子拿起电话,一听是我,就用一副很讨厌的口气问我有什么事,我懒得跟她计较,我说我的摩托车找回来了。我以为她一定会大喜过望,问我是怎么找回来的。没想到她一点高兴的意思都没有,还冷嘲热讽:好好好,好了你了,以后你又可以到处去疯了。
  什么是拿热脸蛋贴冷屁股?这就是拿热脸蛋贴冷屁股!我真是昏了头,怎么想起要与她分享快乐了?她现在把我当阶级敌人似的,总没有个好声相。改用毛主席他老人家的话,就是凡是我高兴的,她都反对;凡是我反对的,她都坚持。就像两只用绳子拴着的蚱蜢,你不蹦,她也不蹦;你一蹦,她跟着蹦,不过正好与你的方向相反。所以你蹦也是白蹦,她要的就是这个效果。
  不过今天我高兴,妻子的冷水丝毫影响不了我的情绪,紧接着我就把电话拨到戚红那里,戚红在一家证券公司上班,她就是我目前所谓的情人。这个小妞听了我的电话,立刻在那头夸张地大叫起来:哇噻!怎么找到的呀?!不行!我要你马上过来,我要立刻看到它!我一定要亲它一口!
  瞧瞧,这就是情人与妻子的区别。我还不屁颠屁颠地驾着车朝她公司而去?
  她在公司楼下等我,我一停车,她就迎上去真的抱住车身啃了一口,当然事先她准备了一张餐巾纸,所以那个口红印归根到底还是印在了餐巾纸上而不是车上,不过这样我已经很满足了。
  作秀之后,她接着作秀,围着车子细细看了一圈,边看边骂:乖乖可怜的东西,是哪个天杀的把我的宝贝弄成这副模样了啊?让我知道了非得把他大卸八块!这情形让我想起了凤姐初见黛玉时,叫人不感动还不行。说实话,戚红的底子是不及妻子,妻子是研究生,戚红是中专生,没法比。但读多了书的女人就像泡多了水的花草,什么都阴阴蔫蔫的。我是结婚之后,才知道自己要的就是戚红那样的鲜活劲。戚红的装模作样不让人讨厌,因为她再装模作样也会透露出率真和顽皮。
  把车开进附近一家洗车行,戚红抢在我之前付了二十元,她对洗车的伙计说:等我来拿车时,车上还要找得到半点泥尘,你倒贴我二十!伙计当然是笑眯眯要她放心。因为这个城市摩托车洗一次的价格只要五元钱,而戚红给了他二十元。戚红的举动又让我感动了一回。尽管我记得我俩的消费一上百元,戚红就决不会抢先付钱。
  戚红的单身宿舍就在她公司的楼上,第二十五层。我与她一进电梯,就像两只饿狼一样同时叫一声,抱在一起捉着嘴吻。一直吻得两人喘不过气来,才松开。戚红星眼含情,问:怎么庆祝?我说:还用问?两人就坏坏地大笑起来。
  一进房,两人重重往门后一靠,将门靠关。四只手顿时慌乱而粗暴起来,很快就把彼此像剥笋一样剥个精光,戚红一边剥一边骂:你这个恋车狂,你这个没良心的,丢了车,就想把我也一脚踹了。我不吭声,抱起她,朝卧室走去,一边把褪到脚踝上的讨厌的裤子摆脱。
  我喘着粗气,一边动作,一边感叹:人们好哇!人们觉悟高啊!活该那个小偷倒霉,还没出城油箱就没油了,想要加油,却没有开油箱的钥匙。这家伙胆子可真够大的,就当着加油站的人,要把油箱盖撬开。加油站的人一看情况不对,就向峰南路派出所报了案。好家伙,派出所的人都来了,他还低着头撬个不停呢,哈哈!
  我越说越兴奋,越兴奋就越起劲。戚红在下面像一座就要爆发的火山,她闭着眼咬着牙,但终于还是喊出声来。
  精神会餐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