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 节
作者:莫莫言      更新:2021-02-26 23:38      字数:4752
  “文帅,怎么没听你说过?”隋洋眉毛一挑,还真有点生气了。
  “哪有的事啊,人家文帅追的是我同寝一女生,我不过是个传话筒。”飘云发现苗头不对,赶紧解释。
  “呵呵,只怕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吧。”江唯有点喝高了,也看不出眉眼高低。飘云恨得直咬牙,隋洋什么玩笑都能开,就是这样的玩笑说不得,小气着呢。
  “文帅,到底有没有这事?”隋洋的口气有点冲,叫上真了。一双桃花眼睨人的时候,越发秀长明亮。
  “隋哥,真没有。”文帅苦笑,就差指天立誓了,“我就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也不敢动她呀。你不知道,她大学的时候厉害着呢,中文系第一快嘴。一场辩论会把工大那几个小子斗得体无完肤,就剩下一口气了,只差没让人家爬着出去,真给我们师大长脸了。”
  “那是,也不看看是谁挑的。”隋洋一脸得意相,手一伸,仗着几分酒劲把飘云搂进怀里。
  飘云干脆应景,扮起小鸟伊人,一脸媚人的娇憨。男人嘛,该给的面子就要给足了。你在人前给他长了脸,他才会更疼你。躲在隋洋怀里,笑得一脸沉静,大树底下好乘凉,万事自有他来扛。管他红尘多纷扰,及时行乐就是了。
  飘云知道,这帮公子哥都是吃喝玩乐享受人生的行家。他们不是随便的人,可随便起来不是人。
  隋洋向来能玩,玩疯了是个顾前不顾后的主儿。飘云索性让他玩,对这种从小被人捧大的骄子,你得顺着他的性子来。如果像个狗皮膏药似的成天粘着,他早晚烦你。
  男人这种事,该是你的,别人拿不走。不是你的,强留也没用。干脆无为而治,以不变应万变,自己也落个清净。
  “说真格的,我们一会去哪儿?”江唯还惦记着玩。
  “我今天请假,你们去吧。”隋洋说。
  这群少爷立马抗议。
  “喂,太不够意思了吧。该不会是怕回来之后,飘云给你穿小鞋吧?”
  “呵呵,咱们飘云可不是一般女人。她大方着呢,是不是,隋洋。”江唯神秘兮兮的推了隋洋一把。
  “去,别说的好象我犯过什么事似的,我对我们家飘云可是一心一意。今天真是有事,放兄弟一马成不?”
  “什么事啊,有没有需要哥儿几个效劳的地方?”江唯虽然口无遮拦,但就是这点好,讲义气。
  飘云笑了:“今天这事儿,只怕你们帮不了。”
  “切,就没有我们办不了的事儿,说吧,你们到底要去哪儿?”一个个都是人尖儿,嚣张惯了,口气横得能吞下一头牛。
  飘云将他们挨个扫了一圈,轻轻的说了两个字:“宾馆。”
  此话一出,全场哑然。
  过了一会儿,江唯嘿嘿一笑,尴尬的挠挠头:“这事儿,是帮不了。”
  隋洋在洗澡,飘云一个人站在窗前望着远处奔腾不息的江水。那夜幕下黑压压的江面,谈不上意境,却勾起了她的思古幽情。
  不知夜泊秦淮该是什么样的光景?是不是像书上说的,分不清哪是天上的星月,哪是水里的灯火。曾经纸醉金迷的秦淮河如今只怕也萧瑟了吧,退却了往昔糜烂的萧声和酒香,只留下沉寂。
  突然想起这样一段话:这是一个堕落的年代,有人被桃花迷了眼,有人在江边湿了鞋,但总有栽草的人,用文字和韵律在红尘岸边筑堤守望,守望滔滔流年。
  很好的一段文字,只是不知道在这个物质化的年代,还有多少人能体会这种守望者的孤独。
  从本质上来说,飘云是个孤独的人。只是她把自己的孤独隐藏的很好,城市的寂寞如同深海,她是一条漆黑的鲶鱼,手一滑,就没了踪影。
  总是觉得,没有人能真正了解另一个人,我们尚且不了解自己,何况是别人。所谓的感同身受,不过是拿来好听的。就像她和隋洋,多么甜蜜温馨、严丝合缝的一对,走在街上,不知引来多少艳羡的目光。可当中有多少讳莫如深,有多少守口如瓶,外人哪里晓得?
  他们是同一原点的两条射线,始终在走不同的方向,在思想的领域没有交集。想问题用不同的方式,看问题有不同的角度。即使被他抱得再紧,心里依旧荒凉,已经成了不可言说的隐疾。
  呵呵,终究是贪心吧。要了手表,还想要自行车啊?多么好的男友,城里龙头企业老总的独生子,黑道风云人物龙天佑最疼的弟弟。有钱、有势、有型、有款,出门有名车接送,吃个早餐都在高级酒楼,黑白两道全都照应着,多少女人梦寐以求的奢华尊荣,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
  飘云捏捏自己的脸,笑容就越扩越大,笑得脸颊发酸。回头看看,这个房间真是奢华浪漫。玫瑰色的大床,典雅的床幔,暧昧情调的壁灯,带着新鲜露珠的玫瑰,角落里还有一个小小的吧台,暗黄色的灯光打在造型艺术的酒瓶上,说不出的高雅贵气。
  房间里的每一个摆设无不散发着蛊惑人心的情欲味道,却偏偏欲迎还拒,欲说还羞。将一切掩藏得恰到好处。
  钱是王八蛋,但它能买来最可爱的东西。
  童飘云做梦也没想到,自己有一天可以吃到这么好的饭菜,住这么好的宾馆,有这么好的男人。比起那段孤冷凄清的日子,现在的生活简直是老天眷顾,堪称奇迹了。
  张开双臂,快乐的转个圆圈,整个世界成了巨大的游乐场,烟花绽放,缤纷绚丽。
  飘云对自己说,可以了,就这样吧,这就够了。我很快乐,我热爱生活。
  第三章
  微笑,即使在地狱,也是盛开的莲花。
  看着独自伫立在窗前的飘云,隋洋总有一瞬间的恍惚,恍然看到只穿了一件白棉布衬衫的她,光着脚坐在窗台上,宛若神仙一般把自己优美的脸庞浸润在清凉的月光里,让举世无双的月光在她眼里成双成对。抬头低头的罅隙里,仿佛有一滴心酸的眼泪惊慌无声的滑过唇边,眼里的哀伤,已过千年。
  可是张开眼睛,一切都消失了,只看到她像只轻盈的百灵,快乐得在屋子里东飘西荡,上下翻飞。眼里的忧郁仿佛只是一个酸楚凄美的梦境。
  他抓不住她的哀伤和落寞,或者说,她不会把她的哀伤和落寞给他看。这是一个令人悲哀的发现。
  走过去,干净利落的把她抓进怀里,这样是不是安全些?放心些?不用这么难过?
  飘云落进隋洋的怀里,还在咯咯的笑着,抬手撩了撩他垂落在前额的黑发。调皮的说:“孩子,头发没有擦干,小心感冒。”
  隋洋笑了:“姐姐,你来帮我擦吧。”
  飘云亲亲他的嘴巴:“来,姐姐疼你。”
  飘云用大大的毛巾为男友擦头,用力的揉搓,毫不怜惜。然后退开一步看了三秒,接着笑弯了腰。
  “亲爱的,你毛发耸立的样子,让我想起了豆包。”豆包是隋洋送给她的小狗,胖呼呼的,长着白白的绒毛和可爱的小屁股。在一个雷电交加的夜晚,死于一场交通事故。飘云整整难过了一个月,从那之后,他再不敢送她任何活的东西。
  隋洋扬起唇角,一个饿虎扑食,将她压在床上。她不怕死的对他甜甜的笑。
  他捏着她的下巴柔声说:“亲爱的,你单薄的像件易碎品。
  飘云笑得差点没背过气去。
  “那你可要轻拿轻放、小心使用,别把我弄碎了。”飘云在他耳边小声的说,轻轻的笑,让甜美的气息像腻人的奶油滑溜溜的淌进男人的心窝里去。
  隋洋立刻心猿意马,激情难耐了。捏着她的下巴左右摇晃着:“小坏蛋,你就撩我吧,呆会儿遭罪的可是你。”
  飘云只是笑,摸了摸隋洋腹部的六块肌肉,整齐有型,手感真好。
  “又去健身了?”
  隋洋扒开她的衬衫,沿着脖子吻下去。“没有,天佑带我去了一个更好玩更刺激的地方,可惜不能带你去。”
  “为什么?”飘云心里纳罕,以前有什么好事,隋洋第一个想到她,这次怎么一番常态。
  隋洋亲亲她的下巴:“太暴力了,我怕你受不了。”
  飘云想想也对,凡是跟龙天佑有关的事都很危险。
  飘云想事情的时候,隋洋也没闲着,三下五除二就将两人的衣服脱了个干净。飘云缩了一下,感觉有点冷。隋洋却浑身热的烫手,盖在飘云身上就像一张电热毯,火辣辣的热气把她整个身子都罩住了。
  飘云看着天花板,这时候才发现,宾馆的天花板不知用了什么材料,亮晶晶的,简直油光可鉴。两具年轻赤裸的身体交叠相拥在一起,有点像情色电影的海报,又煽情又漂亮。
  她看到自己明亮漆黑的眼睛,在男人的身下氤氲如水。纤纤素手,放在蜜色的肌肤上像十根刚刚发芽的小葱,洁白纤细,鲜嫩可口。隋洋把头埋在她怀里,用牙齿扯咬她的乳头,先是左边,然后是右边,最后,又回到左边。飘云想,他真的是很喜欢那里,像个长不大的孩子。
  正想着,隋洋就进来了,很容易。飘云痉挛了一下,转过头,看到电视没关。凤凰卫视正在演《我叫金三顺》这部韩剧,这是飘云今年最喜欢的电视剧,百看不厌。女主角是除了美貌、身材、金钱之外,什么都有的女性。电视里,男主角的妈妈在电梯里气势汹汹的训儿子:“如果外人知道母亲在经营五星级饭店,儿子却在开法国餐厅,他们会怎么想?”
  帅气的儿子不三不四的回了一句:“妈妈开旅馆,儿子在卖饭。”
  飘云一听就乐了,可还没乐出声,就被隋洋捏着下巴扳了回来。狂风暴雨般的吻铺天盖地的落下来,跟他的律动一样急切焦躁。
  飘云一窒,可怜巴巴的挥舞着莲藕似的手臂,想推开他,可是没用,隋洋纹丝不动。他虽然生得高瘦,可是由于经常健身,肌肉强劲,筋骨分明。况且男人在生气的时候,力气就变得格外的大。那气势汹汹的架势,岂是弱质纤纤的童飘云招架得了的?
  隋洋这堪比二战德军轰炸的轮番攻势,绝对是想谋杀人命。飘云感到自己漂浮在风口浪尖上,凶猛狂暴的巨浪一个筋斗就将她打进了冰冷幽深的海底,可在她就要窒息的时候,又被一股温暖的暗流轻柔的托了上来。
  飘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被隋洋抱起来的,清醒的时候,她像只树熊被他抱在怀里。两个人面对着面,鼻子和嘴唇几乎贴在一起。隋洋用手握着她的腰,一边动一边难过的说:“飘云,专心点。你这样,我难受。”
  飘云气喘吁吁的靠在他汗涔涔的肩膀上,咬着嘴唇,有些委屈:“我又不是存心的,你干嘛这么生气?”
  隋洋叹了口气,亲了亲她的肩膀:“我真拿你没办法。飘云,我爱你,很爱很爱你。我做什么都想着你,什么时候都把你放在第一位,你知道吗?如果你不能像我爱你那样爱我,那骗骗我也好。别把你的心不在焉表现的这么明显,我会伤心……”
  飘云内疚了,搂着隋洋的脖子,温柔的说:“我知道,知道了,不要再说了……我给你,全心全意的给你。”
  隋洋紧紧的抱着她,感受到怀里的人真是瘦弱纤巧,这是他爱着的女人。他想,还是轻点吧,不然真会折断。
  夜深人静,最宜回忆,不想回忆也不行,旧烦新乱,涌上心头。
  飘云知道自己又失眠了。已经记不清上次失眠是在什么时候,应该很久了,因为她背包里的香烟已经很久没动过,银白色的ZIPPO火机也干了。
  外人绝对想不到,为人师表,德才兼备,温文而雅,内外兼修的童飘云,有三样东西从不离身,香烟、火机、保险套。
  前两个很好解释,她以前有轻微的精神抑郁,不想吃镇静剂,就只有拿香烟顶替。后一个更好解释,刚跟隋洋那会儿,他几乎是夜夜春宵。
  隋洋当然从不准备这些,用他的话说,有了孩子更好,飘云就成了煮熟的鸭子,想飞也飞不了。
  可飘云不这么想,很多事情还没有想明白,她需要给自己更多的时间来理清思绪。
  转身看看身边酣睡的男人,鼻梁挺直,睫毛纤长,嘴唇菲薄,嘴角挂着满足的笑,他可真是漂亮。隋洋身上体现的是北方男人粗犷之外的另一种美,阳春白雪一般的人物,却单单对她情有独钟。
  是不甘心吗?因为她最初不留情面的严词拒绝,才激发了他执迷不悔的凛然和占有?
  飘云笑笑,伸手抚摸他俊俏的侧脸。男人在睡觉的时候,是可爱的瞬间,回复到人性最初的甜美和脆弱,让人心生爱怜。
  几乎所有人都认为,她是为了钱才跟他在一起的吧,或许连他自己也是这样想的吧?
  隋洋他固然漂亮体面,可是过去围绕在飘云身边的男孩,哪个不是漂亮体面的呢?
  她从小就喜欢跳舞,唱歌,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