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62 节
作者:别克陆上公务舱      更新:2021-02-26 23:24      字数:4750
  这就是潮吧文字的魅力,巨磁性也。
  杨远的一生从少年时在农村受欺、到入城做工变得野蛮疯狂、到入狱出狱、到创立黑帮做上老大、到策划参与暴力犯罪活动踏上不归路,在潮吧笔下走得真实可信。
  (人性的揭露)
  《蝴蝶》中众生像:杨远,狠辣、温情、有智、仗义;胡四,阴狡、圆滑;李俊海,凶残、卑鄙;小杰,义气、胆识、敢拼;杨远父亲的温和、无争;芳子侍娇任性;刘梅谦和温柔;其他诸如金高、青面兽、阎八、黄胡子、那五、五子、小广、林武、老七、长法等,或仗义、或粗鲁、或滑稽、或龌龊,俱栩栩如生性格鲜明。
  《蝴蝶》血腥味里,不只是残暴、无知与贪婪,从中也渗漏出无奈、凄凉与反思,它是一面铜镜、是棒喝、是在宣示:黑社会是一条不归路!
  (冷峻的风格)
  《蝴蝶》一文用笔堪称冷峻。
  潮吧,这颗天涯社区猎猎窜空的“黑”星,用他冷峻的笔触写出令人惊心荡魄的故事,落笔沉稳、平和不凿作。去这样的文字里面相遇一段生命的真实与真实的荒芜,也足以令你咀嚼回味。
  与潮吧一起喝酒,得有冲劲,虽说他的酒量不错,可是,你只要敢拼,谁先晕菜两可之间,泻一私密为朋友知,聊作后记,呵呵。
  ~书友13911220061的评论~
  说《决不饶恕》不得不先说潮吧,潮哥在天涯一路写的都是黑色系列,关于监狱、犯人。开始看的时候难免有猎奇的心态在里面。年初看到潮哥开了一个新帖子…《决不饶恕》,赶紧过来看看热闹,开始几帖还是老汤老药,不过越看越惊奇。几日不见,潮哥竟精进如斯,不禁越来越热烈的期待着更新,于是又一个另类文化枭雄就悄悄的崛起在天涯。
  我想《决不饶恕·蝴蝶》这个名字不单单是主人公的名字,也更是潮哥自己文笔和风格蜕变的一个启示。在这个长篇里,潮哥不再是简单的把我们所未能接触的黑色、监狱、犯人作为吸引读者的一个主要武器,而是把黑社会的纷繁斗争作为自己表现感情的一个手段,一个工具。真正吸引读者的还是在刀光血影的打杀中,那拳拳亲情友情爱情。
  下面从我看《决不饶恕》的角度简单描述一下:故事开始映入眼帘的是一幅牢狱场景,一个小卧底为了自己的目的,来到一个传说中穷凶极恶的犯人—蝴蝶身边,为了套取某些需要的情报。从这里,逐渐展开了蝴蝶杨远的回忆。
  一个这样被定性死刑的坏人,在自己的回忆里,一点点的把自己从一个不良少年逐渐成长为称霸一方的恶势力老大,最终被绳之以法的过程鲜活的展现在读者的眼前。我们从这里不单单是看到血腥的争凶斗狠,争夺地盘,杀人越货。而是在蝴蝶这样一个被社会否定的人的身上表达出来的浓浓感情。蝴蝶有一个乡村教师的父亲,由于文化大革命导致眼睛受伤,还有一个智力有点问题的弟弟。而蝴蝶对他们的感情是那样的细腻和炙热,为了不让父亲担心自己不走正路,为了自己的弟弟能够好好上学,蝴蝶对这个家可以说付出了在他这种生活状态下,最大的细心和努力。其中很多的细节,大家不妨到文章里仔细感觉。那种甚至超过一般男人的孝道和对弟弟深沉的爱,让我深深的震撼和感动着。而对他弱智的弟弟对他的呼唤、相信、依赖、骄傲来看,如果不是蕴涵着深刻的感情,作者是根本表达不出来的。而通过潮哥的刻画,父亲这个多年从事教育工作的老知识分子的形象也清晰的跃然纸上。善良、懦弱、保守的个性经过一个个历史的回忆,和一次次父子的对话,表现的淋漓尽致。父亲一直希望自己的儿子在出狱以后,能循规蹈矩走上正常稳定的生活道路。当他知道儿子卖鱼的时候,是那样的欣喜。但是看到儿子和以前的朋友继续交往是那样的厌恶。可以传神的由一把古老的二胡表现出来。那种男人之间的沉默的,深刻的,无须言语交流的感情也让我们动容。
  说到友情,我们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他和后来投靠他的小杰,还有挚友金高、林武、胡四。。。。。。他们是亡命之徒,他们之间的信任和友谊是通过血和刀凝聚的。最值得一提的是蝴蝶的结拜兄弟…李俊海。这是这个文章里最另类的一个角色,蝴蝶骨子里最好的朋友,但是会不需要任何理由的伤害蝴蝶,而蝴蝶一次次的包容着他,从这里我们更清晰的感受到蝴蝶的义气。看到这里,男人不禁会热血沸腾,这就是古老相传的兄弟义气。不离不弃、生死相依、休戚与共。。。。。。虽然我们受到的正面传统教育并不主张我们这样冲动,但是男人的血性让我们向往着有这么一票好兄弟可以同生共死,意气江湖。
  说到爱情,在蝴蝶的生活里有2个女人,一个是传统意义上,他爸爸认可的他家的未来儿媳妇。一个是他自己圈子里认识的林武追的女孩子。俩个完全不同的女人,就构成了蝴蝶生活里的冲突。完全不同于时下风靡的乱七八糟、不堪入目的恶心的男女关系,简单的让大家不敢想象。一个黑社会性质团伙的老大,竟然没有美女左拥右抱?!!!这里也传递出笔者对善良单纯美好人性的向往和坚持。而因为爸爸的压力,和小太妹的本性,蝴蝶逐渐放弃了自己冲动的爱情,屈从了家庭。这里不好做评论,但是起码蝴蝶是一个对自己爱情负责的男人,一个会对自己未来家庭负责的男人。
  跟着《决不饶恕》的飞舞,转眼快一年了。当每天看《决不饶恕》的更新成为习惯,当每天为了蝴蝶的命运担心模糊了现实和虚拟,我们不得不感谢潮哥带给我们这么好的文字。也希望潮哥的蝴蝶会越飞越高。
  ~书友花8的评论~
  今年我听到了有关蝴蝶这种昆虫的最耸人听闻的消息就是那个蝴蝶理论。
  说,在美国某个地方一只小蝴蝶扇一小下翅膀,将在太平洋酿成一次风暴。
  于是我祈祷美国多养几只蝴蝶,多扇几次风暴,最好能把日本淹没,阿门。就好像冒牌天神里的金凯利,把月亮拉近了地球,结果海水上涨把日本淹没了。
  可惜事与愿违,似乎是日本的蝴蝶抢先扇了翅膀,把美国吹了个人仰马翻遍地哀鸿。
  但在这之前,我听到蝴蝶这种可爱的昆虫,我想到的决不是这个理论,也不是他在阳光下,在山间,翩翩起舞的美丽,我想到的是变化二字。
  变化有很多种,蝌蚪阿苍蝇阿知了什么的,他们都经历了一个毫不逊色的奇妙的变化过程,但是蝴蝶的变化,更具备被人向往、神化的条件,比如庄子、梁祝。
  蝴蝶从令人生厌毛毛虫变到人见人爱的蝴蝶(人见人爱决不是乱盖的,你现在跟我一提清纯淑女,我脑子里条件反射的映出来的画面就是古装美女手拿轻罗小扇摇曳多姿的扑蝴蝶,更兼洒下一串银铃般的笑声),然后享尽阳光,在最美丽的时候死亡,生存形式之迥异,生活方式之潇洒,只怕另无数人折腰的。
  牛二哥看到《决不饶恕》作品的名字想到的是女子监狱,我由于从03年看是追着潮哥的作品开始看,所以我恬不知耻地说一句,我很了解潮哥笔下的人物,因此我就没有这种错觉,因~~此~~~我看到了《决不饶恕》之变化。
  胡四,时世造英雄。
  《决不饶恕》的主角是杨远,但是我对胡四的感情最深厚,从《狱蛆》开始,关注这个人,已经成了每天上班后的习惯了。
  胡四一出场本不是江湖人物,是一个不甘寂寞的银行职员,能写能画的书生形象。
  他跟杨远体型应该差不多,我们亲爱的鸡头吴胖子曾形容过俩人的共同之处,骨瘦如柴,操逼元帅。但是他跟杨远不同的是,杨远能征善战,胡四手无缚鸡之力(刚刚更新的章节里胡四还说有一次被两个醉汉用砖头一顿拍),不过万幸他还有个脑子大的优点,所以大家评价其胡四总是说,人家是玩脑子的。
  胡四不是混社会的,他自己也说过自己不是这块料,但是没想到他竟然因为几千块钱锒铛入狱,由被欺压到有地位到最后在监狱里也是一股势力 (见《狱蛆》) 。出狱后先开小饭店,卖胡四牌油条(这个名字真汗~~),后来做小公汽,跟孙朝阳角力,结交黑白两道。最后来在《无处容身》里,胡四俨然成了传说中的人物,从头至尾不曾露面,只在电话点拨广胜(就是《决不饶恕》里的小广)。一直到最后董启祥出手镇压常青,胡四都没有露面,运筹决胜杀伐果断一派枭雄气象。
  胡四是玩脑子的,也是《决不饶恕》中人物跨度最大的,刚进监狱的时候和《四面墙》中的麦麦一样,都是书生,麦麦最终平平安安的出门了,胡四却过的惊心动魄,被人暴打,打过人(着墨不多,但是最少踢过大虎的裆部,嘿嘿~),被人诬陷,被政府帮助了N次,还被电的面目全非,关过小号,也曾和死刑犯大有哥关在一起过(这人可猛,狭路相逢杨远多半也要退避三舍),虽然最终差点混上大值星却被人风风光光的胁迫越了一次狱。说到这些我都有些口干舌燥了,监狱中所有能想到的倒霉事几乎胡四都经历过了,
  时世造英雄,这句话应用在胡四身上最合适不过了,这番牢狱之灾带给胡四的是脱胎换骨易筋洗髓的变化,离开监狱之后原本仅仅在非法领域小打小闹的胡四如鱼入大海大展拳脚,最终在成功的该领域实现了人生的意义证明了自身的价值。
  常青,利令智昏。
  在《无处容身》里,这人甫一出场便拉风的吸引了我的目光。关凯开着大奔,常青坐在副驾驶上,唧唧歪歪的对关凯还理会倒台的小广颇为不解。后来常青打开车窗吐了口痰,行人被吐到了自然要骂,于是常青下车,等再上车的时候用抹布擦拭手上的鲜血。一个蛮不讲理,满脑子雷管(体坛形容鲁尼语)的流氓,跃然纸上。(所以,从今以后如果大奔车上一口痰吐向我,我一定要唾面自干,如果对方有刹车的迹象,我马上就要逃之夭夭…_…%)
  但是在《决不饶恕》里,常青却是个可爱的孩子,虽然他杀人放火作奸犯科决不手软,却只能让人感叹自古英雄出少年,谁又能料到,后来的常青打广胜,逼关凯,最终不见容于胡四。
  让我想起《七剑》里的一句话,今天还是可爱的孩子,明天怎么就变成了狼了?
  唉,也许是野心无限膨胀,也许是利令智昏吧。
  杨远,性格决定命运。
  杨远是个苦孩子,打小被人欺负过,所以杨远要改变这个,要奋发图强。
  我小时候被人欺负了,我想到的是,跑回家去质问我妈妈为什么不给我生一个哥哥。
  这个就看出来另外一个道理了,性格决定命运。
  杨远一开始用了中国历史上屡见不鲜的一招,结盟。他最初颇有些头脑的结交了牛玉文,之后就是满腔热血的东征西讨,一把军刺威风赫赫,还因为打斗时动作翩迁矫若游龙,被人称为蝴蝶。当然了他的胸口也刺了一只蝴蝶,可是不能因为人家身上有啥就叫啥吧。吴宗宪就讲过,他有个朋友是混帮派的,怕被人砍,就在后背刺了一个乌龟壳,所以他每次都要摸摸那人的头^………_…%。
  当年能和杨远抗衡的就是小广了(就是广胜),但是两人走的却是两条路,小广早早洗手上了大学好好做人,虽然血性仍在,但却只求一碗安乐茶饭。
  杨远却随着年龄增长无师自通走上了具有黑社会性质的流氓团伙老大的位置,(兄弟们表砍我,我也是新闻联播看多了。)并且将权术发挥得淋漓尽致。看过《决不饶恕》的人很多,所以我也不废笔墨了。
  说到这里,我想起来廖无墨笔下的潘云飞,小时候懵懵懂懂的好勇斗狠一腔热血,视人命如草芥,憋着劲要整死小红袍,监狱里关了10多年,结果改造来改造去却抒发出这样的感叹,这次是把我关错了,出去我就要大干一场,我想明白了,如果这10年的时间我都能浪费,我还在乎什么。(大意大意~原话记不清楚了,老大和兄弟们不要砍我)
  这就是性格使然,这就是《决不饶恕》里提到的,狼走天下吃肉,狗走天下吃那啥~~
  当然了作为一只狼,往往命运多桀,而狗,却大多能安享晚年。
  我从前听过一句话,说什么蝶活一季却也由一季的精彩,杨远作为这类人的代表,他心里也是希望平安的,从他对父亲,弟弟的态度,甚至刘梅。只是,他不甘心受人教化任人欺凌,他向往的是活的更自由更精彩。
  同样是采蜜,人类只热情的讴歌着蜜蜂,因为可以贪婪的剥夺蜜蜂辛苦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