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04 节
作者:别克陆上公务舱      更新:2021-02-26 23:24      字数:4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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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怜什么?”我强忍着泪水,蹲下身子说,“来,让哥哥背背你……”
  “你背不动我的,”我弟弟继续走,“我哥哥能背动我,你没有我哥哥的个子高。”
  “回来,”我蹲着不动,命令他,“听话,让我背背你。”
  “那就背背,”我弟弟回来了,边往我的身上趴边说,“压倒你我可不管啊,背吧。”
  我弟弟很沉,我得撑着腿才能够站得起来。他胖胖的胸脯贴着我的脊梁,让我一阵心悸,感觉他融化在了我的身体里。他的腿很粗,我几乎勾不住他的腿,我尽量让自己的身子往前倾,这样可以使他不再往下滑……记得他小的时候我经常背着他,那时候他可真轻快,我背着他跟背自己的书包差不多。一路走着我还可以一路给他讲故事。我说,我能骑着咱们家的扫帚,念一阵咒语飞到天上去。我弟弟问,你都飞到过哪里去?我说,一般会飞到孙悟空去过的地方,比如水帘洞、火焰山、乌鸡国什么的。我弟弟说,那你不行,要是我能飞的话,我就飞到天宫里去了,我要大闹天宫,当个齐天大圣。我说,等你长大了,咱们就去天宫玩玩,把天宫砸他个稀巴烂,让咱爸爸当玉皇大帝。我弟弟说,你当孙悟空,爸爸当玉皇大帝,我当猪八戒。我说,你可不能当猪八戒,要当就当孙悟空……我背着弟弟一直走出了陵园,要不是坚持不住了,我准备一直这样背着他走下去,无论走到哪里。芳子开着车在陵园门口接我们,一看我气喘吁吁地背着我弟弟出来,跑过来就要打我弟弟,你这个不懂事的孩子,你想把你哥哥累死?我弟弟说,他说他是大远,大远就应该背着我,大远从小就背着我……芳子哭了,你这个傻孩子啊,他就是大远啊,他是你哥哥。
  回到酒店,我弟弟非要喝酒不可。其实我不喜欢他喝酒,可是我弟弟喝了酒会很安静,几乎看不出来他的脑子有毛病,就让他喝。金高对我表功说,怎么样?这是我发现的,二子一喝酒就成了乖孩子。我没有什么话说,看着他们俩笑,我弟弟又糊涂了,一口一个哥哥的叫金高,把我晾在了一边。我把我们家的房子租出去了,我和弟弟住在酒店里。金高也在酒店里住,有时候还把刘梅接来住上几天,晚上经常折腾得淫声连连。我和芳子不大干那事儿了,倒不是我不喜欢干,我弟弟住在外屋,我怕他看见不好。我弟弟有些色鬼的意思,经常偷看芳子洗澡。有一次被芳子发现了,告诉我说,二子很流氓。我说,流氓什么?你是他嫂子,他喜欢看你就让他看,又看不少你一块肉。那天我在里间看电视,外间嬉闹起来,我打开门一看,芳子拧着我弟弟的耳朵,把他的胸脯往自己的奶子上撞,再让你看,再让你看,舒服死你。我弟弟好象知道这事儿不好,脸红成了鸡冠子,拔河似的往后躲。晚上睡觉的时候,芳子对我说,要不给二子介绍个对象?他到年龄了,这样下去可不好。我算了算,我弟弟二十二岁了,尽管脑子不跟趟,可是生理方面没有问题,有合适的就给他找一个,好的话就让他们结婚。我对芳子说,二子这种情况可以结婚吗?芳子操了一声,有钱什么办不到?再说他就是有点儿弱智,法律也没规定不让结婚啊。这方面的法律我还真不知道,就说,那么你就帮他找一个,家庭条件无所谓,只要对二子好就可以了。芳子想了一阵,嘿嘿笑了,有一个,改天我去说。
  过了几天,芳子领回来一个腼腆的女孩。这个女孩长相还可以,就是有些对眼儿,不仔细看也看不大出来。芳子说,她叫莲花,家是郊区农村的,在芳子的健身房打扫卫生,今年二十二了。我问莲花,你喜欢我弟弟吗?莲花羞羞答答地说,老板带二子去过几次,我们认识过了,挺好的,我就喜欢文静的人。我说,你可得想好了,我弟弟的脑子有点儿毛病。莲花的立场很坚定,我不管,我们俩合得来就行了。我很高兴,当场把二子喊了进来,一介绍,二子大喜,当场蹦了高,太好了,太好了,有人陪我睡觉了。把莲花羞得脑袋都扎到裤裆里去了。我自然不能让他们在一起睡觉,老是控制着他们的举动,我害怕莲花家里的人不同意,时机还不成熟嘛。又过了一阵,莲花的父母来了,先去了芳子健身房,后来芳子带他们来了我这里。两位老人很开通,我把情况一说,他们就答应了,条件是我必须照顾他们,因为他们以后的生活肯定很麻烦。我说,这一点请你们放心,只要有我吃的,他们就饿不着。晚上留他们在这里吃了饭,二老很高兴,说,把闺女交给杨老板就放心了,张老板也是个好人……我给了他们几千块钱,权算是见面礼。几天以后,莲花就搬到酒店来住了,我给他们重新安排了一个房间,让吴振明和胡东住在他们隔壁,照应着。
  办完了这些事情,我去对我爹说了。我说,老爷子你就放心吧,我们兄弟俩好好的,安心过你的日子吧。
  想到这些事情,我不自觉地笑了一声,李俊海问:“笑什么?问你上没上坟你就笑?”
  我说:“上了,谢谢你啊。”
  李俊海叹了一口气:“老爷子这辈子可真不容易……我一直在抓那个肇事司机,没抓着。”
  我说:“别抓了,我去过他家了,都不容易,他又不是故意的。”
  李俊海忽地站了起来:“你找到他了?赶紧说他在哪里,我他妈去弄死他。”
  这个混蛋又装上了,你去弄死他?又想借此给我下套吧?我摆了摆手:“没有必要,这事儿我已经处理了。”
  那是我跟凤三交接完了饭店的事情以后的事儿了。跟凤三闲聊的时候,凤三问我,你老父亲那事儿处理完了?我说,我去过交通大队了,赔偿的钱也给我了,这事儿就那么着了,责任不在司机。凤三说,我打听过了,责任确实不在司机,不过咱们也不能善饶了他,最少也应该让他尝点儿苦头。这个问题我早在监狱的时候就有了打算,我想让那个人站在路上,我开车撞他一下,死还是活就看他的造化了。我问凤三,你能帮我找到他吗?凤三提醒我,这还不容易?找原来长法的人啊,他们什么人给你找不出来?送走凤三,我把虾米喊到了我家,让他去帮我找那个司机。虾米二话不说,领命而去。大约过了一个星期,虾米把那个人给我抓来了。我一看那个人,当场就消了气,这是个五十多岁,花白头发的老头,瘦得像根牙签。那个人一见我就瘫了,站都站不起来,歪躺在地上,哆嗦得像一截壁虎尾巴。我照脸踹了他几脚,让他把车开来,我要撞他。那个人号啕大哭,我没有车,出了这事儿以后,单位把我开除了,领导说,你得罪了蝴蝶,我们不敢留你在这里了,你回家吧。我让虾米他们架着他,去了他们家,家徒四壁……最后我连打他的心情都没有了,让他去给我爹上坟。押着他走到半路的时候,我又打消了这个念头,我不想让我爹再难受了,就放他走了。回来以后郁闷了好长时间……在我的印象当中,他应该是个年轻人,没想到他的年龄跟我爹差不了多少。金高听说了这事儿以后,骂我心太软,我火了,我说,我操你妈,他都那个熊样了,你再折腾他有什么意思?你也是个杂碎?金高说,最少也应该断他一只手啊。我说,断了他的手你还让不让他活了?他是全家的顶梁柱。
  有一天我在路上碰见他了,他帖着墙根走,跟一条怕见人的流浪狗似的,我彻底打消了再去找他的念头。
  前几天林武跟我谈起这事儿来,林武摇着头说:“蝴蝶,记着我这句话,黑道已经不适合你混了。”
  这话很刺激我,我大怒:“去你妈的,要论狠,我不比任何人差,但我是人,我他妈不是狼。”
  林武说,一旦李俊海也出这个模样,你会饶了他的。
  我拍案而起:“不会的,他不值得我饶了他,除非我死了。”
  后来我听说,那个司机被林武打了一顿,举家搬走了,不知去向。
  “你的意思是这事儿就算完了?”李俊海不相信似的瞪着我问。
  “算完了。”我说。
  “你的心可真宽,”李俊海不屑地横了一下脖子,“操,算我多嘴。”
  “不说这些了,”我笑笑,“俊海成家了吗?”
  李俊海的腮帮子还在鼓着:“说这些废话你倒来劲了……成什么家?我李俊海缺女人吗?我还是那句话,女人根本就不是人,论什么也不应该把她们算在人类这一面,顶多就是男人的玩具……你就说我的几个姐姐吧,操她们那些娘的,我李俊海蹲监狱,他们不管我,我李俊海混得像狗屎的时候,她们看我的笑话,把我祖上给我留的房产都卖了,这都是些什么杂碎?男人就干不出这样的事情来……现在我混好了,操她们那些妈的,苍蝇似的贴上来了。我大姐腆着脸来找我,让我赞助她儿子上大学,我赞助她个鸡巴……”说到这里,李俊海哼了一声,“本来这些事儿我不想跟别人说的,可是她们也太不是东西了……你也别笑话我不注意形象,我李俊海就是这么个品种,得罪了我,爱谁谁,我管他是不是姊妹兄弟呢。不说这些了,总之,女人没他妈一个好东西,有钱只管操她们就是了,把精子往逼帮子上一喷,提裤子走人,你越拿她们当人待,他们越来劲……妈了个逼的,三年前我吃过一次亏,一个死逼跟着我吃香喝辣将近一年,我杀排骨精的时候……”李俊海突然打住了,他似乎觉察到自己的话多了,抿了一下嘴巴,改话说,“她长得真漂亮,现在完蛋啦,一脸疤,让我给豁了……操,活该,对待叛徒,我从来不手软,该杀就杀,该……”
  “排骨精死了?”我装做吃惊的样子,插话说。
  “死了,耍酒疯被人家用棍子打死了,死了能有四年了吧,你不知道?”
  “我哪儿知道?我将近五年没在外面了。”
  “不够碟子不够碗的小混子,死就死了,没那个本事混,还在社会上‘慌慌’,死一个少一个。”
  “那是,哈哈,”我笑道,“像俊海这样才是混社会的材料呢。”
  李俊海咽了一口唾沫,抬头看了看表:“蝴蝶,我还有事儿,今天先这样吧,过几天我请你吃饭。”
  我巴不得他赶紧滚蛋,站起来说:“好,有时间就过来玩儿,谁请谁都可以。”
  李俊海走到门口又折了回来,一脸严肃地说:“替我跟金高道个歉,后来那事儿我做得有些过分了。”
  这才叫假惺惺呢,我敷衍道:“没事儿,大金是个粗拉鬼子,早忘了。”
  ~第一百九十一章 四面出击~
  天顺和春明回来了,暂时没有合适的地方安顿他们,我让他们穿着服务员的衣服在店里干些杂活,他们很高兴,说,还是在家里好,不用在外面提心吊胆的过日子了。我觉得有些过意不去,他们跟了我那么多年,到现在还干这样的活,心里总觉得不塌实。想起多年以前我对他们的承诺,心里空落落的。抽时间我和天顺一起去看了广元他妈,老太太在敬老院里生活得很好,她有些老年痴呆,几乎忘记了自己还有一个叫广元的儿子。从敬老院回来,我捧着广元的骨灰,好一阵唏嘘感叹,心里说不上来是个什么滋味。天顺很懂事儿,觉得把广元的骨灰带到酒店很不吉利,就拿回了家,怕广元孤单,央求我让吴振明和春明去他家里跟他一起住,我答应了。胡东也想跟他们一起住,我征求天顺的意见,天顺不同意,说自己不喜欢他。我趁机对胡东说,吴振明不在店里住了,如果你觉得孤单,可以回家住。胡东说,我没有家,你要让我回家,我只好去虾米家住了,虾米已经结婚了,去他家里很不方便。我确实不喜欢他住在店里,这小子经常往女服务员住的房间里出溜,逮谁摸谁,想直接赶他走又觉得暂时不合适,我还没好好利用他一把呢,万一他走了,去投奔了李俊海,我岂不是又多了一个对手?尽管他的作用不大,可是利用好了,这也是一杆好枪。
  正犹豫着让不让他住在店里,宫小雷来了。我知道宫小雷没有地方住,他刚回来的时候住在家里,他家住得很窄巴,哥哥嫂子也在家里住,没有办法,他就在外面租房子住。上个礼拜不知道什么原因,人家不租给他了,他只好暂时住到了胡四的饭店。有?